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一下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相关内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29:25
这次与日本达成了四点原则共识,其中第一条 就是:双方确认将遵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各项原则和精神,继续发展中日战略互惠关系。

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四个文件究竟是什么文件,在这里特别科普一下。

四个文件是指:
1972年9月29日发表的《中日两国关于恢复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1978年8月12日,签署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1998年11月25日,中日双方发表的《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08年5月7日签署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

其实四个文件没有多少内容,但除了第四个文件,前面三个文件都声明了一点,双方之间的争端不会诉诸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确保和平解决争端。当然,第四个文件也声明了要遵守前面几个文件达成的共识。
这次与日本达成了四点原则共识,其中第一条 就是:双方确认将遵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各项原则和精神,继续发展中日战略互惠关系。

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四个文件究竟是什么文件,在这里特别科普一下。

四个文件是指:
1972年9月29日发表的《中日两国关于恢复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1978年8月12日,签署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1998年11月25日,中日双方发表的《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08年5月7日签署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

其实四个文件没有多少内容,但除了第四个文件,前面三个文件都声明了一点,双方之间的争端不会诉诸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确保和平解决争端。当然,第四个文件也声明了要遵守前面几个文件达成的共识。
《中日两国关于恢复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根据上述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两国政府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中日两国关于恢复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六)双方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根据上述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两国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中日两国关于恢复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第六条:双方同意在五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根据上述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两国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改了好多次,都要审核,这次不知道行不行?
《中日两国关于恢复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第六条: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根据上述原则和联合宪章的原则,两国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第一条
一、缔约双方应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
二、根据上述各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缔约双方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第二条 缔约双方表明: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或其他任何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第三条 缔约双方将本着睦邻友好的精神,按照平等互利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为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促进两国人民的往来而努力。
第四条 本条约不影响缔约各方同第三国关系的立场。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第二条:根据上述各项原则和联合的原则,缔约双方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中日两国关于恢复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根据上述原则和联合国的原则,两国政府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和平共处的原则。恩,鬼子不想和我们和平共处,所以我可以不遵守声明。
中日友好,最不爽的应该是MD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


《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且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


《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且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中日两国关于恢复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中,日本国政府仅仅是充分理解和尊重“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中国政府立场
依然,饭特稀 发表于 2014-11-9 19:26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 ...
前面只说了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的立场。

后面有一个问题,“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这句话该如何理解,恐怕是很一个很严重问题。

《开罗宣言》里的吾人当然是指签署宣言的中,英,美三国了。日本长期以来一直在淡化《开罗宣言》而强调《旧金山合约》目的就是要借美国纠集一众小兄弟与日本签暑的《旧金山合约》来推翻或替代《开罗宣言》。
szhbj 发表于 2014-11-9 19:18
中日友好,最不爽的应该是MD
中日友好其实挺好的,大家都获利。要说生抽大亨,英法和满汉之间那个差了,现在还不是开开心心一起耍的。

关键是美国不愿意。
lost24 发表于 2014-11-10 03:05
《开罗宣言》里的吾人当然是指签署宣言的中,英,美三国了。日本长期以来一直在淡化《开罗宣言》而强调《旧 ...
问题就在这里了,《旧金山合约》签署的时候,台湾的国民党是签字同意了的。

而当时,而当时在联合国,台湾政府是合法政府。当初日本投降,签的投降书也是对国民党政府签的。
止水潭 发表于 2014-11-9 17:04
和平共处的原则。恩,鬼子不想和我们和平共处,所以我可以不遵守声明。
平时磨刀既可以为了切菜,也可以防身……
但是主动进攻的话是不能天天嚷嚷的……
一米尘埃 发表于 2014-11-10 08:10
问题就在这里了,《旧金山合约》签署的时候,台湾的国民党是签字同意了的。

而当时,而当时在联合国, ...
你对旧金山合约相关内容记忆上有偏差,当时的台湾国民党政府没有在合约上签字。
lost24 发表于 2014-11-10 08:58
你对旧金山合约相关内容记忆上有偏差,当时的台湾国民党政府没有在合约上签字。
刚刚查了一下,台湾确实没有签字,而是另外签了一个条约。

苏联也没有签字。

看来,这个所谓《旧金山条约》,法律效力还可以再商讨。
说什么条约啊,你老大你牛逼你说了算,怎么解释都行,你不牛逼说了就不算,怎么解释你都的听着
依然,饭特稀 发表于 2014-11-9 19:26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 ...
这点必须提到 绝对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