[转载] 从南京车祸说到小候被打(好文,应当看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0:00:40


    写在最前面的,万望看的人能暂时放下政治主张和立场,把手里准备好的那些个,诸如五毛、白左、死磕、推墙的帽子先多拿一会,别那么急着扣上来。这几天各位也看多了,一边人簇拥着团系说着运动化的语言,一边是一群几个月前还在围攻死磕庆安警方的人转过脸各种给威海警方点赞。这些都不是本文讨论的基础,而是站在一个公民的角度,把事理说清楚。
    昨天预先转了一篇谢晖教授的文章,“小技”不修,“大道”不彰,如果可以的话,先看看这篇,地址是http://weibo.com/p/1001603868249140921207
    不说那些术语,用一句简单明了、都能听懂的话,来说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目的---让生活在本国的百姓能有安全感,而安全感来自,让他们感受到:1、只要我遵纪守法,我的权益就不会受到侵害;2、如果我遵纪守法,却被人侵害了我的权益,那么他会受到同等或更甚的惩罚;3、法律会应用得当并且不需要我找关系,找人疏通,执法者会依法依规处置。
    如果我们真的要问一下当今中国,所谓的公信力是从哪里遗失的,对照这三条,就能找到答案。所以舆情分析了那么多,那么多政府的、社会的舆情机构每次应对舆情之后,大多都会感慨句,刁民太多了,老百姓怎么都这样呢?是啊,为什么呢?归根结底,就是百姓没有安全感啊,为什么某些媒体某些记者,就喜欢把新闻写成这个套路:一个老百姓,好好的过着,没得罪谁没惹谁,突然就被人害了,害完了,害他的人还好好的过着,或者被判了半年一年的,这个老百姓上访数年无果,最后当地政法委书记(或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被双规,才发现,哦,当时是他批示的这个案子。因为这样的新闻是最能打击老百姓安全感的,加上某些媒体和记者的操守不足或者其他一些原因,让他们甚至会主动篡改、捏造、扭曲情节,将新闻死命的往这个套路上去套。你再去看那些死磕律师的死磕套路,是不是也是就在往这三条上套?为什么呢?因为安全感,老百姓如果都没有安全感,这个国家统治的基础还牢固么?也许我们平时会说,只要军队在,基石就还在。可是军队是脱离社会单独存在的吗?军队是由军人组成的,军人的亲属朋友们,大多也都是普通的老百姓,你认为这种不安全感不会传递嘛?当不安全感累积成了不信任,不信任演变成了对抗,我们再何去何从呢?
    南京车祸那件事,我当时写的二三事,主要还是写那件事本身,那么多的谣言,那么多的臆测,事后证明,其实都是不存在的,加上南京官方的处置很妥帖,也让这件事没有持续发酵。事情过去之后,我们可以来说下,为什么那么多老百姓会特别关注这件事,会坚持认为肇事司机有毒驾,红三代,顶包。因为安全感,如果被撞的车也闯了红灯或者司机是酒驾,那么社会反响根本不会这么大。大众看到各种案件或悲剧其实都会从被害者身上寻找一些因素,来使自己获得安全感。比如被杀的人,平时就赌博吸毒,后来在地下赌场与人起纠纷被人捅死。大众看了会认为,我又不沾这些事,这些不会发生到我身上的,嗯,我是安全的。比如被强奸的女性,是夜场的陪酒小姐,陪客人去吃夜宵后被强奸,大众看了会认为,我根本不可能做这种工作,这些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嗯,我是安全的。可是南京车祸受害者身上并没有这些因素,这时就会有种不安全感,老百姓看到会想,他就是个普通人,正常合法行驶的,我也是个普通人,平时也是正常合法行驶的。如果这时,肇事者一方也完全没有特殊因素,也就是个普通人。那这种不安全感会变得非常巨大,大众会深刻的感受到,这种事,我怎么预防?这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在我自己身上啊。这时他们就会去选择相信肇事者是毒驾,是特权阶级。因为这可以减轻这种不安全感,毒驾和特权阶级,是可管的,是可被惩治甚至能杜绝的。而无任何因素的普通人,是不可管的,无法预防的。所以,大众其实是要从各种事件中,寻找到可以让自己免于遭受这些事的原因,这些原因,从各个层面上契合之前说的那三条。所以南京车祸发生后,我不停的说,在一条城市道路上,超高速行驶,绝不应简单的划为交通肇事罪,而应该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这件事,第一,受害者是遵纪守法的,老百姓找不到安全感。第二,肇事者不是恶人,执法者没有包庇肇事者,老百姓找不到安全感的补偿。这时老百姓的安全感除了相信谣言外就只能从从严从重处理肇事者上来找了,也就是从第三条,从法律应用得当上来寻找。如果这时你还以一个交通肇事罪,进去几年来了结此事。那么大众会觉得,好么,如果有天一个人想杀人了,他也只需要这样,随便上路超高速行驶,撞死几个,然后反正也就是判个交通肇事罪么。安全感,是从一起起案件处理中获得和建立的。
    再说回我开头说的那篇文章,里面的一些话摘抄下来:
    1、法律是技术,是实现“善良公正”这一“大道”的技术,但一方面,没有法律这种技术,所谓“善良公正”的“大道”也只能旁落;另一方面,法律尽管是技术,但绝不仅仅是技术,因为一切“大道”、一切“目的”,都融贯在过程中,融贯“在路上”、融贯在“技术中”。在一定意义上讲,没有法律技术,就没有实践中的“公正善良”,理念中的“公正善良”也只能是海市蜃楼。当我们强调“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这一口号时,它所讲的恰恰就是技术理性(“依法治国”)和目的理性(“法治国家”)的结合。
    2、我们过于习惯于“善”治了,过于习惯于居高临下地“说服教育”了,过于习惯于“眼泪的规训”,而不习惯于“制度的规训”、不习惯于“技术的规训”了。
    3、法律方法就是一套促使法律更好地贯彻落实的逻辑技术体系,没有这样一套逻辑技术体系,法官不能系统地掌握和运用这样一套逻辑技术体系,而成天想着如何、如何给当事人做思想政治和说服教育工作,其结果只能是,教育了原告,得罪了被告,教育了被告,得罪了原告,因为毕竟原、被告的利益诉求、证据主张等一般是相反的!所以,拿着这种“去年的皇历”,一定要让法官解决今天的纠纷的做法,不说愚蠢,但至少不智。
    这就是我们平时经常愤慨于国内某些案件的总结,法院以调解多少起家暴撤诉当做功绩四处宣扬,碰瓷的老人诬陷路人没有得手,警察说服教育后就放人。执法者在执行法律时,总是被一面善良、人性化的旗帜所束缚,这种束缚持续的太久了,久到已经成为基层执法者的行为习惯。总想着用口头去教育别人,把执法变成从家长里短到泼妇骂街。
前几天在一个挺大的供暖中央空调的公司碰到件事,一客户打电话报警,说上次交的一笔钱,公司说没有交,她确定交了。可是她没有收据,这个公司查了也没有这笔钱的收据存根。她说的来交钱的日期也记不清,就说交的现金所以也没有银行流水单,没有收据是因为当时这个公司故意漏给他开。警察被叫来调解,听他们吵了半天后说要不一家认一半,不行的话就起诉去,惊了,难道警察这时候不应该直接就说这在我们的职权之外,这种情况你可以去起诉这家公司,然后由法院受理,是调解也好走庭审也罢,警察参与调解经济纠纷,一直是我觉得我国司法体系里挺奇葩的一件事。这不就是警察职权泛化么?
这就说到小候被打的这件事了,因为不预设立场,所以我们直接就不要谈爱国不爱国这回事,爱国不能成为违法行为的外衣。就去掉涉及立场派系的那些旁枝末节,看这件事本身,也是我从最开始说这事时的态度,我发的关于这事的十几条微博里,都刻意回避了他爱国不爱国这件事,因为他爱不爱国,和这整件事的恶劣程度并没什么关系。所以我说的某些自诩开化明事理的人,真碰见事了,那副先看立场再说话的嘴脸就暴露无遗了。
    以下所说的事,均有各路人士扒出来的证据做依据,如果认为有不对的地方,请拿着依据提,别靠听说和演绎。事情是,小侯在网上跟人吵了架,两边互相骂了街。另一边的人通过非正常手段查到了他的户籍信息,身份资料。把他的个人资料上传到同性恋,一夜情网站。还把他的照片P成各种猥琐图以取乐大概半年多的时间。期间还找到小侯女朋友,同学的手机号,用短信轰炸机骚扰谩骂他的女朋友和同学。在网上叫着要教训他一顿,要干他一顿,小候嘴也不怂,在网上也挑衅,牛逼你来打我啊,你他妈不是说来打我么?你怎么不来打我啊?接着就有几个人真的就准备上门打他了,他们从各个地方约定好某天一起来到了文登汽车站,拿着写着骂他的纸条拍了张照,发了条挑衅的信息给他。约他来车站,他没去,但嘴上不怂。后来这帮人又到了他学校门口,继续发信息给他挑衅,约他出来。他带了一个同学去校门口看,果然人在那,拍了张照片发到网上,然后上去跟人动手打了。事情结束。
文登警方的处理思路是两边算相约打架,聚众斗殴,两边都应该被处理。那么这个处理不合理在哪?对于文登警方来说,他确实没有责任针对这起斗殴事件去调查到底谁泄露的小候户籍信息,也没义务去定义谁是爱国,谁是不爱国,去查之前几年你们有什么冤仇。这都并不在本案件讨论范围内。单看案件本身,小侯是被动方,他并没有主动要去跟对面这几个人相约干一架。而这几个人却是有计划,有预谋并且付诸行动上门滋事。到了本地以后,通知小侯,我们来打你了,你别怂,出来战。小侯这时做了最错误的一件事,就是嘴不怂,正面回应,牛逼你来打我啊。但实际上,他并没有去车站。其后这帮人又去了小侯学校门口,再次通知小侯,我们来打你了,出来战,小侯带着一个同学出门。那么这件事,可以说,双方都有过错,但过错有大小之分。如果文登警方真的,他们真的是单就案件本身看,那很容易判断这起案件主动挑起事端者过错大。然而从他们的处理结果来看,并不是这样,他们认为挑起事端的和被约架两方过错相当,并没太大差异。我们先不去揣测文登警方这么处理的动机,但就案件本身来说,对于责任和过错的判定失误,是处理的最大问题。
    那么文登警方如此处理会有什么影响呢?我们对法律的尊重程度,对法律法规的敬畏程度,实际上,是通过案例来建立的,前文说的很多也是在说这一点。在写到这里的时候正好看到刚发生的两个案例对比,一个是法国女孩曝光了一个地铁露阴癖的男性,结果法国警方批评她没有保护猥亵分子的肖像权,一个是美国阿罕布拉警察局抓捕了一名公共场合露阴的男子,并告诫有这种事件别迟疑,赶紧报警,法院判有罪后,根据梅根法案,这名露阴癖男子将永久登记为性犯罪犯,并在网上公开他的个人信息。现在问问你自己,看到这两个案例,你作为女性,法国和美国谁让你更有安全感?好,回到文登的案例,文登警方这种处理,会让你有安全感吗?前文所说,法治的目的是让居于此的国民获得安全感,那么我们对应文登警方的这次处理来看,老百姓会想,好,那这样,如果以后有个人非法获取了我的个人信息,到我家门口来要打我,我怎么办?他骂我,我不能回嘴,他非法获取我的个人户籍信息,无人可管。他上门打我,我如果回应了,就算被打也会受到同等处罚。那么,我怎么办???一个看似同等责任的处罚,确实省事,而说实话,作为惯于懒政的中国基层公务员组织,各打五十大板,息事宁人,一直是一项行为准则。那么,现在,还是继续么?平等和公正,是如何体现的?这张图大家应该都眼熟。
在文登警方处理上,我们只能看到生硬的平等,却看不到公正。这个平等生硬之处在于,不管你们怎么起的纠纷,不管你们是不是预谋好来殴打他的,只关注于你动手没?你们打架没?如此生硬的处理,让公正无处可寻。而这一点,也正是各个基层警方处理事件时的惯用思路,而这种惯用思路,导致了,老百姓的不安全感。如果今天一个老百姓问,那么以后有人在网上公布我的个人户籍信息,我报警,你们管吗?你们会查内鬼吗?别口头说管不管,我们看案例,这5年来,有过几起泄露公民户籍信息而被起诉的警察?屈指可数。这个老百姓继续问了,那如果有人在网上说要来打我,要杀我全家,我报警了,你们管吗?你们会查吗?别口头说管不管,我们看看有过几起类似的报案受理后真的去调查的?几乎没有。这个老百姓再问,现在这群人到我家门口了,要殴打我,我报警了,你们上门他们跑了。你们撤警了,他们又来了,我怎么办??基层民警同志们,你们可以告诉他一下,他该怎么办吗?
    是的,不止基层民警,公安机关应对这种情况都不知道怎么办,因为我们国家的禁止令只针对刑满释放和缓刑人员。我们的法律还不完善,看第三条,所以我们的老百姓在这种事上没有安全感。然而,这一切本是可以弥补的,如何弥补?就是在事件发生以后,通过公!正!的处理,来弥补法律的缺失。他们非法获取户籍资料,你无能为力,他们在网上叫嚣要殴打,你无能为力,他们找上了门还没打,你也无能为力,那么至少在他们打完了以后,你能给出一个公正的处理。而在小侯这件事上,最缺失的,就是公正。而这种公正的缺失,会让公众失去安全感,会对所谓的公信力嗤之以鼻。
    这也是这次我极看不起在这次事件里跑出来给警方处理点赞的那些平日来还斯文的说着民主,说着公民,说着法治的自诩右派人的原因。我不认为以你们的思维程度,会看不出这起案件的失衡之处,然而你们完全避而不谈之前的情节,你们假装人肉,上门殴打这样的事不会发生在你们自己身上,就好像小侯一开始也认为他们不会真上门来打一样,只是因为这个案件里被失衡的一方是一个学识程度不高,只会空喊爱国的小粉红,你们就把自己平日里那些挂嘴边的话都挂在菊花旁边了。愚蠢,下作,不过如此。
    两农户争牛,都说是自己的,告到官府,大老爷说各说各有理我也断不清不如把牛一分为二吧,结果其中一个很高兴,另一个不愿意。所以,同样是治安拘留处罚,有一方不仅不觉得冤还纷纷给官府点赞。
而对于其他围观的人,看到这里,我还是重复一遍一开头的话,法治,是让我们每个人都有安全感,抛去那些政治外衣和立场,对于这个事件及其处理,就如同这张图所表达的。


http://weibo.com/p/1001603869192221763166




    写在最前面的,万望看的人能暂时放下政治主张和立场,把手里准备好的那些个,诸如五毛、白左、死磕、推墙的帽子先多拿一会,别那么急着扣上来。这几天各位也看多了,一边人簇拥着团系说着运动化的语言,一边是一群几个月前还在围攻死磕庆安警方的人转过脸各种给威海警方点赞。这些都不是本文讨论的基础,而是站在一个公民的角度,把事理说清楚。
    昨天预先转了一篇谢晖教授的文章,“小技”不修,“大道”不彰,如果可以的话,先看看这篇,地址是http://weibo.com/p/1001603868249140921207。
    不说那些术语,用一句简单明了、都能听懂的话,来说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目的---让生活在本国的百姓能有安全感,而安全感来自,让他们感受到:1、只要我遵纪守法,我的权益就不会受到侵害;2、如果我遵纪守法,却被人侵害了我的权益,那么他会受到同等或更甚的惩罚;3、法律会应用得当并且不需要我找关系,找人疏通,执法者会依法依规处置。
    如果我们真的要问一下当今中国,所谓的公信力是从哪里遗失的,对照这三条,就能找到答案。所以舆情分析了那么多,那么多政府的、社会的舆情机构每次应对舆情之后,大多都会感慨句,刁民太多了,老百姓怎么都这样呢?是啊,为什么呢?归根结底,就是百姓没有安全感啊,为什么某些媒体某些记者,就喜欢把新闻写成这个套路:一个老百姓,好好的过着,没得罪谁没惹谁,突然就被人害了,害完了,害他的人还好好的过着,或者被判了半年一年的,这个老百姓上访数年无果,最后当地政法委书记(或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被双规,才发现,哦,当时是他批示的这个案子。因为这样的新闻是最能打击老百姓安全感的,加上某些媒体和记者的操守不足或者其他一些原因,让他们甚至会主动篡改、捏造、扭曲情节,将新闻死命的往这个套路上去套。你再去看那些死磕律师的死磕套路,是不是也是就在往这三条上套?为什么呢?因为安全感,老百姓如果都没有安全感,这个国家统治的基础还牢固么?也许我们平时会说,只要军队在,基石就还在。可是军队是脱离社会单独存在的吗?军队是由军人组成的,军人的亲属朋友们,大多也都是普通的老百姓,你认为这种不安全感不会传递嘛?当不安全感累积成了不信任,不信任演变成了对抗,我们再何去何从呢?
    南京车祸那件事,我当时写的二三事,主要还是写那件事本身,那么多的谣言,那么多的臆测,事后证明,其实都是不存在的,加上南京官方的处置很妥帖,也让这件事没有持续发酵。事情过去之后,我们可以来说下,为什么那么多老百姓会特别关注这件事,会坚持认为肇事司机有毒驾,红三代,顶包。因为安全感,如果被撞的车也闯了红灯或者司机是酒驾,那么社会反响根本不会这么大。大众看到各种案件或悲剧其实都会从被害者身上寻找一些因素,来使自己获得安全感。比如被杀的人,平时就赌博吸毒,后来在地下赌场与人起纠纷被人捅死。大众看了会认为,我又不沾这些事,这些不会发生到我身上的,嗯,我是安全的。比如被强奸的女性,是夜场的陪酒小姐,陪客人去吃夜宵后被强奸,大众看了会认为,我根本不可能做这种工作,这些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嗯,我是安全的。可是南京车祸受害者身上并没有这些因素,这时就会有种不安全感,老百姓看到会想,他就是个普通人,正常合法行驶的,我也是个普通人,平时也是正常合法行驶的。如果这时,肇事者一方也完全没有特殊因素,也就是个普通人。那这种不安全感会变得非常巨大,大众会深刻的感受到,这种事,我怎么预防?这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在我自己身上啊。这时他们就会去选择相信肇事者是毒驾,是特权阶级。因为这可以减轻这种不安全感,毒驾和特权阶级,是可管的,是可被惩治甚至能杜绝的。而无任何因素的普通人,是不可管的,无法预防的。所以,大众其实是要从各种事件中,寻找到可以让自己免于遭受这些事的原因,这些原因,从各个层面上契合之前说的那三条。所以南京车祸发生后,我不停的说,在一条城市道路上,超高速行驶,绝不应简单的划为交通肇事罪,而应该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这件事,第一,受害者是遵纪守法的,老百姓找不到安全感。第二,肇事者不是恶人,执法者没有包庇肇事者,老百姓找不到安全感的补偿。这时老百姓的安全感除了相信谣言外就只能从从严从重处理肇事者上来找了,也就是从第三条,从法律应用得当上来寻找。如果这时你还以一个交通肇事罪,进去几年来了结此事。那么大众会觉得,好么,如果有天一个人想杀人了,他也只需要这样,随便上路超高速行驶,撞死几个,然后反正也就是判个交通肇事罪么。安全感,是从一起起案件处理中获得和建立的。
    再说回我开头说的那篇文章,里面的一些话摘抄下来:
    1、法律是技术,是实现“善良公正”这一“大道”的技术,但一方面,没有法律这种技术,所谓“善良公正”的“大道”也只能旁落;另一方面,法律尽管是技术,但绝不仅仅是技术,因为一切“大道”、一切“目的”,都融贯在过程中,融贯“在路上”、融贯在“技术中”。在一定意义上讲,没有法律技术,就没有实践中的“公正善良”,理念中的“公正善良”也只能是海市蜃楼。当我们强调“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这一口号时,它所讲的恰恰就是技术理性(“依法治国”)和目的理性(“法治国家”)的结合。
    2、我们过于习惯于“善”治了,过于习惯于居高临下地“说服教育”了,过于习惯于“眼泪的规训”,而不习惯于“制度的规训”、不习惯于“技术的规训”了。
    3、法律方法就是一套促使法律更好地贯彻落实的逻辑技术体系,没有这样一套逻辑技术体系,法官不能系统地掌握和运用这样一套逻辑技术体系,而成天想着如何、如何给当事人做思想政治和说服教育工作,其结果只能是,教育了原告,得罪了被告,教育了被告,得罪了原告,因为毕竟原、被告的利益诉求、证据主张等一般是相反的!所以,拿着这种“去年的皇历”,一定要让法官解决今天的纠纷的做法,不说愚蠢,但至少不智。
    这就是我们平时经常愤慨于国内某些案件的总结,法院以调解多少起家暴撤诉当做功绩四处宣扬,碰瓷的老人诬陷路人没有得手,警察说服教育后就放人。执法者在执行法律时,总是被一面善良、人性化的旗帜所束缚,这种束缚持续的太久了,久到已经成为基层执法者的行为习惯。总想着用口头去教育别人,把执法变成从家长里短到泼妇骂街。
前几天在一个挺大的供暖中央空调的公司碰到件事,一客户打电话报警,说上次交的一笔钱,公司说没有交,她确定交了。可是她没有收据,这个公司查了也没有这笔钱的收据存根。她说的来交钱的日期也记不清,就说交的现金所以也没有银行流水单,没有收据是因为当时这个公司故意漏给他开。警察被叫来调解,听他们吵了半天后说要不一家认一半,不行的话就起诉去,惊了,难道警察这时候不应该直接就说这在我们的职权之外,这种情况你可以去起诉这家公司,然后由法院受理,是调解也好走庭审也罢,警察参与调解经济纠纷,一直是我觉得我国司法体系里挺奇葩的一件事。这不就是警察职权泛化么?
这就说到小候被打的这件事了,因为不预设立场,所以我们直接就不要谈爱国不爱国这回事,爱国不能成为违法行为的外衣。就去掉涉及立场派系的那些旁枝末节,看这件事本身,也是我从最开始说这事时的态度,我发的关于这事的十几条微博里,都刻意回避了他爱国不爱国这件事,因为他爱不爱国,和这整件事的恶劣程度并没什么关系。所以我说的某些自诩开化明事理的人,真碰见事了,那副先看立场再说话的嘴脸就暴露无遗了。
    以下所说的事,均有各路人士扒出来的证据做依据,如果认为有不对的地方,请拿着依据提,别靠听说和演绎。事情是,小侯在网上跟人吵了架,两边互相骂了街。另一边的人通过非正常手段查到了他的户籍信息,身份资料。把他的个人资料上传到同性恋,一夜情网站。还把他的照片P成各种猥琐图以取乐大概半年多的时间。期间还找到小侯女朋友,同学的手机号,用短信轰炸机骚扰谩骂他的女朋友和同学。在网上叫着要教训他一顿,要干他一顿,小候嘴也不怂,在网上也挑衅,牛逼你来打我啊,你他妈不是说来打我么?你怎么不来打我啊?接着就有几个人真的就准备上门打他了,他们从各个地方约定好某天一起来到了文登汽车站,拿着写着骂他的纸条拍了张照,发了条挑衅的信息给他。约他来车站,他没去,但嘴上不怂。后来这帮人又到了他学校门口,继续发信息给他挑衅,约他出来。他带了一个同学去校门口看,果然人在那,拍了张照片发到网上,然后上去跟人动手打了。事情结束。
文登警方的处理思路是两边算相约打架,聚众斗殴,两边都应该被处理。那么这个处理不合理在哪?对于文登警方来说,他确实没有责任针对这起斗殴事件去调查到底谁泄露的小候户籍信息,也没义务去定义谁是爱国,谁是不爱国,去查之前几年你们有什么冤仇。这都并不在本案件讨论范围内。单看案件本身,小侯是被动方,他并没有主动要去跟对面这几个人相约干一架。而这几个人却是有计划,有预谋并且付诸行动上门滋事。到了本地以后,通知小侯,我们来打你了,你别怂,出来战。小侯这时做了最错误的一件事,就是嘴不怂,正面回应,牛逼你来打我啊。但实际上,他并没有去车站。其后这帮人又去了小侯学校门口,再次通知小侯,我们来打你了,出来战,小侯带着一个同学出门。那么这件事,可以说,双方都有过错,但过错有大小之分。如果文登警方真的,他们真的是单就案件本身看,那很容易判断这起案件主动挑起事端者过错大。然而从他们的处理结果来看,并不是这样,他们认为挑起事端的和被约架两方过错相当,并没太大差异。我们先不去揣测文登警方这么处理的动机,但就案件本身来说,对于责任和过错的判定失误,是处理的最大问题。
    那么文登警方如此处理会有什么影响呢?我们对法律的尊重程度,对法律法规的敬畏程度,实际上,是通过案例来建立的,前文说的很多也是在说这一点。在写到这里的时候正好看到刚发生的两个案例对比,一个是法国女孩曝光了一个地铁露阴癖的男性,结果法国警方批评她没有保护猥亵分子的肖像权,一个是美国阿罕布拉警察局抓捕了一名公共场合露阴的男子,并告诫有这种事件别迟疑,赶紧报警,法院判有罪后,根据梅根法案,这名露阴癖男子将永久登记为性犯罪犯,并在网上公开他的个人信息。现在问问你自己,看到这两个案例,你作为女性,法国和美国谁让你更有安全感?好,回到文登的案例,文登警方这种处理,会让你有安全感吗?前文所说,法治的目的是让居于此的国民获得安全感,那么我们对应文登警方的这次处理来看,老百姓会想,好,那这样,如果以后有个人非法获取了我的个人信息,到我家门口来要打我,我怎么办?他骂我,我不能回嘴,他非法获取我的个人户籍信息,无人可管。他上门打我,我如果回应了,就算被打也会受到同等处罚。那么,我怎么办???一个看似同等责任的处罚,确实省事,而说实话,作为惯于懒政的中国基层公务员组织,各打五十大板,息事宁人,一直是一项行为准则。那么,现在,还是继续么?平等和公正,是如何体现的?这张图大家应该都眼熟。
在文登警方处理上,我们只能看到生硬的平等,却看不到公正。这个平等生硬之处在于,不管你们怎么起的纠纷,不管你们是不是预谋好来殴打他的,只关注于你动手没?你们打架没?如此生硬的处理,让公正无处可寻。而这一点,也正是各个基层警方处理事件时的惯用思路,而这种惯用思路,导致了,老百姓的不安全感。如果今天一个老百姓问,那么以后有人在网上公布我的个人户籍信息,我报警,你们管吗?你们会查内鬼吗?别口头说管不管,我们看案例,这5年来,有过几起泄露公民户籍信息而被起诉的警察?屈指可数。这个老百姓继续问了,那如果有人在网上说要来打我,要杀我全家,我报警了,你们管吗?你们会查吗?别口头说管不管,我们看看有过几起类似的报案受理后真的去调查的?几乎没有。这个老百姓再问,现在这群人到我家门口了,要殴打我,我报警了,你们上门他们跑了。你们撤警了,他们又来了,我怎么办??基层民警同志们,你们可以告诉他一下,他该怎么办吗?
    是的,不止基层民警,公安机关应对这种情况都不知道怎么办,因为我们国家的禁止令只针对刑满释放和缓刑人员。我们的法律还不完善,看第三条,所以我们的老百姓在这种事上没有安全感。然而,这一切本是可以弥补的,如何弥补?就是在事件发生以后,通过公!正!的处理,来弥补法律的缺失。他们非法获取户籍资料,你无能为力,他们在网上叫嚣要殴打,你无能为力,他们找上了门还没打,你也无能为力,那么至少在他们打完了以后,你能给出一个公正的处理。而在小侯这件事上,最缺失的,就是公正。而这种公正的缺失,会让公众失去安全感,会对所谓的公信力嗤之以鼻。
    这也是这次我极看不起在这次事件里跑出来给警方处理点赞的那些平日来还斯文的说着民主,说着公民,说着法治的自诩右派人的原因。我不认为以你们的思维程度,会看不出这起案件的失衡之处,然而你们完全避而不谈之前的情节,你们假装人肉,上门殴打这样的事不会发生在你们自己身上,就好像小侯一开始也认为他们不会真上门来打一样,只是因为这个案件里被失衡的一方是一个学识程度不高,只会空喊爱国的小粉红,你们就把自己平日里那些挂嘴边的话都挂在菊花旁边了。愚蠢,下作,不过如此。
    两农户争牛,都说是自己的,告到官府,大老爷说各说各有理我也断不清不如把牛一分为二吧,结果其中一个很高兴,另一个不愿意。所以,同样是治安拘留处罚,有一方不仅不觉得冤还纷纷给官府点赞。
而对于其他围观的人,看到这里,我还是重复一遍一开头的话,法治,是让我们每个人都有安全感,抛去那些政治外衣和立场,对于这个事件及其处理,就如同这张图所表达的。


http://weibo.com/p/1001603869192221763166


两农户争牛,都说是自己的,告到官府,大老爷说各说各有理我也断不清不如把牛一分为二吧,结果其中一个很高兴,另一个不愿意。所以,同样是治安拘留处罚,有一方不仅不觉得冤还纷纷给官府点赞。
点到要害了,公安和政府的公信力就是这么丧失的,不该,不自我清算,什么公信力就是空谈。
可以推出,文登警方是想打击网络上爱国人士。
可以推出,文登警方是想打击网络上爱国人士。
网络自我标榜爱国人士再多也没卵用。

只求到时不祸害国家是万幸。
网络自我标榜爱国人士再多也没卵用。

只求到时不祸害国家是万幸。
到时候,到什么时候?现在的问题是当下就叫嚣民主杀全家。看不到当下,却想着到时候。真是呵呵了
方船子1S 发表于 2015-7-27 20:13
网络自我标榜爱国人士再多也没卵用。

只求到时不祸害国家是万幸。
某些筒子:“本来反毛那是刚刚的,居然全成毛粉了;本来黑TG那可是黑出翔的,居然成了最“忠实”拥护者。”对号入座啊!
到时候,到什么时候?现在的问题是当下就叫嚣民主杀全家。看不到当下,却想着到时候。真是呵呵了
谁叫嚣了?我看就你在叫嚣,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
某些筒子:“本来反毛那是刚刚的,居然全成毛粉了;本来黑TG那可是黑出翔的,居然成了最“忠实”拥护者。 ...
呵呵,一定要用事实证据好好打这种人的脸。

请你贴证据出来吧,以便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分辨力。
我擦,好伟光正的小号啊,不过你说的也正是我想说的。这事本不该纠结在所谓爱国不爱国的方面,但是目前的社会环境左右的对立有点火就着拉也拉不回来。这事本来的问题就是处理的有问题,这样各大50大板表面上也过得去,然后其后果却是影响恶劣。
谁叫嚣了?我看就你在叫嚣,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
我就问你,你说的到时候,是到什么时候?民主杀全家宣传民主的人说的,不是我原创的。想搞颜色的人才想着乱。正经老百姓哪个想社会乱?另外从哪句话看出来我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说话要有依据,张嘴就来,那叫什么?
非常理性和透彻的分析,警方处理的错误就是不问缘由,只看表象,各打五十大板。这是非常恶劣的判例,就像南京彭宇案一样,会产生连锁恶劣影响,让人失去对法律的信任。
这篇东西说的不错. 不要动辄把什么东西都扯上政治立场. 把一些小事过渡政治化也是一种 "政治正确" 的体现.

另外公信力的确就是这么丧失的. 很多人都说, TG领导人如何如何好, 只不过好经被基层的歪嘴和尚念歪了. 我承认TG的核心都是精英, 但对于普通民众而言, 和ZF交道时接触的都是基层的普通公务员, 这些人的能力对于很多人而言就代表了TG的执政能力. 而且一些小事也会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对ZF的信心, 比如缅甸打死中国边民事件上, 为什么当时论坛上网民的反应会那么大? 其实也是一个TG能否给普通民众安全感的问题.
归根到底, 中国不少基层执法人员还是抱着一种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态度: 你们要来烦我, 我就各打50大板, 看你们以后还来不来烦我.
然并卵,左右撕逼的时候理客中们总是第一批阵亡的。
方船子1S 发表于 2015-7-27 20:13
网络自我标榜爱国人士再多也没卵用。

只求到时不祸害国家是万幸。
呵呵
现在公知就在祸害了,你还担心到时?
方船子1S 发表于 2015-7-27 20:25
呵呵,一定要用事实证据好好打这种人的脸。

请你贴证据出来吧,以便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分辨力。
这时候人民群众就来了
听说右派一到别人发动群众就喜欢扣别人极左的帽子
确实如此,没有安全感就会寻找安全感
江水 发表于 2015-7-27 22:34
这时候人民群众就来了
听说右派一到别人发动群众就喜欢扣别人极左的帽子
连人民群众都不敢面对的人,怕什么呢?

只有乱喷的权力,没有举证的义务?
说的挺好      !
江水 发表于 2015-7-27 22:32
呵呵
现在公知就在祸害了,你还担心到时?
公知就是网络自我标榜爱国人士中的一种。

自干5的爱国同样廉价。
此文差评。
方船子1S 发表于 2015-7-27 23:00
公知就是网络自我标榜爱国人士中的一种。

自干5的爱国同样廉价。
这结论来得真是廉价
你不仅代表公知还代表自干5
显然,什么样心境看别人就是啥样
白赫兰 发表于 2015-7-27 22:01
然并卵,左右撕逼的时候理客中们总是第一批阵亡的。
别担心,到时候大把的假装理客中的,就像本案,不就一堆理客中吗?
方船子1S 发表于 2015-7-27 22:57
连人民群众都不敢面对的人,怕什么呢?

只有乱喷的权力,没有举证的义务?
就喜欢你面对群众的态度
对了,你说别人是自我标榜爱国人士,他们祸害国家,
网上泄密,带管制器械,千里迢迢组织大队人马来肉体消灭“异见”分子,你觉得算啥啊
江水 发表于 2015-7-27 23:19
这结论来得真是廉价
你不仅代表公知还代表自干5
显然,什么样心境看别人就是啥样
我代表什么?

我不过看穿网络爱国挂羊头卖狗肉的把戏而已。

当年抄别人家的爱国红卫兵可没有少顺走别人家值钱的东西。
非常好的文章,分析得很透彻。但是我觉得文登警方也尽力了。他们的职权范围内也就是主动的一方多拘留几天。
依法治国,首先是要有法可依。我们国家的禁止令只针对刑满释放和缓刑人员。法律条文不完善,警察也拿坏人没辙。
某些人不知道每天都忙些啥。是忙着争权夺利,还是争夺失败在那养老?还是忙着国家大事以至于脱离了群众?谁知道呢?
方船子1S 发表于 2015-7-27 23:31
我代表什么?

我不过看穿网络爱国挂羊头卖狗肉的把戏而已。
怎么扯到红卫兵上面去了,对了,你打算开除红卫兵爱国的权利了?就算人家抄家,爱国跟这事也没关系啊。
你说公知是网络自我标榜爱国人士的一种,自干5爱国廉价。。。。
你这话本身就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把别人看得狗屎一样。。。。。我一直认为公知中有真爱国的,自干5中也有种花的脊梁
江水 发表于 2015-7-27 23:42
怎么扯到红卫兵上面去了,对了,你打算开除红卫兵爱国的权利了?就算人家抄家,爱国跟这事也没关系啊。
...
为什么扯红卫兵,因为红卫兵都自我标榜爱国、爱毛主席,可实际上也干下不少肮脏的事。
方船子1S 发表于 2015-7-27 23:45
为什么扯红卫兵,因为红卫兵都自我标榜爱国、爱毛主席,可实际上也干下不少肮脏的事。
那你为什么不扯跟这事紧密关联的白卫兵日卫兵蛆卫兵?红卫兵都是哪年的事了跟这事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有关系的白卫兵日卫兵蛆卫兵,你竟然无视,真让人对你先入为主的态度担忧
江水 发表于 2015-7-27 23:48
那你为什么不扯跟这事紧密关联的白卫兵日卫兵蛆卫兵?红卫兵都是哪年的事了跟这事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有关 ...
候某被打如果不冠以“爱国”二字,会招来那么多关注吗?

候某的爱国证据我可是至今都没有看到,倒看到他的满嘴脏话。

在我眼里,乱骂脏话的都是心理脆弱的人,所谓的“爱国”根本经不起检验。
方船子1S 发表于 2015-7-27 23:00
公知就是网络自我标榜爱国人士中的一种。

自干5的爱国同样廉价。
放屁!自干五是褒义词,谁也抹黑不了。
方船子1S 发表于 2015-7-27 23:54
候某被打如果不冠以“爱国”二字,会招来那么多关注吗?

候某的爱国证据我可是至今都没有看到,倒看到 ...
我看到的是满嘴喷粪的纳蛆带着管制器械,和泄密的信息千里迢迢来搞肉体消灭
当然你们一直强调这是“约架”,基本不提上面的内容
你的立场还用说吗
谁才是对国家现实的祸害呢?爱不爱国另说,但是小侯可没带管制器械、也没通过某警察泄密千里迢迢去打人
襄樊-陆压 发表于 2015-7-27 23:58
放屁!自干五是褒义词,谁也抹黑不了。
如果自干五是褒义词是建立在你骂人“放屁”的基础上,呵呵,我只会更加鄙视自干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