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草案再审议:收买被拐儿童拟一律被追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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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ifeng.com/a/20150624/44034276_0.shtml

中新网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 郭金超 马海燕)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再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草案二审稿修改收买被拐儿童可免追刑责情形的规定,改为满足一定条件可从轻处罚。这意味着今后收买被拐儿童的行为拟一律被追刑责。

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初审稿将对上述行为的处罚修改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在就修正案草案修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表示,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和地方提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情况有所不同,在刑事政策的掌握和处罚上应有所区别,对后一种情况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慎重。

鉴此,草案二审稿修改相关条款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起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当前社会上“医闹”事件频发,严重扰乱医疗单位秩序。草案二审稿将以医患矛盾为由,故意扰乱医疗单位秩序,严重侵害医护人员身心健康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将其纳入刑法罪行。草案明确: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二审稿对危险驾驶罪进行修改补充,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形规定为犯罪。同时,草案二审稿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危险驾驶罪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相应增加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完)http://news.ifeng.com/a/20150624/44034276_0.shtml

中新网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 郭金超 马海燕)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再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草案二审稿修改收买被拐儿童可免追刑责情形的规定,改为满足一定条件可从轻处罚。这意味着今后收买被拐儿童的行为拟一律被追刑责。

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初审稿将对上述行为的处罚修改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在就修正案草案修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表示,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和地方提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情况有所不同,在刑事政策的掌握和处罚上应有所区别,对后一种情况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慎重。

鉴此,草案二审稿修改相关条款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起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当前社会上“医闹”事件频发,严重扰乱医疗单位秩序。草案二审稿将以医患矛盾为由,故意扰乱医疗单位秩序,严重侵害医护人员身心健康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将其纳入刑法罪行。草案明确: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二审稿对危险驾驶罪进行修改补充,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形规定为犯罪。同时,草案二审稿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危险驾驶罪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相应增加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完)
好消息,这就对了
为什么没有被拐男人?看来拐卖男人(成年男人)不犯法?也许是现在没这个需求?比如抓壮丁之类的。
下面推一下,上面才动一下。
购买人,常常还是限制人生自由,追究责任也是应该的
小孩虐待凌辱小孩,怎么办??监护人要不要坐牢?
m_sy 发表于 2015-6-24 17:11
为什么没有被拐男人?看来拐卖男人(成年男人)不犯法?也许是现在没这个需求?比如抓壮丁之类的。
这个有如女人强行ooxx男人不犯法一样。。。
这个有如女人强行ooxx男人不犯法一样。。。
忘记这一条了
这个有如女人强行ooxx男人不犯法一样。。。
男人强行ooxx男人适用于哪一条?
菜鸟来袭 发表于 2015-6-24 18:58
男人强行ooxx男人适用于哪一条?
也许侵害人身自由可以套用上。
也许侵害人身自由可以套用上。
当年大眼得罪了四川球迷,就有人曾打算用这办法整他。
菜鸟来袭 发表于 2015-6-24 23:32
当年大眼得罪了四川球迷,就有人曾打算用这办法整他。
哈哈,我还不知道有这一出。
这还差不多,总算松了口。

不过,估计还是执行不了。到时候公安进村去解救,买人村里组织几个人一围,公安就吓尿了,只能自己逃回了。你要是敢调武警去支援,公知们可不会答应。
哈哈,我还不知道有这一出。
早了,当初他还是足球记者。得罪了四川全兴球迷,一帮人在网上兴高采烈的讨论怎么整他,后来有人幽幽的说了一句,据说,强奸男人是不犯法的。
然此计口味太重,众球迷无人愿意舍身,遂作罢。
这还差不多,总算松了口。

不过,估计还是执行不了。到时候公安进村去解救,买人村里组织几个人一围,公 ...
公知们,呵呵,来日若时机成熟,必杀光这帮杂碎。
菜鸟来袭 发表于 2015-6-25 09:24
早了,当初他还是足球记者。得罪了四川全兴球迷,一帮人在网上兴高采烈的讨论怎么整他,后来有人幽幽的说 ...
咕~~(╯﹏╰)b玩笑归玩笑,“强奸”男人真的不犯法吗?构不成强奸罪,难道也不能构成其他别的点什么罪名?侮辱罪行不行?
咕~~(╯﹏╰)b玩笑归玩笑,“强奸”男人真的不犯法吗?构不成强奸罪,难道也不能构成其他别的点什么罪名 ...
起码人身伤害是跑不了的。这个一直拿段子看,毕竟没真发生。不过一提起强奸案,总有人提这事
为什么没有被拐男人?看来拐卖男人(成年男人)不犯法?也许是现在没这个需求?比如抓壮丁之类的。
怎么没有 @(一-一)@黑作坊500块一个
为什么没有被拐男人?看来拐卖男人(成年男人)不犯法?也许是现在没这个需求?比如抓壮丁之类的。
怎么没有?黑砖窑、黑小煤窑、黑作坊,听说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