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8000万煤矿被政府要求以低价转让 股东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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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一8000万煤矿被政府要求以低价转让 股东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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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13日 13:35



来源:法制晚报




“通缉犯”两见警察不被抓捕

中景煤矿公司是由吴氏三兄弟和沈茂堂联合出资的,为了让中景煤矿公司能“合法”转让,就必须让4人分别在《股东决议》和《煤矿转让协议》上签字。

作为股东之一的吴世铁和公司的法人代表沈茂堂都已经被关进了看守所,外面就只有吴世铁的两个弟弟,其中一个就是被通缉的吴世外。

2010年2月初,警方通过自己的手段找到了正在被通缉的吴世外,让他签署了《股东决议》后把他带到了看守所,不过当时警察并不是要把通缉犯抓捕归案,而只是要吴世外去劝劝哥哥,答应政府的要求,把中景煤矿公司赶紧转让。

“当时警察是用警车把我拉到看守所的,让我做我哥哥的工作。我见完我哥哥,警察也没抓我,让我直接离开了。”吴世外告诉记者。

2010年2月12日,警方再次找到正在被通缉的吴世外,这次警察仍不抓他,只是要他在《煤矿转让协议》上签字。

“第二次是在国土资源局的局长办公室里,当时有沙坡头公安分局的刑警队长,还有办我们案件的中队长,他们就是让我在转让协议上签字,甚至还和我握了握手。签完字后警察又让我走了。”吴世外说。

看守所里戴手铐签约

2010年2月12日,就在被通缉的吴世外签署完《煤矿转让协议》后,警察带着这份协议书来到了中卫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的审讯室里,不仅有办案的警察,还有包括国土局干部在内的多名人员。办完提审手续后,戴着手铐脚镣的吴世铁和沈茂堂被带到审讯室。

“警察就告诉我一句话:签完字就放你回家过年。”吴世铁说,那天是农历的腊月二十九,第二天就是除夕。

“我当时已经被关押了近半年的时间,特别挂念老母亲,当时我脑子里就一个想法,什么煤矿、公司都是身外之物,只有亲情才是最珍贵的。”想到这里,吴世铁在《煤矿转让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随后沈茂堂也签了字。

警方兑现了承诺,就在协议签署完的当天夜里10点钟,已经躺在铺上睡觉的吴世铁和沈茂堂被紧急叫了起来,被告知,可以收拾东西回家了。

“收购方”实为一人公司

记者注意到,从2009年7月中卫市委要求中景煤矿公司转让开始,到吴氏兄弟被迫转让公司,要收购中景煤矿公司的“宁夏万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始终没有一个人露面,一切都是中卫市有关部门从中操作,甚至连转让煤矿的转让费都是由中卫市国土资源局的账户上划转的。

记者查阅到了万隆公司的企业登记资料,根据该资料显示,万隆公司是由一个叫史绍裴的人注册的一人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只有人民币500万元。

而在时任中卫市市委主要领导的嘴里,这家注册资本只有500万元的企业是要在中卫市投资200亿人民币,要建设多个项目。

对于这样一个公司,吴世铁感叹道:“其实就是有人看中了我们的煤矿,我们一切证照手续齐全,并且煤炭储量丰富。所以就有人想利用这个空壳公司来吃掉我们,到底谁在幕后,我们不知道。”

调查  

空白通知书定了“非法采矿罪”

从吴世铁被放出看守所那天起,他就开始以实名举报的形式控告时任中卫市委主要领导。2011年,吴世铁的举报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并成立调查组,很快就查清了事件的来龙去脉。根据调查组调查的情况显示,当中景煤矿公司拒绝了被转让的要求后,针对该公司的一系列行动就启动了。

首先,中卫市委主要领导召集了包括中卫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市委秘书长、国土局长、安监局局长等多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在会议上主要领导要求“各部门要大力配合,全力促成中景煤矿有限公司转让给万隆公司一事”。

此后没几天,中卫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就在公安局的办公室里召集了包括国土局中层干部、沙坡头分局干警参加的会议。根据会议记录显示,在会议上公安局局长传达了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想办法找出宁夏中景煤矿公司非法采矿的证据,一定要迫使其转让。

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资料显示,当警方抓捕了吴世铁等人后,中卫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的副支队长周天宏就提供了一份《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称这份通知书已经下发给了中景煤矿公司。事后证明,也正是这份通知书成为了吴世铁等人涉嫌犯罪的直接证据。

根据周天宏在接受调查时交代的材料显示,他明知道中景煤矿公司的所有证照手续都齐全,但为了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就拿了一份空白的《违法行为通知书》,随便写了个日期,加盖了国土资源局的公章后提交给了警方。

随后,周天宏还故意把另外一个自然人的非法采矿说成是中景煤矿公司干的,最终他以此向公安机关出具了证人证言,来证明中景煤矿公司确实有违法行为。

审讯笔录“供认不讳”签名造假

在吴世铁等人涉嫌非法采矿罪的卷宗里,记者见到了几份由吴世铁等人亲笔签名的审讯笔录,在笔录中吴世铁等人承认了自己非法采矿的犯罪行为。

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专门提取了这几份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的笔录,并且依据规定对笔录上的签名进行了笔迹鉴定。

根据最终的笔迹鉴定结论,这些由公安机关所制作的审讯笔录上的签名全部都是伪造的,根本就不是吴世铁等人的签名。

最终,中卫市的司法机关也据此认定了吴世铁等人和中景煤矿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撤销了该案件,还了吴氏兄弟和沈茂堂清白,而一直被“通缉”的吴世外也于2010年4月4日被撤销了通缉。

调查认定低价转让系人为指使

吴世铁被释放后,就开始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认定他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所签署的《煤矿转让协议》无效。

2012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吴世铁的诉讼请求,随即他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庭审中,吴世铁第一次听到了有关部门对于中景煤矿公司案件的调查结论:中景煤矿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的案件,经调查,中景煤矿公司没有违法犯罪事实及行为。该案件的侦查、调查人员在接受调查时均指出,是受时任中卫市市委主要领导在会议上的指使、暗示。时任中卫市委主要领导涉嫌违规违纪的行为事实清楚、线索充分。


目前,关于时任中卫市委主要领导的违纪问题已经报送到上级机关。

今天上午,记者电话连线了负责调查该案件的宁夏有关部门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中景煤矿案件确实是由该部门调查,不过由于工作需要,不方便对外透露具体案情。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宁夏中卫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周天宏,周天宏也表示确实曾经向警方提供过“后补”的煤矿《违法通知书》。不过周天宏在接受采访时一再强调,中景公司有越界开采的情况,这种越界开采也属于非法采矿的一种。在被问到近况时,周天宏表示:“我已经被停止工作了。”宁夏一8000万煤矿被政府要求以低价转让 股东被抓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 ... 83ee6c7315bfe5cdbfe

2013年05月13日 13:35



来源:法制晚报




“通缉犯”两见警察不被抓捕

中景煤矿公司是由吴氏三兄弟和沈茂堂联合出资的,为了让中景煤矿公司能“合法”转让,就必须让4人分别在《股东决议》和《煤矿转让协议》上签字。

作为股东之一的吴世铁和公司的法人代表沈茂堂都已经被关进了看守所,外面就只有吴世铁的两个弟弟,其中一个就是被通缉的吴世外。

2010年2月初,警方通过自己的手段找到了正在被通缉的吴世外,让他签署了《股东决议》后把他带到了看守所,不过当时警察并不是要把通缉犯抓捕归案,而只是要吴世外去劝劝哥哥,答应政府的要求,把中景煤矿公司赶紧转让。

“当时警察是用警车把我拉到看守所的,让我做我哥哥的工作。我见完我哥哥,警察也没抓我,让我直接离开了。”吴世外告诉记者。

2010年2月12日,警方再次找到正在被通缉的吴世外,这次警察仍不抓他,只是要他在《煤矿转让协议》上签字。

“第二次是在国土资源局的局长办公室里,当时有沙坡头公安分局的刑警队长,还有办我们案件的中队长,他们就是让我在转让协议上签字,甚至还和我握了握手。签完字后警察又让我走了。”吴世外说。

看守所里戴手铐签约

2010年2月12日,就在被通缉的吴世外签署完《煤矿转让协议》后,警察带着这份协议书来到了中卫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的审讯室里,不仅有办案的警察,还有包括国土局干部在内的多名人员。办完提审手续后,戴着手铐脚镣的吴世铁和沈茂堂被带到审讯室。

“警察就告诉我一句话:签完字就放你回家过年。”吴世铁说,那天是农历的腊月二十九,第二天就是除夕。

“我当时已经被关押了近半年的时间,特别挂念老母亲,当时我脑子里就一个想法,什么煤矿、公司都是身外之物,只有亲情才是最珍贵的。”想到这里,吴世铁在《煤矿转让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随后沈茂堂也签了字。

警方兑现了承诺,就在协议签署完的当天夜里10点钟,已经躺在铺上睡觉的吴世铁和沈茂堂被紧急叫了起来,被告知,可以收拾东西回家了。

“收购方”实为一人公司

记者注意到,从2009年7月中卫市委要求中景煤矿公司转让开始,到吴氏兄弟被迫转让公司,要收购中景煤矿公司的“宁夏万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始终没有一个人露面,一切都是中卫市有关部门从中操作,甚至连转让煤矿的转让费都是由中卫市国土资源局的账户上划转的。

记者查阅到了万隆公司的企业登记资料,根据该资料显示,万隆公司是由一个叫史绍裴的人注册的一人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只有人民币500万元。

而在时任中卫市市委主要领导的嘴里,这家注册资本只有500万元的企业是要在中卫市投资200亿人民币,要建设多个项目。

对于这样一个公司,吴世铁感叹道:“其实就是有人看中了我们的煤矿,我们一切证照手续齐全,并且煤炭储量丰富。所以就有人想利用这个空壳公司来吃掉我们,到底谁在幕后,我们不知道。”

调查  

空白通知书定了“非法采矿罪”

从吴世铁被放出看守所那天起,他就开始以实名举报的形式控告时任中卫市委主要领导。2011年,吴世铁的举报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并成立调查组,很快就查清了事件的来龙去脉。根据调查组调查的情况显示,当中景煤矿公司拒绝了被转让的要求后,针对该公司的一系列行动就启动了。

首先,中卫市委主要领导召集了包括中卫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市委秘书长、国土局长、安监局局长等多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在会议上主要领导要求“各部门要大力配合,全力促成中景煤矿有限公司转让给万隆公司一事”。

此后没几天,中卫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就在公安局的办公室里召集了包括国土局中层干部、沙坡头分局干警参加的会议。根据会议记录显示,在会议上公安局局长传达了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想办法找出宁夏中景煤矿公司非法采矿的证据,一定要迫使其转让。

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资料显示,当警方抓捕了吴世铁等人后,中卫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的副支队长周天宏就提供了一份《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称这份通知书已经下发给了中景煤矿公司。事后证明,也正是这份通知书成为了吴世铁等人涉嫌犯罪的直接证据。

根据周天宏在接受调查时交代的材料显示,他明知道中景煤矿公司的所有证照手续都齐全,但为了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就拿了一份空白的《违法行为通知书》,随便写了个日期,加盖了国土资源局的公章后提交给了警方。

随后,周天宏还故意把另外一个自然人的非法采矿说成是中景煤矿公司干的,最终他以此向公安机关出具了证人证言,来证明中景煤矿公司确实有违法行为。

审讯笔录“供认不讳”签名造假

在吴世铁等人涉嫌非法采矿罪的卷宗里,记者见到了几份由吴世铁等人亲笔签名的审讯笔录,在笔录中吴世铁等人承认了自己非法采矿的犯罪行为。

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后,专门提取了这几份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的笔录,并且依据规定对笔录上的签名进行了笔迹鉴定。

根据最终的笔迹鉴定结论,这些由公安机关所制作的审讯笔录上的签名全部都是伪造的,根本就不是吴世铁等人的签名。

最终,中卫市的司法机关也据此认定了吴世铁等人和中景煤矿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撤销了该案件,还了吴氏兄弟和沈茂堂清白,而一直被“通缉”的吴世外也于2010年4月4日被撤销了通缉。

调查认定低价转让系人为指使

吴世铁被释放后,就开始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认定他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所签署的《煤矿转让协议》无效。

2012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吴世铁的诉讼请求,随即他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庭审中,吴世铁第一次听到了有关部门对于中景煤矿公司案件的调查结论:中景煤矿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的案件,经调查,中景煤矿公司没有违法犯罪事实及行为。该案件的侦查、调查人员在接受调查时均指出,是受时任中卫市市委主要领导在会议上的指使、暗示。时任中卫市委主要领导涉嫌违规违纪的行为事实清楚、线索充分。


目前,关于时任中卫市委主要领导的违纪问题已经报送到上级机关。

今天上午,记者电话连线了负责调查该案件的宁夏有关部门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中景煤矿案件确实是由该部门调查,不过由于工作需要,不方便对外透露具体案情。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宁夏中卫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周天宏,周天宏也表示确实曾经向警方提供过“后补”的煤矿《违法通知书》。不过周天宏在接受采访时一再强调,中景公司有越界开采的情况,这种越界开采也属于非法采矿的一种。在被问到近况时,周天宏表示:“我已经被停止工作了。”


都不是好鸟。煤矿作为国有资源,那个私人企业又是花多少钱买的开采权呢?

都不是好鸟。煤矿作为国有资源,那个私人企业又是花多少钱买的开采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