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氏兄弟18年前疑遭错判杀人 司法机关介入核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0:54:29
原标题:上海组织力量梳理核查“两梅案”

京华时报讯 昨天,上海检察院门户网站挂出消息,称上海司法机关已组织专门力量,对“梅吉祥、梅吉杨案”的历次复查情况进行梳理,并将依法就相关问题做进一步核查。

据报道,“梅吉祥、梅吉杨案”是于1995年7月6日发生在上海的一桩杀人案,当天上午10点,梅吉祥的妻子顾敏黎昏迷在地,“下身衣物不整,头面部多处受伤”,发现并将其送至医院的正是丈夫梅吉祥,顾敏黎经抢救脱离危险。当年11月下旬,顾敏黎指控梅吉祥是凶手,经过7个小时的首场审讯,案子被确定为故意杀人,随后“超过10小时”的审讯,梅吉祥“终于供出了弟弟”。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梅吉祥死缓,梅吉杨12年有期徒刑。

近日,上海退休高级检察官刘炳华通过媒体表示,他奔走7年找到了能找到的所有证人,判断自己已追到了极可能的真正凶嫌。刘炳华称,他“既发现了司法机关办案过程中有违程序正义的种种做法,更感受了案件纠错机制启动之难”。

昨天,上海检察院门户网站挂出消息称,针对近期媒体有关“梅吉祥、梅吉杨案”情况的报道,上海司法机关高度重视,已组织专门力量,对该案历次复查情况进行梳理,并将依法就相关问题做进一步核查。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3_04/09/23992214_0.shtml原标题:上海组织力量梳理核查“两梅案”

京华时报讯 昨天,上海检察院门户网站挂出消息,称上海司法机关已组织专门力量,对“梅吉祥、梅吉杨案”的历次复查情况进行梳理,并将依法就相关问题做进一步核查。

据报道,“梅吉祥、梅吉杨案”是于1995年7月6日发生在上海的一桩杀人案,当天上午10点,梅吉祥的妻子顾敏黎昏迷在地,“下身衣物不整,头面部多处受伤”,发现并将其送至医院的正是丈夫梅吉祥,顾敏黎经抢救脱离危险。当年11月下旬,顾敏黎指控梅吉祥是凶手,经过7个小时的首场审讯,案子被确定为故意杀人,随后“超过10小时”的审讯,梅吉祥“终于供出了弟弟”。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梅吉祥死缓,梅吉杨12年有期徒刑。

近日,上海退休高级检察官刘炳华通过媒体表示,他奔走7年找到了能找到的所有证人,判断自己已追到了极可能的真正凶嫌。刘炳华称,他“既发现了司法机关办案过程中有违程序正义的种种做法,更感受了案件纠错机制启动之难”。

昨天,上海检察院门户网站挂出消息称,针对近期媒体有关“梅吉祥、梅吉杨案”情况的报道,上海司法机关高度重视,已组织专门力量,对该案历次复查情况进行梳理,并将依法就相关问题做进一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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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的盛夏,上海滩发生一起轰动一时的杀人案,被称为“两梅案”。

案件发生在1995年7月6日上午8时许,大雨滂沱。39岁的被害人顾敏黎,在上海人民路169号家中遇害重伤,10时许,因患眼病回家休息的丈夫梅吉祥到家发现倒在血泊中的妻子,立即拨打120送往仁济医院,救活了妻子。

接到报警,警方到医院笔录。四个月后宣告破案,谁都没想到,警方认定逮捕的凶手,竟然就是梅吉祥以及他的孪生兄弟梅吉扬。

1996年2月1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

1997年2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初一审判决: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梅吉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梅吉扬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法庭宣告时,“两梅”当庭喊冤并提请上诉。

1997年11月1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最初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法庭上,“两梅”再次喊冤并提出申诉,同时沪上五名律师联名为其提出申诉,他们是:

王文正,原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原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

朱洪超,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郑传本(现已去世),上海市著名律师,国家一级律师;

翟建,1996年“全国十大刑辩律师”称号获得者,一级律师;

王湘堡,特邀律师,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案发18年间,服刑中的梅吉祥始终坚信凶手另有其人,不断递送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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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敏黎为何要陷害丈夫?综合各种线索推测很有可能顾与其同事舒某有不正当关系,事发后找其丈夫顶包。舒某此前曾在与在上海保温瓶五厂退休的顾敏黎的母亲陈某很早相识,关系密切,两人所在厂同属南市区保温瓶容器公司。舒也是先后介绍陈某与顾敏黎后来单位的介绍人。


继续百度:衙门里面坏人多,好人少…………

1995年7月6日,酷夏,大雨。

时年9岁的梅华(化名)后来反复回忆起那个早晨的家常对话:父母都要去上班,让她别去暑托班,但她怕一个人在家寂寞,吵着要父亲梅吉祥骑车送;母亲说要去外高桥,让父亲记得买菜。

父女俩出门前,梅华看了钟,是上午7时40分多,到暑托班时刚过7时55分。大约这个时候,她的叔叔梅吉扬也将女儿送至暑托班。

梅氏兄弟同在新华灯具厂上班。后来判决指出案发的8时许,多位同事先后在厂里碰到过兄弟俩。

厂医后来也向刘炳华证实,上午10时许,眼疾未愈的梅吉祥在她要求下才回去休息。

回到家,梅吉祥发现,妻子顾敏黎昏迷在地,下身衣物不整,头面部多处受伤。他立即将妻子送往医院,经抢救顾脱离了危险。

在梅华的印象里,那段时间母亲非常依赖父亲:梅吉祥每天骑一个小时自行车去医院探望,没他陪夜,顾敏黎就睡不好;直到10月份一家三口住回事发地,顾敏黎还要求丈夫带她去城隍庙、外滩转转。

然而,在事发数月后,1995年11月20日,上海市南市区(已并入黄浦区)刑侦支队突然传唤梅吉祥——妻子指控他是凶手。

在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节目中,刑警在事发现场向记者描述了案发过程:梅吉祥在走廊里碰到走出来的妻子,要钱未果,就从灶台里“拿出准备好的柴刀”,在顾的头上砍了三四刀,然后将她拖入屋内,“用刀劈、用凳子砸、用皮带勒”,并伪造形似抢劫的现场。

据当时公安机关鉴定,顾敏黎因钝器打击和锐器砍切,致颅骨骨折、右眼失明、右侧上下肢无自主活动,构成重伤,但“神智清楚、精神正常,语言表达尚存一定障碍”。

《案件聚焦》是上海一档法治电视节目,最早记录了公安、检察院对案件的处理过程,倾向明显。

后来介入的律师和刘炳华,正是从节目中,发现了一些疑点。

题为《“枕”边杀手现形记》的首次报道中,警察说,顾敏黎是在1995年10月8日回到事发地,向他们作的陈述。刘炳华后来查阅发现,这段重要线索直到近40天后、传唤梅吉祥前,才由警方补录入案卷。

梅吉祥猜测事件为情杀,他列举了三个妻子可能的外遇对象。但警方采信了顾敏黎的说法。

预审科警官介绍,首场审讯从晚上8点持续到凌晨3点,确定为故意杀人;警察特别提到,在走廊里发现了一把“戳断的水果刀刀柄”。随后以“超过10小时”的审讯追问其手上的刀伤,“在强大的攻势下”,梅吉祥“终于供出了弟弟”。

警察说,顾的短裤是丈夫扯下,目的是要伪造强奸现场,“后来考虑到弟弟在场,他真的不好意思,否则他就做了,恶到这种程度了。”那件疑似“凶器”在公诉书、判决中则不知其踪。

弟弟梅吉杨开始拒不认罪,看到预审员拿出哥哥的指认,才和哥哥一样写下认罪文书。

1996年1月,案件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后,梅吉杨率先翻供,引来《案件聚焦》的追踪报道。

在审讯室,梅吉杨耷拉着头,告诉提审的检察官王某,自己是被审得“没办法了”才认罪,希望嫂子凭良心说出实情,并恳请检察官重新考虑案情。

王某质疑道,难道你的嫂子也会冤枉你?梅吉杨无语。

梅吉杨的妻子陆女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丈夫被抓后,她不明所以,为此追问妯娌;顾敏黎告诉她,自己从未指控过梅吉杨,事发时梅吉杨并不在场。

梅吉杨显然是鼓足勇气才试图翻供,未获认可的情况下,梅吉杨很快泄了气,再次认罪,但面对镜头痛哭了十多分钟。

在刘炳华看来,媒体赋予办案单位太多美誉,成为后来翻案的最大困难之一。据不完全统计,1995年12月至2000年3月,媒体二十余次报道了公安部门侦破这起“罕见的杀妻案”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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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7月6日,酷夏,大雨。

时年9岁的梅华(化名)后来反复回忆起那个早晨的家常对话:父母都要去上班,让她别去暑托班,但她怕一个人在家寂寞,吵着要父亲梅吉祥骑车送;母亲说要去外高桥,让父亲记得买菜。

父女俩出门前,梅华看了钟,是上午7时40分多,到暑托班时刚过7时55分。大约这个时候,她的叔叔梅吉扬也将女儿送至暑托班。

梅氏兄弟同在新华灯具厂上班。后来判决指出案发的8时许,多位同事先后在厂里碰到过兄弟俩。

厂医后来也向刘炳华证实,上午10时许,眼疾未愈的梅吉祥在她要求下才回去休息。

回到家,梅吉祥发现,妻子顾敏黎昏迷在地,下身衣物不整,头面部多处受伤。他立即将妻子送往医院,经抢救顾脱离了危险。

在梅华的印象里,那段时间母亲非常依赖父亲:梅吉祥每天骑一个小时自行车去医院探望,没他陪夜,顾敏黎就睡不好;直到10月份一家三口住回事发地,顾敏黎还要求丈夫带她去城隍庙、外滩转转。

然而,在事发数月后,1995年11月20日,上海市南市区(已并入黄浦区)刑侦支队突然传唤梅吉祥——妻子指控他是凶手。

在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节目中,刑警在事发现场向记者描述了案发过程:梅吉祥在走廊里碰到走出来的妻子,要钱未果,就从灶台里“拿出准备好的柴刀”,在顾的头上砍了三四刀,然后将她拖入屋内,“用刀劈、用凳子砸、用皮带勒”,并伪造形似抢劫的现场。

据当时公安机关鉴定,顾敏黎因钝器打击和锐器砍切,致颅骨骨折、右眼失明、右侧上下肢无自主活动,构成重伤,但“神智清楚、精神正常,语言表达尚存一定障碍”。

《案件聚焦》是上海一档法治电视节目,最早记录了公安、检察院对案件的处理过程,倾向明显。

后来介入的律师和刘炳华,正是从节目中,发现了一些疑点。

题为《“枕”边杀手现形记》的首次报道中,警察说,顾敏黎是在1995年10月8日回到事发地,向他们作的陈述。刘炳华后来查阅发现,这段重要线索直到近40天后、传唤梅吉祥前,才由警方补录入案卷。

梅吉祥猜测事件为情杀,他列举了三个妻子可能的外遇对象。但警方采信了顾敏黎的说法。

预审科警官介绍,首场审讯从晚上8点持续到凌晨3点,确定为故意杀人;警察特别提到,在走廊里发现了一把“戳断的水果刀刀柄”。随后以“超过10小时”的审讯追问其手上的刀伤,“在强大的攻势下”,梅吉祥“终于供出了弟弟”。

警察说,顾的短裤是丈夫扯下,目的是要伪造强奸现场,“后来考虑到弟弟在场,他真的不好意思,否则他就做了,恶到这种程度了。”那件疑似“凶器”在公诉书、判决中则不知其踪。

弟弟梅吉杨开始拒不认罪,看到预审员拿出哥哥的指认,才和哥哥一样写下认罪文书。

1996年1月,案件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后,梅吉杨率先翻供,引来《案件聚焦》的追踪报道。

在审讯室,梅吉杨耷拉着头,告诉提审的检察官王某,自己是被审得“没办法了”才认罪,希望嫂子凭良心说出实情,并恳请检察官重新考虑案情。

王某质疑道,难道你的嫂子也会冤枉你?梅吉杨无语。

梅吉杨的妻子陆女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丈夫被抓后,她不明所以,为此追问妯娌;顾敏黎告诉她,自己从未指控过梅吉杨,事发时梅吉杨并不在场。

梅吉杨显然是鼓足勇气才试图翻供,未获认可的情况下,梅吉杨很快泄了气,再次认罪,但面对镜头痛哭了十多分钟。

在刘炳华看来,媒体赋予办案单位太多美誉,成为后来翻案的最大困难之一。据不完全统计,1995年12月至2000年3月,媒体二十余次报道了公安部门侦破这起“罕见的杀妻案”的经过。
可写剧本了。。
呵呵,看来要大规模整顿司法系统了
   能“破案”就行管他真凶是谁。
最黑莫过公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