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混合制改革破局 拟转让西气东输816亿资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14:28:51
http://energy.people.com.cn/n/2014/0513/c71661-25008533.html

     人民网北京5月13日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管理的与西气东输一、二线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及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核算的与西气东输二线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出资设立东部管道公司。

     公告表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拟出资资产进行了审计,总资产为816亿元,总负债526亿元,净资产290亿元。经评估,总资产为916亿元,总负债526亿元,净资产389亿元。东部管道公司拟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00亿元。

     东部管道公司成立之后,中国石油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所持东部管道公司100%的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东部管道公司任何股权。

     对于股权转让的意义,公告称,“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促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和融资结构,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的目的”。

     这并非中石油第一次出售管道资产。早在2012年5月30日,中石油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城市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宝钢集团签署了《西气东输三线管道项目合资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引入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参与西气东输三线建设。这也被视为我国油气管网向社会资本开放的第一枪。

     自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重启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中石油和中石化纷纷加快混合所有制进程。中石化选择拿出优势板块——油品销售业务率先试水,中石油则表示将上中下游一起推进。

     业内人士表示,一直以来我国天然气长输管线超过80%隶属中石油,这也成为其他企业进入管输天然气领域的重要阻碍。此次办法出台,意在共享天然气领域基础设施,为各类资本进入此行业提供便利。

     不过,据媒体报道称,有企业对此表示了担忧。他们认为,如果是盈利较好的优良资产,中石油为什么拿出来“出售”?“管道”类业务并非独立经营的业务,与石化企业其他业务的关联度非常高。中石油一旦“放权”,接手企业是否会立即失去中石油原有的资源、市场优势。http://energy.people.com.cn/n/2014/0513/c71661-25008533.html

     人民网北京5月13日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管理的与西气东输一、二线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及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核算的与西气东输二线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出资设立东部管道公司。

     公告表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拟出资资产进行了审计,总资产为816亿元,总负债526亿元,净资产290亿元。经评估,总资产为916亿元,总负债526亿元,净资产389亿元。东部管道公司拟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00亿元。

     东部管道公司成立之后,中国石油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所持东部管道公司100%的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东部管道公司任何股权。

     对于股权转让的意义,公告称,“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促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和融资结构,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的目的”。

     这并非中石油第一次出售管道资产。早在2012年5月30日,中石油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城市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金、宝钢集团签署了《西气东输三线管道项目合资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引入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参与西气东输三线建设。这也被视为我国油气管网向社会资本开放的第一枪。

     自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重启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中石油和中石化纷纷加快混合所有制进程。中石化选择拿出优势板块——油品销售业务率先试水,中石油则表示将上中下游一起推进。

     业内人士表示,一直以来我国天然气长输管线超过80%隶属中石油,这也成为其他企业进入管输天然气领域的重要阻碍。此次办法出台,意在共享天然气领域基础设施,为各类资本进入此行业提供便利。

     不过,据媒体报道称,有企业对此表示了担忧。他们认为,如果是盈利较好的优良资产,中石油为什么拿出来“出售”?“管道”类业务并非独立经营的业务,与石化企业其他业务的关联度非常高。中石油一旦“放权”,接手企业是否会立即失去中石油原有的资源、市场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