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民主”的偷梁换柱--实行代议制的西方为何鼓吹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4:56:52
懂一点政治学ABC的我们都知道,西方国家更多的是实施代议制,而非直选制(普选制)

偷懒,我还是复制一下百度百科上的关于代议制的相关介绍

代议制是指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是间接民主的形式。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是议会,所以资本主义代议制又称议会制。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型的代议制,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注意我加黑的那几个字
西方的代议制是结合了古罗马的法治而成的“自由民主制”。代议制下的政府是责任政府。同时,在自由民主制下,民选代表占据的议会并不拥有至上权威,基本法才拥有至上权威。由议会制定的法律必须符合一个更高级的基本法,即宪法,从而保障个人自由不被“多数”或“少数”人的即时意愿侵犯。而基本法并不依赖全民公决或“民意”。今天的《德国基本法》和《日本宪法》都不是民主产生的;英国干脆就没有成文宪法,宪法精神体现在以往的判例中,几乎没有被人民代表变更的机会。

比起纯粹的民主,自由民主制少了些民主,却多了一些法治,以保障个人的自由。

当自由民主制确立了主流地位时,全民公决就成了“妾身未明”的尴尬事情。极力标榜民主的国家是不采用这种最民主的手段的。美国联邦政府从不采用全民公决。比如说美国侵略越南并不是美国人民的责任,为之负责的是美国的总统和国会,因此美国的总统和国会议员们不能以“民之所欲”或“民意代表”的名义为自己推卸责任。

荷兰、印度、日本、以色列等国也从未举行过全民公决。英、德、法、西等欧洲大国,基本上不采用全民公决。若全民公决,德国倡导的欧元一定会被本土的马克支持者击败,使德国社会分裂。世界上频繁举行全民公决的,只有瑞士一个国家,但瑞士的全民公决也不是简单的“人民多数决”,而受其联邦制的严格约束。



链接出处:

http://baike.baidu.com/view/59964.htm?wtp=tt懂一点政治学ABC的我们都知道,西方国家更多的是实施代议制,而非直选制(普选制)

偷懒,我还是复制一下百度百科上的关于代议制的相关介绍

代议制是指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是间接民主的形式。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是议会,所以资本主义代议制又称议会制。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型的代议制,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注意我加黑的那几个字
西方的代议制是结合了古罗马的法治而成的“自由民主制”。代议制下的政府是责任政府。同时,在自由民主制下,民选代表占据的议会并不拥有至上权威,基本法才拥有至上权威。由议会制定的法律必须符合一个更高级的基本法,即宪法,从而保障个人自由不被“多数”或“少数”人的即时意愿侵犯。而基本法并不依赖全民公决或“民意”。今天的《德国基本法》和《日本宪法》都不是民主产生的;英国干脆就没有成文宪法,宪法精神体现在以往的判例中,几乎没有被人民代表变更的机会。

比起纯粹的民主,自由民主制少了些民主,却多了一些法治,以保障个人的自由。

当自由民主制确立了主流地位时,全民公决就成了“妾身未明”的尴尬事情。极力标榜民主的国家是不采用这种最民主的手段的。美国联邦政府从不采用全民公决。比如说美国侵略越南并不是美国人民的责任,为之负责的是美国的总统和国会,因此美国的总统和国会议员们不能以“民之所欲”或“民意代表”的名义为自己推卸责任。

荷兰、印度、日本、以色列等国也从未举行过全民公决。英、德、法、西等欧洲大国,基本上不采用全民公决。若全民公决,德国倡导的欧元一定会被本土的马克支持者击败,使德国社会分裂。世界上频繁举行全民公决的,只有瑞士一个国家,但瑞士的全民公决也不是简单的“人民多数决”,而受其联邦制的严格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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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ike.baidu.com/view/59964.htm?wtp=tt
那天宋鲁政在参考上发的观点,挺简洁,也挺到位。资本初选,然后人民复选。这是直接选举制国家。他没有说在许多国家,比如某国,还要通过选举人,或者其他方式进一步过滤。紧接着,然后是分他的权利。记得几年前比利时很久没有政府,报道说这是制度优势。我则想,选一个有没有国家照走的领导,怎么看都更像冷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