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妈妈变形记”说明了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1:08:43
新加坡《联合早报》8月5日载文《上访妈妈变形记》,摘要如下:

  犹如旱天惊雷,以独立调查报道知名的中国媒体《南方周末》上周五刊登一组颠覆性报道。在报道中,去年受舆论集体声援,被赞美为“伟大的母亲”、“维护着司法的威严与公正”的上访妈妈唐慧,一夕蜕变为狡黠、撒谎、无理的泼妇。唐慧形象出现巨大反差,《南周》一文激起千层浪。

  留意中国新闻的读者,对唐慧的故事应耳熟能详。简而言之,2006年10月1日,湖南永州居民唐慧的11岁女儿乐乐(化名)外出彻夜未归,隔天被亲戚发现送回家,岂料乐乐两天后又留字出走。同年12月底,当唐慧终于找到失踪的女儿时,乐乐已在色情休闲屋卖淫百余次。

  此后,针对警察是否渎职,以及休闲屋老板娘的罪行究竟是较轻的“容留卖淫”(《南周》报道指乐乐最初还不愿和唐慧回家)还是罪名致死的“强迫卖淫”,唐慧展开了激烈抗争,包括在永州市检察院长跪18小时,到北京上访,在永州法院住18天不走等等。

  按照《南周》的报道,“几乎在每一次案件节点,都有唐慧激烈上访的记录”,这宗“存在核心证据不足”的案子,去年6月5日的终审判决两名被告人死刑、四人无期徒刑。被告人亲属、律师甚至相关司法机关,都认为判决结果因压力导致量刑过重;7户被告人亲属并对《南周》表示,他们将“向唐慧学习”,也轮流上访讨回公道。

  《南周》揭开的唐慧案“另一面”,让各界震惊。因为在一个月前,唐慧还是头顶光环的“伟大母亲”。当然,深究她成为全社会话题人物的背后,她被戴上光环的背景,关键其实不在乐乐案的是非,而是唐慧本人因上访而成了对抗劳教制度的象征。在乐乐案子终审后的两个月,去年8月,唐慧突然因“扰乱秩序”被判处劳教一年半。爱女心切的母亲因上访被判劳教——这个话题在官媒、市场化媒体和微博中激起了震天乍响的“放人”呼声,结果唐慧在9天后获释。事后,她起诉永州市劳教委,今年7月15日胜诉与获得赔偿。

  也是从7月开始,关于唐慧的负面信息在网上流传。最初是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廖隆章在微博上揭发唐慧说谎;7月下旬的中国新闻周刊封面故事,也提到唐慧个性的争议点,如曾撒谎,袭击被告律师,以及她前后接受地方政府19万(约3.8万新元)救助,接受过企业大佬大笔捐款的情节。不过,《南周》无疑是却是其中最具震撼性的,该报以白纸黑字的形式质疑乐乐是“强迫卖淫”这个核心点。
11岁的女孩当时是自愿卖淫?永州警方最初是否失职?法院以“强迫卖淫”入罪是否合适?最终量刑是否过重?上述每一道问题,如今再次被翻出来讨论。

  是唐慧欺骗了人们的同情,还是媒体误导了大众?过去几天里,网上争议声一片,有知识分子因意见分歧而公开断交。

  有评论指出,在舆论视野中“上访妈妈”唐慧的形象开始分裂,然而回溯唐慧案,不只是唐慧形象分裂,司法部门、媒体、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都在一一变形。唐慧案,集中折射了近几年中国“维稳”当头、司法退步,媒体渐失自持的情况。

  唐慧的变形发生在6年的上访中,《南周》记者柴会群称,她“抓住了有关部门的七寸”,这点可以理解为她看穿信访制度的无用以及及官员怕群众闹事的心理,因此只要豁出去,敢闹事,同时创造媒体话题,弱者就有望成为强者,为自己博得司法与经济利益。所谓“相信上访”,不如说是“相信闹事”。

  而从最初将乐乐案视作普通治安案件,后将罪名提升;再到以劳教追算唐慧,又在舆论压力下狼狈的放人,这是司法的变形。最后,近年借由互联网而开始掌握话语权的媒体,当初将唐慧打造为“伟大的母亲”,支持她作为对抗劳教制度的标志,引导舆论“公审”唐慧劳教案前,恐怕并未将全部疑点呈现给公众。[b]为了达到撬动体制改革的目的,媒体或公共知识分子有时也并不将客观、平衡报道视为不可失守的底线。即使在这次《南周》的报道是否就做到公平与平衡,也备受质疑。

  这一切,反映了社会原有控制力开始失灵,新的利益博弈群体(访民、媒体)与话语空间浮现的现状。当体制只想“维稳”不愿改变,新兴力量又乘势夺取空间,底线与程序正义成了被牺牲的对象。何况,弱势的一方在初尝权力滋味时,道德水平未必比原来的当权者高尚多少。

  从积极的方面想,如果唐慧案的争议能推进信访制度的取消与司法独立性的提升,则是善莫大焉。但我们也必须警觉,以流氓、非正义手段行事,那往往达不到真正的正义。中国近代史上对此不是没有教训,中国的弱者与精英,却常常陷入同样的诱惑。也许,这是体制太岿然不动的缘故。如果制度导致民众必须闹事,其问题才能得到正视,那社会注定不平静;如果抗争者都利用制度的弱点渔利,精英容许自己以非正常手段达到正义目的——集体变形的结果,是大家都与公平正义的理想彼岸,渐行渐远。
http://www.zhgpl.com/doc/1026/6/ ... mp;mdate=0805091107
新加坡《联合早报》8月5日载文《上访妈妈变形记》,摘要如下:

  犹如旱天惊雷,以独立调查报道知名的中国媒体《南方周末》上周五刊登一组颠覆性报道。在报道中,去年受舆论集体声援,被赞美为“伟大的母亲”、“维护着司法的威严与公正”的上访妈妈唐慧,一夕蜕变为狡黠、撒谎、无理的泼妇。唐慧形象出现巨大反差,《南周》一文激起千层浪。

  留意中国新闻的读者,对唐慧的故事应耳熟能详。简而言之,2006年10月1日,湖南永州居民唐慧的11岁女儿乐乐(化名)外出彻夜未归,隔天被亲戚发现送回家,岂料乐乐两天后又留字出走。同年12月底,当唐慧终于找到失踪的女儿时,乐乐已在色情休闲屋卖淫百余次。

  此后,针对警察是否渎职,以及休闲屋老板娘的罪行究竟是较轻的“容留卖淫”(《南周》报道指乐乐最初还不愿和唐慧回家)还是罪名致死的“强迫卖淫”,唐慧展开了激烈抗争,包括在永州市检察院长跪18小时,到北京上访,在永州法院住18天不走等等。

  按照《南周》的报道,“几乎在每一次案件节点,都有唐慧激烈上访的记录”,这宗“存在核心证据不足”的案子,去年6月5日的终审判决两名被告人死刑、四人无期徒刑。被告人亲属、律师甚至相关司法机关,都认为判决结果因压力导致量刑过重;7户被告人亲属并对《南周》表示,他们将“向唐慧学习”,也轮流上访讨回公道。

  《南周》揭开的唐慧案“另一面”,让各界震惊。因为在一个月前,唐慧还是头顶光环的“伟大母亲”。当然,深究她成为全社会话题人物的背后,她被戴上光环的背景,关键其实不在乐乐案的是非,而是唐慧本人因上访而成了对抗劳教制度的象征。在乐乐案子终审后的两个月,去年8月,唐慧突然因“扰乱秩序”被判处劳教一年半。爱女心切的母亲因上访被判劳教——这个话题在官媒、市场化媒体和微博中激起了震天乍响的“放人”呼声,结果唐慧在9天后获释。事后,她起诉永州市劳教委,今年7月15日胜诉与获得赔偿。

  也是从7月开始,关于唐慧的负面信息在网上流传。最初是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廖隆章在微博上揭发唐慧说谎;7月下旬的中国新闻周刊封面故事,也提到唐慧个性的争议点,如曾撒谎,袭击被告律师,以及她前后接受地方政府19万(约3.8万新元)救助,接受过企业大佬大笔捐款的情节。不过,《南周》无疑是却是其中最具震撼性的,该报以白纸黑字的形式质疑乐乐是“强迫卖淫”这个核心点。
11岁的女孩当时是自愿卖淫?永州警方最初是否失职?法院以“强迫卖淫”入罪是否合适?最终量刑是否过重?上述每一道问题,如今再次被翻出来讨论。

  是唐慧欺骗了人们的同情,还是媒体误导了大众?过去几天里,网上争议声一片,有知识分子因意见分歧而公开断交。

  有评论指出,在舆论视野中“上访妈妈”唐慧的形象开始分裂,然而回溯唐慧案,不只是唐慧形象分裂,司法部门、媒体、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都在一一变形。唐慧案,集中折射了近几年中国“维稳”当头、司法退步,媒体渐失自持的情况。

  唐慧的变形发生在6年的上访中,《南周》记者柴会群称,她“抓住了有关部门的七寸”,这点可以理解为她看穿信访制度的无用以及及官员怕群众闹事的心理,因此只要豁出去,敢闹事,同时创造媒体话题,弱者就有望成为强者,为自己博得司法与经济利益。所谓“相信上访”,不如说是“相信闹事”。

  而从最初将乐乐案视作普通治安案件,后将罪名提升;再到以劳教追算唐慧,又在舆论压力下狼狈的放人,这是司法的变形。最后,近年借由互联网而开始掌握话语权的媒体,当初将唐慧打造为“伟大的母亲”,支持她作为对抗劳教制度的标志,引导舆论“公审”唐慧劳教案前,恐怕并未将全部疑点呈现给公众。[b]为了达到撬动体制改革的目的,媒体或公共知识分子有时也并不将客观、平衡报道视为不可失守的底线。即使在这次《南周》的报道是否就做到公平与平衡,也备受质疑。

  这一切,反映了社会原有控制力开始失灵,新的利益博弈群体(访民、媒体)与话语空间浮现的现状。当体制只想“维稳”不愿改变,新兴力量又乘势夺取空间,底线与程序正义成了被牺牲的对象。何况,弱势的一方在初尝权力滋味时,道德水平未必比原来的当权者高尚多少。

  从积极的方面想,如果唐慧案的争议能推进信访制度的取消与司法独立性的提升,则是善莫大焉。但我们也必须警觉,以流氓、非正义手段行事,那往往达不到真正的正义。中国近代史上对此不是没有教训,中国的弱者与精英,却常常陷入同样的诱惑。也许,这是体制太岿然不动的缘故。如果制度导致民众必须闹事,其问题才能得到正视,那社会注定不平静;如果抗争者都利用制度的弱点渔利,精英容许自己以非正常手段达到正义目的——集体变形的结果,是大家都与公平正义的理想彼岸,渐行渐远。
http://www.zhgpl.com/doc/1026/6/ ... mp;mdate=0805091107
部分网友亢奋的精神状态还是要小心,不然被人利用来达成一些群体个人自己的目的,不但伤害社会氛围和司法环境,最终受害的只能是民众自身.
判案子本来就不是老百姓有能力做的。当年的彭宇案、许霆案、药家鑫案,现在的李天一案。案子不是谁有理谁能赢,成了谁会闹,谁能操作媒体谁赢。
掌握舆论就掌握正义。有了好律师就掌握了司法。其实正义是什么。大多数时候人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下次有李慧,张慧时人们一样。政府现在给人感觉欺负善良。放纵小人。你出事就闹肯定有好处。走合法途径没人理你。
豺狼1983 发表于 2013-8-6 09:09
判案子本来就不是老百姓有能力做的。当年的彭宇案、许霆案、药家鑫案,现在的李天一案。案子不是谁有理谁能 ...
是操纵媒体还是被媒体人操纵或是相互寄生利用,这个还要想一想才能分辨出来.
lvchunyou 发表于 2013-8-6 09:17
是操纵媒体还是被媒体人操纵或是相互寄生利用,这个还要想一想才能分辨出来.
现在老百姓打官司,要是案子输了,不管有理没理,上访告状的、写大字报说法官贪赃枉法的、在天涯发软文的,反正就是不走法律途径。
一切都是利益使然!
豺狼1983 发表于 2013-8-6 09:22
现在老百姓打官司,要是案子输了,不管有理没理,上访告状的、写大字报说法官贪赃枉法的、在天涯发软文的 ...
作为受害人的“公道”,起码和社会预期的公正有相当的距离,因人而异这不奇怪,觉得冤屈上访网上叫屈的可以理解,只要是在法律途径之内寻求自己预设的“公正结果”,社会应该给予理解。

但作为媒体,就要尽量的实事求是的平衡报道,不隐瞒部分事实来误导舆论。公众也应该长点心眼儿,别跟范伟似的,保持平和的心态,不以案件当事人家庭背景作为案件的重要部分去看待,等待司法调查的结果。
一直认为她的做法等于泼妇,不过女儿遭受了那么大的伤害,也是可以理解的,真正在后面推波助澜的媒体才是最应该被拎出来拷问的
说明了节操神马的都不重要
利益使然!
老佛爷想借杨乃武小白菜整人不假,但不能否定杨乃武和小白菜的确是冤枉的!
证明了黑钱对于舆论操控的重要性,就是这样
人们对唐本人的关注远远超过了受害人,没人关心她女儿,甚至没人在乎那几个罪犯的生死,不知道这6年时间,对唐女儿的影响是好是坏地方政府,公检法,媒体,公知,网民众星捧月般围绕在唐身边看她表演却又无可奈何,很难想象一个农妇有如此大的能量和毅力,如此的不讲道理,可以调动如此多的社会资源为其助力,有点像传销,在各种势力有意无意的推动下,当事人由亢奋到疯狂最后失去理智,或许唐只是一个被人利用的棋子,李家坡这文还是很深入的,有点意思。
两个人街上开车挂碰,还相互指责是对方的问题,有些人就是认为自己有理,不和自己心意就是不公,再加上中国法制建设不见全,媒体渲染,出这样的
事很正常。
媒体,无冕之王
加勒比小海带 发表于 2013-8-6 10:18
人们对唐本人的关注远远超过了受害人,没人关心她女儿,甚至没人在乎那几个罪犯的生死,不知道这6年时间, ...
这是联合早报不多见的客观报道,所以转来。
充分证明了,节操没有节奏好使。
论坛发言虽然不用负啥责任,但先前一些片面极端的ID是不是需要也谈一下自己的感想呢?
论坛发言虽然不用负啥责任,但先前一些片面极端的ID是不是需要也谈一下自己的感想呢?
比如南海军舰搁浅后某些人亢奋的表演。。。
dragon5 发表于 2013-8-6 11:15
比如南海军舰搁浅后某些人亢奋的表演。。。
别人犯的错误能代替自己的错误?
凤百羽 发表于 2013-8-6 10:12
老佛爷想借杨乃武小白菜整人不假,但不能否定杨乃武和小白菜的确是冤枉的!
你还好意思拿杨乃武比?!
恶心!
不知道现在咋蹦出来这么多的所谓"冷静的公知",唐慧无论有多少缺点,能否定哪些畜生犯罪的事实吗?
francois 发表于 2013-8-6 11:28
不知道现在咋蹦出来这么多的所谓"冷静的公知",唐慧无论有多少缺点,能否定哪些畜生犯罪的事实吗?
看文章要仔细,这篇文章说的是为什么唐惠从“伟大母亲”变成“无理泼妇”,是谁主导了这个进程。

至于犯罪事实,自有法律公断。
反正唐慧背后拿女儿到处捞钱时候,行为跟畜生没啥区别了
合着受害者拿赔偿款你觉得恶心?
部分网友亢奋的精神状态还是要小心,不然被人利用来达成一些群体个人自己的目的,不但伤害社会氛围和司法环境 ...
你说的对,我所担心的是照这样下去就如狼来了一样,最后真正的弱势者诉寃无门。
合着受害者拿赔偿款你觉得恶心?
她女儿两次离家出走怎么回事,和开始舆论说的不一样啊。
她女儿两次离家出走怎么回事,和开始舆论说的不一样啊。
首先,最好拿官方正规渠道的媒体做论据!不能合自己心意的就当真相,不合自己心意的就当谣言。
凤百羽 发表于 2013-8-6 11:44
合着受害者拿赔偿款你觉得恶心?
圣母‘生活艰难没空陪女儿’却经常泡舞厅,法庭大小便、法官面前脱裤子,‘不要资助’却收90万!圣父照顾到最好的零陵烟厂偷盗被开除!圣女逃学溜冰场主动搭某犯,留条离家去3公里远的淫店谎称满15,多次单独酒店做业务,楼下上网聊天不呼救反拉客赚150!”

当然你很高尚,不觉得恶心
越来越觉得是有幕后推手主导的事件。。。
你说的对,我所担心的是照这样下去就如狼来了一样,最后真正的弱势者诉寃无门。
还有她女儿离家出走之后,是怎么到的色情场所,是自愿的还是强迫的,这性质就不一样了。
圣母‘生活艰难没空陪女儿’却经常泡舞厅,法庭大小便、法官面前脱裤子,‘不要资助’却收90万!圣父照顾 ...
SC有这么个人,老是贴禁书的段子黑胡黑邓,因为他觉得禁书比官媒可信。可别人要是拿李志绥的段子黑毛,他又会说那都是谣言……
首先,最好拿官方正规渠道的媒体做论据!不能合自己心意的就当真相,不合自己心意的就当谣言。
前不久,舆论审判,大小公知蹦哒欢呼胜利的时候怎么说。
还有她女儿离家出走之后,是怎么到的色情场所,是自愿的还是强迫的,这性质就不一样了。
法律上从来不承认这种“自愿”,凡事涉及幼女性侵的法条都认定为强迫或者引诱。
前不久,舆论审判,大小公知蹦哒欢呼胜利的时候怎么说。
谁蹦哒的你找谁去呗!

当初吃原告南方吃的凶,你什么态度?现在南方吃被告了,你又是啥态度?
首先,最好拿官方正规渠道的媒体做论据!不能合自己心意的就当真相,不合自己心意的就当谣言。
现在的李天一案搞得也是舆论审判,怎么说,什么未成年人保护隐私,谁在乎了。
现在的李天一案搞得也是舆论审判,怎么说,什么未成年人保护隐私,谁在乎了。
法律定罪,舆论量刑。法律量刑的弹性就是照顾舆论的。
凤百羽 发表于 2013-8-6 12:00
首先,最好拿官方正规渠道的媒体做论据!不能合自己心意的就当真相,不合自己心意的就当谣言。
什么是真相?哪个是谣言?

先前为了营造反抗司法体制的“伟大母亲”,该媒体视而不见已经由廖记者爆出的唐惠种种行为,一面倒的营造唐惠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直到“胜利”后又详详细细的爆出了早应该出现的“新闻”,这应该显示了该媒体一贯标榜的“客观公正”,又借势“一鱼两吃”贬损司法机关无立场随波逐流。

“在这里读懂中国”,我想问一下,它到底想呈现怎样一个中国呢?
什么是真相?哪个是谣言?

先前为了营造反抗司法体制的“伟大母亲”,该媒体视而不见已经由廖记者爆出 ...
该媒体是哪个媒体?南方么?有谁认可它的权威性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