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非洲牛郎门”谣言案开庭 两家网站成被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50:40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9/06/c_117266050.htm

    新华网北京9月6日电(记者涂铭、朱东阳)近日,中石化“非洲牛郎门”谣言制造者傅学胜被上海警方依法刑拘,警方查实傅学胜系泄私愤所为。而因为这则谣言深陷舆论漩涡的谣言受害人张某,在事后选择起诉相关网站为自己维权。

  6日上午,这起备受关注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称“法律武器是最好、最有公信力的途径”

  2012年12月底,网上出现一篇标题为《“俄罗斯艳女门”续集:中石化再曝非洲牛郎门!》的帖子,指称安捷伦公司为了取得中石化某项目大单,安排中石化国际事业公司招标投标处的女处长张女士接受两位“非洲牛郎”的性服务,随后让安捷伦公司低价中标。

  据了解,这篇帖子发出后短短5天,中石化非洲牛郎门的百度搜索结果就达到了11万多条,一时间舆论哗然。此后,多篇相关网帖还公布了“女处长”任职单位及职务等个人信息,更是让中石化和当事人深陷舆论漩涡。

  事后,警方查明,这起轰动一时的“中石化‘非洲牛郎门’”事件正是傅学胜精心策划、恶意编造的谣言。因参与中石化某项目招标失利心怀不满,为泄愤报复,傅学胜把矛头对准了中石化。他花数天时间炮制并在网上发布相关网帖,还花数千元雇佣了网络水军进行转载顶贴、恶意炒作。

  这则谣言给当事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处处长张某,带来的却是无法忘却的伤害。“我每天都生活在不理解和偏见中,经常遇到冷嘲热讽,很多人害怕接近我。特别是作为一个女人来说,受到这样的侮辱和伤害,伤口是难以愈合的。”

  据了解,事发后,张某今年1月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先是状告IT商业新闻网的举办方北京大东半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后又将中华网的举办方北京华网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追加为被告。

  “虽然清者自清,但我觉得拿起法律武器对所有人来说是最好的、最有公信力的途径。”9月5日下午张某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而对于始作俑者傅学胜,张某表示,目前还没有考起诉他的考虑,“我觉得把他抓起来对他本人已经是个很大的教训了。”

  诉求: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6日的庭审中,原告张某和两家被告网站均派代理律师出庭。开庭伊始,庭审便充满了火药味。IT商业新闻网的代理律师对个别程序事项提出质疑,合议庭对此经过合议后依法驳回了其请求。

  庭审中,张某的代理律师宣读了诉状,在诉状中张某表示,2013年1月3日、4日,被告网站上出现名为“中石化女处长身陷“非洲牛郎门”、“中石化处长被非洲牛郎色诱国家损失80万美元”等报道,被告未对其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任何审查核实,造成全国甚至更大范围内的恶劣影响。

  张某认为,二被告的行为在事实上广泛传播了贬损其人格的虚假信息,是对她的恶意诽谤、故意侵权,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极大影响了其正常工作、生活,给她及其家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心理创伤,理应承担其侵权的法律责任。

  为此,张某向法院提出了三点诉讼请求:立即删除并停止刊发对其名誉权造成损害的相关帖子信息;判令被告在自己网站及全国有影响力的报刊、媒体上向其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其名誉;判令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

  而对于两家被告网站具体的赔偿责任,张某代理律师表示,二网站应承担按份责任,具体而言,中华网作为谣言帖在国内的首发网站,应承担70%的责任,而IT商业新闻网应承担30%的责任。

  围绕两大争议激辩

  在庭审中,双方代理律师就张某是否为案件的适格原告、网站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进行了激辩。

  针对起诉,IT商业新闻网的代理律师认为,原告不能证明转发的报道中所称的女处长就是张某本人。“报道中只是使用网友爆料,也没有使用张某名称,是张某自己对号入座。如果不是张某起诉,我们都不知道张某是谁。”

  而张某的代理律师则表示,2月26日以后,中华网论坛上连续出现后续的谣言帖,把张某名字明确写在了上面,使得社会公众也都通过这个帖子知道了就是张某本人,张某和转发新闻中的“女处长”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

  张某的代理律师表示,IT商业新闻网在转发相关报道时,为了吸引眼球,增加点击量,将一张2007年的不雅图片进行配发,并以技术手段遮挡了图片来源,存在着主观恶意。而中华网在收到原告要求删帖的通知后,怠于删除相关帖子,造成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两家网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对此,两家网站的代理律师也做了辩解。IT商业新闻网方面表示,其所转发的报道中,记者为了澄清网友爆料采访到了女处长,而且女处长的回应占了大篇幅。“这篇文章明显是为女处长进行澄清的文章,难道记者说有网友爆料女处长深陷牛郎门就是侵权?”

  而中华网则表示,虽然原告表示发出了要求删帖的邮件,但自己并未受到相关邮件通知,并且在接到诉讼材料后已及时删帖,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已尽到了义务,因此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6日的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鉴于双方争议较大,并对相关证据真实性及效力存在分歧,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开庭继续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辩论。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9/06/c_117266050.htm

    新华网北京9月6日电(记者涂铭、朱东阳)近日,中石化“非洲牛郎门”谣言制造者傅学胜被上海警方依法刑拘,警方查实傅学胜系泄私愤所为。而因为这则谣言深陷舆论漩涡的谣言受害人张某,在事后选择起诉相关网站为自己维权。

  6日上午,这起备受关注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称“法律武器是最好、最有公信力的途径”

  2012年12月底,网上出现一篇标题为《“俄罗斯艳女门”续集:中石化再曝非洲牛郎门!》的帖子,指称安捷伦公司为了取得中石化某项目大单,安排中石化国际事业公司招标投标处的女处长张女士接受两位“非洲牛郎”的性服务,随后让安捷伦公司低价中标。

  据了解,这篇帖子发出后短短5天,中石化非洲牛郎门的百度搜索结果就达到了11万多条,一时间舆论哗然。此后,多篇相关网帖还公布了“女处长”任职单位及职务等个人信息,更是让中石化和当事人深陷舆论漩涡。

  事后,警方查明,这起轰动一时的“中石化‘非洲牛郎门’”事件正是傅学胜精心策划、恶意编造的谣言。因参与中石化某项目招标失利心怀不满,为泄愤报复,傅学胜把矛头对准了中石化。他花数天时间炮制并在网上发布相关网帖,还花数千元雇佣了网络水军进行转载顶贴、恶意炒作。

  这则谣言给当事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处处长张某,带来的却是无法忘却的伤害。“我每天都生活在不理解和偏见中,经常遇到冷嘲热讽,很多人害怕接近我。特别是作为一个女人来说,受到这样的侮辱和伤害,伤口是难以愈合的。”

  据了解,事发后,张某今年1月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先是状告IT商业新闻网的举办方北京大东半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后又将中华网的举办方北京华网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追加为被告。

  “虽然清者自清,但我觉得拿起法律武器对所有人来说是最好的、最有公信力的途径。”9月5日下午张某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而对于始作俑者傅学胜,张某表示,目前还没有考起诉他的考虑,“我觉得把他抓起来对他本人已经是个很大的教训了。”

  诉求: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6日的庭审中,原告张某和两家被告网站均派代理律师出庭。开庭伊始,庭审便充满了火药味。IT商业新闻网的代理律师对个别程序事项提出质疑,合议庭对此经过合议后依法驳回了其请求。

  庭审中,张某的代理律师宣读了诉状,在诉状中张某表示,2013年1月3日、4日,被告网站上出现名为“中石化女处长身陷“非洲牛郎门”、“中石化处长被非洲牛郎色诱国家损失80万美元”等报道,被告未对其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任何审查核实,造成全国甚至更大范围内的恶劣影响。

  张某认为,二被告的行为在事实上广泛传播了贬损其人格的虚假信息,是对她的恶意诽谤、故意侵权,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极大影响了其正常工作、生活,给她及其家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心理创伤,理应承担其侵权的法律责任。

  为此,张某向法院提出了三点诉讼请求:立即删除并停止刊发对其名誉权造成损害的相关帖子信息;判令被告在自己网站及全国有影响力的报刊、媒体上向其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其名誉;判令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

  而对于两家被告网站具体的赔偿责任,张某代理律师表示,二网站应承担按份责任,具体而言,中华网作为谣言帖在国内的首发网站,应承担70%的责任,而IT商业新闻网应承担30%的责任。

  围绕两大争议激辩

  在庭审中,双方代理律师就张某是否为案件的适格原告、网站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进行了激辩。

  针对起诉,IT商业新闻网的代理律师认为,原告不能证明转发的报道中所称的女处长就是张某本人。“报道中只是使用网友爆料,也没有使用张某名称,是张某自己对号入座。如果不是张某起诉,我们都不知道张某是谁。”

  而张某的代理律师则表示,2月26日以后,中华网论坛上连续出现后续的谣言帖,把张某名字明确写在了上面,使得社会公众也都通过这个帖子知道了就是张某本人,张某和转发新闻中的“女处长”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

  张某的代理律师表示,IT商业新闻网在转发相关报道时,为了吸引眼球,增加点击量,将一张2007年的不雅图片进行配发,并以技术手段遮挡了图片来源,存在着主观恶意。而中华网在收到原告要求删帖的通知后,怠于删除相关帖子,造成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两家网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对此,两家网站的代理律师也做了辩解。IT商业新闻网方面表示,其所转发的报道中,记者为了澄清网友爆料采访到了女处长,而且女处长的回应占了大篇幅。“这篇文章明显是为女处长进行澄清的文章,难道记者说有网友爆料女处长深陷牛郎门就是侵权?”

  而中华网则表示,虽然原告表示发出了要求删帖的邮件,但自己并未受到相关邮件通知,并且在接到诉讼材料后已及时删帖,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已尽到了义务,因此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6日的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鉴于双方争议较大,并对相关证据真实性及效力存在分歧,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开庭继续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辩论。
中华网简直是耍无赖啊!
赔的太少了,应该按照两家公司年收入的百分比来算,这样才能让他们记牢一点,挽救一下其他媒体的节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