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子告丈夫小三通奸 检方因三人曾搞3P认定妻子纵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42:52
民网11月14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一女子控告丈夫与小三通奸,反被检方认定为该女子故意纵容。丈夫日前趁妻子出差时,带小三回家偷情,而妻子事先在家内装设针孔摄影机,拍下两人“翻云覆雨”的画面,事后怒控两人妨害家庭。男子当庭向法官表示,过去他们三人曾搞过3P,且妻子回家之前他曾发短信给她“我在最后冲刺”,妻子还回复“我在高速公路上”,检方认定是妻子纵容,不起诉处分。

据悉,这起妻子纵容丈夫外遇玩3P、事后却怒告通奸不成的案例,发生在今年6月1日。一名35岁邱姓男子趁妻子出差时,邀请34岁的程姓女子来家中做客,两人还在房间内发生性关系。妻子在家中装设针孔摄影机,将丈夫和小三在房内的“翻云覆雨”,全都拍了下来。妻子一看怒不可遏,对两人以妨害家庭的罪名提出控告。

据了解,邱姓男子和程姓女子坦承发生过性关系,还爆料其实妻子也曾参与他们大玩3P,甚至还“三人行”一起拍婚纱照,妻子也知道他们交往和发生关系。检方一听认为这两人说词荒谬,实在“有违常理”,但邱姓男子出示三人婚纱照和互传的App讯息,证实妻子知情,甚至讯息内容提到“水婆ㄟ(台湾话,即老婆) ,提早回来要告诉我,这样才有时间穿裤子叫人快走,才不会被当场抓到,大家撕破脸”。妻子则回复“回家”。 在此之后男子还发短信给妻子“慢慢来,我在最后冲刺”。妻子事后反驳称对话是玩笑话,但检方发现隔天妻子曾发短信给丈夫,分析她应该是不满两人“睡到自己床上”才翻脸。检方认定妻子不但已知丈夫与程姓女子的亲密关系,甚至还“纵容”他们,因此丧失告诉权,不起诉处分。
http://news.ifeng.com/taiwan/2/d ... shtml?_from_ralated民网11月14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一女子控告丈夫与小三通奸,反被检方认定为该女子故意纵容。丈夫日前趁妻子出差时,带小三回家偷情,而妻子事先在家内装设针孔摄影机,拍下两人“翻云覆雨”的画面,事后怒控两人妨害家庭。男子当庭向法官表示,过去他们三人曾搞过3P,且妻子回家之前他曾发短信给她“我在最后冲刺”,妻子还回复“我在高速公路上”,检方认定是妻子纵容,不起诉处分。

据悉,这起妻子纵容丈夫外遇玩3P、事后却怒告通奸不成的案例,发生在今年6月1日。一名35岁邱姓男子趁妻子出差时,邀请34岁的程姓女子来家中做客,两人还在房间内发生性关系。妻子在家中装设针孔摄影机,将丈夫和小三在房内的“翻云覆雨”,全都拍了下来。妻子一看怒不可遏,对两人以妨害家庭的罪名提出控告。

据了解,邱姓男子和程姓女子坦承发生过性关系,还爆料其实妻子也曾参与他们大玩3P,甚至还“三人行”一起拍婚纱照,妻子也知道他们交往和发生关系。检方一听认为这两人说词荒谬,实在“有违常理”,但邱姓男子出示三人婚纱照和互传的App讯息,证实妻子知情,甚至讯息内容提到“水婆ㄟ(台湾话,即老婆) ,提早回来要告诉我,这样才有时间穿裤子叫人快走,才不会被当场抓到,大家撕破脸”。妻子则回复“回家”。 在此之后男子还发短信给妻子“慢慢来,我在最后冲刺”。妻子事后反驳称对话是玩笑话,但检方发现隔天妻子曾发短信给丈夫,分析她应该是不满两人“睡到自己床上”才翻脸。检方认定妻子不但已知丈夫与程姓女子的亲密关系,甚至还“纵容”他们,因此丧失告诉权,不起诉处分。
http://news.ifeng.com/taiwan/2/d ... shtml?_from_ralated
这样的老婆..............好吧,我承认我很羡慕
一起多好,单干不行.
其实老婆之所以怒只是因为玩 3 P 不等她。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3-10-24 18:07
其实老婆之所以怒只是因为玩 3 P 不等她。
  你讲到了要害关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