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13年境外投资首破千亿美元 蝉联全球第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20:11:11
商务部:2013年境外投资首破千亿美元 蝉联全球第三

2014-09-10 02:26:59     来源:大公财经|

  大公财经9月10日讯  针对中国商务部日前发布的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9日表示,新办法将于10月6日实施,届时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将以备案为主。

  据中新社报道,2009年3月,商务部曾颁布《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其后,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持续加快。商务部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创下1078.4亿美元的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2.8%,连续两年位列全球三大对外投资国,而同期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出流量较上年仅增长1.4%。

  “中国境外投资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新形势和新挑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前述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坦言。他举例称,当前国际投资环境日趋复杂,境外投资主体和行业日益多元,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未能真正落实、部分企业社会责任、风险意识不强等,迫切需要对现行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和优化,为企业更好地“走出去”提供制度保障。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扩大企业对外投资,确立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改革涉外投资审批体制”。

  国务院2013年年底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规定:“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由商务部核准;其他情形的,中央管理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省级政府备案”。

  缩小核准范围 提高便利化

  有鉴于此,商务部立即启动了5号令的修订工作。《办法》按照《核准目录》规定,改变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由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全面核准的方式,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并最大限度地缩小核准范围,大幅提高了境外投资的便利化水平。

  同时,《办法》进一步缩短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办理核准的时限。对需备案的境外投资,企业只要提交真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备案。

  境外投资新规要点

  1确立“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对中国企业在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投资实行核准管理,其馀均实行备案

  2缩小核准范围、缩短核准时限,取消了对特定金额以上境外投资实行核准的规定,并将核准时限缩短了5个工作日

  对外投资放宽 备案为主

  中国商 务部发布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表示,《办法》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核准目录》规定,改变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 由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全面核准的方式,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并最大限度地缩小核准范围,大幅提高了境外投资的便利化水平。

  新修订《办法》将于10月6日实施,原《办法》将同时废止。具体来看,新《办法》在缩小核准范围、缩短核准时限方面,取消了对特定金额以上境外投资实行 核准的规定,并将核准时限缩短了5个工作日。明确备案要求和程序,企业只要如实、完整地填报《备案表》,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备案。

  规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地方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的备案管理,自行印製并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在明确政府将继续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加大了对企 业境外投资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的力度。该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并透露,简政放权后,商务部在境外投资 管理方面将重点开展一系列工作,加强事中、事后指导、监管和保障。在推进境外投资法制化建设方面,加快推动出台《境外投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保障企业 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构筑“走出去”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体系。

  在加强宏观统筹规划上,发布对外投资合作五年规划,加强“走出去”战略布局研究,编製和落实对外投资合作重点国别和重点行业规划,为企业提供宏观指导。其他还包括强化公共服务与保障;完善统计监测;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指导和规范。


http://finance.takungpao.com/q/2014/0910/2721141.html
商务部:2013年境外投资首破千亿美元 蝉联全球第三

2014-09-10 02:26:59     来源:大公财经|

  大公财经9月10日讯  针对中国商务部日前发布的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9日表示,新办法将于10月6日实施,届时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将以备案为主。

  据中新社报道,2009年3月,商务部曾颁布《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其后,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持续加快。商务部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创下1078.4亿美元的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2.8%,连续两年位列全球三大对外投资国,而同期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出流量较上年仅增长1.4%。

  “中国境外投资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新形势和新挑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前述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坦言。他举例称,当前国际投资环境日趋复杂,境外投资主体和行业日益多元,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未能真正落实、部分企业社会责任、风险意识不强等,迫切需要对现行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和优化,为企业更好地“走出去”提供制度保障。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扩大企业对外投资,确立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改革涉外投资审批体制”。

  国务院2013年年底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规定:“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由商务部核准;其他情形的,中央管理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省级政府备案”。

  缩小核准范围 提高便利化

  有鉴于此,商务部立即启动了5号令的修订工作。《办法》按照《核准目录》规定,改变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由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全面核准的方式,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并最大限度地缩小核准范围,大幅提高了境外投资的便利化水平。

  同时,《办法》进一步缩短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办理核准的时限。对需备案的境外投资,企业只要提交真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备案。

  境外投资新规要点

  1确立“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对中国企业在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投资实行核准管理,其馀均实行备案

  2缩小核准范围、缩短核准时限,取消了对特定金额以上境外投资实行核准的规定,并将核准时限缩短了5个工作日

  对外投资放宽 备案为主

  中国商 务部发布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表示,《办法》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核准目录》规定,改变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 由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全面核准的方式,实行“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并最大限度地缩小核准范围,大幅提高了境外投资的便利化水平。

  新修订《办法》将于10月6日实施,原《办法》将同时废止。具体来看,新《办法》在缩小核准范围、缩短核准时限方面,取消了对特定金额以上境外投资实行 核准的规定,并将核准时限缩短了5个工作日。明确备案要求和程序,企业只要如实、完整地填报《备案表》,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备案。

  规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地方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的备案管理,自行印製并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在明确政府将继续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同时,加大了对企 业境外投资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的力度。该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并透露,简政放权后,商务部在境外投资 管理方面将重点开展一系列工作,加强事中、事后指导、监管和保障。在推进境外投资法制化建设方面,加快推动出台《境外投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保障企业 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构筑“走出去”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体系。

  在加强宏观统筹规划上,发布对外投资合作五年规划,加强“走出去”战略布局研究,编製和落实对外投资合作重点国别和重点行业规划,为企业提供宏观指导。其他还包括强化公共服务与保障;完善统计监测;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指导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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