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波茨坦宣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0:12:37
《波茨坦公告》,又稱作《波茨坦宣言》,又稱中美英三國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是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會議上美國總統哈利·S·杜魯門、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公告英文原文為the National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主席蔣介石(未實際與會,只是簽名以示發表)和英國首相溫斯頓·邱吉爾聯合發表的一份公告。蘇聯領導人史達林與會參加了波茨坦會議,但當時蘇聯尚未對日本宣戰,故7月26日沒有在公告上代表蘇聯列名簽字;8月8日蘇聯對日宣戰後,《波茨坦公告》中添補了蘇聯領導人史達林的名字。
這篇公告的主要內容是聲明三國在戰勝納粹德國後一起致力於戰勝日本以及履行開羅宣言等對戰後對日本的處理方式的決定。
中華民國收藏之原件原為中華民國外交部保管,目前寄放於台北故宮典藏,計英文一頁。


公告開始部分回顧了對納粹德國的勝利和三國共同戰勝日本的決心(第一至第五條),
作為長遠的目標是在世界上建立一個和平的體系來避免將來軍國主義的重建(第六條),
為此日本當權政府必須被停止運作(第七條)。
重申開羅宣言中的諸內容應被履行,並且日本的主權必須被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國以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第八條),
日本軍隊須要完全解除武裝(第九條)。
公告聲明戰勝國不打算奴役日本民眾或殖民日本本土,但發動戰爭者須要接受國際審判,新的日本政府必須是民主的,保證言論、思想和宗教的自由和尊重人權(第十條),
日本的民用工業可以保留,但能夠建立侵略力量的工業須要被禁止,日本依然可以參加世界貿易(第十一條),
在日本達到這些條件後,佔領軍將被撤回(第十二條)。
最後公告呼籲日本政府命令其軍隊無條件投降(第十三條)。
公告全文 [編輯]

(一)余等:美國總統、中國國民政府主席及英國首相代表余等億萬國民,業經會商,並同意對日本應予以一機會,以結束此次戰事。
(二)美國、英帝國及中國之龐大陸、海、軍部隊,業已增強多倍,其由西方調來之軍隊及空軍,即將予日本以最後之打擊,彼等之武力受所有聯合國之決心之支持及鼓勵,對日作戰,不至其停止抵抗不止。
(三)德國無效果及無意識抵抗全世界激起之自由人之力量,所得之結果,彰彰在前,可為日本人民之殷鑒。此種力量當其對付抵抗之納粹時不得不將德國人民全體之土地、工業及其生活方式摧殘殆盡。但現在集中對待日本之星則較之更為龐大,不可衡量。吾等之軍力,加以吾人之堅決意志為後盾,若予以全部實施,必將使日本軍隊完全毀滅,無可逃避,而日本之本土亦必終歸全部殘毀。
(四)現時業已到來,日本必須決定一途,其將繼續受其一意孤行計算錯誤,使日本帝國已陷於完全毀滅之境之軍人之統制,抑或走向理智之路。
(五)以下為吾人之條件,吾人決不更改,亦無其他另一方式。猶豫遷延,更為吾人所不容許。
(六)欺騙及錯誤領導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權及勢力,必須永久剔除。蓋吾人堅持非將負責之窮兵黷武主義驅出世界,則和平安全及正義之新秩序勢不可能。
(七)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時,及直至日本製造戰爭之力量業已毀滅,有確定可信之證據時,日本領土經盟國之指定,必須佔領,俾吾人在此陳述之基本目的得以完成。
(八)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九)日本軍隊在完全解除武裝以後,將被允許返其家鄉,得有和平及生產生活之機會。
(十)吾人無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滅其國家,但對於戰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虜在內,將處以法律之裁判,日本政府必將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趨勢之復興及增強之所有障礙予以消除,言論、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對於基本人權之重視必須成立。
(十一)日本將被允許維持其經濟所必須及可以償付貨物賠款之工業,但可以使其獲得原料,以別於統制原料,日本最後參加國際貿易關係當可准許。
(十二)上述目的達到及依據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傾向和平及負責之政府後,同盟國佔領軍隊當撤退。
(十三)吾人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裝部隊無條件投降,並以此種行動誠意實行予以適當之各項保證,除此一途,日本即將迅速完全毀滅。《波茨坦公告》,又稱作《波茨坦宣言》,又稱中美英三國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是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會議上美國總統哈利·S·杜魯門、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公告英文原文為the National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主席蔣介石(未實際與會,只是簽名以示發表)和英國首相溫斯頓·邱吉爾聯合發表的一份公告。蘇聯領導人史達林與會參加了波茨坦會議,但當時蘇聯尚未對日本宣戰,故7月26日沒有在公告上代表蘇聯列名簽字;8月8日蘇聯對日宣戰後,《波茨坦公告》中添補了蘇聯領導人史達林的名字。
這篇公告的主要內容是聲明三國在戰勝納粹德國後一起致力於戰勝日本以及履行開羅宣言等對戰後對日本的處理方式的決定。
中華民國收藏之原件原為中華民國外交部保管,目前寄放於台北故宮典藏,計英文一頁。


公告開始部分回顧了對納粹德國的勝利和三國共同戰勝日本的決心(第一至第五條),
作為長遠的目標是在世界上建立一個和平的體系來避免將來軍國主義的重建(第六條),
為此日本當權政府必須被停止運作(第七條)。
重申開羅宣言中的諸內容應被履行,並且日本的主權必須被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國以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第八條),
日本軍隊須要完全解除武裝(第九條)。
公告聲明戰勝國不打算奴役日本民眾或殖民日本本土,但發動戰爭者須要接受國際審判,新的日本政府必須是民主的,保證言論、思想和宗教的自由和尊重人權(第十條),
日本的民用工業可以保留,但能夠建立侵略力量的工業須要被禁止,日本依然可以參加世界貿易(第十一條),
在日本達到這些條件後,佔領軍將被撤回(第十二條)。
最後公告呼籲日本政府命令其軍隊無條件投降(第十三條)。
公告全文 [編輯]

(一)余等:美國總統、中國國民政府主席及英國首相代表余等億萬國民,業經會商,並同意對日本應予以一機會,以結束此次戰事。
(二)美國、英帝國及中國之龐大陸、海、軍部隊,業已增強多倍,其由西方調來之軍隊及空軍,即將予日本以最後之打擊,彼等之武力受所有聯合國之決心之支持及鼓勵,對日作戰,不至其停止抵抗不止。
(三)德國無效果及無意識抵抗全世界激起之自由人之力量,所得之結果,彰彰在前,可為日本人民之殷鑒。此種力量當其對付抵抗之納粹時不得不將德國人民全體之土地、工業及其生活方式摧殘殆盡。但現在集中對待日本之星則較之更為龐大,不可衡量。吾等之軍力,加以吾人之堅決意志為後盾,若予以全部實施,必將使日本軍隊完全毀滅,無可逃避,而日本之本土亦必終歸全部殘毀。
(四)現時業已到來,日本必須決定一途,其將繼續受其一意孤行計算錯誤,使日本帝國已陷於完全毀滅之境之軍人之統制,抑或走向理智之路。
(五)以下為吾人之條件,吾人決不更改,亦無其他另一方式。猶豫遷延,更為吾人所不容許。
(六)欺騙及錯誤領導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權及勢力,必須永久剔除。蓋吾人堅持非將負責之窮兵黷武主義驅出世界,則和平安全及正義之新秩序勢不可能。
(七)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時,及直至日本製造戰爭之力量業已毀滅,有確定可信之證據時,日本領土經盟國之指定,必須佔領,俾吾人在此陳述之基本目的得以完成。
(八)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九)日本軍隊在完全解除武裝以後,將被允許返其家鄉,得有和平及生產生活之機會。
(十)吾人無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滅其國家,但對於戰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虜在內,將處以法律之裁判,日本政府必將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趨勢之復興及增強之所有障礙予以消除,言論、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對於基本人權之重視必須成立。
(十一)日本將被允許維持其經濟所必須及可以償付貨物賠款之工業,但可以使其獲得原料,以別於統制原料,日本最後參加國際貿易關係當可准許。
(十二)上述目的達到及依據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傾向和平及負責之政府後,同盟國佔領軍隊當撤退。
(十三)吾人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裝部隊無條件投降,並以此種行動誠意實行予以適當之各項保證,除此一途,日本即將迅速完全毀滅。
教主!活的!

不知道你想说什么,如果你是想扯波茨坦公告签字的是中华民国的话,可以告诉你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继承了中华民国的地位的,所以没什么问题。尔等的中华民国不也宣布承认各国与清朝签订的一切条约吗?
教主辛苦
那叫马精卫去收回钓鱼岛啊,哦,人家都认鬼子为爹了
日本已经不承认中华民国了。

kingcedar 发表于 2013-5-30 06:37
教主!活的!

不知道你想说什么,如果你是想扯波茨坦公告签字的是中华民国的话,可以告诉你中华人民共和 ...



錯了, 中国大陸只是繼承聯合國地位,  不是歷史上條約, 包括"舊金山和約"


以清國類比亦是錯誤, 因為清朝是徹底消亡 ,而中華x國尚在




kingcedar 发表于 2013-5-30 06:37
教主!活的!

不知道你想说什么,如果你是想扯波茨坦公告签字的是中华民国的话,可以告诉你中华人民共和 ...



錯了, 中国大陸只是繼承聯合國地位,  不是歷史上條約, 包括"舊金山和約"


以清國類比亦是錯誤, 因為清朝是徹底消亡 ,而中華x國尚在



2013-5-30 06:50 上传

  回复你的头像
jwqhuoqhoqyh29o 发表于 2013-5-30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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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民国,害百姓还不够?还尚在就是个耻辱!我等见证了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和近代政府的活标本,此生无憾!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噗,这是你那个次元的事情吧,没有波茨坦公告文件,大陆从哪里变出常任理事国的地位来?中华民国除了贵岛上的几千万人和二十三个弹丸小国认,还有人认吗?

话又说回来了,小日本自己都不敢说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是民国签的因此对中国人民共和国没有用,只敢提旧金山和约。您怎么不赶紧去提醒您干爹这个事情啊?你干爹会乐死过去的。指不定赏你什么呢


其实民国的怂样从英文名中就看出来了。本来中文叫民国,可是英文偏偏叫republic 共和之意。老外有问我是来自哪个中国的(这点就先不吐槽了)。共和中国还是人民中国,我自理解为共和国和民国。后来才发现这个坑爹的事情。就好像我们把日翻译成fuck一样,搞笑没问题正式这么翻问题就大了。

其实民国的怂样从英文名中就看出来了。本来中文叫民国,可是英文偏偏叫republic 共和之意。老外有问我是来自哪个中国的(这点就先不吐槽了)。共和中国还是人民中国,我自理解为共和国和民国。后来才发现这个坑爹的事情。就好像我们把日翻译成fuck一样,搞笑没问题正式这么翻问题就大了。
玩两个中国?
jwqhuoqhoqyh29o 发表于 2013-5-30 06:45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为您提供几个可资邦交的大国:

1、[大中华佛国](1947——1953,1983)历六年,共二帝。
2、[道德金门皇帝]历十年,共一帝。
3、[中原皇清国]历半年,共两帝。
正皇帝:张清安 1982
副皇帝:廖桂堂 1982
以皇清为年号,地处大巴山。皇清元年灭亡。
张清安刻“玉玺”,设“后宫”,分封丞相、文武百官,颁布《天律森吏》,欲定都巴中县,以巴中川剧团大楼作皇宫,甚至写好了准备(通过邮局)寄到台湾的册封蒋介石为“威国王”的“谕旨”,还决定要“御驾亲征”,结果还没出师,就被县公案局给灭了。
4、[圣朝国]历二年,共一帝
5、[玉皇大帝]历几周,共一帝
6、[皇帝]历七日,共一帝
7、[大圣王朝]历二年,共一帝
8、[万顺天国]历二年,共一帝
9、[大有国]历一年,共一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