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女子飙车撞倒母女 脱衣躺地阻拦救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21:24


核心提示:6月19日下午,山东临沂一小区内,张女士飞速飙车100米后,将买菜回家的一对母女俩撞飞,造成年仅4岁的女儿死亡,母亲重伤。事故发生后,张女士脱光衣服,打骂靠近她的每一个人。小区的居民称,张女士拦着120救护车,阻止救护车施救。

http://news.163.com/12/0626/14/84UC6VUL0001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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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疯了哎。。。
这能判个过失致人死亡不

核心提示:6月19日下午,山东临沂一小区内,张女士飞速飙车100米后,将买菜回家的一对母女俩撞飞,造成年仅4岁的女儿死亡,母亲重伤。事故发生后,张女士脱光衣服,打骂靠近她的每一个人。小区的居民称,张女士拦着120救护车,阻止救护车施救。

http://news.163.com/12/0626/14/84UC6VUL0001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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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疯了哎。。。
这能判个过失致人死亡不
感觉有点故意的装疯卖傻好逃避责任
强制带离啊
现场施救的人怎么一个比一个二?小朋友就那么用手拎着。

我特么简直想踹他,不会施救就别动啊。
话说,故意阻碍施救,导致受害人死亡,能判故意杀人吗????
故意杀人,毫无疑问
肇事者名叫张彦,山东省医专高等专科学校中医药教研办公室工作,现在任大一的中医讲师。据学生介绍,她曾教过多年人体解剖学和医学心理学与精神病学。
教精神病的最后也犯病了
教精神病的装精神病是不是比较像呀。
确实赤身裸体。真脱啊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2-6-26 16:40
强制带离啊
看样子啊
阁下
你们的巡逻车上得准备个床单被套毛毯什么的

这个女的应该被雷劈死!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2-6-26 17:38
话说,故意阻碍施救,导致受害人死亡,能判故意杀人吗????
      当然可以,只要是本来能救活的,被拦死了
kgb9023 发表于 2012-6-26 17:55
肇事者名叫张彦,山东省医专高等专科学校中医药教研办公室工作,现在任大一的中医讲师。据学生介绍,她曾教过 ...
难道是打通任督二脉的时候走火入魔了?
没辣椒水么?给她洗个澡。


抛开遮盖物、阻止救护儿童、阻止救护车离开,不是精神病。这个人是医生?有辱斯文,罪上加罪!

抛开遮盖物、阻止救护儿童、阻止救护车离开,不是精神病。这个人是医生?有辱斯文,罪上加罪!
怎么撞的是车尾,是在飙倒车吗??
感觉还是精神有问题
谁道人 发表于 2012-6-26 22:59
怎么撞的是车尾,是在飙倒车吗??
看报道的图片

里面有好几辆车受损,那个车应该不是肇事车,估计也是受害车
居然在小区内飙车,这女的真的有问题...
DangerClose 发表于 2012-6-26 16:39
感觉有点故意的装疯卖傻好逃避责任
      就是那意思吧,实际工作中遇到很多这种阻止施救的行为,不过更多的阻力来自伤者家属:无非就是要更多赔偿罢了,至于伤者的伤情,甚至可能有生命危险,他们都不在乎·····
luther 发表于 2012-6-26 23:05
感觉还是精神有问题
      我遇到过这种,把人撞了,然后痛打一顿,重伤,当时好好的,带离现场前还好好的,叫家属好好照看伤者啥的,1个小时后就“精神失常”了,检察院那边就给放松了点,叫先送去做精神病鉴定,结果真鉴定出来了,间歇性精神病,于是镇政府顺水推舟送他去精神病院,这一招太狠了,进去了1个多月就招了,自己是装疯,最搞笑的是后来交通事故鉴定认为主责在伤者那边,他顶多一个缓刑;P
EVAF 发表于 2012-6-26 23:43
我遇到过这种,把人撞了,然后痛打一顿,重伤,当时好好的,带离现场前还好好的,叫家属好好照看伤 ...
您执行任务回来了?
杀之 发表于 2012-6-27 00:25
您执行任务回来了?
啥个“您”啊·········
回来都一个多月了,在藏区最美丽的时候离开,真不爽·····
EVAF 发表于 2012-6-27 00:28
啥个“您”啊·········
回来都一个多月了,在藏区最美丽的时候离开,真不爽·····
“您”不是对你个人,是对你执行这次任务的身份表示尊敬。

平安回来就好。
EVAF 发表于 2012-6-26 23:43
我遇到过这种,把人撞了,然后痛打一顿,重伤,当时好好的,带离现场前还好好的,叫家属好好照看伤 ...
很好奇,主责在对方的话,这个开车的怎么会“顶多一个缓刑”?~~
这个张女士是个啥玩意啊~~~

阻拦救护车这是损人不利己啊~~

很想用某些词汇来抒发偶的愤慨~~
正蓝奇 发表于 2012-6-27 00:37
很好奇,主责在对方的话,这个开车的怎么会“顶多一个缓刑”?~~
因为他在撞人后有故意伤害行为。
伤者的重伤是被撞+被殴的共同结果,且加害方在事后取得了伤者的谅解
讲师!!医生!!
别拿精神病来做盾牌,这典型的故意杀人!
臭不要脸的,大白天就脱光买傻,擦
上班族 发表于 2012-6-27 13:24
臭不要脸的,大白天就脱光买傻,擦
版主同志,骂人是不好的。。。。。。
死女人,给个故意伤害还是轻的,故意杀人还差不多,擦!
现在鉴定精神病也简单,前几天抓了个打人的,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拘留所不收,到精神病医院检查,医生问了几个问题就诊断为精神病了,嫌疑人说:我看见一个瓶子在跟我说话,我就想掐死这个瓶子。
又是一人渣吧
人渣,鉴定完毕
估计老公外面找女人了,气疯了。


故意阻碍救人导致人死亡,是不是算故意杀人?


故意阻碍救人导致人死亡,是不是算故意杀人?
在精神病院见过一个精神病患者,大便都拉在裤子,护士帮工还未来得及清洁,已抓了自己一脸一身.
这位女士如果能达到这个境界,就是装假的,我也配服.
教精神病学的还活学活用装起精神病了啊,关到精神病院一年治疗下再说吧
上班族 发表于 2012-6-27 13:24
臭不要脸的,大白天就脱光买傻,擦

版主不文明用语,快来扣分啦
肇事女司机裸身阻挠救人续:被指因小三问题报复社会
受害者家属王乐文向南方日报记者介绍说,据说张彦的老公在外边养小三,事发前与张彦摊牌而爆发激烈争吵,张彦则为泄私愤报复社会,驾车冲向人群,危害公共安全。他不无担心地指出,“张彦这么恶劣的行径,就怕最后找点关系就以‘精神失常’为由轻饶了。”

王乐文告诉记者,张彦的家属打算向公安机关提起申请为张彦做精神病司法鉴定。他介绍说,张彦是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一位中医讲师,她曾教过多年人体解剖学、医学心理学、精神病学。他认为,所谓的“精神失常”是张彦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来“装疯卖傻”伪装自己,二次加害孩子,拖延宝贵的救护时间,她比“药家鑫”更恶毒百倍。

转载于凤凰网


小孩被护士抱上车的时候还是有呼吸的
这个人渣抢过来往地上一摔,死了
拦车阻挠不成,就抢过来摔,反应很迅速,思路也很清晰。
怎么都不是疯癫痴呆所为。
而且影响恶劣如此,不太能成功地装疯卖傻的

小孩被护士抱上车的时候还是有呼吸的
这个人渣抢过来往地上一摔,死了
拦车阻挠不成,就抢过来摔,反应很迅速,思路也很清晰。
怎么都不是疯癫痴呆所为。
而且影响恶劣如此,不太能成功地装疯卖傻的
红色信念 发表于 2012-6-26 17:39
故意杀人,毫无疑问
有钱判生,没钱判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