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日本籍男子在珠海因涉嫌杀死一同伙落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5:53:53
新华网珠海6月12日电  珠海市公安局12日22时发布消息称,该局于11日侦破一起日本籍男子被故意伤害致死案,抓获5名涉该案的日本籍犯罪嫌疑人。

  据该局指挥中心警官白志刚介绍,死者为26岁的日本籍男子古根村某。其尸体是在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一个住宅小区的一间出租屋中被发现的。当时,死者体表有多处伤痕,手脚有被捆绑的痕迹,死因可疑。

  白志刚说:“当日18时许,珠海警方在一家西餐厅将5名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的日本籍男子抓获。他们分别为佐藤某(男,26岁)、菅原某(男,39岁)、矢内某(男,23岁)、津村某(男,36岁)和篠田某(男,27岁)。在他们租住处,警方还查获涉嫌用于电信诈骗的文字资料、电脑和网络设备等物品一批。”

  据了解,佐藤某等人在审讯中已供认,今年6月以来,包括死者在内的这6名日本籍男子,在事发出租屋内通过拨打网络电话到日本,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或警察进行诈骗活动。在行骗过程中,由于死者与其他同伙意见不合,经常被同伙殴打,并导致身体多处受伤。6月11日清晨,佐藤某等5人发现他私自离开租住处,怀疑其欲脱离团伙。于是将他找回后对其捆绑、殴打,伤害致死。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http://legal.dbw.cn/system/2013/06/13/054827857.shtml新华网珠海6月12日电  珠海市公安局12日22时发布消息称,该局于11日侦破一起日本籍男子被故意伤害致死案,抓获5名涉该案的日本籍犯罪嫌疑人。

  据该局指挥中心警官白志刚介绍,死者为26岁的日本籍男子古根村某。其尸体是在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一个住宅小区的一间出租屋中被发现的。当时,死者体表有多处伤痕,手脚有被捆绑的痕迹,死因可疑。

  白志刚说:“当日18时许,珠海警方在一家西餐厅将5名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的日本籍男子抓获。他们分别为佐藤某(男,26岁)、菅原某(男,39岁)、矢内某(男,23岁)、津村某(男,36岁)和篠田某(男,27岁)。在他们租住处,警方还查获涉嫌用于电信诈骗的文字资料、电脑和网络设备等物品一批。”

  据了解,佐藤某等人在审讯中已供认,今年6月以来,包括死者在内的这6名日本籍男子,在事发出租屋内通过拨打网络电话到日本,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或警察进行诈骗活动。在行骗过程中,由于死者与其他同伙意见不合,经常被同伙殴打,并导致身体多处受伤。6月11日清晨,佐藤某等5人发现他私自离开租住处,怀疑其欲脱离团伙。于是将他找回后对其捆绑、殴打,伤害致死。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http://legal.dbw.cn/system/2013/06/13/054827857.shtml
我只想说:死掉的脚盆鸡才是好脚盆鸡
,果然自己人骗自己人才是王道!诈骗大陆人的电话不就是我们自己大陆人的团伙
我晕,我一直以为电信诈骗只存在于国内,受骗的也只是国内民众。
大陆人,台湾人跑到东南亚打电话骗大陆和台湾人,日本人跑中国来骗日本人,真有意思。。。。。
这货是在国内判呢还是送回日本?
吹点风 发表于 2013-6-13 12:34
我晕,我一直以为电信诈骗只存在于国内,受骗的也只是国内民众。
日本人说,这是他们最先发明的.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6-13 12:56
日本人说,这是他们最先发明的.
更早的应该是美国。但是现在诈骗的很多手法和说辞。不少都是日本原创。台湾人改良。
电信诈骗都是在国外进行,这样好逃避司法部门打击。
这应该中国判吧!
但如果曰本强烈要求,会不会送回去?
有点搞笑。。。。
w2w4692 发表于 2013-6-13 12:56
这货是在国内判呢还是送回日本?
法理上说,犯罪过程在中国,但是受害者与施害者是日本人,在中国日本判都可以的……
一般来说,日本没要求就在中国判了,有要求就引渡呗……
可能会被引渡。
中国有死刑,故意杀人很可能判死刑。
日本虽然也有死刑,但实际执行的非常少。
估计辩方律师会提要求。
052D 发表于 2013-6-14 11:32
可能会被引渡。
中国有死刑,故意杀人很可能判死刑。
日本虽然也有死刑,但实际执行的非常少。
按照新闻的描述,似乎应该算是故意伤害致死吧?
w2w4692 发表于 2013-6-13 12:56
这货是在国内判呢还是送回日本?
直接赶海里 游的回去就日本判 游不回去就归龙王判
日本籍男子古根村某
真是日本名字结合中国官方习惯的典范啊
可能会被引渡。  中国有死刑,故意杀人很可能判死刑。  日本虽然也有死刑,但实际执行的非常少。
那如果没有签署引渡协议我们是否可以拒绝
谷田飞 发表于 2013-6-14 04:48
这应该中国判吧!
但如果曰本强烈要求,会不会送回去?
不会 没有引渡协议
不行 中日之间现在木有引渡协议。。
诈骗无处不在啊。
人雁南飞 发表于 2013-6-13 11:09
我只想说:死掉的脚盆鸡才是好脚盆鸡
你合格了,2楼该你坐
直接赶海里 游的回去就日本判 游不回去就归龙王判
好主意,准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