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夫妻半夜被强行拉走 家被强拆成废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05:43
如今还是强拆依旧啊
http://news.qq.com/a/20140811/014860.htm#p=1如今还是强拆依旧啊
http://news.qq.com/a/20140811/014860.htm#p=1
这不就是你们要的中国梦吗,做个梦家没了
咨询下,在中国打死非法闯入自己住宅的人,要负法律责任吗?看来以后枕头下得备一把砍刀
文章说他们辛苦钱盖的房子,但是没说这房子合不合法,这才是重点啊
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
yangbin2004 发表于 2014-8-11 19:12
文章说他们辛苦钱盖的房子,但是没说这房子合不合法,这才是重点啊
谈起法律来了?就算房子不合法,就可以用不合法的方式处理吗?
法办                        
我只想问一下,执法为什么要半夜,还有它们这算加班吗?
只要是符合当地大多数人的利益就行。
白天容易引起围观。
按某些人的观点,这是发展必须的,如果血泪再多点,发展就更快了。
看了隔壁一帖要什么兔子去宣扬自己的普氏价值,就宣扬这个?
文章可没说是执法队干的。
文章可没说是执法队干的。
那就是一群黑社会的人干的了?
此情可待 发表于 2014-8-11 20:34
那就是一群黑社会的人干的了?
休要乱说。当心水表
云南,湖南,河南三地的"怪事"不断,当地政府需反思了
不要脸的遇到不要命的。
【你好,明天】河南夫妻半夜被拉走,家被强拆成废墟,地方指当事人“漫天要价”在先。补偿争端自应依法解决,深夜毁房的行径,与强盗何异?暴力的背后,有无权力的纵容?地方发展,难处应该体谅,然而,铲车的轰鸣中,切莫忘记法律与良知,切勿失去敬畏与民心!公开真相,严肃查处,请给公众一个交待!

    人民日报
不合法的违章建筑应该强拆。
只要是符合当地大多数人的利益就行。
把你家钱平分给其他人,符合当地多数人利益。
违章建筑在先,多次劝未果。我也不支持强拆,但是对待违法的丁字户怎么办?
每次看到屌丝们义愤填膺声讨所谓“强拆”,我都笑了?第一,你们懂拆迁政策吗?第二,你知道拆迁户是怎么补偿的吗?第三,为啥绝大部分人都拆迁了就那么几个钉子户不走?键盘党一贯是张嘴就来的。
看起来很惊悚 等待进一步消息
河南新郑通报夫妇深夜遭强拆:漫天要价致地铁停工20多天

2014-08-12 07:59:33

以下是官方回应原文:

8月8日凌晨,新郑市龙湖镇107国道旁一房屋被人强拆,新郑市龙湖镇派出所接110指令后迅速出警,开展调查。事情发生后,新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市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合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初步情况。经查,被拆房主张宏伟,新郑市龙湖镇小乔沟村人。2008年,张红伟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在事发地私自盖四层房屋,共计420平米。2012年4月12日,龙湖镇开始107国道升级征迁工作,共涉及百余户,张红伟的房屋处于征迁范围内。当时,仅张红伟1户不同意拆迁。2014年1月,郑州地铁2号线南延工程正式启动,张红伟房屋又处于该重点工程征迁范围内,是该工程段内仅存的一处民房。虽经多次协商,张红伟仍漫天要价,不予配合,导致二标段停工20多天,给施工单位造成了严重损失,并直接影响了城郊铁路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为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建设,工程征迁指挥部决定将张红伟房屋征迁工作交由其所在地小乔村组负责,完成征迁工作;
二、媒体所报道的情况基本属实。目前,联合调查组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待时间查明后,将依法、依纪对拆除过程违法、违纪行为和当事人进行严肃查究;
三、市委、市政府责成龙湖镇政府进一步与当事人进行协调沟通,深入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真诚欢迎新闻媒体一如既往地关心新郑,支持新郑,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帮助。
中共新郑市委
新郑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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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盼着老家的房子拆迁啊,800平啊,政府咋就不拆呢?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4-8-12 07:14
不合法的违章建筑应该强拆。
支持中将。。  我看了原文, 主要是要价太高。。 这地方是重点工程建设地, 耽误工期造成的损失怎么算??  大部分的人利益怎么算。?  在我们国家就是要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    看不惯有些人唧唧歪歪。。  有种去美国啊。。。 我艹。。。  现实告诉我们,没有任何事情是两全其美的???  鱼与熊不可兼得这点道理很多人 都不明白,尽管对这句话记得很清楚。。
如果是合法的强拆,那这对夫妻阻止拆迁就是妨碍公务了,为什么没有被抓起来?
违章建筑在先,多次劝未果。我也不支持强拆,但是对待违法的丁字户怎么办?
不是说法院判决政府依法强拆么,可是法院不愿意判决,地方政府只能依旧蛮干
1322979721 发表于 2014-8-11 19:34
谈起法律来了?就算房子不合法,就可以用不合法的方式处理吗?
不合法的房子哪来的合法权利?
不合法的行为可以用法律来制裁他,而不是用更不合法的行为,比如你交通违章了,交警难道可以砸你的车?
官方回应:

经初步查明:被拆房主张红伟,新郑市龙湖镇小乔沟村人。2008年,张红伟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在事发地私自盖四层房屋,共计420平方米。2012年4月12日,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龙湖镇开始107国道升级征迁工作,共涉及百余户,张红伟的房屋处于征迁范围内。当时,仅余张红伟1户不同意拆迁。2014年1月,郑州地铁2号线南延工程正式启动,张红伟房屋又处于该重点工程征迁范围内,是该工程段内仅存的一处民房。经多次与其协商,但张红伟仍漫天要价,不予配合,导致二标段停工20多天,给施工单位造成了严重损失,并直接影响了城郊铁路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为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建设,工程征迁指挥部决定将张红伟房屋征迁工作交由其所在地小乔村组负责,完成征迁工作;

  目前,新郑市委、市政府责成龙湖镇政府进一步与当事人进行协商沟通,深入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也算是时代在进步 要是在英国维多利亚时代 我很好奇那帮农民的处境。
没事,大家放心,社团不会亏待他们的,赔偿比先签的只多不少。
这种刁民很常见的,不过政府这么做显然是不对的,如何处理发展与无良刁民之间的矛盾也是一个很现实的课题
1322979721 发表于 2014-8-12 09:37
不合法的行为可以用法律来制裁他,而不是用更不合法的行为,比如你交通违章了,交警难道可以砸你的车?
你违章了,警察可以扣押你的车辆。
魔都松江九亭的著名钉子户那个爽啊,私自搭建一大堆,破墙开店十几家,交通安全全不顾,小区出行隐患多。世博会前就钉子了,别人都走了,价码水涨船高,群众反映强烈啊!不过地方上专抓非法经营,在他家开店拿不到证还得挨查处,租房居住也涨不了价,路边环境差,外快也难赚啊。
http://jiuting.fang.com/bbs/jtlt~0/515537668_515537668.htm
补个链接。俺去那里办事欣赏过钉子户的高大上。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4-8-12 07:14
不合法的违章建筑应该强拆。


那个地方曾经有个地产项目我去考察过,在事发地107国道两边 基本都是农民花钱买的地自建房,卖地的是村级行政单位

如果不合法,你以为那房子及院子能保留到今天?你太小看我党的基层行政能力了。

个人判断,这强拆与其他地区强拆案例并无太大差别,被拆迁户无非是想通过当钉子户获得更多利益而已。

在五部委下发通知要求农村宅基地及附属建筑物也纳入地产确权的今天,无论是政府还是地产商都在抓紧时间大搞快搞,呵呵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4-8-12 07:14
不合法的违章建筑应该强拆。


那个地方曾经有个地产项目我去考察过,在事发地107国道两边 基本都是农民花钱买的地自建房,卖地的是村级行政单位

如果不合法,你以为那房子及院子能保留到今天?你太小看我党的基层行政能力了。

个人判断,这强拆与其他地区强拆案例并无太大差别,被拆迁户无非是想通过当钉子户获得更多利益而已。

在五部委下发通知要求农村宅基地及附属建筑物也纳入地产确权的今天,无论是政府还是地产商都在抓紧时间大搞快搞,呵呵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4-8-12 10:38
那个地方曾经有个地产项目我去考察过,在事发地107国道两边 基本都是农民花钱买的地自建房,卖地的是村级 ...
北京城区违法自建骗拆迁的自建房都是一片片,说要清理群租连门口都进不了

你高估了所谓基层执行力,小瞧了钉子户要钱不要命的精神,反正我是从来不同情这帮货色的

前不久朋友老家要拆迁,就把一家钉子户给揍了,连累大家都发不了财
不合法的建筑如果都经过法院判决,强拆当然合理
但是有背景的不合法建筑会被这样强拆么?只是没背景的么?
我主张所有违法建筑一律由法院判决之后,统一标准执行,这样就没话说了
别扯什么这个价值那个主义的,先大家按照法律来坚决执行先,只要都按照这个办事,你杀人放火大家也没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