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黑的司机劫杀女乘客 女尸隆胸硅胶编号逮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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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黑的司机劫杀女乘客 女尸隆胸硅胶编号逮凶手

http://legal.people.com.cn/n/2014/1019/c42510-25862573.html

2014年10月19日10:32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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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蓝牌车司机黄某山抢劫搭车的女乘客,将其杀害后碎尸并抛尸汕头。公安机关通过尸体中的隆胸硅胶上编号破案。17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黄某山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黄某山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案情显示,2013年6月8日14时许,黄某山驾驶其蓝牌车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路段搭载被害人阙某清后前往龙华区,途中黄某山以修理空调为借口停车,持一把折叠式尖刀对阙某清实施威胁并捆绑。

  随后黄某山驾车至其租用的坪山新区坑梓街道办某房内,黄某山对被害人阙某清实施殴打,搜出阙某清随身携带的6张银行卡、二部手机、人民币几百元等财物,逼迫阙某清说出银行卡密码,之后杀人灭口,并部分碎尸运到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丢入榕江里。杀人后,黄某山分多次取走阙某清银行卡中的5.9万元。2013年6月30日,装有受害人尸块的旅行箱在汕头市的鹿屿岛上被发现,法医从尸体内隆胸的硅胶发现一组编码,以此为线索查到死者身份,最终将黄某山抓获归案。

  2014年5月9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黄某山供述因赌博欠债10多万,2013年5月底或6月初,萌发抢劫及杀人分尸的念头。黄某山在庭上称,案发当时将阙某清带至出租屋后由于阙某清呼叫,情急之下用塑料袋捂住阙的嘴巴,之后用手掐住她的脖子,直到阙没有声息。黄某山称是不小心失手错杀。黄某山的律师辩护称,案发前在车上阙某清对黄某山进行辱骂,让黄产生了抢劫的念头,阙某清也有轻微过错。

  对于黄某山有关其系在情急紧张的情况下致阙某清死亡的辩解和辩护人有关阙某清存在过错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与查明事实不符,未予采纳。法院认为,黄某山为抢劫被害人,事先准备了凶器,预租房屋作为杀人分尸地点,在用“黑的士”骗取被害人上车后半路制服被害人直奔杀人分尸地点,目的在于杀人劫财,并非为赚取车资。

  一审法院认为,黄某山抢劫并致被害人死亡,毁尸灭迹,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本应依法予以严惩,鉴于被告人亲属代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亲属,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且被告人尚能自觉罪行深重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对被告人黄某山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最终做出如上判决。据悉,黄某山亲属代其向受害人家属赔偿22万元。(羊城晚报讯 记者蒋琳莉、通讯员王东兴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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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蓝牌车司机黄某山抢劫搭车的女乘客,将其杀害后碎尸并抛尸汕头。公安机关通过尸体中的隆胸硅胶上编号破案。17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黄某山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黄某山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案情显示,2013年6月8日14时许,黄某山驾驶其蓝牌车在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路段搭载被害人阙某清后前往龙华区,途中黄某山以修理空调为借口停车,持一把折叠式尖刀对阙某清实施威胁并捆绑。

  随后黄某山驾车至其租用的坪山新区坑梓街道办某房内,黄某山对被害人阙某清实施殴打,搜出阙某清随身携带的6张银行卡、二部手机、人民币几百元等财物,逼迫阙某清说出银行卡密码,之后杀人灭口,并部分碎尸运到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丢入榕江里。杀人后,黄某山分多次取走阙某清银行卡中的5.9万元。2013年6月30日,装有受害人尸块的旅行箱在汕头市的鹿屿岛上被发现,法医从尸体内隆胸的硅胶发现一组编码,以此为线索查到死者身份,最终将黄某山抓获归案。

  2014年5月9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黄某山供述因赌博欠债10多万,2013年5月底或6月初,萌发抢劫及杀人分尸的念头。黄某山在庭上称,案发当时将阙某清带至出租屋后由于阙某清呼叫,情急之下用塑料袋捂住阙的嘴巴,之后用手掐住她的脖子,直到阙没有声息。黄某山称是不小心失手错杀。黄某山的律师辩护称,案发前在车上阙某清对黄某山进行辱骂,让黄产生了抢劫的念头,阙某清也有轻微过错。

  对于黄某山有关其系在情急紧张的情况下致阙某清死亡的辩解和辩护人有关阙某清存在过错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与查明事实不符,未予采纳。法院认为,黄某山为抢劫被害人,事先准备了凶器,预租房屋作为杀人分尸地点,在用“黑的士”骗取被害人上车后半路制服被害人直奔杀人分尸地点,目的在于杀人劫财,并非为赚取车资。

  一审法院认为,黄某山抢劫并致被害人死亡,毁尸灭迹,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本应依法予以严惩,鉴于被告人亲属代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亲属,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且被告人尚能自觉罪行深重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对被告人黄某山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最终做出如上判决。据悉,黄某山亲属代其向受害人家属赔偿22万元。(羊城晚报讯 记者蒋琳莉、通讯员王东兴报道:)
法院认为,黄某山为抢劫被害人,事先准备了凶器,预租房屋作为杀人分尸地点,在用“黑的士”骗取被害人上车后半路制服被害人直奔杀人分尸地点,目的在于杀人劫财,并非为赚取车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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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有预谋的故意杀人,  只要赔偿受害家属,竟然能活命.
中国的司法存在严重问题,

对受害者家属来说,获得赔偿天经地义,但这绝不是凶手活命的理由.
有病啊,这都能不杀?这法官吃屎去吧。
法律为罪犯服务!保护罪犯权利,至于受害者,活该倒霉。
TG的法律界越来越向西方靠拢,可为什么政治体制不向西方靠拢?
那些高层老不死的,想的恐怕不是百姓的意见而是外国人的看法吧。
youfenyu1 发表于 2014-10-31 15:38
中国的司法存在严重问题,

对受害者家属来说,获得赔偿天经地义,但这绝不是凶手活命的理由.
我来分析一下,我刚一看也很愤怒,死缓,应该枪毙啊,后来看到其亲戚代为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家属谅解,才觉得这样做还算合理。关键是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没有这条,无论如何会枪毙的,如果坚决不肯谅解,出多少钱也不肯出谅解书,那凶手是必死无疑的。为什么受害人家属要谅解呢,我估计是这样的,枪毙凶手固然解恨,然而凶手本身估计没有多少财产可供赔偿,那赔偿是落实不了的,而且枪毙了凶手,死者也不会活过来,那就权衡,还是取得赔偿吧。当然,这个是无奈之举,如果凶手本身有足够的财产可供赔偿,那就是枪毙了钱也是要赔的。但是目前的情况是要么赔钱,要么枪毙,只能二选一,不能兼得,所以现在不管对受害人家属来说,对法院来说,对凶手来说,这个判决都是合理合法的。
youfenyu1 发表于 2014-10-31 15:38
中国的司法存在严重问题,

对受害者家属来说,获得赔偿天经地义,但这绝不是凶手活命的理由.
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如果罪犯本身的财产不足以赔偿受害人家属,那么不足部分由国家出钱,那就不存在受害人家属谅解的问题了,该判死刑的就必死无疑了。
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才判的死缓。
我来分析一下,我刚一看也很愤怒,死缓,应该枪毙啊,后来看到其亲戚代为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家属谅解,才 ...
那就是法律问题了,要重新立法,谅解也要死刑,不谅解不给全尸。
对受害者家属来说,获得赔偿天经地义,但这绝不是凶手活命的理由.
这都什么亲属啊,这也可以谅解,就是倾家荡产也得申张正义
这年头的法律完全是尽最大的可能保护罪犯而不是受害者
难道没人吐槽女尸的硅胶隆胸吗?
这么残忍地杀害一个人,能得到谅解,是我读书少不懂道理么?还是法律在偏袒凶手,强行逼迫受害人家属不追究?
youfenyu1 发表于 2014-10-31 15:37
法院认为,黄某山为抢劫被害人,事先准备了凶器,预租房屋作为杀人分尸地点,在用“黑的士”骗取被害人上车 ...
没办法,少杀已成趋势
我来分析一下,我刚一看也很愤怒,死缓,应该枪毙啊,后来看到其亲戚代为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家属谅解,才 ...
支持,谅解书确实是关键因素。
我来分析一下,我刚一看也很愤怒,死缓,应该枪毙啊,后来看到其亲戚代为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家属谅解,才 ...
真是上演了一场买凶杀人的好戏呀!嘿嘿嘿
支持,谅解书确实是关键因素。
我说这是买凶杀人,你敢反对?
这个明显故意杀人!
我说这是买凶杀人,你敢反对?
也可以不接受赔偿,不开具谅解书。你要说被强制赔偿,强制谅解。能给你压力到不能反抗的程度了,那个力量就多的是办法收拾你,他直接买通执法者不一样让你屈服。
也可以不接受赔偿,不开具谅解书。你要说被强制赔偿,强制谅解。能给你压力到不能反抗的程度了,那个力量 ...
知道啥是买凶杀人吗?所谓的受害人家属才是幕后主使哦!嘿嘿嘿
强烈要求刑事案件取消民事赔偿。这种行为会严重干扰刑罚
原文标题党
知道啥是买凶杀人吗?所谓的受害人家属才是幕后主使哦!嘿嘿嘿
你是说你知道案子真相?找人顶包?有证据举报到高院去啊。
事实就是,现在的命案,一般情况下,只要凶手能得到死者家属出具的谅解书,基本就能保住一条命。当然,两条人命以上的当我没说。
再说个嘴,通常这种情况的命案,如果死者家属不谅解的话,通常主审法官会尽量做这属的工作,一审、二审、复核都有这个要求。没法子,上头少杀慎杀的要求。还有就是,如果认为确实可以留条命的,就算是调解不成,通常至少在复核这一关也还是会刀下留人的。
22万就卖了自己的女儿!如此父母丧尽天良!如此法官丧尽天良!如此枉判丧尽天良!如此法律丧尽天良!

检方可以抗诉,就看家属的立场坚定不坚定。
昔日500万判缓刑,今日22万判缓刑!很快人民被富豪们滥杀的日子就要来临了!
家属为了22万不杀凶手也是奇葩了。
我觉得很多网友偏激了点。我也是坚决不同意取消死刑的,但是少杀,慎杀是对的,在取得家属谅解的情况下可以判死缓,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然了,要是我的话宁可不要赔偿也要他抵命,这个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久等了律师们!有一天会清算的。
从知道这个案子起,就预感此案会被渎职枉判,法官会在这个案子上丧尽天良,不想今日果然成真!如此残杀无辜,还要包容凶手,如今的法律几乎成了任人摆弄的玩偶!
少杀慎杀的最大得利者是谁?是底层的民众还是那些身负巨大法律风险的位高权重者?
少杀慎杀的最大得利者是谁?是底层的民众还是那些身负巨大法律风险的位高权重者?
肯定是普通人居多,每年2000-3000人被执行死刑,大贪巨腐,人神共愤的人渣被杀的很少。
请教一下,所谓死缓是不是不用枪毙了?
cqnoah 发表于 2014-10-31 18:47
你是说你知道案子真相?找人顶包?有证据举报到高院去啊。
我不知道,不过所谓的家属谅解了嫌犯仍然不一定是真相哦
红色信念 发表于 2014-10-31 19:04
我觉得很多网友偏激了点。我也是坚决不同意取消死刑的,但是少杀,慎杀是对的,在取得家属谅解的情况下可以 ...
这个解释本身就是荒谬绝伦的!受害者是受害者,家属是家属!受害者遭受苦难,已经无法发表意见,家属如何能越俎代庖?重大刑事案件不应由家属来决定!如果遇到无直接血缘关系(如继父母之类),或家庭矛盾突出的家属,这样做岂不是另受害人含冤而死!
cqnoah 发表于 2014-10-31 19:20
肯定是普通人居多,每年2000-3000人被执行死刑,大贪巨腐,人神共愤的人渣被杀的很少。
普通人里的犯罪分子吧?犯罪成本压低,普通人绝对不可能成为得利者的,他们只会忍受更肆无忌惮的侵害。

而这个政策的推动,也不会有多少考虑普通犯罪分子的安危,某些人比较心虚才是符合逻辑的。

supercommander 发表于 2014-10-31 19:20
请教一下,所谓死缓是不是不用枪毙了?


岂止是不用枪毙!过两年就可被判无期,再过两年就可被判20年有期,再过几年就被判减刑或外出就医。也就10几年,甚至10 年都不到就可以自由了。一个年轻的受害者就这样白死了!

现在的法律是一减再减,不是帮助受害者伸冤,而是拼命保护施暴者!
supercommander 发表于 2014-10-31 19:20
请教一下,所谓死缓是不是不用枪毙了?


岂止是不用枪毙!过两年就可被判无期,再过两年就可被判20年有期,再过几年就被判减刑或外出就医。也就10几年,甚至10 年都不到就可以自由了。一个年轻的受害者就这样白死了!

现在的法律是一减再减,不是帮助受害者伸冤,而是拼命保护施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