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家地里挖出汉代铁铧欲收藏拒上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02:13:46
华商报商洛讯(记者田德政陈永辉) 几年前,商洛市商州区夜村镇代街村村民李老汉在自家地里,无意间挖出了一个铁疙瘩,后经文物专家初步鉴定,铁疙瘩为汉代的铁铧(huá)。昨日,李老汉称,曾有人多次上门收购他都没有卖,只是自己收藏。对此,文保部门称,曾多次上门征集文物但未果。

  村民翻地时挖出“铁疙瘩”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村民李老汉家中,见到了他捡到的“宝贝”,一个铁铧及部分箭矢头。铧看上去是生铁铸造的,已经有了锈迹,铧身沾着泥土并有划痕,重约20斤左右。箭矢头大约有30根,均呈现铜绿色,有些已经断掉了。

  李老汉说,大约在2010年4月,他翻地时挖出了这些“宝贝”。因为之前有村民在地里挖出过宝贝,所以他断定这个“铁疙瘩”是文物,就拿回家里收藏起来。李老汉挖出文物的消息在村里传开后,陆续有买家上门,有开价5000元的,有开价1万元的,但李老汉都没有卖。

  很多村民家里都有“宝贝”

  村民李明记说,村里有70多户人,大部分家里都有宝贝,陆续有人来从村民处收购文物。村民王淑良说,她们家也收藏有十多根箭矢头,是去年盖新房子时,从地底下挖出来的。

  不大的村庄为何频频挖出文物呢?据商州区文管办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代街村位于丹江南岸三级台地之上,丹江在这里呈现了C形,村子三面环山,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村子被确定为古城村遗址,历史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古城村遗址略呈扇形,面积约27万平方米。据商洛市博物馆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在古代代街村是城,城址表面文化遗存丰富,村上先后出土有不少文物,比如汉代瓦片及泥质红陶、灰陶片及石斧、石环、石刀等器物。

  该“宝贝”可能是三级文物

  昨日,商州区文管办支部书记方先振称,李老汉挖到的“铁疙瘩”,初步判断为汉代的铁铧,是一种农耕具,保存比较完整,对于当地农耕文化的研究有一定的价值,但文物等级需要省上专家进一步鉴定。

  方先振称,他们曾到李老汉家动员其主动上交该文物,也愿意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奖励但都未果。“地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不能买卖,但村民不愿意上交,我们也没办法。”商洛市博物馆馆长刘作鹏称,他们曾表示愿意向上边争取3000到5000元的奖励资金,征集李老汉挖到的汉代铁铧,但李老汉没有答应。下一步,按照新近出台的《陕西省群众保护文物奖励办法》,他们将对李老汉挖到的文物进行鉴定、征集,并依据文物等级进行奖励。该文物很可能是三级文物,奖励金额大约在5000~6000元之间。

  昨日下午,对于为何不将挖到的文物上交文保部门,李老汉说,自己挖出来的“宝贝”,就应该是自己的,而且他不打算卖,只打算自己收藏起来。

  律师说法


  地下文物应归国家所有

  昨日,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曹鹏表示,国家文物法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伟认为,虽然不是所有的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但个人收藏文物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像李老汉这样,在地里挖到了一件文物,如果不是其他合法持有人遗失的,就应当是属于国家的,依法应当上缴。《文物保护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铁铧

  深耕农具。西汉时期耕作技术有很大发展,铁铧为耕犁破土的锋刃,更适于耕翻土地和开沟作垄。大铁铧硕大沉重,与其配套的犁架必须加大加固,整架耕犁的重量也随之增大,通常需要两头或两头以上壮牛挽拉,用于开沟,也可用来窜垄、活地,是汉代铁器冶铸业和农业生产力提高的一种表现。

http://news.sina.com.cn/s/p/2015-03-13/045631601390.shtml华商报商洛讯(记者田德政陈永辉) 几年前,商洛市商州区夜村镇代街村村民李老汉在自家地里,无意间挖出了一个铁疙瘩,后经文物专家初步鉴定,铁疙瘩为汉代的铁铧(huá)。昨日,李老汉称,曾有人多次上门收购他都没有卖,只是自己收藏。对此,文保部门称,曾多次上门征集文物但未果。

  村民翻地时挖出“铁疙瘩”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村民李老汉家中,见到了他捡到的“宝贝”,一个铁铧及部分箭矢头。铧看上去是生铁铸造的,已经有了锈迹,铧身沾着泥土并有划痕,重约20斤左右。箭矢头大约有30根,均呈现铜绿色,有些已经断掉了。

  李老汉说,大约在2010年4月,他翻地时挖出了这些“宝贝”。因为之前有村民在地里挖出过宝贝,所以他断定这个“铁疙瘩”是文物,就拿回家里收藏起来。李老汉挖出文物的消息在村里传开后,陆续有买家上门,有开价5000元的,有开价1万元的,但李老汉都没有卖。

  很多村民家里都有“宝贝”

  村民李明记说,村里有70多户人,大部分家里都有宝贝,陆续有人来从村民处收购文物。村民王淑良说,她们家也收藏有十多根箭矢头,是去年盖新房子时,从地底下挖出来的。

  不大的村庄为何频频挖出文物呢?据商州区文管办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代街村位于丹江南岸三级台地之上,丹江在这里呈现了C形,村子三面环山,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村子被确定为古城村遗址,历史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古城村遗址略呈扇形,面积约27万平方米。据商洛市博物馆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在古代代街村是城,城址表面文化遗存丰富,村上先后出土有不少文物,比如汉代瓦片及泥质红陶、灰陶片及石斧、石环、石刀等器物。

  该“宝贝”可能是三级文物

  昨日,商州区文管办支部书记方先振称,李老汉挖到的“铁疙瘩”,初步判断为汉代的铁铧,是一种农耕具,保存比较完整,对于当地农耕文化的研究有一定的价值,但文物等级需要省上专家进一步鉴定。

  方先振称,他们曾到李老汉家动员其主动上交该文物,也愿意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奖励但都未果。“地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不能买卖,但村民不愿意上交,我们也没办法。”商洛市博物馆馆长刘作鹏称,他们曾表示愿意向上边争取3000到5000元的奖励资金,征集李老汉挖到的汉代铁铧,但李老汉没有答应。下一步,按照新近出台的《陕西省群众保护文物奖励办法》,他们将对李老汉挖到的文物进行鉴定、征集,并依据文物等级进行奖励。该文物很可能是三级文物,奖励金额大约在5000~6000元之间。

  昨日下午,对于为何不将挖到的文物上交文保部门,李老汉说,自己挖出来的“宝贝”,就应该是自己的,而且他不打算卖,只打算自己收藏起来。

  律师说法


  地下文物应归国家所有

  昨日,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曹鹏表示,国家文物法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伟认为,虽然不是所有的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但个人收藏文物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像李老汉这样,在地里挖到了一件文物,如果不是其他合法持有人遗失的,就应当是属于国家的,依法应当上缴。《文物保护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铁铧

  深耕农具。西汉时期耕作技术有很大发展,铁铧为耕犁破土的锋刃,更适于耕翻土地和开沟作垄。大铁铧硕大沉重,与其配套的犁架必须加大加固,整架耕犁的重量也随之增大,通常需要两头或两头以上壮牛挽拉,用于开沟,也可用来窜垄、活地,是汉代铁器冶铸业和农业生产力提高的一种表现。

http://news.sina.com.cn/s/p/2015-03-13/045631601390.shtml
接受过多年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的李老汉,居然这么不识时务?为何?谁之过?
每次“应该上缴国家”这种论调的屎盆子都扣在律师头上,是为什么?什么时候律师的话语权这么大了
郁闷的雄猫 发表于 2015-3-13 11:01
每次“应该上缴国家”这种论调的屎盆子都扣在律师头上,是为什么?什么时候律师的话语权这么大了
    我觉得这事情可以这么办,谁发现,谁就有所有权,但要想证明是文物,是何种文物,有多大价值,必须花钱申请国家机关检验真伪,颁发证书; 证书要交年检费,不然作废。
    私人发现而不愿意卖给国家的,国家可以规定一些级别的文物不准转卖;不准出境;必须配备保安的,强制配保安设施和人员,费用由主人出。非常珍贵而有价值的,国家可以代管。

    谁要是发现了兰亭集序,不愿意给国家也行,但是他家里也没条件收藏啊,贮藏设施没有,明抢暗偷的也防不住啊。那就可以放在博物馆,要收保管费;展览时注明主人是谁,展览所得也要给主人一部分。

这种新闻忽视了一点,很多东西不经过国家文物机关鉴定,发现者根本无法了解或证明其价值,经过国家鉴定,成了文物,他就想不付出代价而持有,行吗?鉴定费有没有?公安机关证明来历合法有没有?交钱吧。

村民发现的当然归村民所有.
qzs_wyf 发表于 2015-3-13 12:14
村民发现的当然归村民所有.
依据《文物法》应该无偿上交的,但估计国家补偿也是有的。。。。。。。
村民发现的当然归村民所有.
有些东西还真不是,本地挖了一个战国古墓,被村民哄抢,带头哄抢的被判刑。。。
塔克西丝之翼 发表于 2015-3-13 12:26
有些东西还真不是,本地挖了一个战国古墓,被村民哄抢,带头哄抢的被判刑。。。
战国古墓 殷商周青铜器 千万别碰。弄不好就是死刑。为啥?这里面有个非常隐晦的话题涉及到中国古代历史断代的问题。国外一直不承认夏和之前中国历史。
战国古墓 殷商周青铜器 千万别碰。弄不好就是死刑。为啥?这里面有个非常隐晦的话题涉及到中国古代历史断 ...
本地过去挖了不少楚国墓,还有很多汉代古墓
有些东西还真不是,本地挖了一个战国古墓,被村民哄抢,带头哄抢的被判刑。。。
黄金有价玉无价。青铜器要的不是价而是命。
别让家里熊孩子当废铁卖了,哥小时候把外婆家一块黑呼呼的圆片片拿去打恐龙快打,后来知道那是氧化了的袁大头。。。。。
迷璐 发表于 2015-3-13 12:43
别让家里熊孩子当废铁卖了,哥小时候把外婆家一块黑呼呼的圆片片拿去打恐龙快打,后来知道那是氧化了的袁大 ...
壕!友乎?
基层碰到没好处的事情就不敢耍狠了。
百姓没有文物保护条件,自己守着只会破坏,还是上交好,对文化文明做点贡献。
别让家里熊孩子当废铁卖了,哥小时候把外婆家一块黑呼呼的圆片片拿去打恐龙快打,后来知道那是氧化了的袁大 ...
我家明初是土豪,有一堆明朝的瓷器。前几年全部被曾祖母几十块钱卖了。有一个瓷盆还上了鉴宝节目
别让家里熊孩子当废铁卖了,哥小时候把外婆家一块黑呼呼的圆片片拿去打恐龙快打,后来知道那是氧化了的袁大 ...
明初那位土豪祖爷爷的墓还在。就在村中央。里面的东西,估计可以开个小博物馆
心有猛喵舔蔷薇 发表于 2015-3-13 12:33
战国古墓 殷商周青铜器 千万别碰。弄不好就是死刑。为啥?这里面有个非常隐晦的话题涉及到中国古代历史断 ...
这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文献记载的历史却只到公元前841年,更早以前的历史都是模糊不清的,只能通过文物去推断,这就叫“5000年文明,2800年历史”。
后来搞了个夏商周断代工程,也只是定了一份大致的年表,比如夏朝约始于公元前2070年。
nikisch 发表于 2015-3-13 14:04
基层碰到没好处的事情就不敢耍狠了。
不敢?太小看基层了吧?
顶多是不屑。
普加乔夫的眼镜 发表于 2015-3-13 14:58
我家明初是土豪,有一堆明朝的瓷器。前几年全部被曾祖母几十块钱卖了。有一个瓷盆还上了鉴宝节目
就是,祖传的不会被收,挖出来的就要收归国有了。
挖出来也不能声张,声张了一定要说祖传!

这村民是不知道厉害啊……
qzs_wyf 发表于 2015-3-13 12:14
村民发现的当然归村民所有.
秦始皇兵马俑。。。。。。
普加乔夫的眼镜 发表于 2015-3-13 15:01
明初那位土豪祖爷爷的墓还在。就在村中央。里面的东西,估计可以开个小博物馆
自家幕里的东西应该归个人所有吧
迷璐 发表于 2015-3-13 12:43
别让家里熊孩子当废铁卖了,哥小时候把外婆家一块黑呼呼的圆片片拿去打恐龙快打,后来知道那是氧化了的袁大 ...
长辈说,几十年前,卖了好几篮子铜钱,一毛钱一斤
青铜兵器,铁制农具。
我觉得这事情可以这么办,谁发现,谁就有所有权,但要想证明是文物,是何种文物,有多大价值,必须花 ...
,国家可以规定一些级别的文物不准转卖;不准出境;
。。。。。。。。。。。。。。

我记得国家一级文物就不准买卖和出境。
心有猛喵舔蔷薇 发表于 2015-3-13 12:33
战国古墓 殷商周青铜器 千万别碰。弄不好就是死刑。为啥?这里面有个非常隐晦的话题涉及到中国古代历史断 ...
为何不承认,是文物文献太少了吗
SSJ100 发表于 2015-3-13 17:21
为何不承认,是文物文献太少了吗
不是,而是谁的历史应该由谁主导的问题。
南极冰 发表于 2015-3-13 12:21
依据《文物法》应该无偿上交的,但估计国家补偿也是有的。。。。。。。
这个文物法太霸道,我觉得不对,应该修改。

个人发现的东西,属于个人所有。
如果拿到国家权威机关做鉴定,还有公安机关证明来历清白,都要交费。
国家鉴定过的文物,对于国家给它做了信用担保,怎么能一点代价都不花,就成为发现者私有呢?
有珍贵价值的文物,国家可以强制代为保管,但保留所有者的其他权利。对其进行科学研究、展览,获得的成果、收入应该有主人的一份。

比如说我发现了一个西周鼎,凡是公开报道,科学研究等等使用它的照片,下面应该写上: 感谢鼎的主人24号机的慷慨,允许我们拍照、出版。要拿出去展览,先得和我讲好展览费分成。


不敢?太小看基层了吧?
顶多是不屑。
管他屑不屑,反正没啥动力。
自家幕里的东西应该归个人所有吧
不清楚,反正现在他的子孙男男女女加起来有四百多人。也轮不到我
     上缴算了,有文物价值,没有收藏、观赏价值
       石器年头更老,有私人收藏的吗?
村民发现的当然归村民所有.
这样说来,十三陵,清东陵什么的也归其后人

心有猛喵舔蔷薇 发表于 2015-3-13 17:24
不是,而是谁的历史应该由谁主导的问题。


如果文物文献很丰富,西方没有理由不承认呀,比如没有西方史学家否认秦汉的存在
心有猛喵舔蔷薇 发表于 2015-3-13 17:24
不是,而是谁的历史应该由谁主导的问题。


如果文物文献很丰富,西方没有理由不承认呀,比如没有西方史学家否认秦汉的存在
SSJ100 发表于 2015-3-13 17:51
如果文物文献很丰富,西方没有理由不承认呀,比如没有西方史学家否认汉朝的存在
你太小瞧历史的作用了,不是说别的你就看看韩国历史教材,新罗百济之前朝鲜半岛历史直接给你画到长城边。
你明白什么意思了吗?有些东西不弄明白或者不弄浑水,直接威胁到你的正统性。在给你说个事例,土耳其推崇的大突厥主义。疆域从地中海 黑海一直到日本海。
我觉得这事情可以这么办,谁发现,谁就有所有权,但要想证明是文物,是何种文物,有多大价值,必须花 ...
发现兰亭序赶紧卖,或者上交国家,不然命不久矣,,,
普加乔夫的眼镜 发表于 2015-3-13 17:42
不清楚,反正现在他的子孙男男女女加起来有四百多人。也轮不到我
知道了。人民网上有个案(判)例“凡是地下出土的文物都属国家所有”。

24号机 发表于 2015-3-13 17:28
这个文物法太霸道,我觉得不对,应该修改。
个人发现的东西,属于个人所有。


谁知道你是地上发现的还是地下发现的。

难道是盗墓贼的春天来了?
24号机 发表于 2015-3-13 17:28
这个文物法太霸道,我觉得不对,应该修改。
个人发现的东西,属于个人所有。


谁知道你是地上发现的还是地下发现的。

难道是盗墓贼的春天来了?
这个文物法太霸道,我觉得不对,应该修改。

个人发现的东西,属于个人所有。

如果我发现兵马俑、请问兵马俑是我家的吗?
普加乔夫的眼镜 发表于 2015-3-13 15:01
明初那位土豪祖爷爷的墓还在。就在村中央。里面的东西,估计可以开个小博物馆
  不见得。兄弟倒是知道明朝的墓葬多数陪葬极少。无他,中国人终于想明白了:厚葬就是鼓励盗墓。
WEIWUBUQU 发表于 2015-3-13 17:56
发现兰亭序赶紧卖,或者上交国家,不然命不久矣,,,
  发现高价值文物最好上交。无他,异宝伤主!
  发现高价值文物最好上交。无他,异宝伤主!
嘿,别的不知道,要手上有兰贴这种,交迟了都伤主,就怕上交路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