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强奸案情细节曝光,疑犯多为李的同学,杨女确实是陪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05:24:49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3-08/06/content_16008.htm




自李某某等人涉轮奸案曝出后,随着各方消息不断渗出,案情的大致脉络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版本。昨天,有知情人向京华时报透露了此案中更多的内情,称李某某为轮奸案中第一个施暴者,检方提起诉讼时并未确定主犯从犯。记者随后通过相关渠道了解,获证该知情人爆料情况基本属实。

    目前,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在进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尚未确定具体开庭日期。而关于罪与非罪,已在庭外争执了很长时间。李某某辩护律师多次公开质疑受害人杨某身份问题,并怀疑存在“案中案”、“局中局”。而受害人一方,也一直没有接到李家的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

    □嫌疑人身份

    其他几名涉案人确无背景


    1996年出生的李某某,早在2010年就从北京的一所重点中学肄业在家。2011年9月,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劳动教养,2012年6月,李某某提前三个月解除劳教,重获自由。此后父母以为了李某某之后的学习和生活为由,申请为其更改了名字。

    涉及此案中的唯一一名成年男性姓王,北京东城区人,今年23岁,案发前曾先后在多家公司做普通员工,只有职高文化。王某的父母是下岗工人,家境一般。几年前,王某在某宾馆做行李员时,帮助李某某开房偶然认识了李某某,此后两人成为朋友,多次出来玩,但一般情况下都是李某某请客。

    1995年出生的魏某某和1996年出生的张某某都在北京一所重点中学念高中。17岁的魏某某家境不错,户籍在北京,父亲是东北一家公司的经理,据说家住别墅,事发当天魏某某还开了一辆Q7。张某某家境普通,父亲是一名教练。

    事发当天,魏某某在长春念初中的表弟——另一个魏某某(以下称小魏某某),从长春来北京探亲。于是,魏某某便分别给李某某和张某某打电话,希望几个小伙伴可以聚聚。小魏某某年仅15岁,还在念初三,父亲是个个体户。

    □内情披露

    李某某是第一个施暴者

    专门打飞的回京聚会


    当时正值春节期间,李某某和父母正在外地度假。李某某为了聚会坐飞机先行回京。

    到北京后,李某某跟GLOBAL酒吧的领班张某预订了包房。李某某常来该酒吧消费,与张某非常熟悉。李某某去年在这个酒吧消费时,还曾打伤过一个服务员,后来赔钱私了。

    而当天除了5人以外,在GLOBAL酒吧喝酒的还有李某某一个河北的朋友李某。当天小魏某某和李某都是刚刚从外地到北京,6个人里,好几个人之间互相不认识,连名字都不知道。随后,李某某开一辆没有牌照的白色奔驰,魏某某开着那辆Q7,几人来到酒吧。

    受害人是兼职驻场

    当晚几人前来时,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了“天蝎座”包房,并上了一箱科罗纳啤酒,以及黑方和轩尼诗等洋酒。不过几人只喝了20多瓶科罗纳、半瓶黑方和小半瓶轩尼诗。

    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

    杨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23岁,是河北人。她和当时陪酒的另一个女孩一样,都与酒吧没有雇佣关系,只是做兼职的驻场,不定期到酒吧来。酒吧不从酒水中给她们提成,也不收她们酒钱,她们赚客人给的小费。


    受害女喝醉领班陪同吃饭

    在酒吧喝酒的过程中,矮个女孩因为不愿意多喝,而和李某某等人吵了起来,并离开了“天蝎座”包厢,李某某给了她300元小费。

    矮个女孩走后,杨某依然在包厢中,她喝了很多酒。李某某叫来领班张某询问杨某能否出台。

    张某看到杨某喝得很醉,并且不愿意跟李某某等人出去,就提议先出去吃饭,等杨某清醒些之后,由她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出台。


    见有领班张某的陪同,杨某同意跟李某某等人去吃夜宵。于是,大约凌晨3点多,一行人开车来到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

    金鼎轩吃饭期间爆发群殴

    在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又爆发了一场冲突。由于发现邻座的两男一女经常看自己,李某某与对方争吵了起来。店内的监控也将这个过程记录了下来。

    据了解,邻桌的三人并未因李某某等人人多势众而畏惧,双方还抄起店内的椅子互殴。后李某某等人离开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在这个过程中,杨某因为酒喝得太多,一直趴在桌上。

    离开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后,河北来的李某去取车离开。而剩下的人则首先开车到了李某某家地下车库。李某某、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后,酒吧的领班张某从地下车库离开,打车回家(而据此前的微博网友“解密哥”爆料,此时张某是委托李某某将受害人杨某送回家,完全未想到李某某一伙会兽性大发)。李某某等人则将剩下的杨某拽上了车。

    用他人身份证在湖北大厦开房

    杨某在车上寻找领班张某,得知张某已经离开后,杨某表示要下车,而李某某等人不同意并打了她。

    几人开车寻找酒店,第一家因为隔音不好,第二家又没有了房间。找了几家都不合适,几人最后又来到了湖北大厦。

    从酒吧出来一直到湖北大厦,在这个过程中,李某某、魏某某都数次酒后驾车。

    在湖北大厦,魏某某使用他人身份证开了湖北大厦一个房间,后用短信告知其他人。李某某等人扶着杨某进入大堂,走进电梯,监控显示,在电梯中,李某某等人还有殴打动作。

    殴打受害人李某某率先性侵

    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后,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随后是王某。而且据了解,几人都没有戴避孕套。

    结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后,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

    事发后,杨某将此事告知了张某和一名女性同事,当天几人陪她到医院查看身体情况和治疗。后经鉴定杨某的所受伤害为轻微伤。

    曾怕李家背景受害人不敢报警

    后来张某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是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后,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几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先选择私了。

    丁某首先给李双江的司机打了电话。过一天后,见没有回应,丁某等人又给李双江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否是李双江,你儿子李某某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但李家还是没有回音。

    当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杨某到派出所报案。

    京华时报记者  杨文学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3-08/06/content_160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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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6 19:04 上传




自李某某等人涉轮奸案曝出后,随着各方消息不断渗出,案情的大致脉络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版本。昨天,有知情人向京华时报透露了此案中更多的内情,称李某某为轮奸案中第一个施暴者,检方提起诉讼时并未确定主犯从犯。记者随后通过相关渠道了解,获证该知情人爆料情况基本属实。

    目前,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在进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尚未确定具体开庭日期。而关于罪与非罪,已在庭外争执了很长时间。李某某辩护律师多次公开质疑受害人杨某身份问题,并怀疑存在“案中案”、“局中局”。而受害人一方,也一直没有接到李家的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

    □嫌疑人身份

    其他几名涉案人确无背景


    1996年出生的李某某,早在2010年就从北京的一所重点中学肄业在家。2011年9月,李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劳动教养,2012年6月,李某某提前三个月解除劳教,重获自由。此后父母以为了李某某之后的学习和生活为由,申请为其更改了名字。

    涉及此案中的唯一一名成年男性姓王,北京东城区人,今年23岁,案发前曾先后在多家公司做普通员工,只有职高文化。王某的父母是下岗工人,家境一般。几年前,王某在某宾馆做行李员时,帮助李某某开房偶然认识了李某某,此后两人成为朋友,多次出来玩,但一般情况下都是李某某请客。

    1995年出生的魏某某和1996年出生的张某某都在北京一所重点中学念高中。17岁的魏某某家境不错,户籍在北京,父亲是东北一家公司的经理,据说家住别墅,事发当天魏某某还开了一辆Q7。张某某家境普通,父亲是一名教练。

    事发当天,魏某某在长春念初中的表弟——另一个魏某某(以下称小魏某某),从长春来北京探亲。于是,魏某某便分别给李某某和张某某打电话,希望几个小伙伴可以聚聚。小魏某某年仅15岁,还在念初三,父亲是个个体户。

    □内情披露

    李某某是第一个施暴者

    专门打飞的回京聚会


    当时正值春节期间,李某某和父母正在外地度假。李某某为了聚会坐飞机先行回京。

    到北京后,李某某跟GLOBAL酒吧的领班张某预订了包房。李某某常来该酒吧消费,与张某非常熟悉。李某某去年在这个酒吧消费时,还曾打伤过一个服务员,后来赔钱私了。

    而当天除了5人以外,在GLOBAL酒吧喝酒的还有李某某一个河北的朋友李某。当天小魏某某和李某都是刚刚从外地到北京,6个人里,好几个人之间互相不认识,连名字都不知道。随后,李某某开一辆没有牌照的白色奔驰,魏某某开着那辆Q7,几人来到酒吧。

    受害人是兼职驻场

    当晚几人前来时,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了“天蝎座”包房,并上了一箱科罗纳啤酒,以及黑方和轩尼诗等洋酒。不过几人只喝了20多瓶科罗纳、半瓶黑方和小半瓶轩尼诗。

    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

    杨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23岁,是河北人。她和当时陪酒的另一个女孩一样,都与酒吧没有雇佣关系,只是做兼职的驻场,不定期到酒吧来。酒吧不从酒水中给她们提成,也不收她们酒钱,她们赚客人给的小费。


    受害女喝醉领班陪同吃饭

    在酒吧喝酒的过程中,矮个女孩因为不愿意多喝,而和李某某等人吵了起来,并离开了“天蝎座”包厢,李某某给了她300元小费。

    矮个女孩走后,杨某依然在包厢中,她喝了很多酒。李某某叫来领班张某询问杨某能否出台。

    张某看到杨某喝得很醉,并且不愿意跟李某某等人出去,就提议先出去吃饭,等杨某清醒些之后,由她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出台。


    见有领班张某的陪同,杨某同意跟李某某等人去吃夜宵。于是,大约凌晨3点多,一行人开车来到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

    金鼎轩吃饭期间爆发群殴

    在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又爆发了一场冲突。由于发现邻座的两男一女经常看自己,李某某与对方争吵了起来。店内的监控也将这个过程记录了下来。

    据了解,邻桌的三人并未因李某某等人人多势众而畏惧,双方还抄起店内的椅子互殴。后李某某等人离开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在这个过程中,杨某因为酒喝得太多,一直趴在桌上。

    离开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后,河北来的李某去取车离开。而剩下的人则首先开车到了李某某家地下车库。李某某、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后,酒吧的领班张某从地下车库离开,打车回家(而据此前的微博网友“解密哥”爆料,此时张某是委托李某某将受害人杨某送回家,完全未想到李某某一伙会兽性大发)。李某某等人则将剩下的杨某拽上了车。

    用他人身份证在湖北大厦开房

    杨某在车上寻找领班张某,得知张某已经离开后,杨某表示要下车,而李某某等人不同意并打了她。

    几人开车寻找酒店,第一家因为隔音不好,第二家又没有了房间。找了几家都不合适,几人最后又来到了湖北大厦。

    从酒吧出来一直到湖北大厦,在这个过程中,李某某、魏某某都数次酒后驾车。

    在湖北大厦,魏某某使用他人身份证开了湖北大厦一个房间,后用短信告知其他人。李某某等人扶着杨某进入大堂,走进电梯,监控显示,在电梯中,李某某等人还有殴打动作。

    殴打受害人李某某率先性侵

    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后,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随后是王某。而且据了解,几人都没有戴避孕套。

    结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后,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

    事发后,杨某将此事告知了张某和一名女性同事,当天几人陪她到医院查看身体情况和治疗。后经鉴定杨某的所受伤害为轻微伤。

    曾怕李家背景受害人不敢报警

    后来张某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是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后,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几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先选择私了。

    丁某首先给李双江的司机打了电话。过一天后,见没有回应,丁某等人又给李双江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否是李双江,你儿子李某某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但李家还是没有回音。

    当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杨某到派出所报案。

    京华时报记者  杨文学
就目前的情况看,李某一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被坑了。

首先,杨女撒了谎,她说自己因为心情不舒畅才去酒吧喝酒解闷的,但实际情况她确实是陪酒女,而且是被酒吧领班介绍给李某一伙的。

而且,当时领班介绍了2个陪酒女,其中一个中途就走了,还领了300块钱。而杨女没有自己离开。

从酒吧领班的话中可以得知,杨女过去“出过台”,否则酒吧领班不会说等她清醒点再问问她愿不愿意。

离开酒吧后他们并不是直接去宾馆,而在酒吧领班的陪同下去饭店吃饭,这就奇怪了,酒吧领班离开自己的工作地点,跑到饭店和客人吃饭,这是啥意思?

最后,酒吧领班自行离开时说是让李某等人把杨女送回家,这点也说不过去,都是打车走,酒吧领班为啥不把杨女送回家,他和杨女才是熟识的人。
此案涉及的5个嫌疑人,除李某外,还有2个是他的同学,1个是同学的表弟,一个是李某的酒肉朋友。

这似乎更像是一场“同学聚会”。
五个字:都不是好鸟
的确都不是好鸟,一场狗咬狗。
不过看来那些怀疑其他人“更有背景”的家伙会比较失望吧。
撸主不给李家做辩护律师太屈才鸟
魏某某的表弟怎么也姓魏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6 19:34
就目前的情况看,李某一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被坑了。

首先,杨女撒了谎,她说自己因为心情不舒畅才去酒 ...
你还不如说李双江被坑了呢。
首先,李天一是不是他的儿子这事儿相当值得考证;
其次,收到对方的电话和短信没当回事儿,肯定是新版狼来了,诈骗短信收多了;
退微博,保智商 发表于 2013-8-6 20:01
的确都不是好鸟,一场狗咬狗。
不过看来那些怀疑其他人“更有背景”的家伙会比较失望吧。
这是显然的,如果其他几个真的如谣言般有背景,梦鸽早就乖乖地私了完事儿,她敢往大了搞?
elly2001 发表于 2013-8-6 20:06
魏某某的表弟怎么也姓魏
表弟姓魏这事儿谈不上蹊跷吧
elly2001 发表于 2013-8-6 20:06
魏某某的表弟怎么也姓魏

很多地方,全村都是一个姓呢,这没啥奇怪的。
此案涉及的5个嫌疑人,除李某外,还有2个是他的同学,1个是同学的表弟,一个是李某的酒肉朋友。

这似乎 ...
恩,“同学”嫖娼的聚会。不过也是好事情,二代们不堕落,吾等屌丝何来机会。
北斗七星高 发表于 2013-8-6 20:05
撸主不给李家做辩护律师太屈才鸟

只能说李某等从某种程度上确实是被坑了,但即使被坑了,从法律上说也是强奸,没办法。
asleepingpig 发表于 2013-8-6 20:13
恩,“同学”嫖娼的聚会。不过也是好事情,二代们不堕落,吾等屌丝何来机会。

非也,这几个人,也只有李某和魏某某算二代,其它3个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其中一个的家长还都是下岗工人,算什么“2代”?
强奸罪是肯定的了,违反了女性意愿,就算夫妻,也是强奸。不过受害者也不是好鸟啊
退微博,保智商 发表于 2013-8-6 20:16
强奸罪是肯定的了,违反了女性意愿,就算夫妻,也是强奸。不过受害者也不是好鸟啊
我估计,杨女看这几位都是高中生模样的小屁孩,没啥赚头,才不同意的。

而且她以前肯定“出过台”,不然酒吧领班不会自作多情地陪吃陪喝,不就是想做成这笔生意么。
非也,这几个人,也只有李某和魏某某算二代,其它3个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其中一个的家长还都是下岗工 ...
其实富二代中也有好人,某些人优越感爆棚的所谓“p民”中也不乏坏蛋,不管什么身份,干了坏事就要依法惩罚,但没被剥夺的权利也还是要保护
从酒吧领班的话中可以得知,杨女过去“出过台”,
不是充分必要条件?李某是优质客户,领班当然希望能满足客户的需要,这样能获得客户的青睐。不过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有正当职业的女性,晚上在酒巴陪酒,碰到出价合适的也出去开房。但不能由此推定,陪酒的都可以出台。
tomcat650093 发表于 2013-8-6 20:20
从酒吧领班的话中可以得知,杨女过去“出过台”,
不是充分必要条件?李某是优质客户,领班当然希望能满足 ...

单单这句话当然不是充分条件。但是可能性非常大。

如果杨女一向都只是陪酒,绝不出台,酒吧领班早知道她的为人,肯定不会出现后来陪着去吃饭,等待杨女回心转意,这档子事。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6 20:19
我估计,杨女看这几位都是高中生模样的小屁孩,没啥赚头,才不同意的。

而且她以前肯定“出过台”,不 ...
拿出证据,不要想当然,不要猜测。
fracliu 发表于 2013-8-6 20:51
拿出证据,不要想当然,不要猜测。
我不是警察,我无法提供证据。

但根据酒吧领班的所作所为,杨女曾经“出过台”的可能性,非常大。这是基于事实的逻辑推理,不是胡思乱想。
强奸出来卖的小姐,也是强奸,说什么都没用。这帮孙子不教育迟早犯大事
坑什么坑,自己把自己坑了才是。什么事都别人的事,如果主楼所诉是事实,殴打加轮奸已经很清晰了
李这孩子在学校估计是孤独不受人待见吧?非要找一帮狐朋狗友才能找到融入集体的感觉
估计父母也很宠爱,但是摊上这样性格的孩子算是他们的不幸,投入多少感性都是打水漂。
我现在觉得事情反而有点往李有利方面发展了...
其实这种爆料已经没什么大用了...
布吕尼 发表于 2013-8-6 21:13
其实这种爆料已经没什么大用了...
对于普通的民众,靠谱的爆料可以让更多人冷静思考,而不是人云亦云。
愿意同时接五个人的小姐有几个?此案屌丝气质太重,连一人一个小姐的价钱都出不起。人不愿意就硬上,事后凑了2000元……
就目前的情况看,李某一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被坑了。

首先,杨女撒了谎,她说自己因为心情不舒畅才去酒 ...
陪酒女喝多了,没谈好出台的事,酒吧有义务负责她的安全,而李某又是大客户不好得罪,因此让领班陪同保护。兼谈价格。
后来谈好了,领班就走了。但没想到这班小子要群轮,出台女不愿意,闹翻了。事情到这里就变了,从性交易变成强暴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6 20:58
我不是警察,我无法提供证据。

但根据酒吧领班的所作所为,杨女曾经“出过台”的可能性,非常大。这是 ...
杨某是否曾经出台,甚至杨某这次是否考虑过出台根本无关紧要。
这帮子同学,限制人身自由,暴力胁迫加殴打,违反女方意愿发生性关系,这些都板上钉钉的事。
一个轮奸怎么也跑不了,就看还有没有其他的了。
杨某是否曾经出台,甚至杨某这次是否考虑过出台根本无关紧要。
这帮子同学,限制人身自由,暴力胁迫加殴 ...
是的。从车里殴打性质就变了
style1997 发表于 2013-8-6 21:50
愿意同时接五个人的小姐有几个?此案屌丝气质太重,连一人一个小姐的价钱都出不起。人不愿意就硬上,事后凑 ...
6个人才叫两个陪酒的,还赶跑一个...
hhffcc 发表于 2013-8-6 22:14
杨某是否曾经出台,甚至杨某这次是否考虑过出台根本无关紧要。
这帮子同学,限制人身自由,暴力胁迫加殴 ...
看不出限制人身自由。

他们活动范围全都在公共场所,无论是酒吧、还是饭店、直到后来的宾馆,都不是啥私密场所。

如果杨女真的想走,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走掉。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6 22:34
看不出限制人身自由。

他们活动范围全都在公共场所,无论是酒吧、还是饭店、直到后来的宾馆,都不是啥 ...
“杨某在车上寻找领班张某,得知张某已经离开后,杨某表示要下车,而李某某等人不同意并打了她。”
hhffcc 发表于 2013-8-6 22:38
“杨某在车上寻找领班张某,得知张某已经离开后,杨某表示要下车,而李某某等人不同意并打了她。”

到宾馆时呢?

宾馆既不是啥荒无人烟的野外,也不是黑灯瞎火的小巷。
看不出限制人身自由。

他们活动范围全都在公共场所,无论是酒吧、还是饭店、直到后来的宾馆,都不是啥 ...
要下车不同意被打,就是限制人身自由了。从这时起,性交易的性质就变了
天刑 发表于 2013-8-6 22:38
要下车不同意被打,就是限制人身自由了。从这时起,性交易的性质就变了
到宾馆时呢?

宾馆既不是啥荒无人烟的野外,也不是黑灯瞎火的小巷。
到宾馆时呢?

宾馆既不是啥荒无人烟的野外,也不是黑灯瞎火的小巷。
可以解释为挨打后过于害怕而不敢反抗
无论怎么说都要严处。   才10几岁的孩子都有可以这样做?他那来的这么大的胆子?如果不是父母从小娇惯,纵容。会有这样的发展模式?堂堂世行行长都因为一个黑人服务员下课了 。还何况这些是轮奸。  绝对展成从重,从严处罚屡教不改的小混混
别管人家是不是陪酒女,就算是,李某某这个行为也是铁板钉钉的
他必须因此受到严惩
也别管其他犯罪人是什么高官的人
李某某的犯罪行为铁证如山,并不会因为其他人犯罪没犯罪而得到洗脱,必须严办
有强奸情节,这是不能否认的。。。

那女的是小姐也是事实,事后不满意2K就打发,打电话要求更多的补偿私了。。。李家以为是诈骗电话或者没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没同意。。。女的就公了。。。

其实如果私了估计最多也就几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