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前妻设计上班时被精神病院强行拉走“救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3:56:01
男子遭前妻设计上班时被精神病院强行拉走“救治”



2013年01月11日
来源:大河报         作者:韩景玮





□记者韩景玮实习生刘婷婷

核心提示

一个酒类销售大腕,正在公司处理商务,几名彪形大汉突然闯入将其强行掳走,随身名表、手机等物也被搜走,并被押上一辆救护车,拉到了精神病医院。得知消息后,他的胞弟、公安民警、律师及媒体虽经反复交涉,但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就是不“放人”。

昨日,河南省天香白酒销售公司董事长汪闻桦收到郑州二七区法院的判决书:判令被告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当面向他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抚慰金3万元。

A

正在上班被精神病院强行拉走

今年49岁的汪闻桦,早年到郑州闯天下,如今已是河南省酒类销售大腕。他经营的酒业销售公司,是五粮液金尖庄系列河南总代理,茅台王子酒、茅台迎宾酒河南专营总经销商。然而就在去年夏季,他却成为一个“黑色幽默”的主人公。

去年7月20日上午,汪闻桦早早来到公司,和员工一起打理商务。突然,一辆救护车停在公司门口,不一会儿车门打开,下来6个一袭白大褂的壮实年轻人,直奔汪闻桦而来,将他粗暴地按倒在地。

还没等在场员工愣过神,汪闻桦就被控制得严严实实,继而他身上的手机、劳力士手表等物品被全部强行搜身掳走。

“你病得很重!”

“我没任何病……”

穿白大褂的人不容分辩,把汪闻桦架上救护车就走,拉到了位于郑州市郊的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到精神病院后,汪闻桦极力向医生解释自己没有精神病。但医生根本不听,而且认为“病人”已失去理智,不配合治疗。汪闻桦的手脚全部被捆绑到病床上,腰间系一根绳子,捆绑持续了24个小时。医生、护士强行撬开他的嘴巴“喂”药,并进行静脉注射。

汪闻桦称,其稍有解释或不配合就会挨打。活动范围仅限病房、楼道,里面都是穿着病号服的精神病人。没人沟通,也不准和外界联系。

B

“被精神病”竟是前妻设计历经波折才得出院

接受“救治”的第3天。汪闻桦得到一名病人家属的怜悯,给他使用手机,向亲属求救。他的四弟汪钧接到求救电话后十分震惊,遂联系律师进行营救。

当天下午2时,他们赶到医院,在病房找到了面容憔悴的汪闻桦。汪钧和律师当场向值班女医生交涉。他们反复说明汪闻桦一直是规规矩矩的企业家,从无精神病史,要求立即放人。女医生打电话请示,显然电话那端不同意。几个小时后,该医生称她做不了主。原来除了值班医生外,当天该院领导和其他医生都过周末了。

汪钧和律师只好报警。民警在病房见到了汪闻桦,经询问,认为他属正常人。警方调查得知,是汪闻桦“妻子”殷虹给医院打电话称丈夫精神失常,医院应家属要求采取强制住院治疗措施。汪闻桦立即告知警察和医生,他和殷虹已在2010年7月离婚,离婚后双方因经济问题发生矛盾。

尽管如此,院方负责人仍声称没家属同意,医院无权“放人”。汪闻桦入院第4天的上午,汪钧和律师再次来到精神病院,请求为汪闻桦办理出院手续。院方坚称“谁送来的谁接走,必须要有殷女士到场才能放人”,至于他们是不是夫妻,医院不负责查实。当天下午,殷虹被通知到医院,承认和汪闻桦已经离婚,但拒绝签字放人。直到晚上6时30分,迫于压力,弟弟汪钧签字后医院才答应放人。

C

对簿公堂精神病院被判赔钱、道歉

去年9月,汪闻桦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非法收治正常公民,限制其人身自由80多个小时,并受到非人待遇,严重侵犯其人格权、人身权、身体权、健康权;要求医院赔偿其各项费用共40万元。请求法院判精神病院向他公开赔礼道歉。

对此,被告辩称,他们是接到殷虹电话才接原告来治疗,殷虹向院方出示的户口本表明两人还在一起生活。而且他们的孩子也一起送原告来医院,妻子、儿女都签了《知情通知书》,符合医院相关手续。“病人”不积极配合治疗,打骂医护人员,为稳定情绪,才给其使用一些稳定情绪的药品。就之前的观察,还不能确定汪闻桦有无精神病。根据精神病诊治流程,只有送病人入院的殷虹签字才能为其办理出院手续,但她一直不愿出面。医院没过错,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法庭认为,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目前我国并无法律规定精神病医院有将精神病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强行收入院中治疗的权力。因此,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身体权和自由权。法庭确认,对形成本案纠纷,被告承担全部责任。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人身损害受到的损失,符合有关规定,但40万元中超过部分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D

五一过后将人强送精神病院要负刑责

受理此案后,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倾听了医学专家的意见。郑州大学医学院一名精神病学博士介绍,是否属于精神病人、是否要收治,家属提供的信息非常重要。 病人是否要住院得尊重患者家属意见,患者自己做主医院是不会接受的,一定要监护人签名,这是因为精神病患者大都认为自己没病。

但精神病人在入院前应经过门诊诊断。如果一个人在正常工作,只是在某个方面有偏执状态表现,没对社会或他人造成伤害和威胁,精神病院不应强迫其入院治疗。对于病人看病的手续和对亲属的甄别,目前尚无规定,医院也没强制检查病人亲属证件的责任。

由于我国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近年来屡屡曝出“被精神病”事件。去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精神卫生法》,该法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力图破解包括“被精神病”在内的多项法学医学交叉难题。为防止医院和医生“错判”、“误判”,《精神卫生法》增加了法律救济渠道,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以及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线索提供李晓理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 ... 11/21067041_0.shtml男子遭前妻设计上班时被精神病院强行拉走“救治”



2013年01月11日
来源:大河报         作者:韩景玮





□记者韩景玮实习生刘婷婷

核心提示

一个酒类销售大腕,正在公司处理商务,几名彪形大汉突然闯入将其强行掳走,随身名表、手机等物也被搜走,并被押上一辆救护车,拉到了精神病医院。得知消息后,他的胞弟、公安民警、律师及媒体虽经反复交涉,但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就是不“放人”。

昨日,河南省天香白酒销售公司董事长汪闻桦收到郑州二七区法院的判决书:判令被告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当面向他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抚慰金3万元。

A

正在上班被精神病院强行拉走

今年49岁的汪闻桦,早年到郑州闯天下,如今已是河南省酒类销售大腕。他经营的酒业销售公司,是五粮液金尖庄系列河南总代理,茅台王子酒、茅台迎宾酒河南专营总经销商。然而就在去年夏季,他却成为一个“黑色幽默”的主人公。

去年7月20日上午,汪闻桦早早来到公司,和员工一起打理商务。突然,一辆救护车停在公司门口,不一会儿车门打开,下来6个一袭白大褂的壮实年轻人,直奔汪闻桦而来,将他粗暴地按倒在地。

还没等在场员工愣过神,汪闻桦就被控制得严严实实,继而他身上的手机、劳力士手表等物品被全部强行搜身掳走。

“你病得很重!”

“我没任何病……”

穿白大褂的人不容分辩,把汪闻桦架上救护车就走,拉到了位于郑州市郊的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到精神病院后,汪闻桦极力向医生解释自己没有精神病。但医生根本不听,而且认为“病人”已失去理智,不配合治疗。汪闻桦的手脚全部被捆绑到病床上,腰间系一根绳子,捆绑持续了24个小时。医生、护士强行撬开他的嘴巴“喂”药,并进行静脉注射。

汪闻桦称,其稍有解释或不配合就会挨打。活动范围仅限病房、楼道,里面都是穿着病号服的精神病人。没人沟通,也不准和外界联系。

B

“被精神病”竟是前妻设计历经波折才得出院

接受“救治”的第3天。汪闻桦得到一名病人家属的怜悯,给他使用手机,向亲属求救。他的四弟汪钧接到求救电话后十分震惊,遂联系律师进行营救。

当天下午2时,他们赶到医院,在病房找到了面容憔悴的汪闻桦。汪钧和律师当场向值班女医生交涉。他们反复说明汪闻桦一直是规规矩矩的企业家,从无精神病史,要求立即放人。女医生打电话请示,显然电话那端不同意。几个小时后,该医生称她做不了主。原来除了值班医生外,当天该院领导和其他医生都过周末了。

汪钧和律师只好报警。民警在病房见到了汪闻桦,经询问,认为他属正常人。警方调查得知,是汪闻桦“妻子”殷虹给医院打电话称丈夫精神失常,医院应家属要求采取强制住院治疗措施。汪闻桦立即告知警察和医生,他和殷虹已在2010年7月离婚,离婚后双方因经济问题发生矛盾。

尽管如此,院方负责人仍声称没家属同意,医院无权“放人”。汪闻桦入院第4天的上午,汪钧和律师再次来到精神病院,请求为汪闻桦办理出院手续。院方坚称“谁送来的谁接走,必须要有殷女士到场才能放人”,至于他们是不是夫妻,医院不负责查实。当天下午,殷虹被通知到医院,承认和汪闻桦已经离婚,但拒绝签字放人。直到晚上6时30分,迫于压力,弟弟汪钧签字后医院才答应放人。

C

对簿公堂精神病院被判赔钱、道歉

去年9月,汪闻桦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郑州市精神病防治医院非法收治正常公民,限制其人身自由80多个小时,并受到非人待遇,严重侵犯其人格权、人身权、身体权、健康权;要求医院赔偿其各项费用共40万元。请求法院判精神病院向他公开赔礼道歉。

对此,被告辩称,他们是接到殷虹电话才接原告来治疗,殷虹向院方出示的户口本表明两人还在一起生活。而且他们的孩子也一起送原告来医院,妻子、儿女都签了《知情通知书》,符合医院相关手续。“病人”不积极配合治疗,打骂医护人员,为稳定情绪,才给其使用一些稳定情绪的药品。就之前的观察,还不能确定汪闻桦有无精神病。根据精神病诊治流程,只有送病人入院的殷虹签字才能为其办理出院手续,但她一直不愿出面。医院没过错,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法庭认为,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目前我国并无法律规定精神病医院有将精神病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强行收入院中治疗的权力。因此,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身体权和自由权。法庭确认,对形成本案纠纷,被告承担全部责任。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人身损害受到的损失,符合有关规定,但40万元中超过部分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D

五一过后将人强送精神病院要负刑责

受理此案后,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倾听了医学专家的意见。郑州大学医学院一名精神病学博士介绍,是否属于精神病人、是否要收治,家属提供的信息非常重要。 病人是否要住院得尊重患者家属意见,患者自己做主医院是不会接受的,一定要监护人签名,这是因为精神病患者大都认为自己没病。

但精神病人在入院前应经过门诊诊断。如果一个人在正常工作,只是在某个方面有偏执状态表现,没对社会或他人造成伤害和威胁,精神病院不应强迫其入院治疗。对于病人看病的手续和对亲属的甄别,目前尚无规定,医院也没强制检查病人亲属证件的责任。

由于我国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近年来屡屡曝出“被精神病”事件。去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精神卫生法》,该法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力图破解包括“被精神病”在内的多项法学医学交叉难题。为防止医院和医生“错判”、“误判”,《精神卫生法》增加了法律救济渠道,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违背他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体格检查以及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线索提供李晓理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 ... 11/21067041_0.shtml
精神病院比警察还牛,前妻比检察院还牛。就没人为此承担刑事责任吗
离婚了户口本怎么来的?
精神病院比警察牛X.
误会就够了么   谁承担责任?
精神病院收治病人时的强制措施的权力从那里来的?
户口本 房妹全家每人两个户口 河南什么奇葩没有
要说这医院没收钱。你信么?比较奇葩的是这些"医务人员“进入公司没有受到任何盘查。
这个也不能算“强制”吧,因为老婆(虽然是前妻,但是可以隐瞒啊)跑到精神病院去要求收治,精神病院肯定要来啊。

所谓不能强制,指的是不能在未经家属同意的基础上强制。不是指未经患者本人同意。
kennobi 发表于 2013-1-11 10:57
精神病院收治病人时的强制措施的权力从那里来的?
户口本 房妹全家每人两个户口 河南什么奇葩没有
家属跑到精神病院去要求收治,精神病院当然得来啊。

所谓不能强制,指的是不能在未经家属同意的前提下强制。
广州以前也发生过这样的事
精神病院怎么收费的呢???
tomcat650093 发表于 2013-1-11 11:06
广州以前也发生过这样的事
所以结婚找对象,人品最重要,遇到这样心狠毒辣、心计颇深的,不能要哇!
董事长遭前妻整蛊“被精神病” 医院被判担全责


2013年01月11日  来源:大河网 


  吴某是郑州一家酒业公司的董事长,去年7月20日上午,他和往常一样在位于顺河路与未来路交叉口附近的店里打理生意。突然,6个身穿白大褂的医务人员来到他的办公室,把他架上救护车带到了郑州一家精神病防治医院。

  “我没得病,为啥把我拉到医院?”吴某说,他冲着“白大褂”理论,但没人听他的解释。
  他说,被带到医院后,医生觉得他不配合治疗,就把他的手脚全绑到病床上,腰间又系了一根绳子,就这样捆了一天。
  “护士还往我嘴里灌药,打静脉针。”吴某说,他的手机也不在身上,无法和家人联系。
  意外
  前妻通知医院出诊,他“被精神病”了
  7月22日上午,趁有人到病房探望病人,吴某借了一部手机,向四弟求救。当天下午,四弟带着律师来到医院,但值班的何医生不同意放人。
  金水路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二中队的刘鹏飞对吴某进行了调查,后经鉴定,吴某没有精神病。
  该医院医政科的宋科长和精神科王主任说,“谁送来的谁接走,要出院,通知医院出诊的人必须到场”。
  是谁通知医院,让吴某“被精神病”?院方称,是吴某的“妻子”谢某。
  这让吴某很吃惊,他说,2010年7月,他已经和谢某离婚了。没想到因为两人在经济方面发生矛盾,谢某想到了让他“被精神病”这招。
  7月23日下午,谢某来到医院,迫于多方压力,谢某只得同意吴某出院。
  判决
  医院担全责,赔偿3万元
  吴某认为,精神病防治医院属于非法收治,便把该医院诉至二七区法院,索赔40万元,并要求该医院院长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医院的代理人辩称,他们是接到谢某的电话才接吴某来院治疗。虽然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户口还在一起,而且,是谢某带着孩子一起送吴某来医院,这才让吴某住院,符合医院的手续。
  “精神病医院有预防和治疗精神病的义务。”医院的代理人称,吴某不积极配合治疗,打骂医护人员,为稳定情绪,才给他用了一些稳定情绪的药。
  昨天,二七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精神病医院有将精神病人或疑似精神病人强行收入院治疗的权利。该精神病防治医院仅凭谢某办理的住院手续,就擅自派人将吴某带到医院诊治,严重侵犯了吴某的身体权和自由权。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判决其赔偿吴某精神抚慰金3万元。
  现状
  是否甄别病人和家属,尚未有规定
  “被精神病”的事件频频见诸媒体,如何在保护精神障碍者得到及时治疗和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之间保持平衡?
  郑州大学医学院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精神病学博士称,按照医院流程,住院要尊重患者家属意见,对于精神病人,一定要有监护人签名,自己做主医院不会接收。
  郑州市卫生局相关人士介绍,如果一个人在正常工作,只是某个方面有偏执表现,没有对社会或他人造成伤害,精神病院不应强迫其住院。
  但他说,目前还没有哪条规定明确医院要甄别病人和家属,医院也没有强制检查家属证件的责任。
  说法
  《精神卫生法》明确精神病治疗“自愿原则”
  “有病”谁说了算?精神病人收治有什么原则?在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看来,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的《精神卫生法》将弥补这一法律空白。
  李华阳说,“被精神病”的根源在于“强制收治精神障碍患者程序缺失”,而《精神卫生法》首次明确了“精神障碍者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而且该法还明确了精神病人住院的条件:一是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是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李华阳说,《精神卫生法》还增加了法律救助渠道。规定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认为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此外,相关责任人还将受到暂停执业活动、开除、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
  “如果情况严重,还可以非法拘禁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相关个人和医疗机构构成共同犯罪。”他说。(河南商报)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3/01-11/4478836.shtml
堂堂董事长被囚禁三天才赔三万,这坑人成本也忒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