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李海洋阿訇给幼儿园背古兰经事件辩护,里面偷梁换柱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35:34
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3972402940871822

全文:诵经的小女孩到底惹了谁?

    近日,一段名为“甘肃可爱的背经小女孩“的视频在网上流传,为此甘肃省教育厅在微博上发表了一条消息:“坚决禁止宗教活动进校园。”理由是“甘肃省强烈谴责这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行径”,并表明态度“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坚决禁止各种宗教活动进入校园。”由此,网络上各种对伊斯兰、穆斯林的抹黑和攻击再一次接踵而来……!

     甘肃省教育厅对此网络事件迅速表态并作出回应,是工作负责、到位的表现,但关于事件本身的处理态度,未免有欲加之罪和过度敏感之嫌。通常来说,“一个读书小女孩”这种事件放在互联网上,马上就会被各种真假难辨、鱼龙混杂的信息所淹没,如石沉大海一般不会引起任何反响。但是把“读书”换成“读经”,仅仅一字之差,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一大波反响,充分显示了某些人或部分基层领导对“经”、对“经”背后所代表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不甚了解并过于政治敏感罢了。再加上别有用心者的刻意炒作和挑拨,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

      就事论事,这件事就是“小女孩背经”如字面意思一样简单。少年儿童读自己民族的经典,本就是其受教育内容的一部分,就像当下国家大力提倡传统文化复兴一样,很多孩子在读《三字经》、背《论语》,这是国家赋予少年儿童的基本受教育权,也是家长、监护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不违背宪法原则的情况下,孩子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同时了解自己本民族的文化和宗教经典,是对在校教育的补充和完善,是对《宪法》和《教育法》的进一步落实,更重要的是这属于家庭教育的自由,任何人和组织机构无权干涉。中国有十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宗教信仰的内容和民族生活风俗、习俗早已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融为一体,成为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我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当然,妇女、儿童、青少年也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作为人权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联合国通过的一些重要国际人权文书,如《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不容忍和歧视宣言》等进一步维护这一基本人权。(叶小文)第一章第四条:“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毋庸置疑,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地方和阶层的法律、法规、政策都不得与之相抵触,凡是同国家的宪法指导相抵触的都应该是有问题的、是无效的。习近平总书记号召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每个公民都有维护宪法尊严的责任和义务。我们都有责任和权利用宪法精神判断是非,凡是违反宪法精神的,无论是谁讲的,是哪级组织公布的,都是错误的或者是极端的,甚或是别有用心!所以,无论是从单纯的信仰教育还是民族风俗文化传承来讲,小女孩的背经行为都没有违反宪法的精神和相关规定。“一个民族的复兴常常以民族文化的崛起为先导,一个民族的衰落往往以民族精神的衰败为先兆,文化是精神的载体,精神是文化的灵魂。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在现代化中实现,民族复兴呼唤民族精神,时代精神要在全民族张扬,民族精神只能在传统文化的积淀当中铸造。现代化使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但是精神世界缺少关照,人们拥挤在充满诱惑的现代化社会当中,没有片刻的感悟。信念被抛弃,各种怪相就出来了。现在讲复兴儒学,绝不是搬出孔夫子说事,而是提醒大家在当下想想根,定定神,找到魂。”(叶小文)

     但是,在甘肃省教育厅发在微博上的措辞中,这件事涉及的相关概念被延伸到“少年儿童”、“宗教活动”、“校园”三个方面,并在把三者联系在一起后使事态上升到“宗教向在校少年儿童疯狂渗透”的层面,未免有些小题大做、草木皆兵了。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的教育法规制度,在保证少年儿童正常的受教育权的前提下丰富完善少年儿童的受教育内容,而不是一味地死抓校园课程、抹杀其他教育形式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当下国家民间儒学私塾教育逐渐兴起,既是对国家传统文化的积极响应,也是对传统文化的挖掘和发展,又实实在在为教育事业做了完善和补充。同样,“小女孩背经”和各地的寺庙、道观开设儿童班一样,都是为了让孩子更多地了解民族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增强文化自信,利国利民。教育部门应该清楚,我们要做的是规范、引导、支持、完善各种教育形式,而不是以偏概全,阻碍教育的多元发展。可是为什么?对寺庙道观的儿童班给予肯定和宣扬的人们为什么偏要批判戴头巾的回族背经小女孩呢……?我们共同学习一下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吧!“民族问题有相当的敏感性和复杂性。”“民族问题处理得不好往往会引起社会的动荡,甚至政局的不稳。搞好民族工作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习近平)在此,我们希望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的理解把握总书记的讲话,要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只有这样各民族才能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当然,宪法第二章三十六条还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古兰经》中也说:“对於宗教,绝无强迫;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谁不信邪魔而信真主,谁确已把握住坚实的、绝不断折的把柄。真主是全聪的,是全知的。(2:256)强迫少年儿童信仰某个宗教的行为,的确会对青少年身心造成伤害,并且违背宪法的相关原则,所以对待此种行为我们的态度和宪法所述一样,是拒绝并制止的。但“小女孩背经”事件本身并无强迫行为的体现,更无从看出小女孩甚或是广大少年儿童身心受害的痕迹,所以相关部门的陈述中“强烈谴责这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行径”未免脱离事实、有失偏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宪法第一章第四条)我国是法治国家,做事讲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定罪定性必须“证据确凿、铁证如山”, 政府之言论对民众舆论有巨大的导向作用,必须划清界限,公正严谨。仅凭一个小视频就把小女孩背经定性为“宗教活动疯狂向校园渗透”,并毫无根据地下“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结论,片面理解了宪法和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不仅是对学习民族文化的儿童积极性的打击,也不符合宪法中各民族有权正当发展本民族文化的精神,也伤害了各少数民族的权利和感情,实在是另亲者痛仇者快的莽撞之举!也违背了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要紧紧围绕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多搞一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项目,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多解决一些各族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习近平)

      当然,教育部门的初衷都是为了维持良好的教育秩序,但,也要让不同民族文化背景下的少年儿童都能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和了解民族文化的机会,相关部门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积极的态度。若是曲解宪法精神、过分夸大事态,不但伤害了各民族的感情,也对民族地区的和谐发展不利!“要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坚持和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好传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精心做好民族工作。”“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习近平)我们再次呼吁全社会和相关部门,我们更应该将精力放在如何规范、发展多种多样的民族文化教育上,应该更多地关注留守儿童、失学儿童的再教育、被拐卖儿童的解救等等重大社会问题上,积极主动地去解决更多的社会矛盾和隐患,这才是保护广大儿童受教育权的最好措施,也是对国家的教育事业和实现中国梦的切实贡献。

PS:不幸的事,评论区里面一大批圣母,阿訇为幼儿园辩护,真是群战舌儒啊,在下佩服佩服http://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3972402940871822

全文:诵经的小女孩到底惹了谁?

    近日,一段名为“甘肃可爱的背经小女孩“的视频在网上流传,为此甘肃省教育厅在微博上发表了一条消息:“坚决禁止宗教活动进校园。”理由是“甘肃省强烈谴责这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行径”,并表明态度“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坚决禁止各种宗教活动进入校园。”由此,网络上各种对伊斯兰、穆斯林的抹黑和攻击再一次接踵而来……!

     甘肃省教育厅对此网络事件迅速表态并作出回应,是工作负责、到位的表现,但关于事件本身的处理态度,未免有欲加之罪和过度敏感之嫌。通常来说,“一个读书小女孩”这种事件放在互联网上,马上就会被各种真假难辨、鱼龙混杂的信息所淹没,如石沉大海一般不会引起任何反响。但是把“读书”换成“读经”,仅仅一字之差,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一大波反响,充分显示了某些人或部分基层领导对“经”、对“经”背后所代表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不甚了解并过于政治敏感罢了。再加上别有用心者的刻意炒作和挑拨,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

      就事论事,这件事就是“小女孩背经”如字面意思一样简单。少年儿童读自己民族的经典,本就是其受教育内容的一部分,就像当下国家大力提倡传统文化复兴一样,很多孩子在读《三字经》、背《论语》,这是国家赋予少年儿童的基本受教育权,也是家长、监护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不违背宪法原则的情况下,孩子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同时了解自己本民族的文化和宗教经典,是对在校教育的补充和完善,是对《宪法》和《教育法》的进一步落实,更重要的是这属于家庭教育的自由,任何人和组织机构无权干涉。中国有十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宗教信仰的内容和民族生活风俗、习俗早已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融为一体,成为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我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当然,妇女、儿童、青少年也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作为人权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联合国通过的一些重要国际人权文书,如《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不容忍和歧视宣言》等进一步维护这一基本人权。(叶小文)第一章第四条:“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毋庸置疑,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地方和阶层的法律、法规、政策都不得与之相抵触,凡是同国家的宪法指导相抵触的都应该是有问题的、是无效的。习近平总书记号召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每个公民都有维护宪法尊严的责任和义务。我们都有责任和权利用宪法精神判断是非,凡是违反宪法精神的,无论是谁讲的,是哪级组织公布的,都是错误的或者是极端的,甚或是别有用心!所以,无论是从单纯的信仰教育还是民族风俗文化传承来讲,小女孩的背经行为都没有违反宪法的精神和相关规定。“一个民族的复兴常常以民族文化的崛起为先导,一个民族的衰落往往以民族精神的衰败为先兆,文化是精神的载体,精神是文化的灵魂。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在现代化中实现,民族复兴呼唤民族精神,时代精神要在全民族张扬,民族精神只能在传统文化的积淀当中铸造。现代化使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但是精神世界缺少关照,人们拥挤在充满诱惑的现代化社会当中,没有片刻的感悟。信念被抛弃,各种怪相就出来了。现在讲复兴儒学,绝不是搬出孔夫子说事,而是提醒大家在当下想想根,定定神,找到魂。”(叶小文)

     但是,在甘肃省教育厅发在微博上的措辞中,这件事涉及的相关概念被延伸到“少年儿童”、“宗教活动”、“校园”三个方面,并在把三者联系在一起后使事态上升到“宗教向在校少年儿童疯狂渗透”的层面,未免有些小题大做、草木皆兵了。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的教育法规制度,在保证少年儿童正常的受教育权的前提下丰富完善少年儿童的受教育内容,而不是一味地死抓校园课程、抹杀其他教育形式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当下国家民间儒学私塾教育逐渐兴起,既是对国家传统文化的积极响应,也是对传统文化的挖掘和发展,又实实在在为教育事业做了完善和补充。同样,“小女孩背经”和各地的寺庙、道观开设儿童班一样,都是为了让孩子更多地了解民族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增强文化自信,利国利民。教育部门应该清楚,我们要做的是规范、引导、支持、完善各种教育形式,而不是以偏概全,阻碍教育的多元发展。可是为什么?对寺庙道观的儿童班给予肯定和宣扬的人们为什么偏要批判戴头巾的回族背经小女孩呢……?我们共同学习一下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吧!“民族问题有相当的敏感性和复杂性。”“民族问题处理得不好往往会引起社会的动荡,甚至政局的不稳。搞好民族工作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习近平)在此,我们希望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的理解把握总书记的讲话,要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只有这样各民族才能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当然,宪法第二章三十六条还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古兰经》中也说:“对於宗教,绝无强迫;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谁不信邪魔而信真主,谁确已把握住坚实的、绝不断折的把柄。真主是全聪的,是全知的。(2:256)强迫少年儿童信仰某个宗教的行为,的确会对青少年身心造成伤害,并且违背宪法的相关原则,所以对待此种行为我们的态度和宪法所述一样,是拒绝并制止的。但“小女孩背经”事件本身并无强迫行为的体现,更无从看出小女孩甚或是广大少年儿童身心受害的痕迹,所以相关部门的陈述中“强烈谴责这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行径”未免脱离事实、有失偏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宪法第一章第四条)我国是法治国家,做事讲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定罪定性必须“证据确凿、铁证如山”, 政府之言论对民众舆论有巨大的导向作用,必须划清界限,公正严谨。仅凭一个小视频就把小女孩背经定性为“宗教活动疯狂向校园渗透”,并毫无根据地下“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结论,片面理解了宪法和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不仅是对学习民族文化的儿童积极性的打击,也不符合宪法中各民族有权正当发展本民族文化的精神,也伤害了各少数民族的权利和感情,实在是另亲者痛仇者快的莽撞之举!也违背了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要紧紧围绕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多搞一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项目,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多解决一些各族群众牵肠挂肚的问题,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习近平)

      当然,教育部门的初衷都是为了维持良好的教育秩序,但,也要让不同民族文化背景下的少年儿童都能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和了解民族文化的机会,相关部门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积极的态度。若是曲解宪法精神、过分夸大事态,不但伤害了各民族的感情,也对民族地区的和谐发展不利!“要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坚持和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好传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精心做好民族工作。”“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习近平)我们再次呼吁全社会和相关部门,我们更应该将精力放在如何规范、发展多种多样的民族文化教育上,应该更多地关注留守儿童、失学儿童的再教育、被拐卖儿童的解救等等重大社会问题上,积极主动地去解决更多的社会矛盾和隐患,这才是保护广大儿童受教育权的最好措施,也是对国家的教育事业和实现中国梦的切实贡献。

PS:不幸的事,评论区里面一大批圣母,阿訇为幼儿园辩护,真是群战舌儒啊,在下佩服佩服


开什么玩笑?背经也要依照基本法啊。

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也不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布道、传教,宣传有神论——《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通知 1982年3月21日

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团体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

开什么玩笑?背经也要依照基本法啊。

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也不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布道、传教,宣传有神论——《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通知 1982年3月21日

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团体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
扯淡和偷换概念是人家与生俱来的天分。
这个李海洋阿訇快被下面的评论骂惨了,看到这样的结局,我心情瞬间好多了
幼儿园的孩子就是一张白纸,三观根本还没有形成,教孩子背诵这些狗屁倒灶的玩意,跟强制或者洗脑有什么区别?
取消其传教资格!公安机关严密监视!
谁特么在学校里传教直接毙了!


呵呵 神棍们掌握了解释经书的权力都不满足 现在都开始按照需要解释起宪法了。。这么费劲不如直接实行沙里亚法好了
其实通篇鬼话就一个思想有教无国  拿来作为穆斯林都是天生的叛国者这句话的证据 妥妥的

呵呵 神棍们掌握了解释经书的权力都不满足 现在都开始按照需要解释起宪法了。。这么费劲不如直接实行沙里亚法好了
其实通篇鬼话就一个思想有教无国  拿来作为穆斯林都是天生的叛国者这句话的证据 妥妥的
扯淡是传统,竟然说八百里秦川是他们自古以来居住的土地,我就纳闷了,他们也不用脑子想想,为啥叫秦川,咋不叫八百里麦加呢。
应该立法禁止任何向未成年者传教的行为,对所有宗教一视同仁。本质上对没有分辨能力的儿童灌输宗教思想本身就是一种洗脑。
木在觉觉 发表于 2016-5-9 02:12
扯淡是传统,竟然说八百里秦川是他们自古以来居住的土地,我就纳闷了,他们也不用脑子想想,为啥叫秦川,咋 ...
和棒子一样无耻,秦始皇是穆斯林或者是棒子
按照这位神棍的理论 大概 伊斯兰国8。9岁小孩就开始学习作战  那是培养兴趣爱好丰富个人生活也是顺应本民族的风俗和习惯充分享受受教育的权力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
去他奶奶的。杀。
《古兰经》中也说:“对於宗教,绝无强迫;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谁不信邪魔而信真主,谁确已把握住坚实的、绝不断折的把柄。真主是全聪的,是全知的。
——怪不得都写着认主唯一呢,邪魔世界
马克思对伊斯兰教的看法
.
 “《古兰经》和以它为根据的伊斯兰教法律把各个不同民族的地理和人文归结为一个简便的公式,即把他们分为两种国家和民族——正统教徒和异教徒。异教徒就是‘哈尔比’,即敌人。伊斯兰教宣布异教徒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并在穆斯林和异教徒之间造成一种经常互相敌视的状态。”(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0页。)

伊斯兰:据真主看来,最劣等的动物确是那些装聋作哑,不明真理的人。(《古兰经》 第八章 战利品(安法勒)二二)
在真主看来,最劣等的动物确是不信道的人,他们是不信道的。(《古兰经》 第八章 战利品(安法勒)五五)
.
2)宣扬暴力,教唆屠杀、奴役:法西斯臭名昭著的最终解决方案就不说了,对于非日尔曼种族的野蛮奴役也同样令人发指。古兰经则教导穆斯林要“讨伐”不信者,斩其头颅断其手指,直到对方该宗或者接受穆斯林的奴役。

伊斯兰教:当时,你的主启示众天神:“我是与你们同在的,故你们当使信道者坚定。我要把恐怖投在不信道的人的心中。”故你们当斩他们的首级,断他们的指头。(《古兰经》 第八章战利品(安法勒)一二)
你们没有杀戮他们,而是真主杀戮了他们;当你射击的时候,其实你并没有射击,而是真主射击了。(他这样做)原为要把从自己发出的嘉惠赏赐信道的人们。真主确是全聪的,确是全知的。(《古兰经》 第八章 战利品(安法勒)一七)
当禁月逝去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发现以物配主者,就在那里杀戮他们,俘虏他们,围攻他们,在各个要隘侦候他们。如果他们悔过自新,谨守拜功,完纳天课,你们就放走他们。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古兰经》 第九章 忏悔(讨白)五)
信道的人们啊!以物配主者只是污秽,故从今年起不准他们临近禁寺;如果你们畏惧贫困,那末,真主将以他的恩惠使你们满足,如果他意欲。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至睿的。(《古兰经》第九章 忏悔(讨白)二八)
易卜拉欣曾为他父亲求饶,只为有约在先;他既知道他的父亲是真主的仇敌,就与他脱离了关系。易卜拉欣确是慈悲的,确是容忍的。(《古兰经》 第九章 忏悔(讨白)一一四)
一二三.信道的人们啊!你们要讨伐邻近你们的不信道者,使他们感觉到你们的严厉。你们知道,真主是和克己者在一起的。(《古兰经》 第九章 忏悔(讨白)一二三)




有一个信仰以综教的名义娈童,因为这是它们圣人作为,有个信仰,强盗侩子手流氓成为它们的圣人,有个信仰泯灭良知人性,要摧毁人类正义,把屠杀不信它的人美化成圣仗,有个信仰毁灭光明,要把世界引入黑暗,有个信仰以综教的名义耍流氓,横行霸道像极了法西斯,这个信仰叫邪教。
.
有一个邪教伪装成民族,用破坏民族团结做幌子欺压不信邪教的乡邻,法西斯恶霸邪恶反动本质暴露无遗。

到了该把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分开的时候了。不同民族要加强团结,促进民族融合共同发展,使个民族成员平等,自由的生活在祖国的大家庭里。对宗教必须压制,限制发展,并逐渐取消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宗教不能等同于民族,对两者要区别对待。民族与宗教问题混杂在民宗委是非常错误的,应分开设立不同的工作机构,民族委员会负责民族问题,宗教委员会负责宗教问题,
他是汉族,搞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为什么会替马克思一再驳斥的宗教洗地??
“小女孩背经并无强迫”?难道这些小女孩都是自愿去背那些像天书一样的经文?都是自愿去戴那垃圾袋一样的黑色头巾?
他是汉族,搞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为什么会替马克思一再驳斥的宗教洗地??
打入内部的敌人
果然厉害,若他与政府官员交涉,我看政府还真说不过他,可能要被他说服。我们的公务员队伍里庸才太多,除了机械执行上级命令外,能有忧患意识,主动与这种言论斗争的人还真没有
小女孩天性就喜欢色彩鲜艳的衣服,逼迫她穿黑罩袍是对她的残害。
axman001 发表于 2016-5-9 07:14
果然厉害,若他与政府官员交涉,我看政府还真说不过他,可能要被他说服。我们的公务员队伍里庸才太多,除了 ...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投身官场的大约在其他方面就没精力照顾了
早说了敌人在内部。
其实,在刑事审判中,对双口罪犯的常去清真寺阿訇要一并判决。有一个罪犯就要同时枪毙一个阿訇。这种连坐方式才能彻底断绝犯罪链条。
果然厉害,若他与政府官员交涉,我看政府还真说不过他,可能要被他说服。我们的公务员队伍里庸才太多,除了 ...
只要有需求,政府的笔杆子嘴皮子比这种二逼厉害多了,可现在有政治正确和民族团结压着,不敢发声啊。。。。。。
只要有需求,政府的笔杆子嘴皮子比这种二逼厉害多了,可现在有政治正确和民族团结压着,不敢发声啊。。。 ...
一切都是利益

大家都不傻
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同样有不信仰的自由,十八岁以上才算有行为能力的公民,向未成年人传教就是犯法,我还是那句话对付绿绿就是开展妇女解放运动,解放了妇女,自然就解决了向儿童传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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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阿訇休得放屁 三字经是有什么宗教内涵吗?  里面有火狱 有对咖啡乐圣战吗?  好好的小女娃被你们包的像个僵尸木乃伊 还说不是宗教绑架
superak74 发表于 2016-5-9 04:09
他是汉族,搞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为什么会替马克思一再驳斥的宗教洗地??
如果是汉穆的话,只会更疯狂,这是必然的。
现在法制社会,社会上犯罪多了去了

警察没证据一样不能怎样,............同样的道理..............
有个维族人打传呼台,就完言后接线小姐问道,请问留什么姓名,此人答道,肉孜,小姐又问,大肉的肉麽?那边骂道,操,是羊肉的肉!

  这个笑话我讲了,我讲给一个叫肉孜太木的人听。
  他听了哈哈大笑。
  我说,你知道笑点在哪里么?
  他说当然知道啊,大肉的肉和羊肉的肉,不都是一个肉字么。

  然后我很恶趣味的问他,哪如果有人问你的名字,肉孜太木的肉字是大肉是肉么,你会生气么?

  正色回答:会生气,我是羊肉的肉,不是大肉的肉。。。

  我爆笑,你刚刚还说都是一个肉字。
如果脑袋里面的东西,和所有的中国人不一样,那么他不是中国人,而是混进我们内部伪装成中国人的敌人、奸细、叛徒!
一开始就偷换概念,未成年人是公民但却很多公民权都是没有的,不是完整的行为个体。这一点驳倒了整篇文章就是废话。
本想去骂两句,一看已经被删啦,开心
绿教就是邪教!!
被删除了,李阿訇被封号了吗?
对这种敢顶风为驴叫洗地的必须要严惩
枪毙。。。
维子消停了些,回子开挂闹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