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一大学生刀剐父母 ,父母不上诉能抓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8:32:37
2月15日晚,河南开封通许县发生一起恶性案件,父亲被捅成重伤,手肌腱割断,脚筋割断.母亲整块头皮被活生生剥掉,肠子露在外面,脖子上大量伤口。砍断父亲手脚筋后,父亲不报警,结果住院期间,又被儿子拿走住院费,母亲要回,就剥母亲头皮。这种畜生会怎么处理
2月15日晚,河南开封通许县发生一起恶性案件,父亲被捅成重伤,手肌腱割断,脚筋割断.母亲整块头皮被活生生剥掉,肠子露在外面,脖子上大量伤口。砍断父亲手脚筋后,父亲不报警,结果住院期间,又被儿子拿走住院费,母亲要回,就剥母亲头皮。这种畜生会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是公诉


故意伤害是公诉罪行

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抓人。

受害人的态度貌似只影响量刑吧。不严重的情况下,达成和解可以决定免于起诉吧。

对这个,业务不是很熟

故意伤害是公诉罪行

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抓人。

受害人的态度貌似只影响量刑吧。不严重的情况下,达成和解可以决定免于起诉吧。

对这个,业务不是很熟
刑事案件是公诉
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是公诉吧。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2-20 10:52
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是公诉吧。
捅人成重伤了肯定公诉。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是公诉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一部刑事案件是自诉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
  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6.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以上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2-20 10:52
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是公诉吧。
重伤的话 肯定能抓
操!
禽兽!
视频看了下 这小子绝对非人类啊
这个畜生砍断父亲手脚筋后,父母不追究的态度居然还没感化这个杂碎,还若无其事的要拿走别人帮助他父亲的2000元住院费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2-20 10:52
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是公诉吧。
对法律不懂,但是我感觉这个道德沦丧。
支持公诉。

歪个楼,合肥的地铁和高架啥时候修好啊。
替他父母做了他
如此禽兽不如的东西还有脸活在这个社会上
应该把这对父母也给抓起来,不说养不教父之过了,养了个禽兽自己受害,还想要继续纵容,任其危害社会。 默许纵容犯罪,应该以同谋论处。。。
尼马这个畜生不公诉啥事公诉啊?!
对法律不懂,但是我感觉这个道德沦丧。
支持公诉。


高架好几个啊,基本在15年前后吧,地铁貌似要到17或18年吧。
这真该抓了。父母也不该姑息这货。不然迟早要吃人命官司的。
刑事案件,被害人即使不报案警方也会启动逮捕程序
1018642236 发表于 2013-2-20 11:17
这个畜生砍断父亲手脚筋后,父母不追究的态度居然还没感化这个杂碎,还若无其事的要拿走别人帮助他父亲的20 ...
应该说正是这种不追究的态度才造成今天这货越发嚣张的态度吧?
虽然是子女,但是该管束的也得管啊……自己要是实在教育不了,让公检法代为教育也比不教育的要好啊。
这种父母才是问题根本
dk1802 发表于 2013-2-20 16:40
这种父母才是问题根本
中国的父母向来没有底线  像这种禽兽不如的东西 就是再亲也要给丫灭了 最起码交给公安机关吧!!!!!!再往大一些说 如果不是中国人这种变态的毫无原则和底线的妥协 中国社会也不是现在这样!!!!!
重伤是公诉案件
放到过去这是要活活打死。
诶。。。从小就被宠坏了
从小没教育好,教育的缺失啊,家长也有过失的
故意伤害 手段极其残忍,够枪毙了不?
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

崇祯初年,由于朝廷内部党派之争引起政治纠纷,郑鄤也被卷了进去,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罪后由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
像这样天理难容的案子,死刑都便宜了他。
在旧社会,忤逆是重罪,是可以由官府出面把人杀掉的。
绝对可抓,公诉案件。  如果他父母还要袒护他,那只好对这家人说:都去死吧。
好像不是大学生,是某大学教师,这素质。
ghos 发表于 2013-2-21 21:49
好像不是大学生,是某大学教师,这素质。
看来大学叫兽都这样吧
这又不是民事案件 刑事案件国家公诉 顶多可以不用民事赔偿
这种畜生留着终归是个祸害
想起了听说的老家80年代初期的一件事,真事,1老太到派出所告儿子不养老,派出所也马上出警,拿绳子捆上人就走,老太太立马变卦,哭着打滚不让带走儿子
作为开封人……感到羞耻!
无论孩子怎么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还爱着他...伟大的父母...
但是那个孩子真TMD畜生...
fjian707 发表于 2013-3-4 19:28
无论孩子怎么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还爱着他...伟大的父母...
但是那个孩子真TMD畜生...
这样的父母......无限度的溺爱、纵容、姑息......真心不能说是伟大;某种程度上说这对父母也是这场悲剧的制造者之一。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尤其是这个父亲,母亲至少还会去找儿子要回自己丈夫的救命钱.
公诉了,刑事案件不是你当事人几句话私了得了的。
fjian707 发表于 2013-3-4 06:28
无论孩子怎么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还爱着他...伟大的父母...
但是那个孩子真TMD畜生...
伟大什么啊。对子女的爱护,是人的本能。而无限放纵自己的本能,本质上和贪婪、荒淫是一样的。

从某种程度上说,父母自私的本能毁了他。
案可以立,案子也是公诉案。如果被害人坚决不做笔录这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