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版主“杀之”处罚随意没有正当理由,压制舆论监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3:55:59
       本人曾发帖:http://lt.cjdby.net/thread-1835748-1-1.html
      用账户lcgzzhy发言如下“特警者勇武也,四人于五一悠然游华蓥,见景色动人,其四人飘飘然,乃自恃技高不顾时令擅自赴泳,其一警竟遇冷抽筋溺水无踪,悲夫,正应水中淹死会水人也。”

      这个讨论4个武警擅自下水出现事故的帖子,被版主杀之警告,“2014-5-2 20:13您的主题 转帖:四川4名特警擅自赴景区游泳 一人因水冷溺水失踪 被 杀之 警告”。该处罚导致目前lcgzzhy账号被禁言。禁言后无法申辩,因此重新注册账号发帖投诉。

     投诉理由:1、杀之版主处罚没有给出理由,违法哪条版规。
                    2、帖子内容没有违法现象,没有攻击体制,且这起事故从目前的报道看不是因公受伤。本人只是对事件的个人提出批评和嘲笑。特警作为军人应该比普通人更严格遵守政府和景区规定不能随便下水游泳,而这4个特警在5月还不是气候炎热的时节,擅自下水(这是新闻报道中的提法)本身就犯错了。为什么不能批评?

      建议:超大版主不能因为自己的感情和好恶随意处罚,要有依据,处罚要说明理由,不能随意压制舆论监督。

      请求:接触杀之版主的警告处罚。
               
       本人曾发帖:http://lt.cjdby.net/thread-1835748-1-1.html
      用账户lcgzzhy发言如下“特警者勇武也,四人于五一悠然游华蓥,见景色动人,其四人飘飘然,乃自恃技高不顾时令擅自赴泳,其一警竟遇冷抽筋溺水无踪,悲夫,正应水中淹死会水人也。”

      这个讨论4个武警擅自下水出现事故的帖子,被版主杀之警告,“2014-5-2 20:13您的主题 转帖:四川4名特警擅自赴景区游泳 一人因水冷溺水失踪 被 杀之 警告”。该处罚导致目前lcgzzhy账号被禁言。禁言后无法申辩,因此重新注册账号发帖投诉。

     投诉理由:1、杀之版主处罚没有给出理由,违法哪条版规。
                    2、帖子内容没有违法现象,没有攻击体制,且这起事故从目前的报道看不是因公受伤。本人只是对事件的个人提出批评和嘲笑。特警作为军人应该比普通人更严格遵守政府和景区规定不能随便下水游泳,而这4个特警在5月还不是气候炎热的时节,擅自下水(这是新闻报道中的提法)本身就犯错了。为什么不能批评?

      建议:超大版主不能因为自己的感情和好恶随意处罚,要有依据,处罚要说明理由,不能随意压制舆论监督。

      请求:接触杀之版主的警告处罚。
               
你的帖子标帖写的是:转帖。

怎么什么是转帖不?

你附的链接文字内容如下:中新网成都5月2日电(记者刘忠俊)记者2日从四川广安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境内4名特警擅自前往某景区内的华蓥天池湖游泳,突然发生意外有1名特警失踪,至今还在组织人员沿湖搜寻。

据了解,1日中午,4名参加反恐演练集训的特警,邀约利用放假前往华蓥天池湖游泳。中午13时左右,因4人游泳处水深且冰冷刺骨,其中一张姓男子突然出现身体不适,奋力挣扎,与其一起的同伴见状奋力解救,但终因各种因素失败,张姓男子沉入水中。

事故发生后,当地110报警中心迅速报告当地有关领导,当地政府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并调集冲锋舟、救生衣、牵引绳等水上救援工具和救援人员赶到现场搜寻。

据现场目击者称,张姓男子溺水处系天池湖最深地带,水温极低,下水极易使人抽筋。另外,有多名地方政府领导出现在现场,还调集了消防前往现场搜寻。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后,迅速定制了一批铁钩,利用船只来到湖面垂下铁钩的方式来确定张姓男子溺水后的地点,由于现场水域情况复杂,搜寻工作难度大。

截止记者发稿为止,当地政府组织的救援人员正沿湖搜寻溺水的张姓男子,其家属也正从广东赶往四川路途,事件发生原因当地有关部门也在调查中。(完)


你的帖子言论如下:特警者勇武也,四人于五一悠然游华蓥,见景色动人,其四人飘飘然,乃自恃技高不顾时令擅自赴泳,其一警竟遇冷抽筋溺水无踪,悲夫,正应水中淹死会水人也。

这是哪门子转帖,这是篡改原文内容。严惩不贷。
又,我一个红牌也不能让你禁言一个月啊。这只能说明,我发牌之前的一个月内,你已经吃了两张红牌了。说吧,你还犯了什么错?
杀之 发表于 2014-5-6 22:02
你的帖子标帖写的是:转帖。

怎么什么是转帖不?
      我明白了,你是误会了。我的文章标题带有“转帖”,内容里只有转帖的内容的链接,和自己的评论。没有写出转帖的内容,所以你误会我的评论内容是转帖内容,怀疑我是篡改内容。
       这是明显的处罚误会,我不屑于这种篡改。并且我注明了出处,本身就说明我没有篡改的动机。
       如果说我表达不完整让你和其它网友误解,我承认。但是说我违反版规故意篡改,我不承认。再说你这个版里也没有对转帖的格式有过具体的定义呀,只是说明要注明出处,并没有具体列举出标准的转帖格式和模板呀?(如果有请指出)这只能说明你们工作也有不足,即使导致有人误解,也不是完全我造成的。
      
       另,是否有其他红牌的原因,与本次投诉无关,我没必要想你解释。只是想说你误解了我的意图,造成误判,请你撤销你的警告处罚,我就自然可以恢复发言。
超大关于转载一直有严格要求,必须是原文,原标题,不得做任何修改。链接一是对原始出处版权的尊重,二是起便于检查的作用。绝对不能只有链接,而无原文。违反任何一处都是严重违规。


杀之 发表于 2014-5-6 22:38
超大关于转载一直有严格要求,必须是原文,原标题,不得做任何修改。链接一是对原始出处版权的尊重,二是起 ...


“必须是原文,原标题,不得做任何修改”请对你的这些要求给出出处,请指出在什么地方发布的这些具体要求?请给出连接。只有链接加简单评论的帖子很多,那些为什么没有处罚?我也是学他们的格式。你们对这些格式没有这么具体的要求。

例如,海版“3、转载文章须附出处链接,转帖新闻除需链接外不得修改原标题”,没有提必须附全部原文。
         畅谈版“3、转载文章须附出处链接。”,没有提必须附全部原文。
         轻兵警务版,没有找到以上类似规定。
         
请杀之版主给出“必须是原文,原标题,不得做任何修改”的准确出处。明确处罚依据。

    准确的说,我用“转帖+文章标题”是转载新闻的一种方式,转载原文标题也是转载原文,只不过没有转载全部内容,因为有连接大家都可以进去看。只能说我们理解的转帖的概念不完全一样,既然这样为什么非要按你的理解处罚别人,并且超大里并没给出具体格式。再说我这件事根本就没有篡改原文的意图,是你理解错了。
杀之 发表于 2014-5-6 22:38
超大关于转载一直有严格要求,必须是原文,原标题,不得做任何修改。链接一是对原始出处版权的尊重,二是起 ...


“必须是原文,原标题,不得做任何修改”请对你的这些要求给出出处,请指出在什么地方发布的这些具体要求?请给出连接。只有链接加简单评论的帖子很多,那些为什么没有处罚?我也是学他们的格式。你们对这些格式没有这么具体的要求。

例如,海版“3、转载文章须附出处链接,转帖新闻除需链接外不得修改原标题”,没有提必须附全部原文。
         畅谈版“3、转载文章须附出处链接。”,没有提必须附全部原文。
         轻兵警务版,没有找到以上类似规定。
         
请杀之版主给出“必须是原文,原标题,不得做任何修改”的准确出处。明确处罚依据。

    准确的说,我用“转帖+文章标题”是转载新闻的一种方式,转载原文标题也是转载原文,只不过没有转载全部内容,因为有连接大家都可以进去看。只能说我们理解的转帖的概念不完全一样,既然这样为什么非要按你的理解处罚别人,并且超大里并没给出具体格式。再说我这件事根本就没有篡改原文的意图,是你理解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