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卫生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0:03:35
中新网南昌7月16日电(范文娟)16日,记者从江西省卫生厅获悉,江西省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其中,明确规定产妇分娩后胎盘归产妇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该通知要求,江西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严格区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重点加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的管理。


  其中,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按照《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3号)执行,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该通知称,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资料显示,分娩后的胎盘,短时间内仍有生命,可做药理和生理研究的材料。胎盘含有丰富、高效的营养物。从人类胎盘制备的胎盘血清蛋白、胎盘球蛋白是抢救病人的重要生物制品。干制的胎盘,在中药称为紫河车,为有名的滋补药物,正因为此,胎盘黑市买卖猖獗。

  江西省卫生厅表示,此举旨在提高医疗机构废物处置业务水平,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职能,防止因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导致疾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件。同时,防止流向社会非法加工利用。(完)标签:http://health.sina.com.cn/news/2013-07-17/075393385.shtml中新网南昌7月16日电(范文娟)16日,记者从江西省卫生厅获悉,江西省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其中,明确规定产妇分娩后胎盘归产妇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该通知要求,江西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严格区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重点加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的管理。


  其中,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按照《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3号)执行,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该通知称,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资料显示,分娩后的胎盘,短时间内仍有生命,可做药理和生理研究的材料。胎盘含有丰富、高效的营养物。从人类胎盘制备的胎盘血清蛋白、胎盘球蛋白是抢救病人的重要生物制品。干制的胎盘,在中药称为紫河车,为有名的滋补药物,正因为此,胎盘黑市买卖猖獗。

  江西省卫生厅表示,此举旨在提高医疗机构废物处置业务水平,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职能,防止因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导致疾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件。同时,防止流向社会非法加工利用。(完)标签:http://health.sina.com.cn/news/2013-07-17/075393385.shtml
这玩意当年吃的人很多!
几年前经常买,40一个。通过医院的熟人拿的,老婆生孩子的时候,特意叮嘱护士留胎盘。
算是吃人肉吗
当初我老婆生产的时候都没要,主要过不了心里一关
吃了N多的飘过。
我吃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