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这是后续发展——女歌手吴虹飞扬言“炸建委”被刑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6:12:21
http://www.guancha.cn/society/2013_07_26_161326.shtml

“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建委……”7月21日,冀中星在机场引爆炸弹后的一天,女歌手吴虹飞发了这么一条微博。今天记者获悉,吴虹飞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昨天,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对扬言实施放火、爆炸等极端暴力行为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吴虹飞更新最后一条微博的日期是7月22日,“炸建委”的微博早已被删除。

在她“炸建委”的微博后,吴虹飞其实还发过另一条微博,“我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旁边的麦当劳——的鸡翅、薯条、馒头。”似乎是在为自己的不当言论做补救。此微博一发出立刻有700余条转发。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经证实,吴虹飞已被刑事拘留。

吴虹飞被拘消息传出后,网上开始热议。有网友认为,全国各地,尤其是北京首都机场爆炸案发生后不久,吴虹飞就在微博上发布这样的言论,无疑是再次制造恐慌,应受到处罚。

“一个歌手,也算是公众人物,对自己的言行要负责。不仅大放粗口,还扬言要炸这里、炸那里,她想过没有这样的话对于公众来讲,恐慌会有多大?”一位网友说,吴虹飞应该就自己的言论道歉,还有声音批评吴虹飞是法盲、做法很无聊。

记者昨天拨打吴虹飞的手机号,但一直无人接听。

吴虹飞被拘留的消息传出后,记者试图通过微博私信联系她的朋友、同为音乐人的方孝正等人,但均未得到回应。

北京一些娱乐媒体对此也大多闭口不言。一位圈内人士表示,吴虹飞发微博被拘留这件事很敏感,他们不会去碰这道线。

“现在不会有人出来说什么,她已经被拘留了,更不会就此再说其他的了。”

据悉,吴虹飞的一些朋友虽然并不支持她发表这样的言论,但认为因此就把人拘留不可理解,甚至还有人称,以后不敢再在微博上说话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娱乐媒体记者称,他曾采访过吴虹飞,“印象很好,说话很直爽,性格也很外露,是个十足的文艺女青年。”

“谁心里没有过一些过激想法,谁在生气时不会说狠话。”

他认为,看吴虹飞的微博全文,能知道她并非真想去炸建委,估计只是去建委办事遇阻,由此产生不满,在微博上骂几句。

“而且从这些话来看,完全都是气话,如果她有心去炸,还会在微博上告诉大家她的犯罪目标吗?最多是发泄情绪的时间不对,因为刚发生了首都机场爆炸案。”

该娱乐记者也认为,吴虹飞的言论确有不妥之处,不管怎样都不该随意发泄个人情绪,更不该骂粗口,但这只是个人小节问题,根本用不着执法机关去解决。

一位检察官称,本市每年都有多起类似案件发生。每次“谎言”通过网上发布、打110报假警、发恐吓信等发出后,都会引起一定程度恐慌。警方每次都会出动数十人甚至上百警力进行排查。在排查的数小时内,涉案地的所有人员均需被清空。

“虽然最后是虚惊,但消耗了大量人力。如果涉案地是商场等经营场所,还会造成经济损失。”

该检察官表示,吴虹飞发微博的时间与冀中星在首都机场实施爆炸的时间仅相隔不到10小时,这会加重恐慌,警方也不得不比平时更加重视此事,因此她的行为,比平时发这样的微博危害后果更严重。根据刑法规定,吴虹飞可能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专家、市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许兰亭认为,吴虹飞作为公众人物,应谨言慎行。微博平台作为一个大众传播工具,更不应借此肆意散布不当言论。

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中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玉祥表示,公安机关作为打击犯罪的执法部门,如果有证据可以表明吴虹飞的言论确实危害了公共安全、散布了恐怖信息,可以对其刑事拘留。

从刑诉法来讲,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是公安部门的首要任务,吴虹飞的言论也许是个人情绪宣泄,也许是有可能要实施犯罪,从这点来说,对其刑事拘留没有不妥。(文/记者田北北 池海波)

网友评论

网络评论员彭晓芸欲为吴虹飞辩护,她在微博上表示:“网友们群情激奋地呼吁法办吴虹飞,反对任何暴力倾向,说明能上网的人,多数是反对暴力的。只是,大家也请稍安勿躁,看我微博关于此事的评论,应当连续地看完吧,我并不赞同阿飞的言论,我只是作为比较熟知她行事风格的人旁证她无犯罪意图,属情绪失控范畴的失言。以暴戾声讨暴力,不觉得哪不对劲吗?”

“你的所谓制度化应对就是高喊放人? 你们这些媒体公知当法律有利于自己时就维护,不利时就抵制。”网友@穿心莲籽反驳。

许多网友表示了对传播恐怖信息行为的愤慨。网友@客厅里的绅士说:“看吧,莫非在吴虹飞微博的感染下,北京一出租车被劫持,正在奔往机场,警方全力追捕。”


http://www.guancha.cn/society/2013_07_26_161326.shtml

“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建委……”7月21日,冀中星在机场引爆炸弹后的一天,女歌手吴虹飞发了这么一条微博。今天记者获悉,吴虹飞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昨天,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对扬言实施放火、爆炸等极端暴力行为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吴虹飞更新最后一条微博的日期是7月22日,“炸建委”的微博早已被删除。

在她“炸建委”的微博后,吴虹飞其实还发过另一条微博,“我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旁边的麦当劳——的鸡翅、薯条、馒头。”似乎是在为自己的不当言论做补救。此微博一发出立刻有700余条转发。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经证实,吴虹飞已被刑事拘留。

吴虹飞被拘消息传出后,网上开始热议。有网友认为,全国各地,尤其是北京首都机场爆炸案发生后不久,吴虹飞就在微博上发布这样的言论,无疑是再次制造恐慌,应受到处罚。

“一个歌手,也算是公众人物,对自己的言行要负责。不仅大放粗口,还扬言要炸这里、炸那里,她想过没有这样的话对于公众来讲,恐慌会有多大?”一位网友说,吴虹飞应该就自己的言论道歉,还有声音批评吴虹飞是法盲、做法很无聊。

记者昨天拨打吴虹飞的手机号,但一直无人接听。

吴虹飞被拘留的消息传出后,记者试图通过微博私信联系她的朋友、同为音乐人的方孝正等人,但均未得到回应。

北京一些娱乐媒体对此也大多闭口不言。一位圈内人士表示,吴虹飞发微博被拘留这件事很敏感,他们不会去碰这道线。

“现在不会有人出来说什么,她已经被拘留了,更不会就此再说其他的了。”

据悉,吴虹飞的一些朋友虽然并不支持她发表这样的言论,但认为因此就把人拘留不可理解,甚至还有人称,以后不敢再在微博上说话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娱乐媒体记者称,他曾采访过吴虹飞,“印象很好,说话很直爽,性格也很外露,是个十足的文艺女青年。”

“谁心里没有过一些过激想法,谁在生气时不会说狠话。”

他认为,看吴虹飞的微博全文,能知道她并非真想去炸建委,估计只是去建委办事遇阻,由此产生不满,在微博上骂几句。

“而且从这些话来看,完全都是气话,如果她有心去炸,还会在微博上告诉大家她的犯罪目标吗?最多是发泄情绪的时间不对,因为刚发生了首都机场爆炸案。”

该娱乐记者也认为,吴虹飞的言论确有不妥之处,不管怎样都不该随意发泄个人情绪,更不该骂粗口,但这只是个人小节问题,根本用不着执法机关去解决。

一位检察官称,本市每年都有多起类似案件发生。每次“谎言”通过网上发布、打110报假警、发恐吓信等发出后,都会引起一定程度恐慌。警方每次都会出动数十人甚至上百警力进行排查。在排查的数小时内,涉案地的所有人员均需被清空。

“虽然最后是虚惊,但消耗了大量人力。如果涉案地是商场等经营场所,还会造成经济损失。”

该检察官表示,吴虹飞发微博的时间与冀中星在首都机场实施爆炸的时间仅相隔不到10小时,这会加重恐慌,警方也不得不比平时更加重视此事,因此她的行为,比平时发这样的微博危害后果更严重。根据刑法规定,吴虹飞可能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专家、市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许兰亭认为,吴虹飞作为公众人物,应谨言慎行。微博平台作为一个大众传播工具,更不应借此肆意散布不当言论。

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中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玉祥表示,公安机关作为打击犯罪的执法部门,如果有证据可以表明吴虹飞的言论确实危害了公共安全、散布了恐怖信息,可以对其刑事拘留。

从刑诉法来讲,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是公安部门的首要任务,吴虹飞的言论也许是个人情绪宣泄,也许是有可能要实施犯罪,从这点来说,对其刑事拘留没有不妥。(文/记者田北北 池海波)

网友评论

网络评论员彭晓芸欲为吴虹飞辩护,她在微博上表示:“网友们群情激奋地呼吁法办吴虹飞,反对任何暴力倾向,说明能上网的人,多数是反对暴力的。只是,大家也请稍安勿躁,看我微博关于此事的评论,应当连续地看完吧,我并不赞同阿飞的言论,我只是作为比较熟知她行事风格的人旁证她无犯罪意图,属情绪失控范畴的失言。以暴戾声讨暴力,不觉得哪不对劲吗?”

“你的所谓制度化应对就是高喊放人? 你们这些媒体公知当法律有利于自己时就维护,不利时就抵制。”网友@穿心莲籽反驳。

许多网友表示了对传播恐怖信息行为的愤慨。网友@客厅里的绅士说:“看吧,莫非在吴虹飞微博的感染下,北京一出租车被劫持,正在奔往机场,警方全力追捕。”


网络时代要有网络时代的手段
过了。。。
果然是文艺女青年
这种脑残女就应该好好治治,让她知道床可以乱上,但是话不能乱说。
果然唱歌跳舞的文盲率比较高
有这群二货公安检察官在,中国人算是没有出头之日了,业务能力也太差了,什么事恐怖威胁什么事胡言乱语都分不清,统统吃大便长大的,还公安部副部长呢,得吃几十吨吧?
还那个什么破检察官,这也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手底下冤案不知道有多少呢?
两个都东西得好好查查了
两个狗东西
冲锋步枪手 发表于 2013-7-26 22:56
还那个什么破检察官,这也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手底下冤案不知道有多少呢?
知道你心中的灯塔国那里对这种事是怎么对待的么?
y2zc 发表于 2013-7-26 23:08
知道你心中的灯塔国那里对这种事是怎么对待的么?
你心中所谓的灯塔国人渣败类一大堆
俺想说活该中不中
冲锋步枪手 发表于 2013-7-26 23:21
你心中所谓的灯塔国人渣败类一大堆
彼此彼此,都是一大堆
你那灯塔国不是的只是一小撮..
估计记者又是刑拘和行拘不分。
尼米兹 发表于 2013-7-26 21:03
这种脑残女就应该好好治治,让她知道床可以乱上,但是话不能乱说。
此言大善
出来后送到你床上去
xiaocaibing 发表于 2013-7-27 00:07
此言大善
出来后送到你床上去


兄逮!~你这个决定还有商量的余地不?
一种颜色丶 发表于 2013-7-27 00:14
兄逮!~你这个决定还有商量的余地不?
大哥,我正想吃点宵夜,倒胃口啊!!!1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3-7-27 00:16
大哥,我正想吃点宵夜,倒胃口啊!!!1

你还有得宵夜吃!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啊!~~
一种颜色丶 发表于 2013-7-27 00:17
你还有得宵夜吃!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啊!~~
话说警务站里配哪种泡面?
一种颜色丶 发表于 2013-7-27 00:17
你还有得宵夜吃!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啊!~~
方便面、饺子、面包加酸奶,吃哪种呢?或者下楼找家麻辣烫吃。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7-27 00:21
话说警务站里配哪种泡面?
各地口味不同吧。那个不是标配,组织有心,给你准备或者发点补贴;没心,自己掏腰包吧。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7-27 00:21
话说警务站里配哪种泡面?
哪种都差不多.....话说钓鱼岛闹了那下之后,俺们一概不买康师傅。统一不错,牌子也挺好。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3-7-27 00:24
各地口味不同吧。那个不是标配,组织有心,给你准备或者发点补贴;没心,自己掏腰包吧。
这两周天天通宵加班,一把紫菜一筷子榨菜然后一包奥灶面解决问题,好像肚子见长……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3-7-27 00:22
方便面、饺子、面包加酸奶,吃哪种呢?或者下楼找家麻辣烫吃。

算了,坚持减肥,要不你作呕的看见我都会先作呕了...原本无视她的大脑吧,你又作呕了,为了你的健康,哥只有洗洗去睡了...
色哥我们这儿来上班,宵夜请你吃火锅。本值班组一直以宵夜高标闻名全所,地方上的银杏糕点、卿善斋的药汤,时不时也是有的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3-7-26 23:58
估计记者又是刑拘和行拘不分。
报道里有“刑事拘留”四个字。按照一贯的判罚,是不应该上升到这么严重的,估计主要就是我拉黑的这两段话使然,这女的纯属自己在非常时期还往枪口上撞的典型。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7-27 00:26
这两周天天通宵加班,一把紫菜一筷子榨菜然后一包奥灶面解决问题,好像肚子见长……
两周我绝对受不了。
我比较挑嘴,爱吃香辣的;还是觉得路边小摊的汤面也比泡面吃起来香。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7-27 00:30
报道里有“刑事拘留”四个字。按照一贯的判罚,是不应该上升到这么严重的,估计主要就是我拉黑的这两段话 ...


刑事拘留就过分了。。。。。。
看以后会不会转回治安嘛,反正都是程序和工具。想起个技术问题,如果论罪,这种情况有没有司法解释,信息传播多少条视为罪?如果有,她估计就栽这上面了。
又看了最高检6月份的指导案例,微博、不特定对象,好吧,真撞枪口上了。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7-27 00:30
报道里有“刑事拘留”四个字。按照一贯的判罚,是不应该上升到这么严重的,估计主要就是我拉黑的这两段话 ...


刑事拘留就过分了。。。。。。
看以后会不会转回治安嘛,反正都是程序和工具。想起个技术问题,如果论罪,这种情况有没有司法解释,信息传播多少条视为罪?如果有,她估计就栽这上面了。
又看了最高检6月份的指导案例,微博、不特定对象,好吧,真撞枪口上了。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3-7-27 00:35
刑事拘留就过分了。。。。。。
看以后会不会转回治安嘛,反正都是程序和工具。想起个技术问题,如果论罪 ...
和她同一时间上海这里也有个奇葩,不但暗示要炸地铁还说自己是化工系博士,被网友上门查水表最后打电话求警察救命……据说当晚在局子里就上脚镣了……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3-7-27 00:35
刑事拘留就过分了。。。。。。
看以后会不会转回治安嘛,反正都是程序和工具。想起个技术问题,如果论 ...
关键是这女人不是第一次发表类似言论,以前曾经不只一次发博客说要杀房东。

是该教训教训了。
这点事儿不会判5年的,拘留几天教育一下就行了,不过要留个案底也够倒霉的,以后出国旅游可麻烦点了!
冲锋步枪手 发表于 2013-7-26 22:54
有这群二货公安检察官在,中国人算是没有出头之日了,业务能力也太差了,什么事恐怖威胁什么事胡言乱语都分 ...
知道美国有关恐怖暴力言论的法律惩处吗?美国有一小孩扬言要作某暴力活动,即使标明玩笑,也被拘了候判。在法制问题上,我们总是用情感代替法律。
{:soso_e144:}只说不做。。。吹牛B的代价。。。真正的都是只做不说的。。。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3-7-27 00:29
色哥我们这儿来上班,宵夜请你吃火锅。本值班组一直以宵夜高标闻名全所,地方上的银杏糕点、卿善斋的药汤, ...
果然是我大吃货帝国的JC蜀黍
楼歪了
蝴蝶恋飞 发表于 2013-7-27 08:14
知道美国有关恐怖暴力言论的法律惩处吗?美国有一小孩扬言要作某暴力活动,即使标明玩笑,也被拘了候判。 ...
美国佬分不清什么是玩笑什么是真正的威胁,911这样的事情处在美国也不奇怪了
蝴蝶恋飞 发表于 2013-7-27 08:14
知道美国有关恐怖暴力言论的法律惩处吗?美国有一小孩扬言要作某暴力活动,即使标明玩笑,也被拘了候判。 ...
美国佬的法律不一定是真理,美国的荒唐事也多了去了
刑事拘留就过分了。。。。。。
看以后会不会转回治安嘛,反正都是程序和工具。想起个技术问题,如果论 ...
办黄网传播毛片的,量刑就考虑访问量浏览量。
罪刑罚相一致”。小罪大罚是不允许的!没权没势的普通百姓被滥用法律整死,有权有势的可以躲过法律制裁,这样的社会现实让很多人觉得不公平。

4  公安行动迅速说明政府对网络监控很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