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要求公审儿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2:38:52
腾讯娱乐讯 今日下午,李家新闻发言人、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在腾讯微博上发布消息:在隐私与真相的抉择之间,梦鸽女士勇敢地选择了后者。近日梦鸽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某一案,让所有的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一切让事实和证据开口说话。兰和律师还在微博中附上梦鸽亲笔签名的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信。

腾讯娱乐第一时间致电原告代理律师,对方拒接电话,随后以短信形式表示,“因不便言说的原因不接受任何采访。”腾讯娱乐随后致电第三方庞律师,庞律师解读表示,第二百七十四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且考虑到该案涉及强奸,从保护被害人隐私方面,法院也有规定不会公开审理。庞律师还特意强调,因为李某涉嫌强奸案涉案人数较多,梦鸽单方面要求案件公开审理的请求行为是法院所不允许也绝对不会通过的。庞律师表示,“他们现在是在打舆论战。”腾讯娱乐讯 今日下午,李家新闻发言人、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在腾讯微博上发布消息:在隐私与真相的抉择之间,梦鸽女士勇敢地选择了后者。近日梦鸽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某一案,让所有的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一切让事实和证据开口说话。兰和律师还在微博中附上梦鸽亲笔签名的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信。

腾讯娱乐第一时间致电原告代理律师,对方拒接电话,随后以短信形式表示,“因不便言说的原因不接受任何采访。”腾讯娱乐随后致电第三方庞律师,庞律师解读表示,第二百七十四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且考虑到该案涉及强奸,从保护被害人隐私方面,法院也有规定不会公开审理。庞律师还特意强调,因为李某涉嫌强奸案涉案人数较多,梦鸽单方面要求案件公开审理的请求行为是法院所不允许也绝对不会通过的。庞律师表示,“他们现在是在打舆论战。”
逼紧律师又逼紧公众吗?
f22 发表于 2013-7-29 16:51
逼紧律师又逼紧公众吗?
这问题博大精深,令人想起一则新闻:男子为逃婚自残,只因女方逼太紧。
襄樊-陆压 发表于 2013-7-29 17:02
这问题博大精深,令人想起一则新闻:男子为逃婚自残,只因女方逼太紧。
中文果然是牛13!
都是他妈逼的.
楼上的你们能不能文明一点
襄樊-陆压 发表于 2013-7-29 17:02
这问题博大精深,令人想起一则新闻:男子为逃婚自残,只因女方逼太紧。
那早晚得残
几个人轮奸,从这事曝出来一开始就舆论、媒体就只咬天一一个人,这里面肯定有大隐情。所以要求公开也是好的,不要把5份脏水往一个人身上泼。
在不同的人眼里是不同的感觉,偶倒是认为公开审理让大众监督 透明公开!掖掖藏藏 怎么做都是错  谁想怎么想就怎么想!!
胡扯 她有这权利吗 这女的真作
估计是其他四人口供矛头一致对准李渣渣!闹起了内讧!舆论矛头也只指李渣渣,李家心中不平,再者为将来的污告翻案打舆论基础!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为啥好多网站都是娱乐频道报道的。
按住那个大婶 发表于 2013-7-29 18:21
在不同的人眼里是不同的感觉,偶倒是认为公开审理让大众监督 透明公开!掖掖藏藏 怎么做都是错  谁想怎么想 ...
强奸案要公开审理?那么大众听什么呢,无非就是怎么推倒的,带没带tt,谁先xx的,怎么xx的,射没射,射里面还是射外面,有没有SM情节这些呗,你觉得这些适合大众听吗?就算大众都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对被害者呢。她还要出庭作证的还有质证的过程,她还要陈述和被盘问,这趟庭审下来她还用活吗?

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全世界都如此,怎么到某人身上就出幺蛾子呢
支持公开审理,让观众也都能看到内幕。
夜视仪 发表于 2013-7-29 19:02
强奸案要公开审理?那么大众听什么呢,无非就是怎么推倒的,带没带tt,谁先xx的,怎么xx的,射没射,射里 ...
不公审! 你们又可以说有内幕!你想怎么做?
ajian1234 发表于 2013-7-29 18:28
胡扯 她有这权利吗 这女的真作
她是没这个权力所以才向法院申请,她连申请也没权?
支持公开审理。
dpi9009 发表于 2013-7-29 19:14
她是没这个权力所以才向法院申请,她连申请也没权?
搞笑 你觉得去申请一项你没权利做的事也是你的权利 那我当然觉得她作
ajian1234 发表于 2013-7-29 19:20
搞笑 你觉得去申请一项你没权利做的事也是你的权利 那我当然觉得她作
申请是人家的权利,法院批与不批是法院的权力不是你我她所能左右的,拜托理智。
dpi9009 发表于 2013-7-29 19:22
申请是人家的权利,法院批与不批是法院的权力不是你我她所能左右的,拜托理智。
不是法院批不批的问题 而是法院根本不会因为她的申请而批准的问题
她喜欢做完全无用的事当然不是我所能左右的
怎么我嘲笑一下就变成不理智了
dpi9009 发表于 2013-7-29 19:22
申请是人家的权利,法院批与不批是法院的权力不是你我她所能左右的,拜托理智。
就比如你去公安局想申请合法持枪
当然你有申请的权利
可你觉得公安会甩你吗
ajian1234 发表于 2013-7-29 19:26
就比如你去公安局想申请合法持枪
当然你有申请的权利
可你觉得公安会甩你吗
当然有权申请,批不批是他的事
dpi9009 发表于 2013-7-29 19:29
当然有权申请,批不批是他的事
我没说没权申请啊
我只是嘲笑这种完全浪费的行为而已
dpi9009 发表于 2013-7-29 19:29
当然有权申请,批不批是他的事
象这种完全属于浪费的行为
您觉得到底是谁不理智呢
ajian1234 发表于 2013-7-29 19:31
象这种完全属于浪费的行为
您觉得到底是谁不理智呢
不是她不理智而是她有这个权利。假如她本身非常怀疑是仙人跳,如果你儿子被仙人跳你可能想杀了她。
dpi9009 发表于 2013-7-29 19:34
不是她不理智而是她有这个权利。假如她本身非常怀疑是仙人跳,如果你儿子被仙人跳你可能想杀了她。
看来您适合做她的律师
dpi9009 发表于 2013-7-29 19:34
不是她不理智而是她有这个权利。假如她本身非常怀疑是仙人跳,如果你儿子被仙人跳你可能想杀了她。
怀疑是仙人跳 可以去找警察报案
但你不能因为怀疑仙人跳而去申请要求警察无罪释放吧
虽然你可能誓死维护她这种权利
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 但这种权利也必须的合理的合法的
不知道理智的您 懂不懂的什么是合理合法的权利
ajian1234 发表于 2013-7-29 19:38
怀疑是仙人跳 可以去找警察报案
但你不能因为怀疑仙人跳而去申请要求警察无罪释放吧
虽然你可能誓死维 ...
先不要站队同样如那姑娘确是被毒打轮强奸确也令人愤恨。但也不排出仙人跳的可能,一切要等法院判了再说。
dpi9009 发表于 2013-7-29 19:44
先不要站队同样如那姑娘确是被毒打轮强奸确也令人愤恨。但也不排出仙人跳的可能,一切要等法院判了再说。
这同样是这次事件中值得嘲笑的一例完全浪费的权利
李天一提请调查卖淫 法院已落实

按住那个大婶 发表于 2013-7-29 19:09
不公审! 你们又可以说有内幕!你想怎么做?
是李家怕有内幕,怕搞有罪推定,可能还怕所谓“民愤极大”,而不是“我们”

我们对这案子的审理很有信心
看来水很深
襄樊-陆压 发表于 2013-7-29 17:02
这问题博大精深,令人想起一则新闻:男子为逃婚自残,只因女方逼太紧。
逼太紧
让人浮想联翩啊
子不教父之过。
第二百七十四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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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满十八岁的嫌疑人,媒体也不能公开其资料。一个律师讲什么打舆论战实在太可笑了,让舆论来影响审判结果本身就是法治的倒退,更何况原告本来就是舆论战的受益者。约束政府也要接受政府约束,破坏法律的尊严,只会让这社会越来越乱。无论是政府官员(如某书记)还是媒体普通公众都想把法庭变成自己的私人领地,而且手段都如此下作!总之就是,你说什么都没用,老子说了算。
ajian1234 发表于 2013-7-29 19:30
我没说没权申请啊
我只是嘲笑这种完全浪费的行为而已
她至少向公众表明了态度,不是我不想公开,是法院不准,于是矛盾指向了法院
哈特曼的座机 发表于 2013-7-29 21:21
她至少向公众表明了态度,不是我不想公开,是法院不准,于是矛盾指向了法院
如果公众这么理解只能说明不懂法
现在的媒体网络真是坏透顶了!人家不公开说人家有猫腻,人家要公开说人家又违法!——为了博眼球,你们是不是非得把国家搞乱???挖鼻屎(声明:支持对李子犯罪进行追究)


新浪某评论如是说
ajian1234 发表于 2013-7-29 21:30
如果公众这么理解只能说明不懂法
公众要是真的懂法还会要公开未成年人李某身份么
哈特曼的座机 发表于 2013-7-29 21:33
公众要是真的懂法还会要公开未成年人李某身份么
公开他身份的是媒体 你觉得什么能代表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