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文登警方的处罚我认为不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0:37:43
两个人打架,派出所来了,用得着问那么多吗?谁先看了谁一眼?谁先骂了谁什么的?

警察只关心谁先动的手,谁动用了器械。才不会管你们之前在网上有什么过节。

从那个案子上看,定义为斗殴没有问题,但是情节严重程度不一样,显然从外地找上门,还带着器械的更严重。
因而各打五十大板是不合适的。两个人打架,派出所来了,用得着问那么多吗?谁先看了谁一眼?谁先骂了谁什么的?

警察只关心谁先动的手,谁动用了器械。才不会管你们之前在网上有什么过节。

从那个案子上看,定义为斗殴没有问题,但是情节严重程度不一样,显然从外地找上门,还带着器械的更严重。
因而各打五十大板是不合适的。
息事宁人思想作怪。原本以为简单处理下就得了,没想到反而弄大了
候姓网络“评论员”(舆情引导员),犯有如下罪行
公然侮辱讽刺伟大领袖毛主席,为红太阳——在他那个原始语境中 红太阳具有明显讽刺意味,污蔑讽刺开国领袖毛主席
公然污蔑毛主席在苏联面前捍卫中国主权是“无理取闹”——严重历史虚无主义,污蔑讽刺开国领袖毛主席

公然把“评论员”(舆情引导员)组织内部培训图片发布于个人微博——泄露党的机密

一些人是混蛋,一些人是糊涂蛋,一些人揣着明白装糊涂。
对于候姓网络“评论员”(舆情引导员),公然目无组织规定,泄露内部培训的行为,要严惩不贷
这不是简单的打架斗殴…如果文登屁股不正的话…
息事宁人思想作怪。原本以为简单处理下就得了,没想到反而弄大了
这件事远超出事件本身,各方都希望炒热,获取所需要的利益。这才是应该警醒的。
打人者显然比你们有头脑,人家带着小侯在qq上回应约架信息来的。

关键是:小侯自己认了曾经在qq上回应过约架,只不过当时觉得是网上好玩。

你让jc怎么办。
伟大的味道 发表于 2015-7-27 17:06
这不是简单的打架斗殴…如果文登屁股不正的话…
“当年如果不是红太阳无理取闹,我们会和苏联闹掰吗”
——————呵呵呵
候姓网络“评论员”(舆情引导员),犯有如下罪行
1、公然侮辱讽刺伟大领袖毛主席,为红太阳——在他那个原始语境中 红太阳具有明显讽刺意味,污蔑讽刺开国领袖毛主席
2、公然污蔑毛主席在苏联面前捍卫中国主权是“无理取闹”——严重历史虚无主义,污蔑讽刺开国领袖毛主席
3、公然把“评论员”(舆情引导员)组织内部培训图片发布于个人微博——泄露党的机密
4、公然欺骗广大爱国自干五的感情,此人爱国是爱国,但爱的那个国是苏联,不是中国。里通外国,吃里扒外,吃饭砸锅
5、公然约架,并首先动手打人——文登警方调查结果 是候姓网络“评论员”(舆情引导员)首先动手打人的。


【侧卫36(注:侯聚森的贴吧ID):当年如果不是红太阳(注:指毛泽东)无理取闹,我们会和苏联闹掰吗?】网页链接 http://tieba.baidu.com/p/2379320592
这位“爱国青年”长期在贴吧发言仰慕苏修社会帝国主义(特别是勃时代的),甚至破口大骂在中苏争端中捍卫中国主权的毛泽东是“无理取闹”,当然具有强烈的政治性。 查看图片 http://photo.weibo.com/h5/commen ... 4ae240ec38d5cae9fe8


另外 ,公然把“评论员”(舆情引导员)组织内部培训图片发布于个人微博,泄露机密,违反组织纪律

【侧卫36(注:侯聚森的贴吧ID):当年如果不是红太阳(注:指毛泽东)无理取闹,我们会和苏联闹掰吗?】网页链接 http://tieba.baidu.com/p/2379320592
这位“爱国青年”长期在贴吧发言仰慕苏修社会帝国主义(特别是勃时代的),甚至破口大骂在中苏争端中捍卫中国主权的毛泽东是“无理取闹”,当然具有强烈的政治性。 查看图片 http://photo.weibo.com/h5/commen ... 4ae240ec38d5cae9fe8


另外 ,公然把“评论员”(舆情引导员)组织内部培训图片发布于个人微博,泄露机密,违反组织纪律
支持文登警方,坚决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这些以爱国为名的流氓
中华帝国千秋业 发表于 2015-7-27 17:12
支持文登警方,坚决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这些以爱国为名的流氓


山东文登警方对侯聚森行政处罚是否适当?
http://vote.weibo.com/poll/136121322

结束倒计时:06天01时20分

6346
参与人数
共青团网评员、18岁高中生侯聚森等人与网络异见者约架,双方多人被行政拘留。在警方判罚前,团中央未经调查直接定性为“爱国青年因发表爱国言论被围殴”。警方调查认定,双方长期对立、谩骂,互相挑衅扬言约架,侯聚森首先攻击,因此各打50大板。随后,警方遭围攻、威胁,政治闹剧正在上演。





“当年如果不是红太阳无理取闹,我们会和苏联闹掰吗”
——————请问这个红太阳是谁?侯姓王平员这么说的目的是什么?组织官微急急忙忙给其背书是什么目的?
                   侯爱国,到底爱的中国,还是苏联啊?? 呵呵呵
                   难怪截图说揍猴爱国那伙人里有军N代、红N代、抗美援朝军人后代时,我还纳闷说不至于呀。原来是骂毛泽东在苏联面前捍卫中国主权是“无理取闹”的黄俄灰孙子。难怪。这伙人的爷爷要是揍得动,估计会亲自去文登拿拐棍揍这黄俄杂毛吧。——————http://weibo.com/2794283127/Ct2BRzuVC?type=comment





候姓网络“评论员”(舆情引导员),犯有如下罪行
1、公然侮辱讽刺伟大领袖毛主席,为红太阳——在他那个原始语境中 红太阳具有明显讽刺意味,污蔑讽刺开国领袖毛主席
2、公然污蔑毛主席在苏联面前捍卫中国主权是“无理取闹”——严重历史虚无主义,污蔑讽刺开国领袖毛主席
3、公然把“评论员”(舆情引导员)组织内部培训图片发布于个人微博——泄露党的机密
4、公然欺骗广大爱国自干五的感情,此人爱国是爱国,但爱的那个国是苏联,不是中国。里通外国,吃里扒外,吃饭砸锅
5、公然约架,并首先动手打人——文登警方调查结果 是候姓网络“评论员”(舆情引导员)首先动手打人的。


候姓网络“评论员”贴吧关注的吧有20个,其中有关苏联及其相关内卫部之类的吧就超过一大半,组织上是怎么教育培养的?这样的家伙也可以作为优秀王平员上台讲演?居然还把培训照片发到个人微博里面,视组织规定于无物,谁给他撑的腰?
柳如烟 发表于 2015-7-27 17:07
这件事远超出事件本身,各方都希望炒热,获取所需要的利益。这才是应该警醒的。
还是最早那句话,说依法,最后不依法。留下尾巴怪谁


舆情汹汹,难以抵挡。共青团都出来了,咋办?毕竟不是真正的法治国家,人家早就看穿了。况且牵扯到意识形态、网络极端化问题,估计派出所也不愿介入太深,确实不是他们能应对的,更高层能及时介入就好办了。

舆情汹汹,难以抵挡。共青团都出来了,咋办?毕竟不是真正的法治国家,人家早就看穿了。况且牵扯到意识形态、网络极端化问题,估计派出所也不愿介入太深,确实不是他们能应对的,更高层能及时介入就好办了。
北庭大都督 发表于 2015-7-27 17:08
打人者显然比你们有头脑,人家带着小侯在qq上回应约架信息来的。

关键是:小侯自己认了曾经在qq上回应过 ...
警察一句话给堵回去。
“甭跟我说这个,人家约你跳楼你也去?人家约你杀人你也去?”
舆情汹汹,难以抵挡。共青团都出来了,咋办?毕竟不是真正的法制国家,人家早就看穿了。况且牵扯到意识形态 ...
派出所依法办事。

派出所没有权利和责任专门打击右派。
警察一句话给堵回去。
“甭跟我说这个,人家约你跳楼你也去?人家约你杀人你也去?”
堵回去没用,对方有约架证据,事件性质变了。

这个套对方早设计好了。

文登警方敢无视对方约架证据,信不信对方找律师死磕到底?
派出所依法办事。

派出所没有权利和责任专门打击右派。
左派、右派法律上没写,你叫奴家如何是好?
还是体制问题,打架,双方轻微伤,从派出所本省来讲只能作治安案件,而且必须二十四小时之内做出处理。他们才没那时间,也没那积极性去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和伤人者的动机呢,所以只看结果,双方都轻微伤,都拘。如果对方把小侯打成轻伤以上,就涉嫌犯罪了,那么对方的动机就更重要了,在量刑时必须考虑,这反而对小侯有利。所以说咱们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暴力殴打的惩罚是很不力的,只要打得有技巧,处罚很轻,而对方只要还手,很可能有也要担责,这样对受害者的心理伤害非常大,确实有必要修改了。

北庭大都督 发表于 2015-7-27 17:36
堵回去没用,对方有约架证据,事件性质变了。

这个套对方早设计好了。


谈到证据,你可以找个律师问问,在司法实践上(如果上升到这个高度,而不是派出所处理),约架的证据 和 从外地带着器械找上门比, 谁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甚至是邢罚。
北庭大都督 发表于 2015-7-27 17:36
堵回去没用,对方有约架证据,事件性质变了。

这个套对方早设计好了。


谈到证据,你可以找个律师问问,在司法实践上(如果上升到这个高度,而不是派出所处理),约架的证据 和 从外地带着器械找上门比, 谁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甚至是邢罚。
北庭大都督 发表于 2015-7-27 17:36
堵回去没用,对方有约架证据,事件性质变了。

这个套对方早设计好了。

切,我就不信定性为故意伤害,律师能死磕在哪去。

就算是你大都督跟别人约炮,被人轮暴了一样算轮奸。
文登的警察酥酥,小侯的个人隐私是从哪里泄露出去的!文登的警察,忘吧丹
切,我就不信定性为故意伤害,律师能死磕在哪去。

就算是你跟别人约炮,被人轮了一样算轮奸。
轻微伤害,警方是不会交给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的。警方又不是傻子,连这点事都不知道。

轻微伤定故意伤害主要看小侯自己愿意不愿意去法院死磕了。

cranenn 发表于 2015-7-27 17:02
息事宁人思想作怪。原本以为简单处理下就得了,没想到反而弄大了
平常2帮小青年打架这么处理没太大问题,这次撞到铁板上了
无名河 发表于 2015-7-27 17:43
还是体制问题,打架,双方轻微伤,从派出所本省来讲只能作治安案件,而且必须二十四小时之内做出处理。他们 ...
是这个道理,如果按邢事案件来,从外地带着器械上门的,估计要坐牢。
qidaxue 发表于 2015-7-27 17:04
候姓网络“评论员”(舆情引导员),犯有如下罪行
公然侮辱讽刺伟大领袖毛主席,为红太阳——在他那个原始 ...
打人者的言论你为何不敢贴上来?网上多的是,就是那些个自称“野爹”的。
【侧卫36(注:侯聚森的贴吧ID):当年如果不是红太阳(注:指毛泽东)无理取闹,我们会和苏联闹掰吗?】网页 ...
就别混淆视听了,没用的,人们关心的是信息和警械的事情。你说的不是人们关心的话题,累了就歇歇吧
有人有备而来,小侯掉坑里……
谈到证据,你可以找个律师问问,在司法实践上(如果上升到这个高度,而不是派出所处理),约架的证据  ...
不用找别人,我就是律师。

轻微伤害的情况下双方是否都有打架的的主观意图,比拿什么器械实施打架更重要。

在造成重伤或者致死的情况下,器械才会成为一个重要附加证据。

是否是轻微伤害,有具体指标。
su27uuuk 发表于 2015-7-27 17:47
平常2帮小青年打架这么处理没太大问题,这次撞到铁板上了
活该,不过那个贴吧这次算火了。
好事,欲使其毁灭,必先使其疯狂
非常的不对。一点立场都没有。现在把事情闹大,看那帮傻警察怎么收场。
北庭大都督 发表于 2015-7-27 17:53
不用找别人,我就是律师。

轻微伤害的情况下双方是否都有打架的的主观意图,比拿什么器械实施打架更重 ...
律师,,,,,这是个跟精英,专家一样,被毁了的名词
summerline 发表于 2015-7-27 17:48
是这个道理,如果按邢事案件来,从外地带着器械上门的,估计要坐牢。
而且如果对方确因小侯的爱国言论而上门进行人身侵害,则应属于动机卑劣、主观恶性较大,是依法从重的情节。然并卵,如果不到刑事的地步,单纯按照治安案件的路数,这些并不重要。
伟大的味道 发表于 2015-7-27 17:06
这不是简单的打架斗殴…如果文登屁股不正的话…
打人的有准备有背景。文登警方显然受到请托于是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息事宁人。然而,打人方等的就是这个。至此,打人方完全掌握了网络舆论主导。不论是否改判是否抓出请托责任人,它们都有理由把矛盾对准国家体制

cranenn 发表于 2015-7-27 17:59
律师,,,,,这是个跟精英,专家一样,被毁了的名词


没律师你自己去法院打官司能行吗?

就这帖子看来,很多人连基础的法律常识都没有。

小侯如果平时有点法律常识,也不会中这个套。


cranenn 发表于 2015-7-27 17:59
律师,,,,,这是个跟精英,专家一样,被毁了的名词


没律师你自己去法院打官司能行吗?

就这帖子看来,很多人连基础的法律常识都没有。

小侯如果平时有点法律常识,也不会中这个套。

cranenn 发表于 2015-7-27 17:58
活该,不过那个贴吧这次算火了。
好事,欲使其毁灭,必先使其疯狂
这次打人事件明显有政治动机,处理时不仅要遵从法律法规,更要带些政治头脑。如果不想趟浑水可以往故意伤害方向靠丢给检察院
从外地远道而来,不犯法,打架犯法,不知道你理解不理解
北庭大都督 发表于 2015-7-27 17:36
堵回去没用,对方有约架证据,事件性质变了。

这个套对方早设计好了。
有约架言论,但是实情是群殴的,不能算一回事。常见的对话:“老子日死你”“你来啊”真做了绝对算强奸。
北庭大都督 发表于 2015-7-27 18:01
没律师你自己去法院打官司能行吗?

就这帖子看来,很多人连基础的法律常识都没有。
这次那个什么吧的一大主力就是你这个职业的
毁了一个好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