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立法院“通过渔业法修正案初审:渔民在高风险海域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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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7909742.shtml
立院初审渔船可雇武装保全

【中央社╱台北20日电】
2013.05.20 06:43 pm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渔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渔船在受海盗威胁或非法武力高风险海域作业,可雇私人武装保全。

初审通过条文明定,渔业人渔船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作业海域范围,含受海盗威胁或非法武力高风险海域者,得雇用私人海事保全公司提供的私人武装保全人员,并应逐船检附相关文件,事先报请中央主管机关备查。

初审通过条文也明定,渔业人应令其雇用非中华民国籍私人武装保全及其持有或使用枪炮、弹药、刀械,在国外登(离)船,并不得进入已报请备查受保护渔船以外中华民国领域。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署长沙志一受访表示,目前台湾渔船作业的高风险海域,主要在麻六甲海峡、亚丁湾等海域。

他说,在中华民国境外雇用武装保全维护渔船作业,武装保全不排除中华民国籍,但因目前政府高度管制持有枪械,须经内政部修订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允许民众在境外或境内专属经济海域参与这类工作后,就可适用。

经委会也初审通过,雇用私人武装保全未事先报请中央主管机关备查,或雇用非中华民国籍私人武装保全及其持有或使用枪械,未在国外登(离)船,或进入已报请备查受保护渔船以外中华民国领域,将处渔业人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另外,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日前已初审通过航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开放中华民国籍商船可雇用私人武装保全。沙志一表示,航业法适用对象为一般商船,渔业法规范渔船,须分别修法。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7909742.shtml
立院初审渔船可雇武装保全

【中央社╱台北20日电】
2013.05.20 06:43 pm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渔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渔船在受海盗威胁或非法武力高风险海域作业,可雇私人武装保全。

初审通过条文明定,渔业人渔船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作业海域范围,含受海盗威胁或非法武力高风险海域者,得雇用私人海事保全公司提供的私人武装保全人员,并应逐船检附相关文件,事先报请中央主管机关备查。

初审通过条文也明定,渔业人应令其雇用非中华民国籍私人武装保全及其持有或使用枪炮、弹药、刀械,在国外登(离)船,并不得进入已报请备查受保护渔船以外中华民国领域。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署长沙志一受访表示,目前台湾渔船作业的高风险海域,主要在麻六甲海峡、亚丁湾等海域。

他说,在中华民国境外雇用武装保全维护渔船作业,武装保全不排除中华民国籍,但因目前政府高度管制持有枪械,须经内政部修订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允许民众在境外或境内专属经济海域参与这类工作后,就可适用。

经委会也初审通过,雇用私人武装保全未事先报请中央主管机关备查,或雇用非中华民国籍私人武装保全及其持有或使用枪械,未在国外登(离)船,或进入已报请备查受保护渔船以外中华民国领域,将处渔业人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另外,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日前已初审通过航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开放中华民国籍商船可雇用私人武装保全。沙志一表示,航业法适用对象为一般商船,渔业法规范渔船,须分别修法。
包括大陆武装吗
南海舰队的兔子们,有外快挣哦,妥妥的~~
四海帮,青竹帮啥的也要上业务量了吧
兔子去算外籍还是
钱谁出呢?如果渔民自己出那还要政府干啥?是不是就不上税了.
叶昭德 发表于 2013-5-20 22:21
包括大陆武装吗
理论上包括,不过名义上不可能允许的。但是实际上都是大陆退伍兵也不是不可能。
引狼入室,除了大陆,谁都可以来
那样也别去捕鱼了,直接当海盗生意不更好?
嗯,引入强火力雇佣军,大败菲驴海巡,无脑菲驴军舰上场报复,大陆海军以菲驴再次率先粗暴对渔民动用海军为名,强力驱逐南海菲驴势力,大事可济也
有鱼捞鱼,没鱼顺便捞点外快。
有钱赚哦。。
南海妥妥的。。
果然是病的不轻,被人家军舰直接当海盗船给干了你WW政府负责赔偿吗?还是各安天命自求多福?
如果换成是兔子,那得多让人笑话
自己不举 雇壮汉干?
越来越有意思了
私人保全公司有执法权吗?WW怎么净出这种馊主意?!
是不是故意用这种方式和大陆联合护渔?
WW的渔民还是找兔子吧。先从内地找点北斗的设备装上,每次出海先给海监报备。
这外籍武装是黑水保安公司吗?
lvchunyou 发表于 2013-5-20 22:27
钱谁出呢?如果渔民自己出那还要政府干啥?是不是就不上税了.
表面现象方文章,落不到实处的!
这得捕啥鱼才够付雇佣兵的工资啊
要爪子 发表于 2013-5-20 23:27
这外籍武装是黑水保安公司吗?
海上武装太烧钱了 黑水也玩不起啊 要不早去索马里接生意了
这不是件好事
这外籍武装是黑水保安公司吗?
你玩过  大航海时代网络版就明白了,商人哪怕是船队,光靠自己,也养不起护航的军人啊。。。。
馊主意 这下狒狒更有理由射弯弯渔民玩了
lvchunyou 发表于 2013-5-20 22:27
钱谁出呢?如果渔民自己出那还要政府干啥?是不是就不上税了.
这是重点,什么都可以外包。钱谁出呢
这得捕啥鱼才够付雇佣兵的工资啊
渔民只能上岸转行了
直接当海盗船干掉.....
现在看来台湾前期处理这事确实有失误的地方,过于急燥。那个72小时最后通牒,没逼成菲律宾,变成是在逼自己。当72小时过去台当局没有选择余地,只能连续放出11项制裁。

四项要求台湾可以一开始就提出,但是否制裁应等到调查完成,报告出来并提交给美菲后,视小菲的处理意见而定。如果菲律宾明显推卸责任,台湾再发出制裁威胁,逐步升高制裁力度,而不是反过来,一开始就使出重手,后面牌越打越小。

此外,那四项要求,台湾的底线在哪里?哪个要求更重要?比如要菲律宾道歉,是一定得让阿基诺本人说出apologize呢,还是特使代为道歉就可以了?双方谈判的过程好比买卖商品,卖方第一次喊出的价格买方肯定不会接受,总得讨价还价一番。我的判断是,道歉和赔偿对菲律宾而言都能答应台湾,难的是要它惩凶和与台湾谈判渔权。

台当局前期那么急着压服菲律宾我认为有两点原因: 1 台湾民碎情绪激化,大陆抢先一步作出严厉表态给了马英九压力,迫使它必须展现更强硬的姿态以提升民意支持度。2 马英九想尽速处理掉这事,不给大陆以运作空间,但正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还有一点原因,就是台当局可能担心菲律宾会采取拖延战术。就这一点,台湾完全可以向老美告状,通过美国渠道向菲律宾施加压力,因为美国已经公开表示过希望台菲双方能进行公开透明的调查。我认为,美国的策略应该是等到调查报告出来后,它这个法官再给出判决结果。不管阿基诺服不服气,美国的意见最终都得听。所以,台菲在幕前争,对美外交在幕后斗。

台菲之间就那四项要求怎么博弈及结果如何,美国其实不关心的。它关心的是: 1 和平解决争端,保持地区稳定  2 两个亚洲盟友关系不要因此闹太僵,从而给中国大陆可趁之机。正如钓鱼岛主权到底属于日本还是中国一样,美国无所谓的,它要的只是你们两家能吵一吵,它好收渔翁之利。

对台湾而言,大陆牌和美国牌都能打,两者不是排斥而是竞合关系。大陆牌(两岸合作护渔)可以只做不说,对美外交则是当前重心所在。
只携带轻武器的随船私人保安是否干得过菲律宾的炮舰,是否会导致更惨重的伤亡,我对此持怀疑态度。

就这事,台湾还是应当把在巴士海峡的巡逻和值守常态化,海巡署和台湾海军不能再做缩头乌龟了。

太平岛的防卫也应加强,南海的“饿狼”更多。
30楼的文章属于事后诸葛亮。哈哈哈哈
返港之后保安怎么处理?允不允许上岸,船上的武器要不要上交保管?


只是立法院初审,我就不说啥了。

只是立法院初审,我就不说啥了。
这不头脑不好嘛,下次狒狒自慰开枪不是更有理由了
配发反坦克导弹吧,这个平时也没什么用,好管制
武装渔船,难道大海贼时代开始了吗
能不能落实才是重要的,毕竟渔民雇保镖,这个费用有没有补贴,如果纯粹是渔民出,本来就是看天吃饭,捕到鱼还好,否则以前亏油,现在还要付保命钱,让那些渔民怎么活,所以最后一般的渔民不会去雇佣,说白的,WW没有能力去保护渔民,才会想出这种方法!


刚才看错了,编辑掉。

刚才看错了,编辑掉。
没能力去保护渔民,就放下架子找大陆帮忙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