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再出狠招:“宝宝类产品累计申购不能超过1万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15:48:59
http://www.cnbeta.com/articles/276446.htm

2014-03-15 11:25:49 3373 次阅读 稿源:21世纪经济报道 62 条评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央行近日向多家机构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进行征求意见。

意见中指出,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

“这是央行第三次征求意见,不出意外,也很有可能是最后一次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只给三天,已经于13日截止。最后一次征求意见稿和前两次相差巨大,很多政策出乎意料。”上述人士表示。

支付方抱团应对新政

“本周周初,我们的公司负责人在北京和央行领导对此征求意见稿进行沟通,据说争得面红耳赤,就差拍桌子了。”有支付机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大难”来临,抱团取暖。一时间,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两大巨头支付宝和财付通“化敌为友”。
13日晚些时候,火拼市场第三方支付市场份额的支付宝和财付通,沟通如何应对央行即将出台的新政。

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坏消息接踵而至。

3月14日早,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一家支付机构处了解到,刚刚收到了央行的“紧箍咒”。暂停线下二维码支付、暂停虚拟信用卡。

然而,央行举动不止如此。就在14日前一晚,支付宝和理财通人士还在私下商讨如何应对央行即将出台的行业管理办法。

3月11日,有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到央行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并征求意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一份《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意见稿中显示,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如若最终管理办法如此,那么这就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宝宝类产品累计申购不能超过1万元了。”3月14日接受采访的阿里小微理财事业部相关人士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此外,管理办法指出,支付机构应对转账转入资金进行单独管理,转入资金只能用于消费和转账转出,不得向银行账户回提。

余额宝凶猛央行设限

即使是用于消费,央行的口子也越收越窄。
《管理办法》中显示,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个人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时间回到2012年1月初,管理办法首次征求意见。彼时的规定为“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收付金额超过1万元,个人客户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月收付金额累计超过5万元或资金余额连续10天超过5000元的,支付机构还应留存个人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同一客户在同一支付机构开立多个支付账户的,支付账户内的资金可互相划转,不同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互相划转。”

“首次征求意见时,互联网金融和O2O都方兴未艾,互联网金融真正发展起来是2013年6月余额宝的诞生以后,或许日益壮大的互联网金融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业内人士如是分析。

《管理办法》中涉及到互联网金融的内容不止如此,还有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尚不清晰央行所指的支付账户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或许意味着余额宝的支付、消费功能或受到限制。”一家支付机构的法务人士告诉记者。

此外,管理办法中规定,个人支付账户的资金来源仅限于本人同名人民币央行借记账户。有支付机构人士解读,类似于支付宝的转账功能将会受到影响。

O2O绕道银联落寞
监管层狠招规范支付机构,欢心的不只是银联还有银行。

互联网金融中,支付机构动了银行的奶酪;O2O中,支付机构动了银联的奶酪。

余额宝2013年6月上线,规模超过5000亿,客户超8100万;理财通2014年1月上线,规模千亿。支付机构的“宝宝类”产品正在分流银行资金。

面对日益长大的余额宝、理财通,银行大佬们再也不淡定了。就在本周传出,三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不接受各自分行与余额宝旗下天弘基金为代表的各类货币市场基金进行协议存款交易。

市场日益火爆的O2O绕过银联,让银联倍感“落寞”。

第三方支付机构一直专注于线上支付领域,银联和银行一直主导线下领域,双方各自为战。然而,随着二维码线下支付技术的成熟,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始抢占线下支付市场。

在传统的线下支付中,主要涉及“收单机构、转接机构、发卡机构”。其中,收单机构和发卡机构可以是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而转接机构则只能是银联。

线下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收益基本都来源于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与收单机构的分成。根据行业不同,费率分别为 0.5%至 4%不等。手续费分成一般遵循 7:2:1比例,“7”归发卡行所有;“2”归收单方所有;“1”则为银联所有(即转接机构)。

联袂打压全球最浮躁市场
而以支付宝二维码支付为例的支付方式,可以直接绕过银联,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向商家收取手续费,每年按与银行协商的总费率来支付给银行。

3月13日,中国银联总裁时文朝在在拉卡拉新产品发布会上表示,其对于支付机构的抵制:“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了25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机构当中前20家占了90%多的市场份额,这20家机构千方百计地绕过银联进行转接清算,银联的交易量分流得非常明显。中国支付市场可能是全球最浮躁、最喧闹的场所。”

从14日央行下发的暂停线下二维码支付意见函来看,银联在争夺线下支付中的地位已经确定。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支付机构不得为付款人和实体特约商户的交易提供网络支付服务。

意见指出,这一规定是基于市场定位明晰业务内涵与监管边界、平衡产业发展的考虑。目前,银行卡、预付卡在线下实体特约商户的使用与受理安全标准严密、业务规则完整。

小荷才露尖尖角的二维码线下支付被扼杀,其中银行、银联正在联袂改写现有格局。

“这将打压O2O,确切而言,监管层打压的是走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O2O。”业内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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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评论
匿名人士2014-03-15 11:32:39
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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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2014-03-15 11:33:32
你的钱该怎么花你说了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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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2014-03-15 11:39:35
想当年他们还要消灭货币和商品交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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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2014-03-15 11:35:41
此外,管理办法指出,支付机构应对转账转入资金进行单独管理,转入资金只能用于消费和转账转出,不得向银行账户回提 ------淘宝店全部死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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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2014-03-15 11:55:10
银行狗今天不上班你还刷西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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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2014-03-15 11:41:36
这是要把我钱包交给流氓去管理么?你赚了钱,只能通过我银行控制进行支出消费,任何一笔支出取现银联都能有收益!,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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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2014-03-15 11:38:46
李老二啊,又被打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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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2014-03-15 11:37:11
李二当家不是说 了么,法无禁止则可为,才几天,这是要打脸?另外,小川同志,脸消肿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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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2014-03-15 11:43:28
赶紧将银行里的钱全取出来压压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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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2014-03-15 11:35:28
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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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5 11:25:49 3373 次阅读 稿源:21世纪经济报道 62 条评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央行近日向多家机构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进行征求意见。

意见中指出,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

“这是央行第三次征求意见,不出意外,也很有可能是最后一次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只给三天,已经于13日截止。最后一次征求意见稿和前两次相差巨大,很多政策出乎意料。”上述人士表示。

支付方抱团应对新政

“本周周初,我们的公司负责人在北京和央行领导对此征求意见稿进行沟通,据说争得面红耳赤,就差拍桌子了。”有支付机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大难”来临,抱团取暖。一时间,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两大巨头支付宝和财付通“化敌为友”。
13日晚些时候,火拼市场第三方支付市场份额的支付宝和财付通,沟通如何应对央行即将出台的新政。

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坏消息接踵而至。

3月14日早,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一家支付机构处了解到,刚刚收到了央行的“紧箍咒”。暂停线下二维码支付、暂停虚拟信用卡。

然而,央行举动不止如此。就在14日前一晚,支付宝和理财通人士还在私下商讨如何应对央行即将出台的行业管理办法。

3月11日,有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到央行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并征求意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一份《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意见稿中显示,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如若最终管理办法如此,那么这就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宝宝类产品累计申购不能超过1万元了。”3月14日接受采访的阿里小微理财事业部相关人士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此外,管理办法指出,支付机构应对转账转入资金进行单独管理,转入资金只能用于消费和转账转出,不得向银行账户回提。

余额宝凶猛央行设限

即使是用于消费,央行的口子也越收越窄。
《管理办法》中显示,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个人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时间回到2012年1月初,管理办法首次征求意见。彼时的规定为“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收付金额超过1万元,个人客户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月收付金额累计超过5万元或资金余额连续10天超过5000元的,支付机构还应留存个人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同一客户在同一支付机构开立多个支付账户的,支付账户内的资金可互相划转,不同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互相划转。”

“首次征求意见时,互联网金融和O2O都方兴未艾,互联网金融真正发展起来是2013年6月余额宝的诞生以后,或许日益壮大的互联网金融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业内人士如是分析。

《管理办法》中涉及到互联网金融的内容不止如此,还有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尚不清晰央行所指的支付账户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或许意味着余额宝的支付、消费功能或受到限制。”一家支付机构的法务人士告诉记者。

此外,管理办法中规定,个人支付账户的资金来源仅限于本人同名人民币央行借记账户。有支付机构人士解读,类似于支付宝的转账功能将会受到影响。

O2O绕道银联落寞
监管层狠招规范支付机构,欢心的不只是银联还有银行。

互联网金融中,支付机构动了银行的奶酪;O2O中,支付机构动了银联的奶酪。

余额宝2013年6月上线,规模超过5000亿,客户超8100万;理财通2014年1月上线,规模千亿。支付机构的“宝宝类”产品正在分流银行资金。

面对日益长大的余额宝、理财通,银行大佬们再也不淡定了。就在本周传出,三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不接受各自分行与余额宝旗下天弘基金为代表的各类货币市场基金进行协议存款交易。

市场日益火爆的O2O绕过银联,让银联倍感“落寞”。

第三方支付机构一直专注于线上支付领域,银联和银行一直主导线下领域,双方各自为战。然而,随着二维码线下支付技术的成熟,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始抢占线下支付市场。

在传统的线下支付中,主要涉及“收单机构、转接机构、发卡机构”。其中,收单机构和发卡机构可以是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而转接机构则只能是银联。

线下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收益基本都来源于在银行卡交易过程中与收单机构的分成。根据行业不同,费率分别为 0.5%至 4%不等。手续费分成一般遵循 7:2:1比例,“7”归发卡行所有;“2”归收单方所有;“1”则为银联所有(即转接机构)。

联袂打压全球最浮躁市场
而以支付宝二维码支付为例的支付方式,可以直接绕过银联,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向商家收取手续费,每年按与银行协商的总费率来支付给银行。

3月13日,中国银联总裁时文朝在在拉卡拉新产品发布会上表示,其对于支付机构的抵制:“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了25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机构当中前20家占了90%多的市场份额,这20家机构千方百计地绕过银联进行转接清算,银联的交易量分流得非常明显。中国支付市场可能是全球最浮躁、最喧闹的场所。”

从14日央行下发的暂停线下二维码支付意见函来看,银联在争夺线下支付中的地位已经确定。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支付机构不得为付款人和实体特约商户的交易提供网络支付服务。

意见指出,这一规定是基于市场定位明晰业务内涵与监管边界、平衡产业发展的考虑。目前,银行卡、预付卡在线下实体特约商户的使用与受理安全标准严密、业务规则完整。

小荷才露尖尖角的二维码线下支付被扼杀,其中银行、银联正在联袂改写现有格局。

“这将打压O2O,确切而言,监管层打压的是走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O2O。”业内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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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2014-03-15 11:32:39
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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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2014-03-15 11:33:32
你的钱该怎么花你说了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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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他们还要消灭货币和商品交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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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2014-03-15 11:35:41
此外,管理办法指出,支付机构应对转账转入资金进行单独管理,转入资金只能用于消费和转账转出,不得向银行账户回提 ------淘宝店全部死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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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狗今天不上班你还刷西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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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2014-03-15 11:41:36
这是要把我钱包交给流氓去管理么?你赚了钱,只能通过我银行控制进行支出消费,任何一笔支出取现银联都能有收益!,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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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2014-03-15 11:38:46
李老二啊,又被打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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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二当家不是说 了么,法无禁止则可为,才几天,这是要打脸?另外,小川同志,脸消肿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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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2014-03-15 11:43:28
赶紧将银行里的钱全取出来压压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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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人士2014-03-15 11:35:28
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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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除了说不要脸 已经无话可说
法无禁止即可为 这才几天 政府的脸就是这样被打肿的 政府的公信力就是这样变没有的
1万块? 还搞个鸟, 都散了吧, 这是新老金融巨头们的对撞, 结果很明白....
工妃、建妃、中妃、农妃以及招嫔、交嫔等后宫佳丽哭诉:
“皇上,那两个妖精的只是稍有姿色,但还只是宫女啊,臣妾们才是您的心头肉啊”。且现在那两个小妖精竟然动到银联娘娘的头上了,简直是大逆不道啊!
央帝:“众嫔妃先平身。有我在,谁敢动你们丝毫。来人啊,传旨..."
果然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更难
草泥马万岁的组织
李总管
周先生
这是公然叫板
你们要“壮士断腕”啊
要是真实施了,对淘宝就是灭顶之灾啊!!
所以说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在阶级利益面前就是个蛋,卡菲勒就算被咔嚓光也是没问题的。

他们大不了摇身一变成伊麻目而已
怎么个意思?支付宝等在网络上支付每月不得超过一万?超过以后必须走银行或者银联?行政手段赤膊上阵,我还是低估了他们的脸皮。
肉食者鄙   .........
我认为ZF要比无脑喷的人高明 , 所以我坚决支持ZF的决定!
怎么个意思?支付宝等在网络上支付每月不得超过一万?超过以后必须走银行或者银联?行政手段赤膊上阵,我还 ...
那以后淘宝还卖个P产品啊。
呵呵 丢人现眼的决定
央行和利益集团,明摆着不要脸了吧
momoranshi 发表于 2014-3-15 13:40
那以后淘宝还卖个P产品啊。
所以我表示震精了
单笔不超1000,年累计不超1万;不超5000,月累计不超1万
这个年代还弄这种零花钱似的限额,买台电脑就得分两次弄,我是无话可说了。当然,现在新闻得放几天再看,搞不好明天又出来个央行人士否认。
”想当年他们还要消灭货币和商品交易呢。”
已经懒得说脏话了
刘伟强晚上睡着都能笑醒吧
与民争利最是上心
什么意思,以后网购有限制了?
淘宝还未上市呢?传说中1000亿刀市值还能有多少


这下阿里腾讯爽了,他俩自己能办民营银行,根本不受影响嘛,把余额宝之类的东西的功能直接挂到银行业务下属就避开了;不过其它小公司这回可黄了。

这也看出这明显是要纳入银行监管轨道,以重复利用当前的监管经验,降低风险和成本。说白了,就是重新摸索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手段成本太高效率太低,所以让民营和新兴的金融手段改变一下身份类别,以便直接对接已有的、成熟的监管而已。这明明是挺好的逆向思维创新,而且ZF让出来空间明显大了,居然被黑成了这样。

怎么,有些人想不明白是“办银行”权限大,还是作为“被特别监管的新兴金融工具”权限大?还是说一点也不在乎经济环境安全和个人资金安全?说白了就是咱没经验,没见识过什么叫“金融风险”;什么时候让大家尝尝滋味体验一把,就没人跟打了鸡血似的骂了,因为骂不着了,当今ZF和经济崩溃一块下台了。

那些张嘴就说什么与民争利的,这种条件反射似的思维反应都是怎么来的?也赖ZF,确实没有在人民群众间营造出信赖感,干什么都被往坏处想,呵呵。

这下阿里腾讯爽了,他俩自己能办民营银行,根本不受影响嘛,把余额宝之类的东西的功能直接挂到银行业务下属就避开了;不过其它小公司这回可黄了。

这也看出这明显是要纳入银行监管轨道,以重复利用当前的监管经验,降低风险和成本。说白了,就是重新摸索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手段成本太高效率太低,所以让民营和新兴的金融手段改变一下身份类别,以便直接对接已有的、成熟的监管而已。这明明是挺好的逆向思维创新,而且ZF让出来空间明显大了,居然被黑成了这样。

怎么,有些人想不明白是“办银行”权限大,还是作为“被特别监管的新兴金融工具”权限大?还是说一点也不在乎经济环境安全和个人资金安全?说白了就是咱没经验,没见识过什么叫“金融风险”;什么时候让大家尝尝滋味体验一把,就没人跟打了鸡血似的骂了,因为骂不着了,当今ZF和经济崩溃一块下台了。

那些张嘴就说什么与民争利的,这种条件反射似的思维反应都是怎么来的?也赖ZF,确实没有在人民群众间营造出信赖感,干什么都被往坏处想,呵呵。
碧莲花儿朵朵开
ileile 发表于 2014-3-15 14:21
这下阿里腾讯爽了,他俩自己能办民营银行,根本不受影响嘛,把余额宝之类的东西的功能直接挂到银行业务下属 ...
爽啊,腾讯股价暴跌中。。。
超大的红裤衩们都出来说两句吧.这样的社会这样的ZF
blackbox 发表于 2014-3-15 14:28
爽啊,腾讯股价暴跌中。。。
什么跌不跌的,还不是又有人对着股民讲故事。

马上就要从“新兴互联网金融”升级成什么都能干的“银行”了,哪个能做的事更多,自己琢磨去呗?
P民无力回天
淘宝要关门了?
马上会有一大批人出来喊好的……
只是意见稿 还没出台 等出来再骂不迟
话说这是不是发错版块了
黄老爷真是又粗又硬啊,这是在召唤@张麻子呢!让丫再折腾一会…
不知真的假的?
alex1222 发表于 2014-3-15 13:26
李总管
周先生
这是公然叫板
改革到了深水区,我们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

断肯定是要断的,就是断别人的腕!!!
还能再无耻点吗
什么是“个人支付账户”?百度的结果还有所谓“商家支付账户”。
楼上骂人的几位能不能解释二者的区别?
另外想问一下,在淘宝上售货,是怎么交税的?

最后对个人支付账户的限制额,有些问题,通货膨胀政策下,能不能跟上十年后、二十后的变化。
会不会又形成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一涨再涨的闹剧?
不用支付宝,直接用网银支付是不是就可以避免这个东西了么?
不过这个是放风的消息吧,这家报纸我感觉屁股反到是在银行一边
单笔消费不超过5000元倒是之前就有,月累计不超过一万的情况不了解。可能是转账的限制影响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