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未成年罪犯保护法 :《13岁少女嫉恨同学比自己漂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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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13/0507/13/8U9B636000011229.html

新华网广西频道5月6日电 一名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

法院判决书显示,13岁的周某在南丹县里湖瑶族乡仁广小学读书,与不满13岁的覃某是六年级同班同学,平时两人关系比较好,且两家都是同一条街上的邻居,住房相隔不足150米。覃某因同学们喜欢与周某玩耍,并曾议论她长得胖、不及周某漂亮,而对周某心生嫉妒并怀恨在心。


判决书显示,2012年4月10日傍晚,覃某邀请周某到家中玩耍,周某到覃某家中后,两人在家中看电视时,覃某乘周某低头玩手机之际,用木凳砸周某头部并至其晕倒。因害怕周某醒后告诉老师和家长,便从家中找来菜刀、啤酒瓶、割纸刀、剪刀等凶器,对周某行凶,至周某当场死亡。后覃某还将周某头颅、手臂砍断,装进塑料袋,并清理案发现场血迹。

广西公安机关认定被告覃某故意杀人,因其作案时未满十四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覃某收容教养三年。周某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判处,覃某父母已赔偿原告1万元前提下,还需赔偿原告共9.8万元。周某父母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http://news.163.com/13/0507/13/8U9B636000011229.html

新华网广西频道5月6日电 一名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

法院判决书显示,13岁的周某在南丹县里湖瑶族乡仁广小学读书,与不满13岁的覃某是六年级同班同学,平时两人关系比较好,且两家都是同一条街上的邻居,住房相隔不足150米。覃某因同学们喜欢与周某玩耍,并曾议论她长得胖、不及周某漂亮,而对周某心生嫉妒并怀恨在心。


判决书显示,2012年4月10日傍晚,覃某邀请周某到家中玩耍,周某到覃某家中后,两人在家中看电视时,覃某乘周某低头玩手机之际,用木凳砸周某头部并至其晕倒。因害怕周某醒后告诉老师和家长,便从家中找来菜刀、啤酒瓶、割纸刀、剪刀等凶器,对周某行凶,至周某当场死亡。后覃某还将周某头颅、手臂砍断,装进塑料袋,并清理案发现场血迹。

广西公安机关认定被告覃某故意杀人,因其作案时未满十四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覃某收容教养三年。周某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判处,覃某父母已赔偿原告1万元前提下,还需赔偿原告共9.8万元。周某父母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太可怕了,才13岁怎么做的出这种事!!
如此恶劣的兽行,没有一个人有刑事责任,只有区区3年的劳动教养和10.8万赔偿,Y的这完全是在鼓励犯罪嘛。
这样的直接杀了,10万我去年买了个包。
才判3年???最轻也应该关精神病院一辈子...
应该改成未成年人罪犯鼓励法
不保护被害人,反保护凶手,奇葩至极
这奇葩了,小学生居然能干出这种事
而且还是个女生,居然这么狠毒
劳教三年后能成什么样?
保护的是罪犯,受害者怎么不保护?
吉祥堕天 发表于 2013-5-7 16:02
不保护被害人,反保护凶手,奇葩至极
介个不就是西方人讲的‘HUMAN  RIGHT’ 吗????
一条命10万大洋,真便宜阿。在那些人权组织眼里。


关未成年人保护法什么事情?刑法的规定,14岁以下不承担刑事责任。这个,基本上全世界都一样。

13岁杀人肯定没刑事责任的。

至于赔偿10.8万。案发地点在广西的南丹县,不是大城市,收入不高。因此基于平均收入水平计算的赔偿也就低。同时,杀人很多情况下就是比伤人赔的少的多。伤人要赔实际发生的医药费,弄不好就几十万。要是残疾了,赔的更多。

杀人的赔偿金和丧葬费就少的多,因为死人不需要治疗,不会产生医药费等实际费用。赔偿自然是估算。估算就少太多了。比如现在北京杀了一个人。被杀的人实际是公司白领,月收入几万还有每月的提成。可是计算死亡赔偿还是按照平均工资,3000来算吧。很多人算完了的死亡赔偿金,还没有一年的实际收入多呢。

更何况赔偿的责任人还不一定有钱呢。比如这个案子,责任人是父母。人家可以说:家里没钱。要是没钱,法院判赔偿100万也是空的。

而且法律规定,他们的钱不能全部拿去赔偿。要留下生活费,要留下孩子上学等的费用,如果有病人要留下医药费,如果他们有赡养的老人,要留下赡养费。(不能因为缴纳赔偿,让他们家日子过不下去,老人没的赡养,病人不能治病。。。。。。。)更不能强制把人家房子之类卖了,这样人家就没地方住了。

法律实践中,13岁的孩子真杀了人,被害人一家算倒了大霉了。经常人家赔个一两万就完事了。
应该规定这小孩的父母一块去坐牢
想起一日本电影 告白
没法理解
未成年罪犯保护法V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