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找到被拐十余年儿子 买家上诉索30万抚养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19:10
http://legal.people.com.cn/n/2013/0926/c42510-23040675.html

原标题:父母找到被拐十余年儿子 买家上诉索30万抚养费
  9月25日,江苏徐州,一起“买家告被拐儿童家长案”在沛县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持续了3个多小时,由于一些关键证据尚存质疑,庭审结束后未当庭宣判。庭审之后,当孩子的养父母出现在法院门口时,被从全国各地赶来声援孩子生母张彩虹的被拐儿童父母们包围,双方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事态甚至一度失控。最后,家长们将用于声援的横幅包裹孩子养父母的面包车,双方的冲突持续了一个小时左右。

  据沛县张彩虹称,20年前,她在生下孩子的第二天被表嫂告知,刚出生的孩子因为身患残疾被丢在荒郊野外,已经死了。3年前,偶然听到的两个陌生人的一段对话,让张彩虹坚信,孩子还活在世上。于是,她展开了辛苦的找寻。并成功找到了自己的孩子。

  今年高考结束后,张彩虹的儿子回到她身边。与此同时,张彩虹收到沛县人民法院的传票。因为孩子的养父母把她和孩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母子俩支付30万元的抚养费。网络打拐名人魏继中称此案为“中国第一例买家告被拐儿童家长案”。



http://legal.people.com.cn/n/2013/0926/c42510-23040675.html

原标题:父母找到被拐十余年儿子 买家上诉索30万抚养费
  9月25日,江苏徐州,一起“买家告被拐儿童家长案”在沛县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持续了3个多小时,由于一些关键证据尚存质疑,庭审结束后未当庭宣判。庭审之后,当孩子的养父母出现在法院门口时,被从全国各地赶来声援孩子生母张彩虹的被拐儿童父母们包围,双方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事态甚至一度失控。最后,家长们将用于声援的横幅包裹孩子养父母的面包车,双方的冲突持续了一个小时左右。

  据沛县张彩虹称,20年前,她在生下孩子的第二天被表嫂告知,刚出生的孩子因为身患残疾被丢在荒郊野外,已经死了。3年前,偶然听到的两个陌生人的一段对话,让张彩虹坚信,孩子还活在世上。于是,她展开了辛苦的找寻。并成功找到了自己的孩子。

  今年高考结束后,张彩虹的儿子回到她身边。与此同时,张彩虹收到沛县人民法院的传票。因为孩子的养父母把她和孩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母子俩支付30万元的抚养费。网络打拐名人魏继中称此案为“中国第一例买家告被拐儿童家长案”。



买卖儿童  不是犯罪?!!!
如果是明知拐卖还要买 那没什么可说的 买家该赔受害者的亲情损失 以及其它法律后果

如果买家是善意第三人 以合法手段收养  右该如何呢
看了一下这个新闻 还真的挺有意思

儿子“死”后20年认母 养父母索要抚养费
时间: 2013-9-6 来源: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 编辑:尚靖凯 前往徐州社区参与讨论
  核心提示: 养父母起诉张彩虹和尚尚索要抚养费一案将开庭,原告被告对于孩子是“送养”还是“拐骗”说法不一。
  张彩虹寻子大事记
  1993年夏天
  张彩虹生下儿子,并被告知孩子死了
  2010年1月
  听到关于儿子还在人世的消息并开始寻找
  2010年10月21日
  以儿子被拐为由报警,警方不予立案
  2013年6月28日
  儿子尚尚回到张彩虹身边
  2013年9月25日
  养父母起诉张彩虹和尚尚索要抚养费一案将开庭
  原告被告对于孩子是“送养”还是“拐骗”说法不一,原告代理人说有证据,被告称可能当庭反诉
  本月25日,该案将在沛县人民法院开庭
  20年前,亲戚们告诉张彩虹,她刚出生2天的孩子因为身患残疾被丢在荒郊野外,死掉了。
  3年前,两个陌生人的对话让张彩虹坚信,孩子还活在世上。
  她展开了辛苦的找寻……
  亲子鉴定显示,表嫂妹妹家的孩子尚尚正是她的亲骨肉。
  2010年,张彩虹报警:孩子被人拐骗。警方不予立案,理由是已过追诉时效。
  2013年,尚尚高考后,回到了张彩虹的身边,叫了她“妈妈”。
  几天前张彩虹收到沛县人民法院的传票。因为尚尚的养父母把她和尚尚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母子俩支付30万元的抚养费。
  原告代理律师称:“此案不存在拐卖儿童情节,是被告无力抚养把孩子送给他人养。”
  张彩虹在网上发微博称:“我和我被拐20年的儿子成了被告!”
  网络打拐红人魏继中称此案为“中国第一例买家告被拐儿童家长案”。
  此案将于本月25日开庭。
  ■20年前
  “孩子有残疾,
  表嫂给丢野地死了”
  1992年,在沛县人民医院当护士的张彩虹和前夫结婚。婚后琐碎的生活以及两代人之间的冲突,让小两口背后的两个家庭充满矛盾。矛盾越演越烈的时候,张彩虹发现自己怀孕了。
  娘家人极力劝说张彩虹把孩子打掉。张彩虹却认为,她和丈夫之间是没有矛盾的,至于两个家庭之间的矛盾可以调和,所以她坚持把孩子生下来。
  怀孕9个月,眼看孩子要出生了,家庭矛盾突然激化,张彩虹不得不回娘家生产,娘家的表哥表嫂收留了她。
  1993年夏天,孩子出生了,男孩。孩子出生第二天,张彩虹就离开医院住回了表哥表嫂家。
  20年以后,张彩虹回忆起往事,依然很激动。“我从小就和表哥一起长大,非常信任表哥表嫂。对他在这个时候收留我,我也心存感激。”张彩虹说,“从医院回到家的第一晚,是表嫂搂着孩子睡的。”
  第二天,表嫂在床上逗孩子。正说笑着,表嫂突然告诉张彩虹:孩子的腿伸不直,可能有残疾。随后,表嫂表示要把孩子抱去医院看腿,张彩虹同意了。
  几个小时之后,表嫂回到家,孩子却没抱回来。表嫂说,孩子有先天性疾病,没有治疗的希望,已经丢到野地了。
  正在坐月子的张彩虹不能出门,她让全家人去找。然后,表哥表嫂告诉张彩虹,孩子被好心人抱走,但发现是残疾后,又遗弃在了郊外,估计已经死了。
  ■转机
  意外得知孩子还活着
  因为这件事情,张彩虹和表哥表嫂也断绝了往来。多年以来,张彩虹以为孩子已经死亡,没有过寻子的念头,直到2010年1月的一个下午。
  当时她正在医院给一个病人打吊瓶,听到科室门口有一男一女在闲谈。突然几句话蹦进她耳里:“就那孩子,男的是汽车站的,女的是人民医院的护士,当年说生的孩子死了,其实没死,还活着。”
  张彩虹心里一惊,马上意识到是在说她的儿子。她追出去时,聊天的人已经离开了。
  此时,张彩虹已经重新组建了家庭,孩子已经上了5年级。结婚时,她对丈夫说自己是离异无子的。张彩虹一直很忐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丈夫,丈夫很支持他找儿子。
  张彩虹向所有的亲戚打听表哥表嫂的联系方式,但是似乎所有人都回避她。终于,她从一个亲戚那里找到了表哥的电话。但是打过去之后,表哥坚称,当年她的儿子已经死掉了。
  “那段时间我就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样,只要遇到人都想向他们打听儿子的下落。”张彩虹说,“我在县医院上班,表哥表嫂老家张寨来的病人很多,只要我知道是张寨来的病人,都会详细地跟他们聊。”
  在一次闲谈中,张彩虹得知,此前一直被传不能生育的表嫂的妹妹,竟然有个孩子,而且是个男孩,已经17岁了,正好跟她的孩子同岁。
  张彩虹坚信那个孩子是自己的。她通过种种关系,打听到表嫂妹妹家的地址,也打听到了孩子的名字和学校——这个被取名为尚尚的孩子,出生年月和她的儿子完全符合。
  张彩虹找到了孩子的学校,见到尚尚第一眼的那一刻,她坚信尚尚就是自己的孩子。“那眉眼和他爸爸太像了。”张彩虹说。
  “你是谁?”尚尚问她。那一刻,张彩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只是怔怔地看着尚尚的腿:直的,没残疾!她先给尚尚看了自己的身份证、工作证。然后告诉尚尚自己是他的母亲。尚尚怎么也不敢相信。张彩虹便拉着尚尚去做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出来了,尚尚是张彩虹亲生的。
  张彩虹说,做完亲子鉴定后自己便联系不到尚尚了。她认为是尚尚的养父母把他藏了起来。
  ■波折
  养父母起诉要抚养费
  张彩虹开始了漫漫寻子之路。因为当年表哥表嫂住在市区西三环附近,2010年10月21日,她来到泉山公安分局火花派出所报警:儿子被人拐骗。
  泉山公安分局认为此案发生在10多年前,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案的诉讼时效为10年,此案已过追诉时效,不予立案。
  张彩虹四处寻求帮助,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解救”她的儿子。
  在“宝贝回家”志愿者、“随手公益寻子之家”志愿者以及网络打拐红人老魏等人的帮助下,张彩虹再次找到了尚尚。
  电话、网络……母子之间的感情逐渐加深。
  今年6月28日,张彩虹突然接到尚尚的电话。尚尚在电话里叫了她“妈妈”,还说想回到她身边生活。
  张彩虹说,高考结束后,尚尚的养父母让尚尚去昆山打工,因为体检不合格,被工厂拒收。
  张彩虹称,尚尚有高血压。她认为这是儿子在养父母家生活不好以及小时经常受到惊吓所致。
  张彩虹经常和尚尚谈起他和养父母以后相处的问题,她并不希望尚尚和养父母的关系变僵。“将来作为亲戚走走也是很好的。”张彩虹说。因为儿子失而复得,张彩虹在心里也不再怨恨表哥表嫂。
  尚尚考入了江西的一所大学,张彩虹负担了全部学费和生活费,把他送到学校。
  张彩虹以为一切都将归于平静,直到她收到了法院的一张传票。尚尚的养父母把张彩虹和尚尚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尚尚的抚养关系;两被告连带偿还抚养费30万元;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原告律师
  能证明是“送养”
  尚尚的养父母以工作太忙为由婉拒了采访,委托其诉讼代理人江苏苏韵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勇做了情况说明。
  郑勇所述的事件脉络和张彩虹所述可以相互印证,只是有些关键点上的细节存在出入。
  原告在起诉状上称:“1993年7月5日,被告张彩虹在徐州矿山医院产下一男孩,因无力抚养,将该男婴送两原告抚养。两原告婚后无男孩,视收养男婴如亲生,为男孩取名尚尚。20年来,两原告对尚尚百般疼爱、倾心抚育。2000年6月16日,沛县公安局张寨派出所颁发居民户口本,载明被告尚尚为两原告长子,确定了抚养关系。2013年6月28日下午,被告尚尚弃两原告离家出走,跟随其亲生母亲、被告张彩虹共同生活,两被告拒绝承认两被告与两原告的收养关系。”
  郑勇律师不同意张彩虹所说的其委托人“拐骗”儿童,他坚称是“送养”,他反问:“如果是拐卖,为什么当时不报警?”
  郑勇称,原告方已经取得了两份证人证言:被告的表哥、表嫂愿意出庭作证,证明尚尚出生以后,是在张彩虹的授意下把孩子送给了原告抚养。
  郑勇还称,张彩虹在生下尚尚之前已经和前夫离婚。但是这一说法被张彩虹否认,张彩虹表示将在法庭上出示相关证据予以反驳。
  原告代理人郑勇认为手头有证据足以证明其委托人无过错,被告需支付抚养费。至于30万元抚养费如何得来,他说,这只是粗略的计算,其实际开销远远大于这个数目。
  郑勇表示其委托人愿意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但是张彩虹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张彩虹称正和其代理人商量,寻找证据,可能会当庭反诉。

原告律师有句话说得也不错 当年孩子不见了 为什么不报警 难道当地人都有丢弃孩子的传统?

但是原告你说是双方都自愿的领养 那也得有领养手续 没有出生证明什么的 怎么能上户口 不管哪一方 都应该把民政局和派出所追加为被告

警察就更逗乐 什么叫过了时限 受害者当年不知道是被拐 有什么时限可言

感觉这个地方就是无法无天的一锅粥 临了要用法律去套
警察就更逗乐 什么叫过了时限 受害者当年不知道是被拐 有什么时限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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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从什麽时候开始算?
这种丧尽天良的人应活活打死,前段时间那个医院拐卖孩子的就是骗人说孩子有病,这是一个性质的。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3-9-26 11:35
警察就更逗乐 什么叫过了时限 受害者当年不知道是被拐 有什么时限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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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如亲生父母所说那就该依照亲生父母发现开始算起
同意楼上。
买卖人口安反人类罪处理 买卖双方同样入罪 效80年代开展一次轰轰烈烈的严打行动 毙一批人 这样可能会有所收敛
不算买卖人口也是敲诈勒索,太可恨了!
自投罗网?警察呢?
拐卖人口不应该设追诉期,再久也要严惩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3-9-26 11:35
警察就更逗乐 什么叫过了时限 受害者当年不知道是被拐 有什么时限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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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案开始算。
zhepro 发表于 2013-9-26 11:01
如果是明知拐卖还要买 那没什么可说的 买家该赔受害者的亲情损失 以及其它法律后果

如果买家是善意第三 ...
买卖人口何来善意的第三方???
shanshuilw 发表于 2013-10-19 11:03
买卖人口何来善意的第三方???
很难说啊 新闻本身写的很粗 看不出中间过程
若是如亲生父母所说那就该依照亲生父母发现开始算起
从报案开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