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镉大米事件”追踪 两家米粉厂停产并召回产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19:42:54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3-05/20/c_115837492.htm  2013年05月20日 16:17:19 来源: 羊城晚报

     被抽检出镉超标大米和米制品的品牌和厂家名单公布后,涉及的相关产品有无还在市场流通,又会否召回?19日,羊城晚报记者继续追问各职能部门。东莞质监部门回应称,两家涉事的东莞米粉厂都已停止生产和销售,并召回相关产品。工商部门表示需要食安办统一发布相关消息,而广州市食安办有关负责人则表示目前没有可公布的信息。

    东莞市质监局局长罗晓勤19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接到米粉重金属镉超标消息的当天,就已经责令东莞市道滘金盈米制品厂(“东莞米粉”生产商)和东莞市道滘联合米制品厂(“翠竹牌排粉”生产商)停产,厂家也接受了处罚。他说:“目前两家涉事生产商都已经停止了生产和销售,对于已经卖出去的那部分,也在进行召回。”

    记者昨日在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看到,被检测出镉超标的翠竹牌排粉拥有“广东省质监产品检验站(东莞)”出示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排粉各项指标均合格,在重金属项目中,检测报告中只检测了“铅含量”和“总砷”两项。

    在采访中,罗晓勤强调,东莞市质监局一直都有在食品检测报告中做重金属检测,但为何事先无镉检测项目?他回应称:“质监检测有两种,一种是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一种是质监抽查,相对来说,抽查很有针对性,像最近一次抽查,是以检测重金属为重点的,所以检测的种类比较全面。”

    同批次生产的毒米粉流向了何处?查明后是否会向公众公布?“重金属镉”会否成为以后食品类检测的必测项目?面对这些问题,罗晓勤表示,食品问题至关重要,也十分敏感,按照相关规定,只能由食安办方面来发布信息来源,至于以后会怎么样,还要等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再做行动。(记者刘珊 陆志霖)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3-05/20/c_115837492.htm  2013年05月20日 16:17:19 来源: 羊城晚报

     被抽检出镉超标大米和米制品的品牌和厂家名单公布后,涉及的相关产品有无还在市场流通,又会否召回?19日,羊城晚报记者继续追问各职能部门。东莞质监部门回应称,两家涉事的东莞米粉厂都已停止生产和销售,并召回相关产品。工商部门表示需要食安办统一发布相关消息,而广州市食安办有关负责人则表示目前没有可公布的信息。

    东莞市质监局局长罗晓勤19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接到米粉重金属镉超标消息的当天,就已经责令东莞市道滘金盈米制品厂(“东莞米粉”生产商)和东莞市道滘联合米制品厂(“翠竹牌排粉”生产商)停产,厂家也接受了处罚。他说:“目前两家涉事生产商都已经停止了生产和销售,对于已经卖出去的那部分,也在进行召回。”

    记者昨日在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看到,被检测出镉超标的翠竹牌排粉拥有“广东省质监产品检验站(东莞)”出示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排粉各项指标均合格,在重金属项目中,检测报告中只检测了“铅含量”和“总砷”两项。

    在采访中,罗晓勤强调,东莞市质监局一直都有在食品检测报告中做重金属检测,但为何事先无镉检测项目?他回应称:“质监检测有两种,一种是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一种是质监抽查,相对来说,抽查很有针对性,像最近一次抽查,是以检测重金属为重点的,所以检测的种类比较全面。”

    同批次生产的毒米粉流向了何处?查明后是否会向公众公布?“重金属镉”会否成为以后食品类检测的必测项目?面对这些问题,罗晓勤表示,食品问题至关重要,也十分敏感,按照相关规定,只能由食安办方面来发布信息来源,至于以后会怎么样,还要等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再做行动。(记者刘珊 陆志霖)
还有别的呢,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