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律师新证据,可力挽狂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3:11:15
据知情人士透露,李某某家提交一份新的视频证据,以驳斥之前认定李某某有罪的证人证言。
李家此次二审开庭提交了一份新的视频证据,是李家律师所拍摄的视频,视频内容是律师按照整个事件的证人证言,将案发现场重新走了一遍,以通过自己的实践来驳斥此前认定李某某有罪的证言。
新证据一:此前证言称,当时杨某某掉入床和墙的夹缝,律师通过验证此处根本呆不下一个人。
新证据二:此前证言称,杨某被李某某等人拽着头撞向电视柜,律师通过验证认为电视柜的高度根本撞不到头。
另外,李家将会向法院提交专家意见,以证明一审的判决是不妥当的。据知情人士透露,李某某家提交一份新的视频证据,以驳斥之前认定李某某有罪的证人证言。
李家此次二审开庭提交了一份新的视频证据,是李家律师所拍摄的视频,视频内容是律师按照整个事件的证人证言,将案发现场重新走了一遍,以通过自己的实践来驳斥此前认定李某某有罪的证言。
新证据一:此前证言称,当时杨某某掉入床和墙的夹缝,律师通过验证此处根本呆不下一个人。
新证据二:此前证言称,杨某被李某某等人拽着头撞向电视柜,律师通过验证认为电视柜的高度根本撞不到头。
另外,李家将会向法院提交专家意见,以证明一审的判决是不妥当的。
杨本就是出来卖的,从信用角度来说,她能告赢这个案子也是奇葩
  这叫什么新证据啊?
这律师美国大片看多了吧,真以为凭这点小伎俩就能力挽狂澜?
这也叫证据,李家的钱真好骗
龟龟龟 发表于 2013-10-31 23:12
这叫什么新证据啊?
如果楼主说的没错,至少可以证明杨女的证言不属实。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10-31 23:19
如果楼主说的没错,至少可以证明杨女的证言不属实。
这些新证据太抽象,没多少意义的。
龟龟龟 发表于 2013-10-31 23:21
这些新证据太抽象,没多少意义的。
对于辩护律师来说,如果能证明“被害人”的证言不真实,就已经很好了。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10-31 23:19
如果楼主说的没错,至少可以证明杨女的证言不属实。
李家律师所拍摄的视频真的完全还原了案发时的房间布局吗?!

证明一切都没动过的证据呢!

知道案发多久了?!

这又不是刑事案现场,还要贴封条!现场早被破坏了!

啥时候模拟现场、还原现场能成为唯一的有力证据?!

稍微有点判断力好不好!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10-31 23:23
对于辩护律师来说,如果能证明“被害人”的证言不真实,就已经很好了。
大错特错!

李家律师必须先证明自己拍得现场就是案发现场!
乘风破浪号 发表于 2013-10-31 23:44
大错特错!

李家律师必须先证明自己拍得现场就是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怎么可能搞错,具体的房间号都有。
乘风破浪号 发表于 2013-10-31 23:41
李家律师所拍摄的视频真的完全还原了案发时的房间布局吗?!

证明一切都没动过的证据呢!

只要酒店内的家具没更换过,隔多长时间又有什么区别?
tigerasd 发表于 2013-10-31 23:11
杨本就是出来卖的,从信用角度来说,她能告赢这个案子也是奇葩
轮奸小姐一样是轮奸。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10-31 23:52
只要酒店内的家具没更换过,隔多长时间又有什么区别?
警察还原现场,当事人肯定要到场!

现在五个关着,李家律师肯定请不来杨,这叫啥还原现场?!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10-31 23:51
案发现场怎么可能搞错,具体的房间号都有。
这又不是刑事现场,没贴封条。

案发到现在大半年,住过房客没有,家俱布置与案发时一样?
对于辩护律师来说,如果能证明“被害人”的证言不真实,就已经很好了。
原来也证明了处女说是假话这又有什么用呢?这是轮奸案不是强奸案,他那几个“战友”早把他钉在那了。。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10-31 23:51
案发现场怎么可能搞错,具体的房间号都有。
李家律师拍视频时有见证人没有?!

谁证明他们没有挪动家俱?!
我看看还有多少人回来洗涤?
IMF主席卡恩强奸美国酒店员工。他的律师是怎么了解的?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10-31 23:52
只要酒店内的家具没更换过,隔多长时间又有什么区别?

这个没用,律师还原要破坏法庭宣判的证据链。

为李天一辩护力挽狂澜除非是李天一当众宣布他没有小丁丁

这种才算力挽狂澜,否则你无非是说明,有人撒谎,但是一审其实已经做过了,而且法官一审其实已经明确证据链是合理合法的。那么二审这么搞其实和一审没区别,这个翻盘可能性几乎没有。
唯一 能力挽狂澜的就是 李天一赶紧去鉴定 宣布自己早已失去性能力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10-31 23:52
只要酒店内的家具没更换过,隔多长时间又有什么区别?
这个只要,也得证明啊。
从常理来说,律师提供的这两条有点匪夷所思,电视不能撞头?---太高了,有安装位置高过1.60左右的电视?

床是固定的?别忘了屋里那么多大小伙子,只要不是床腿安进水泥地里,为毛动不了?
轮奸小姐一样是轮奸。
强奸和性交从生理学角度是不同的,这个案子如果这点没疑点,早就是铁案。完了,如果是良家受害人称处于暴力威胁,被逼接受,无强奸痕迹是可采信的,但是这话出于一个鸡的供述,我觉得更多是嫖资未谈拢
李天一这个二货迟早坑爹进局子,但是单就这件事,嫖资纠纷本应是事件主体
不过这个案子基本是铁案翻不了了
这个轮奸案翻案的难点在李某某的那四个战友。
香港律师片看多了吧
没戏。高子程没接这案子是对的。
香港律师片看多了吧
不整点动静咋收费啊?
20楼一语惊醒梦中人啊,衙内啊,你还是切了吧!
除非李的四个“战友”翻供~~但这可能么?
tigerasd 发表于 2013-11-1 05:24
强奸和性交从生理学角度是不同的,这个案子如果这点没疑点,早就是铁案。完了,如果是良家受害人称处于暴 ...
嫖资没谈拢,暴力威胁强上了,还是强奸、
tigerasd 发表于 2013-10-31 23:11
杨本就是出来卖的,从信用角度来说,她能告赢这个案子也是奇葩
哦   强奸小姐就不是强奸了?哪个国家的法律?让大家学习一下?要说信用,李xx几进宫了?女当事人有犯罪纪录么?
17868104 发表于 2013-11-1 00:02
轮奸小姐一样是轮奸。
5个人2000块,北京的小姐这么廉价呀
K026 发表于 2013-11-1 01:31
唯一 能力挽狂澜的就是 李天一赶紧去鉴定 宣布自己早已失去性能力
那也没用,强奸犯还有女的呢(从犯)。
李家这案子我最不明白的就是同案几个人,判的差距太大,就算加上态度这个区别也太过了。就我作为一个老百姓的观点来说,同案,主犯和从犯有区别,成年和未成年有区别,其他的应该区别不大,不能因为痛恨某人就为严刑欢呼吧。
tigerasd 发表于 2013-11-1 05:24
强奸和性交从生理学角度是不同的,这个案子如果这点没疑点,早就是铁案。完了,如果是良家受害人称处于暴 ...
嫖资没谈好就是女方未自愿,违反当事人意愿的强上还是强奸
事后不甩2000,摔5000也许就完事了,
婊子在告强奸这事上本来就应该最没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