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横穿高速公路遭34辆汽车撞倒碾压致死 20名车主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22:12:01
http://news.sohu.com/20130722/n382217749.shtml
不久前,23岁的行人唐某违规进入G15沈海高速公路(往广州方向恩平段),不久与一辆大货车的车身后侧发生碰剐,致唐某倒在主车道上,大货车离开现场。随后,唐某被经过的30多辆车碰撞、碾压。

江门市交警支队介绍,事发时为6月30日21时52分许。交警部门21时57分许接到报警,派人赶到现场处置。经勘查,唐某倒卧在往广州方向的主车道上,已经死亡,身上有多处被车辆碰撞、碾压的痕迹。后经法医鉴定,唐某系被车辆碰撞、碾压致死。现场未发现肇事车辆。

经江门交警侦查,确认在途经事故现场的车辆当中,有34辆车涉案。7月3日,交警在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将碰剐唐某的第一辆肇事车辆鲁L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驾驶员公某查获。目前,交警部门已查获涉案车辆27辆,仍有7辆未到案。

江门交警介绍,案件调查过程中,大部分涉案驾驶员特别是外地驾驶员提出与死者家属协商处理的要求。7月16日,死者家属与其中的20辆涉案车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并接受了赔偿款项。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这起案件在社会上引发了热议。先是有人认为,车主“冷漠”,行人被撞死后统统逃之夭夭;赔偿后又有人质疑,责任认定不清,20多辆涉案车集体进行“人道主义”赔偿,有趁火打劫之嫌。记者采访多名专家、律师等法律界人士,各方说法不一。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民安认为,被害人唐某在深夜穿过禁止行人通行的高速公路,本身就有过错,第一辆大货车没有预见到行人横穿高速公路,本身没有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张民安进一步解释:“高速公路本身封闭的,行驶车辆不能随便变道、停车,否则会危及他人或自己,行人突然出现,第一名司机没有预见到,后面的30多名司机也没有预见到,没有过错。即便所有涉案车都要进行赔偿,加起来也不应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但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律师詹礼愿认为,集体赔偿的做法不无道理。通过技术手段认定哪辆车造成了被害人最终死亡极为困难,由于责任混同,涉事司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保护被害人权利的做法可以理解。就像高空抛物砸伤行人,在无法确定是哪个楼层业主的情况下,也只能由业主共同赔偿。

还有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救人一命还是致人死亡只是一念之差。倘若司机在意识到撞人后,及时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然后报警,再把警示标志放置在距离事发地150米左右的地方,而不是撞人后离开,就不会导致多车碾压的局面。http://news.sohu.com/20130722/n382217749.shtml
不久前,23岁的行人唐某违规进入G15沈海高速公路(往广州方向恩平段),不久与一辆大货车的车身后侧发生碰剐,致唐某倒在主车道上,大货车离开现场。随后,唐某被经过的30多辆车碰撞、碾压。

江门市交警支队介绍,事发时为6月30日21时52分许。交警部门21时57分许接到报警,派人赶到现场处置。经勘查,唐某倒卧在往广州方向的主车道上,已经死亡,身上有多处被车辆碰撞、碾压的痕迹。后经法医鉴定,唐某系被车辆碰撞、碾压致死。现场未发现肇事车辆。

经江门交警侦查,确认在途经事故现场的车辆当中,有34辆车涉案。7月3日,交警在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将碰剐唐某的第一辆肇事车辆鲁L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驾驶员公某查获。目前,交警部门已查获涉案车辆27辆,仍有7辆未到案。

江门交警介绍,案件调查过程中,大部分涉案驾驶员特别是外地驾驶员提出与死者家属协商处理的要求。7月16日,死者家属与其中的20辆涉案车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并接受了赔偿款项。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这起案件在社会上引发了热议。先是有人认为,车主“冷漠”,行人被撞死后统统逃之夭夭;赔偿后又有人质疑,责任认定不清,20多辆涉案车集体进行“人道主义”赔偿,有趁火打劫之嫌。记者采访多名专家、律师等法律界人士,各方说法不一。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民安认为,被害人唐某在深夜穿过禁止行人通行的高速公路,本身就有过错,第一辆大货车没有预见到行人横穿高速公路,本身没有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张民安进一步解释:“高速公路本身封闭的,行驶车辆不能随便变道、停车,否则会危及他人或自己,行人突然出现,第一名司机没有预见到,后面的30多名司机也没有预见到,没有过错。即便所有涉案车都要进行赔偿,加起来也不应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但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律师詹礼愿认为,集体赔偿的做法不无道理。通过技术手段认定哪辆车造成了被害人最终死亡极为困难,由于责任混同,涉事司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保护被害人权利的做法可以理解。就像高空抛物砸伤行人,在无法确定是哪个楼层业主的情况下,也只能由业主共同赔偿。

还有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救人一命还是致人死亡只是一念之差。倘若司机在意识到撞人后,及时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然后报警,再把警示标志放置在距离事发地150米左右的地方,而不是撞人后离开,就不会导致多车碾压的局面。
这人半夜穿越高速公路,是不是想自杀啊。
在一个被规则束缚运行的社会,不懂规则是要丢掉性命的……
且不论最后赔偿变成怎样,自己命丢了,什么也补偿不了。
年纪轻轻的图这么个简便干啥啊
深更半夜往高速路,自己找死有什么办法了。何况高速是封闭式的,那人却能爬进去,肯定是隔离护栏有漏洞,司机正常行驶,属于是躺着也中枪了。个人感觉这案里死者因为自身的违规行为导致死亡,承担主要责任;高速公路公司对设备监管不利,客观上纵容了死者违规行为,承担次要责任;众车主正常行驶且没有过错,承担一定的人道主义责任


如果是我的话 碰到这种突然横穿高速的人。
还是会撞他,让他的话 弄不好自己撞护栏或出其他事故。保自己永远是最重要的。
但绝不要逃逸。。。逃逸了就害人害己。

大不了赔点钱呗,
晚上横穿高速的人(一般就附近农民), 他的命一般也不值多少钱。
他自己找死,赔偿比例也不会高,(坚称自己脑子反应慢 来不及避让)
再说还有保险公司呢




如果是我的话 碰到这种突然横穿高速的人。
还是会撞他,让他的话 弄不好自己撞护栏或出其他事故。保自己永远是最重要的。
但绝不要逃逸。。。逃逸了就害人害己。

大不了赔点钱呗,
晚上横穿高速的人(一般就附近农民), 他的命一般也不值多少钱。
他自己找死,赔偿比例也不会高,(坚称自己脑子反应慢 来不及避让)
再说还有保险公司呢


看了下
这集体赔偿 也不太合理。 和楼房没啥可比性。
楼房的住户都是真实身份 起码能找到户主。而高速上有黑车 和无牌车。
这不便宜了黑车和无牌车么。。。
时间范围, 这个以什么为标准订时间范围呢? 1个小时 还是两个小时 有啥明文规定啊?

要我是后面的车 我才不听交警协商呢, 不如等死者家属告。
活稀泥的法律~这样唯一的效果就是增加了事故,放大了矛盾。

谁科普一下,这种情况,发达国家是如何处理的?

现实派 发表于 2013-7-22 10:30
活稀泥的法律~这样唯一的效果就是增加了事故,放大了矛盾。

谁科普一下,这种情况,发达国家是如何处理 ...


俺在德国考过驾照 德国是马路上 发现有人被撞,你必须得施以救助并报案。
你啥都不管的话 闪人的话 是可以1年以下 或相应罚金。

但德国没黑车啊。我朝有很多黑车,高速上拆牌照的也多。不服的人就多了

现实派 发表于 2013-7-22 10:30
活稀泥的法律~这样唯一的效果就是增加了事故,放大了矛盾。

谁科普一下,这种情况,发达国家是如何处理 ...


俺在德国考过驾照 德国是马路上 发现有人被撞,你必须得施以救助并报案。
你啥都不管的话 闪人的话 是可以1年以下 或相应罚金。

但德国没黑车啊。我朝有很多黑车,高速上拆牌照的也多。不服的人就多了
曾有一次开车进隧道,看到个流浪汉,幸好开了大灯看见了,还是吓了一大跳。赶快打电话报警
俺在德国考过驾照 德国是马路上 发现有人被撞,你必须得施以救助并报案。
你啥都不管的话 闪人的话 是 ...
在国内谁敢?你报案那妥妥就是你撞得了。

那行人闯高速或闯红灯,造成死伤怎么划责任?
步行的人在高速上和大车刮蹭,大车一点感觉也没有好不好,还说什么停车救人。
现实派 发表于 2013-7-22 10:41
在国内谁敢?你报案那妥妥就是你撞得了。

那行人闯高速或闯红灯,造成死伤怎么划责任?
在国内谁敢?你报案那妥妥就是你撞得了
=======================
这个简单验外伤不就知道了么?
死猪或伤者身上如果没你车轮或车身的痕迹。 怎么会你报就你妥妥呢?
俺在德国考过驾照 德国是马路上 发现有人被撞,你必须得施以救助并报案。
你啥都不管的话 闪人的话 是 ...
才一年以下啊……

这边要是致人重伤或死亡逃逸的话……
dolph 发表于 2013-7-22 10:36
曾有一次开车进隧道,看到个流浪汉,幸好开了大灯看见了,还是吓了一大跳。赶快打电话报警

上次走市区快速路,上高架那块儿没灯,远远就看见高架上有个黑影,走近一看是辆拖溞水的三轮摩托停路中间,熄着火也没灯,再往近前走,摩托和护栏中间放了块草席,车主躺上面呼呼大睡——尼玛把我恨得……找死就算了跑限速70码的快速路上睡觉害人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7-22 10:48
才一年以下啊……

这边要是致人重伤或死亡逃逸的话……
我指的是不是撞人逃逸的车。逃逸那就全责了

是指后面的车,如果见死不救或不报案。那是一年以下
在国内谁敢?你报案那妥妥就是你撞得了
=======================
这个简单验外伤不就知道了么?

伤者家属找不到别人就那你下刀,虽然最后闹到法院也不能把你怎么样,但你恶心不恶心?

好了,回答我第二个问题吧。
在国内谁敢?你报案那妥妥就是你撞得了。

那行人闯高速或闯红灯,造成死伤怎么划责任?
闯红灯和上高速可不一样

高速上,如果机动车完全无责,一般承担不超5%的无责赔付。

现实派 发表于 2013-7-22 10:51
伤者家属找不到别人就那你下刀,虽然最后闹到法院也不能把你怎么样,但你恶心不恶心?

好了,回答我第 ...


呵呵 德国人其实很守交规,
行人闯高速 没听说过啊。。。
具体责任划分 并不清楚。 但有一点和国内一样。 就是也保护弱者。

现实派 发表于 2013-7-22 10:51
伤者家属找不到别人就那你下刀,虽然最后闹到法院也不能把你怎么样,但你恶心不恶心?

好了,回答我第 ...


呵呵 德国人其实很守交规,
行人闯高速 没听说过啊。。。
具体责任划分 并不清楚。 但有一点和国内一样。 就是也保护弱者。


这个和哪个国家学都不合适, 黑车 套牌车 无牌车的比列太高。
建议以后把高速上的黑车 套牌车 无牌车抓到就判10年以上。 这样看起来公平些

先把黑车打击干净
然后
从法律上 规定见死不救 不报案要付啥责


这个和哪个国家学都不合适, 黑车 套牌车 无牌车的比列太高。
建议以后把高速上的黑车 套牌车 无牌车抓到就判10年以上。 这样看起来公平些

先把黑车打击干净
然后
从法律上 规定见死不救 不报案要付啥责
itaskol 发表于 2013-7-22 10:44
在国内谁敢?你报案那妥妥就是你撞得了
=======================
这个简单验外伤不就知道了么?
南京彭宇案的深远影响要很久很久.
itaskol 发表于 2013-7-22 10:54
呵呵 德国人其实很守交规,
行人闯高速 没听说过啊。。。
具体责任划分 并不清楚。 但有一点和国内一 ...
只有权力机关守规矩,大家才能守规矩.这点天朝一时还整不明白,如白鸽一边叫喊红会无辜,一边对美美选择性无视.
老人遭多车碾压 最后一车停车报警被判赔40万
http://lt.cjdby.net/thread-1679122-1-1.html
      高速公路本身封闭的,行驶车辆不能随便变道、停车,否则会危及他人或自己,行人突然出现,第一名司机没有预见到,后面的30多名司机也没有预见到,没有过错。即便所有涉案车都要进行赔偿,加起来也不应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所有34辆车承担10%的责任,第一辆车承担10%的责任的30%,其余33辆车承担剩余责任。
ghos 发表于 2013-7-22 11:29
高速公路本身封闭的,行驶车辆不能随便变道、停车,否则会危及他人或自己,行人突然出现,第一名司机 ...
所以啊 为啥那么多车同意接受交警提出的人道主义协商方案呢 不就是为了省事么。。。
还不如等死者家属告呢
路盲问一个,为什么高速上假车牌多?
hhw60 发表于 2013-7-22 12:25
路盲问一个,为什么高速上假车牌多?

真车牌的车主 不少开高速时 也把车牌拆了。。。
你猜为啥呢?为超速呗。 所以要严打啊
第一辆大货车没有预见到行人横穿高速公路,本身没有过错。.............


弱智的法律专家.
驾驶者不用留心路面情况?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7-22 12:47
.........第一辆大货车没有预见到行人横穿高速公路,本身没有过错。.............
半夜不一定能看见一个人突然从树丛里上了高速。
a2free 发表于 2013-7-22 13:01
半夜不一定能看见一个人突然从树丛里上了高速。
您不肯定自己看得清楚,就该减慢速度.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7-22 13:05
您不肯定自己看得清楚,就该减慢速度.
高速上减速?想被追尾?高速护栏两侧都是树您怎么看得清楚,突然跳出来一个人,你怎么办?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7-22 13:05
您不肯定自己看得清楚,就该减慢速度.
为何要减慢速度 高速上就不该有人。

而高速上突然出现的横穿的行人 死了那就是活该啊

保自己那才是第一位的。为了躲闪他,急刹或避让。 把自己弄死了 那才亏大了
a2free 发表于 2013-7-22 13:11
高速上减速?想被追尾?高速护栏两侧都是树您怎么看得清楚,突然跳出来一个人,你怎么办?
怎么办?
腰包是掏定了.
不过可不能告诉自己:没有错.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7-22 12:47
.........第一辆大货车没有预见到行人横穿高速公路,本身没有过错。.............
高速公路不该有行人,突然冒出来个人,是不是属于不可预见的事件。
如果34位车主联名起诉该名违反规定翻越护栏并横穿马路的男子,违反交通规则造成自己被撞死,并导致34辆汽车成为事故车辆,造成车辆价值降低,要求赔偿,法院会接受吗。
itaskol 发表于 2013-7-22 13:13
为何要减慢速度 高速上就不该有人。

而高速上突然出现的横穿的行人 死了那就是活该啊
高速上不该有人,可也有可能随时出现未知的情况,驾驶者应该将行车速度保持在可操控狀況.
兄台在德国考的驾驶执照,应该理解洋鬼子的交通法........
交通意外中,有人伤亡,就是刑事案件;
无论事件中的行人或其他驾驶者如何违规,您撞上了,就有责任.
当然,我说的不是天朝的生存法则.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7-22 10:48
才一年以下啊……

这边要是致人重伤或死亡逃逸的话……
关于这个在德国逃逸 我举个亲身例子给你吧

在德国故意逃逸很严重的。。。
我一同学 中国人, 在停车场 倒车时撞到 了另外一辆车的门。
结果他下来看看 发现憋的不严重,就走了。。。
谁知道被全场录像了, 结果后来七加八加 判赔 6000多欧元,
由于他还下车看了 属于知道损害 故意逃逸 保险也不赔  郁闷死了
要知道俺在德国买的第一辆二手宝马 也才花了6000多欧。。。。。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7-22 13:27
高速上不该有人,可也有可能随时出现未知的情况,驾驶者应该将行车速度保持在可操控狀況.
兄台在德国考的 ...


不是的,德国的高速多不限速的。
车速很快, 摩托车之类更快。。。
撞上穿高速的行人 当然有责任 但责任比例并不太。而且还有保险呢。
在高速上如果突然出现人 还是要先保自己。

我举德国的例子 一是想说明
在德国 发现事故 见死不救 或不报案 是要倒霉的。
故意逃逸是要倒大霉的。

至于高速上 突然看到行人是否要紧急避让 那驾校没教过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7-22 13:27
高速上不该有人,可也有可能随时出现未知的情况,驾驶者应该将行车速度保持在可操控狀況.
兄台在德国考的 ...


不是的,德国的高速多不限速的。
车速很快, 摩托车之类更快。。。
撞上穿高速的行人 当然有责任 但责任比例并不太。而且还有保险呢。
在高速上如果突然出现人 还是要先保自己。

我举德国的例子 一是想说明
在德国 发现事故 见死不救 或不报案 是要倒霉的。
故意逃逸是要倒大霉的。

至于高速上 突然看到行人是否要紧急避让 那驾校没教过

itaskol 发表于 2013-7-22 13:30
关于这个在德国逃逸 我举个亲身例子给你吧

在德国故意逃逸很严重的。。。
监控录像还能怨自己,事前事后不懂搞清楚状况.
某年某夜在洋人某地......
与当地朋友吹水谈天,看到楼下停车场一辆车出车时,轻微踫擦了别人的车子,也没下车细看,稍一迟疑,就开车走了.
朋友马上贴一张字条在被踫擦的车子挡风玻璃,详细说明时间,对方车牌,自己的电话…………
itaskol 发表于 2013-7-22 13:33
不是的,德国的高速多不限速的。
车速很快, 摩托车之类更快。。。
撞上穿高速的行人 当然有责任 但 ...
我说的重点是:
无论情况怎样,经济赔偿比例分割......
但撞上别人,什至结束一条生命,驾驶者一定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