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仁文对《反恐怖法》言论的帖子内容的担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4:22:51
今日CD有个帖子
刘仁文:颁布《反恐怖法》 一定要慎重
http://lt.cjdby.net/forum.php?mo ... &fromuid=292785
其中刘仁文的一些言论在我看来纯属教科书式的正确的大道理,比如:
“然而这部法律有不成熟之处,例如“恐怖主义”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
“单纯的“言论”和“思想”,不宜纳入恐怖主义的范畴。“恐怖主义”应该以“暴力行为”作为前提。 ”
“《反恐怖法》由于涉及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更加需要非常慎重。”
其实说白了重点在最后一句,《反恐怖法》需要慎重。
结果帖子里一片骂声,许多人更从其担任国外大学研究员就说其是吃里扒外。
在CD上潜水多年,看着CD的演变,我只能说我感觉非常复杂。
骂的主要针对“单纯的“言论”和“思想”,不宜纳入恐怖主义的范畴。“恐怖主义”应该以“暴力行为”作为前提。 ”
这一点。
骂人者的逻辑是,先有极端思想,后有恐怖主义的行动,如果不禁止恐怖思想,等到出现恐怖主义行动的时候已经悔之晚矣。
我想说的是,恐怖主义是什么定义,法律尚无明确规定,也就是说什么“思想”、“言论”算恐怖主义思想,这个根本没有明确规定,在没有明确界定的前提下,就简单的去判定什么是恐怖主义思想、言论,那得产生多少冤假错案?
何况恐怖主义的一种定义是“恐怖主义是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通过将一定的对象置于恐怖之中,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也就说按这种理解,恐怖主义本身就是一种行为,刘仁文说的以行为为前提,并无不妥之处。
其实里面有个回帖总结的很好,“有云笔比剑强,又云思想比武器更有力量。那么既然我们不允许敌人拥有武器,又怎么可能允许他们拥有思想?”我不敢去代表说回帖骂人的都赞成这个想法,但是从各种骂人的回帖中倒是处处透露出这个味道。
也许是CD年轻人多,也许是恐怖主义太恶心,大家都是巴不得马上消灭恐怖主义,但是采用强制措施禁止恐怖主义思想、言论就能消灭恐怖主义吗?大家天天说绿教洗脑能力强,我们为啥不想想,现代各种思想的洗脑能力为啥还比不过一千多年前的绿教思想?难道是现代思想不如绿教先进吗?
恐怖主义根源是贫穷和愚昧,不消灭贫穷和愚昧,恐怖主义根本禁止不了。有人要反驳了,沙特有钱的很,一样支持恐怖主义,我想说,见过沙特王公贵族去当人肉炸弹的没?为啥他们只出钱,不肯自己上呢?有钱过的好,谁愿意没事去送死?就算有,那也是凤毛麟角,这个后面再说。
要说愚昧,有几个恐怖分子是系统学过现代科学的?大家如果都有文化,有技术,能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能受到社会尊重,谁会去信仰恐怖主义?
本拉登这种人的理论是要消灭异教徒,消灭西方邪恶势力,穆斯林才能过上好日子。这种理论产生的根源还是贫穷与愚昧,因为他们不相信依靠穆斯林通过发展教育,发展科技、艰苦奋斗可以达到目标,他们把自身的贫穷归结于外界,这种理论的基础不消灭,这种理论就不可能消灭。
拿我国来说,看看南疆的GDP,如果不在当地普及教育消灭贫困,恐怖主义是消灭不了的。如果我们禁止恐怖主义思想的动作不谨慎,只能是制造更多的恐怖思想。比如对维族人的歧视,比如对穆斯林的敌意,比如因为反恐需要过度侵害公民权利,只能是逼迫更多人去加入恐怖分子。
我们可以想想看,如果就有一个恐怖分子把这个帖子的言论复制下来,拿去南疆给维族讲:汉族歧视维族,还要控制我们的思想,马上就要对我们采取措施,看看,这个帖子就是铁证。请问这个是禁止了恐怖思想传播还是助长了恐怖思想传播。
更不要提,如果不谨慎使用《反恐怖法》可能会侵害公民言论自由,人身自由。个人认为CD是偏左的论坛,对于西方的什么民主、自由大多人是批判态度。我想说的是,大家对西方的自由、民主怎么看不重要,但是不等于中国不需要自由民主,只是要考虑清楚什么样的自由民主适合中国。因此任何可能侵害公民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的法律我们一定要谨慎,不能以为了公共安全为理由,就武断的认为牺牲部分自由、民主是可以承受的代价,必须要考虑清楚,到底是不是必须要牺牲,就算牺牲了,有什么补救措施。

今日CD有个帖子
刘仁文:颁布《反恐怖法》 一定要慎重
http://lt.cjdby.net/forum.php?mo ... &fromuid=292785
其中刘仁文的一些言论在我看来纯属教科书式的正确的大道理,比如:
“然而这部法律有不成熟之处,例如“恐怖主义”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
“单纯的“言论”和“思想”,不宜纳入恐怖主义的范畴。“恐怖主义”应该以“暴力行为”作为前提。 ”
“《反恐怖法》由于涉及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更加需要非常慎重。”
其实说白了重点在最后一句,《反恐怖法》需要慎重。
结果帖子里一片骂声,许多人更从其担任国外大学研究员就说其是吃里扒外。
在CD上潜水多年,看着CD的演变,我只能说我感觉非常复杂。
骂的主要针对“单纯的“言论”和“思想”,不宜纳入恐怖主义的范畴。“恐怖主义”应该以“暴力行为”作为前提。 ”
这一点。
骂人者的逻辑是,先有极端思想,后有恐怖主义的行动,如果不禁止恐怖思想,等到出现恐怖主义行动的时候已经悔之晚矣。
我想说的是,恐怖主义是什么定义,法律尚无明确规定,也就是说什么“思想”、“言论”算恐怖主义思想,这个根本没有明确规定,在没有明确界定的前提下,就简单的去判定什么是恐怖主义思想、言论,那得产生多少冤假错案?
何况恐怖主义的一种定义是“恐怖主义是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通过将一定的对象置于恐怖之中,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也就说按这种理解,恐怖主义本身就是一种行为,刘仁文说的以行为为前提,并无不妥之处。
其实里面有个回帖总结的很好,“有云笔比剑强,又云思想比武器更有力量。那么既然我们不允许敌人拥有武器,又怎么可能允许他们拥有思想?”我不敢去代表说回帖骂人的都赞成这个想法,但是从各种骂人的回帖中倒是处处透露出这个味道。
也许是CD年轻人多,也许是恐怖主义太恶心,大家都是巴不得马上消灭恐怖主义,但是采用强制措施禁止恐怖主义思想、言论就能消灭恐怖主义吗?大家天天说绿教洗脑能力强,我们为啥不想想,现代各种思想的洗脑能力为啥还比不过一千多年前的绿教思想?难道是现代思想不如绿教先进吗?
恐怖主义根源是贫穷和愚昧,不消灭贫穷和愚昧,恐怖主义根本禁止不了。有人要反驳了,沙特有钱的很,一样支持恐怖主义,我想说,见过沙特王公贵族去当人肉炸弹的没?为啥他们只出钱,不肯自己上呢?有钱过的好,谁愿意没事去送死?就算有,那也是凤毛麟角,这个后面再说。
要说愚昧,有几个恐怖分子是系统学过现代科学的?大家如果都有文化,有技术,能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能受到社会尊重,谁会去信仰恐怖主义?
本拉登这种人的理论是要消灭异教徒,消灭西方邪恶势力,穆斯林才能过上好日子。这种理论产生的根源还是贫穷与愚昧,因为他们不相信依靠穆斯林通过发展教育,发展科技、艰苦奋斗可以达到目标,他们把自身的贫穷归结于外界,这种理论的基础不消灭,这种理论就不可能消灭。
拿我国来说,看看南疆的GDP,如果不在当地普及教育消灭贫困,恐怖主义是消灭不了的。如果我们禁止恐怖主义思想的动作不谨慎,只能是制造更多的恐怖思想。比如对维族人的歧视,比如对穆斯林的敌意,比如因为反恐需要过度侵害公民权利,只能是逼迫更多人去加入恐怖分子。
我们可以想想看,如果就有一个恐怖分子把这个帖子的言论复制下来,拿去南疆给维族讲:汉族歧视维族,还要控制我们的思想,马上就要对我们采取措施,看看,这个帖子就是铁证。请问这个是禁止了恐怖思想传播还是助长了恐怖思想传播。
更不要提,如果不谨慎使用《反恐怖法》可能会侵害公民言论自由,人身自由。个人认为CD是偏左的论坛,对于西方的什么民主、自由大多人是批判态度。我想说的是,大家对西方的自由、民主怎么看不重要,但是不等于中国不需要自由民主,只是要考虑清楚什么样的自由民主适合中国。因此任何可能侵害公民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的法律我们一定要谨慎,不能以为了公共安全为理由,就武断的认为牺牲部分自由、民主是可以承受的代价,必须要考虑清楚,到底是不是必须要牺牲,就算牺牲了,有什么补救措施。

楼主是好人,下次出事把你空降过去挡刀。
我们就是要引导和控制人们的思想,包括少数民族的思想,乃至行为。
他们有宗教自由,可以信奉伊斯兰教,这个完全没有问题。
关键在于,通过信教传经为手段和掩护,传播恐怖思想,最后发展为恐怖行为。
贫穷和恐怖主义没有必然联系,40-50年前,中国各个地区都很贫穷,并没有多少恐怖主义分子。这个怎么解释?
自由民主,并不代表不能限制恐怖思想和恐怖行为。
楼主这种圣母只有刀砍到自己身上才知道疼


极右,极左,绿绿,本事一家。这话不假,都害怕《反恐法》……丫的他们动不动就是推翻国家,比如极右(掉电线干),极左(批斗),绿绿(刀片)……

还有一种最白痴(圣母)……

极右,极左,绿绿,本事一家。这话不假,都害怕《反恐法》……丫的他们动不动就是推翻国家,比如极右(掉电线干),极左(批斗),绿绿(刀片)……

还有一种最白痴(圣母)……
云南火车站的时候楼主为什么不在现场呢?
人不因言论而定罪,也不尽然。要看是什么言论。赤裸裸的煽动当然要定罪。言论底线不得危及国家根本制度。我国是个世俗国家,政教分离,这是底线。
mmxx 发表于 2015-2-14 15:50
楼主这种圣母只有刀砍到自己身上才知道疼
一味采用暴力禁止,只有更多的刀砍到自己身上。
美国有反恐怖法,恐怖分子有高压锅。
干他妈的言论自由,看到微博上那一批批傻逼玩意,就该送西伯利亚挖油!

yangkenan007 发表于 2015-2-14 15:57
一味采用暴力禁止,只有更多的刀砍到自己身上。
美国有反恐怖法,恐怖分子有高压锅。


立法就等于暴力禁止?这是什么搞笑逻辑?

以维稳民族团结为名,实际放任不管才是导致今天乱象的根本原因。
yangkenan007 发表于 2015-2-14 15:57
一味采用暴力禁止,只有更多的刀砍到自己身上。
美国有反恐怖法,恐怖分子有高压锅。


立法就等于暴力禁止?这是什么搞笑逻辑?

以维稳民族团结为名,实际放任不管才是导致今天乱象的根本原因。
你的意思是发表极端主义思想的无罪,必须要付诸行动之后才能惩罚?
一味采用暴力禁止,只有更多的刀砍到自己身上。
美国有反恐怖法,恐怖分子有高压锅。
因噎废食,混淆视听……没有国家暴力机构,那些法律能执行。  怎么对恐怖份子不用暴力手段,难道用圣母……哈哈……

yangkenan007 发表于 2015-2-14 15:57
一味采用暴力禁止,只有更多的刀砍到自己身上。
美国有反恐怖法,恐怖分子有高压锅。


别在这装嘴炮圣母,去南疆用你的道理感化维族中的恐怖分子吧!记得写好遗言,另外去当地感受下是维族在受歧视还是你这种卡菲尔在受歧视。
yangkenan007 发表于 2015-2-14 15:57
一味采用暴力禁止,只有更多的刀砍到自己身上。
美国有反恐怖法,恐怖分子有高压锅。


别在这装嘴炮圣母,去南疆用你的道理感化维族中的恐怖分子吧!记得写好遗言,另外去当地感受下是维族在受歧视还是你这种卡菲尔在受歧视。
无聊郁闷 发表于 2015-2-14 16:08
你的意思是发表极端主义思想的无罪,必须要付诸行动之后才能惩罚?
有罪无罪,法律说了算
法律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当然要慎重
法学教授说些正确的大道理都要被喷
这个才是值得重视的
什么叫没有标准,以是否散布、宣传违法行为为标准就行了。
拿钱发帖一时爽,明天全家去刑场。乱世用重典。楼主你可以试试在美国发表一下自由言论,看看你会用啥下场
sea 发表于 2015-2-14 16:09
别在这装嘴炮圣母,去南疆用你的道理感化维族中的恐怖分子吧!记得写好遗言,另外去当地感受下是维族在 ...
感化?
请问我文中说了要感化恐怖分子没?
如果歧视维族可以消灭恐怖分子,我带头歧视。
算了 发表于 2015-2-14 16:08
因噎废食,混淆视听……没有国家暴力机构,那些法律能执行。  怎么对恐怖份子不用暴力手段,难道用圣母… ...
我那句话反对对恐怖分子使用暴力?
请你指出来。
楼主真是本末倒置。
既然你觉得现在对恐怖主义思想的定义不清,那么该呼吁的就是搞清这个定义。
楼主想说因为定义不清所以就不能立法禁止?欧美的反恐案例摆在前面,他们怎么不怕冤假错案?
是公知么???
“有云笔比剑强,又云思想比武器更有力量。那么既然我们不允许敌人拥有武器,又怎么可能允许他们拥有思想?”
这段话的重点不是思想,而是敌人。谁是敌人,这是最关键的问题。
mmxx 发表于 2015-2-14 16:02
立法就等于暴力禁止?这是什么搞笑逻辑?

以维稳民族团结为名,实际放任不管才是导致今天乱象的根本 ...
管的再厉害,如果南疆持续贫困,
就算没有恐怖分子,也有公交车自焚
我说的很明白,要解决极端思想,恐怖分子
根源是消灭贫穷愚昧
有罪无罪,法律说了算+法律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当然要慎重+法学教授说些正确的大道理都要被喷+
法律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况,有公序良俗,有司法解释。
为什么会认为不够明确的情况就不慎重了呢?
再说了,反恐斗争本来就很复杂,各种恐怖主义手段层出不穷,如果能让你列好条款去对付,恐怖分子早就死光了。
所以法律条款不明确才是正常的,我们只能先定好大方向,而不是因为一些小细节没有确定就连大方向都不顾了。

楼主的思维和那位社科院砖家一样狭隘,居然还自称正确?
丰牧 发表于 2015-2-14 15:43
我们就是要引导和控制人们的思想,包括少数民族的思想,乃至行为。
他们有宗教自由,可以信奉伊斯兰教,这 ...
很简单,中国以前是穷,可是贫富差异小,大家心理平衡。
最重要是与世隔绝,可是认为其他人都在水深火热中呢。
现在能与世隔绝不?
WillSiegKane 发表于 2015-2-14 16:15
楼主真是本末倒置。
既然你觉得现在对恐怖主义思想的定义不清,那么该呼吁的就是搞清这个定义。
楼主想说因 ...
请找出我反对立法的话,谢谢
管的再厉害,如果南疆持续贫困,+就算没有恐怖分子,也有公交车自焚+我说的很明白,要解决极端思想,恐+...
治标和治本当然是双管齐下最好,你不能因为治不了本就放弃治标好不好?
管的再厉害,如果南疆持续贫困,
就算没有恐怖分子,也有公交车自焚
我说的很明白,要解决极端思想,恐 ...
有了钱就不搞恐怖袭击了?

扯淡吧,热比丫可一点都不穷,沙特绿畜更是富的流油!
请找出我反对立法的话,谢谢
呵呵,你连我的话在说什么都看不懂了么?

请找出我说你反对立法的话,谢谢。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的言论自由是受保护的,但是不是所有的言论都是受法律保护,制造民族矛盾、散布恐怖思想的言论就必要限制
            老牌  所谓 贫穷恐怖论 又重出江湖了
有个法律,就可以在那些逗比来砍人的时候不要有后顾之忧一枪打死他们,否则打死了还得让开枪的干警们麻烦。
楼主的问题是用幼稚的理想主义思维分析现实问题,明白点说就是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思考。

首先,说说用现代教育替代中世纪宗教思想毒瘤。现代西方文明之都法国肯定有教育经费投入,这个没有什么可怀疑的;法国也有深厚的文化基础来教育人科学、宽容和进取,这个应该也没有什么疑问罢——至少在楼主现代文化信仰这里。可是(可是是个讨厌鬼),巴黎枪响了……楼主当然可以说,巴黎洗头妹干得不好,洗头不洗脑。

任何一个现实生活中,教育是要花钱的,而且比楼主在电脑前喊话花的钱要多很多。这就有很多问题了,对于一些不愿意接受现代教育的人,社会的花费会比接受现代教育的人要多,而且会多很多,这实际上造成了教育不公正。也就是说,你突然傲娇了,社会反而要下贱地求你,这个逻辑本身也很傲娇。

与此同时,这样的教育投入是不是社会能够承受的,或者投入产出比是否令社会接受都是很大问题。如果有高效率的选择,比如根本就不洗头,改成砍头,投入产出比足够高而又能够被道德接受,这样的事情在历史上举不胜举。现在,在中国如果把砍头进化到现代法律规范的实施,一旦遇上“民主、自由”四个高调字眼,为什么会变得比砍杀和人肉炸弹更加腥臭难忍呢?
WillSiegKane 发表于 2015-2-14 16:20
法律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况,有公序良俗,有司法解释。
为什么会认为不够明确的情况就不慎重了呢?
再说了, ...
慎重采用损害公民人身自由言论自由的法律,乃是最正确的废话。
法律条款不明确是正常的,还要法律干啥?
大方向是什么?小细节是什么?所谓反恐怖法,连恐怖思想都未能界定清楚,是叫大方向还是小细节?
因为形式紧急,就能不考虑清楚立法,神州大地只能遍地冤狱了
这个不用恐怖主义,我们自己先完蛋了。
我那句话反对对恐怖分子使用暴力?
请你指出来。
那不就截了,只要露头就杀好了……危险自然会降到最低……怎么圣母想彻底解救恐怖份子吗?
haartman0083 发表于 2015-2-14 16:18
“有云笔比剑强,又云思想比武器更有力量。那么既然我们不允许敌人拥有武器,又怎么可能允许他们拥有思想? ...
从消灭敌人的角度看,这也不适用于现代社会。
因为现代社会没法大规模搞人身消灭。
消灭思想比肉体消除难得多。
思想的产生必有其社会土壤
铲除社会土壤比杀几个人难多了。
有罪无罪,法律说了算
法律没有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当然要慎重
法学教授说些正确的大道理都要被喷

他说的可不是什么正确的大道理,还没立法就应该交人大尽快立。但是放任极端思想不管也算大道理?我看是瞎扯淡。邪教不杀人的时候不算邪教,这亏吃了好几次了,还要死多少人才能提前干预?
WillSiegKane 发表于 2015-2-14 16:22
治标和治本当然是双管齐下最好,你不能因为治不了本就放弃治标好不好?
请找出我反对治标的言论,谢谢
算了 发表于 2015-2-14 16:32
那不就截了,只要露头就杀好了……危险自然会降到最低……怎么圣母想彻底解救恐怖份子吗?
露头就杀,就能把危险降到最低,那美国就没有高压锅炸弹了。
采用暴力手段就能消灭恐怖分子,这世界上早没恐怖主义了。
不改良自身社会问题,迷信暴力解决恐怖主义,只有更多恐怖分子
还有,看帖不自信就乱喷,喜欢给别人扣圣母的帽子
只能说明你自己的头脑简单。
从消灭敌人的角度看,这也不适用于现代社会。
因为现代社会没法大规模搞人身消灭。
消灭思想比肉体消除 ...
正因为难才更要去做,而且要做得聪明,做得漂亮。但是最重要的是,弄清谁是敌人。
WillSiegKane 发表于 2015-2-14 16:15
楼主真是本末倒置。
既然你觉得现在对恐怖主义思想的定义不清,那么该呼吁的就是搞清这个定义。
楼主想说因 ...
他们不怕就等于我们就不怕?
一面看不起西方的所谓“自由民主”
一面又以西方社会的标准为标准
逻辑混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