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4城市有可能率先试点司法独立(转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57:30
香港信报昨日传出消息,称中央正讨论会商有望年内,先从上海、天津、重庆、深圳等四城市开始,作为首批试点司法独立的特区。

  据中纪委相关人士的话说,主要是将司法和纪委的线条,从地方政府独立开来,变成单线条的,垂直管理系统。无论人事财务等等,均把块块的一切牵制成分,尽最大可能的首先剔除掉。如司法系统中仍保留有党委,其党委也是系统内垂直线条的管理方式,不与地方发生交叉关系。其它的一切工作,均围绕这个突破中心进行后续地相应微调。

  当然,从地方领导的层面来看,主要的问题点恐怕还是在于害怕惩前。有些人害怕前面的欠账太多了,算不清楚。但是我们应该更担心的是前面的欠账正越积越多,今后更算不清楚,也更难于和平了结。况且算清旧账不是根本目的,大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了结过去的腐败,逐步减少杜绝今后的腐败。而再拖下去,则腐败的趋势必然加速性地越演越烈,一旦达致只有天知的系统失衡临界点,倾覆只是瞬间的事情。而在没有法制保障的社会,在一切失控的系统倾覆时期,其清算必然是暴力残酷的!任何人都不要心存绝对的侥幸!

  因此,中央对试点法制改革的原则,可以总结为:“独立司党法,毙后不惩前”。把司法独立和欠账勾销一并推动,大家都了结过去,重新开始面向一个崭新的未来。之前贪腐的财富总额不再加速增长,也不必再加速外流出去。同时今后谁再贪腐,发现一个就依法毙掉一个。

  该人士最后说到,有了法制保障,人民群众的日子就会开始慢慢好起来,我们的执政党也会开始慢慢好起来。大家对未来有信心,才会比黄金更重要!家和万事兴嘛!如果能做到上述这步,按照同样的思路,公务员的财产公示也就迎刃而解了。

http:// www .hkej.com/template/onlinenews/jsp/toc_main.jsp[/url]
香港信报昨日传出消息,称中央正讨论会商有望年内,先从上海、天津、重庆、深圳等四城市开始,作为首批试点司法独立的特区。

  据中纪委相关人士的话说,主要是将司法和纪委的线条,从地方政府独立开来,变成单线条的,垂直管理系统。无论人事财务等等,均把块块的一切牵制成分,尽最大可能的首先剔除掉。如司法系统中仍保留有党委,其党委也是系统内垂直线条的管理方式,不与地方发生交叉关系。其它的一切工作,均围绕这个突破中心进行后续地相应微调。

  当然,从地方领导的层面来看,主要的问题点恐怕还是在于害怕惩前。有些人害怕前面的欠账太多了,算不清楚。但是我们应该更担心的是前面的欠账正越积越多,今后更算不清楚,也更难于和平了结。况且算清旧账不是根本目的,大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了结过去的腐败,逐步减少杜绝今后的腐败。而再拖下去,则腐败的趋势必然加速性地越演越烈,一旦达致只有天知的系统失衡临界点,倾覆只是瞬间的事情。而在没有法制保障的社会,在一切失控的系统倾覆时期,其清算必然是暴力残酷的!任何人都不要心存绝对的侥幸!

  因此,中央对试点法制改革的原则,可以总结为:“独立司党法,毙后不惩前”。把司法独立和欠账勾销一并推动,大家都了结过去,重新开始面向一个崭新的未来。之前贪腐的财富总额不再加速增长,也不必再加速外流出去。同时今后谁再贪腐,发现一个就依法毙掉一个。

  该人士最后说到,有了法制保障,人民群众的日子就会开始慢慢好起来,我们的执政党也会开始慢慢好起来。大家对未来有信心,才会比黄金更重要!家和万事兴嘛!如果能做到上述这步,按照同样的思路,公务员的财产公示也就迎刃而解了。

http:// www .hkej.com/template/onlinenews/jsp/toc_main.jsp[/url]
你这想法很像明朝的东厂太监制呀,哈哈哈
其实是中国的CIA,FBI
如果是这样,国之大幸,司法问题不搞好,百姓不信任法律,都用法律外的方法去维权,最后的结果就是国家社会成本居高不下,俺们这前一阵东方造船闹事,在法庭上几万诉讼费律师费就解决的事情,纳税人不用掏一分钱,最后G2江阴大桥瘫痪一小时,大量武警警力出动,市长现场办公三天,省里派人过来调查,来来去去花掉纳税人多少钱哦
我有一个问题。以后会不会出现这些城市法院判决和其他地方法院判决冲突呢?
如果发生冲突。应该怎么办?依照什么原则来执行?
公检法、纪委垂直管理,这些部门就能规范些,对地方官员就多一层监督,少一些官官相护,吏治就能 好一些。
现成的例子,国、地税,都是税务部门,国税是垂直管理,地税是地方管理,国税部门的腐败案就比地税少得多,国税管理更规范,人员素质更高。
垂直部门,编制、任职要求、招聘进人、提拔都是由上而下统一组织,受形形色色地方官员干预少;内部管理机制和审查考核由更高级别机关制定,由于高级别机关离“油水”链条远,故意在制度设计上留下人为操作空间的动机就很小。
司法独立是我长久以来的愿望,高举双手双脚赞成。
坚决不同意不惩前
这个感觉是港媒在咋呼啊
不太相信
这样符合中国国情,先试点,相信不会一帆风顺,但是意义重大
不惩前吧,不然阻力会大得难以想象。
我同意不惩前。得付出必要的代价
意淫!!!!!!!!而且还是毫无根据,漫无目的的!
这样的试点会动摇执政党的基础,可能性不大.
别有用心的造谣!
老实说,地方政法委归地方党委领导,在地方选举产生,纪委也是地方选举产生,由地方党委和中央纪委双重领导,这个机制根本就是形同虚设。
wcgsjo 发表于 2013-3-25 15:05
我有一个问题。以后会不会出现这些城市法院判决和其他地方法院判决冲突呢?
如果发生冲突。应该怎么办?依 ...
双轨制,都对,允许过渡期不一样呗。 不过舆论压力应该会让独立地区判例对非独立地区判决产生压力.

但是即便不一样,也应该支持非独立地区的判决
政法委的产生集中到中央,全国的法官、检察官都应该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全国代表大会提名,提交全国人大认定,地方不得干预,这样才能有效地形成各地司法、纪检的独立,才能有效地制约当地土皇帝的胡作废为。
cbadmin 发表于 2013-3-25 15:45
双轨制,都对,允许过渡期不一样呗。 不过舆论压力应该会让独立地区判例对非独立地区判决产生压力.

但 ...
如果一有冲突就按照非独立的裁决来执行.那么所谓的试点还有什么意义.完全不可能得到实质的改进.
wcgsjo 发表于 2013-3-25 15:53
如果一有冲突就按照非独立的裁决来执行.那么所谓的试点还有什么意义.完全不可能得到实质的改进.
我没说明白。

独立地区 和 非独立地区 可以不同啊, 在他们各自的地盘都对,谁说有冲突就给统一起来?
不惩前不行哇~~ 另外尽量不要让资本左右司法
cbadmin 发表于 2013-3-25 16:04
我没说明白。

独立地区 和 非独立地区 可以不同啊, 在他们各自的地盘都对,谁说有冲突就给统一起来?
有一些案件.甲在A地告乙。同时乙又在B地告甲。最后两方面根据自己的条文判决出来有冲突。
那么这个时候应该如何处理。
按照列宁的建党原则,中央监察委员会是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两个委员会,而不是上下级的关系。
这就是所谓的分蛋糕吗?
司法不独立,腐败贪污地方政府为所欲为
wcgsjo 发表于 2013-3-25 15:05
我有一个问题。以后会不会出现这些城市法院判决和其他地方法院判决冲突呢?
如果发生冲突。应该怎么办?依 ...
上报或者移交第三方法院。
wcgsjo 发表于 2013-3-25 16:10
有一些案件.甲在A地告乙。同时乙又在B地告甲。最后两方面根据自己的条文判决出来有冲突。
那么这个时候应 ...
我不知道。我不懂法律
我觉得指导原则应该是既推动试点稳步前进又不引起过大反弹导致无法改革
博望侯 发表于 2013-3-25 15:44
老实说,地方政法委归地方党委领导,在地方选举产生,纪委也是地方选举产生,由地方党委和中央纪委双重领导 ...
选上去之后要重新打散分配
哪有这么容易就改的,还试点?
陆仁贾 发表于 2013-3-25 16:16
上报或者移交第三方法院。
那么上报以后或者第三方法院会根据那一个条文来执行呢?这总要事先有个约定吧。
wcgsjo 发表于 2013-3-25 16:25
那么上报以后或者第三方法院会根据那一个条文来执行呢?这总要事先有个约定吧。
根据现行法律呀···{:chan:}·····其它两院的裁定会纳入考量、
坚决不同意不惩前
太不现实了 看香港当年搞廉政公署最后不得已也走这步来
陆仁贾 发表于 2013-3-25 16:28
根据现行法律呀········其它两院的裁定会纳入考量、
都是现行法律。
希望这些案件的仲裁不会因为某一些权贵的干扰而阻碍法制的改革。
wcgsjo 发表于 2013-3-25 16:42
都是现行法律。
希望这些案件的仲裁不会因为某一些权贵的干扰而阻碍法制的改革。
不看好,政府对司法的干预太多了
现在老百姓根本不信任司法,也不信任公安
前一段时间处理一件事情,发现尤其是底层群众的戾气很重,直接说公安无用,打官司无用,小脑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闹得越大越好,说出动武警一般事情就解决了,听到我心惊肉跳

dizangli 发表于 2013-3-25 17:02
不看好,政府对司法的干预太多了
现在老百姓根本不信任司法,也不信任公安
前一段时间处理一件事情,发 ...


看好不看好现在还不好说。
其实个人觉得。各地司法有一定区别是应该的。更能促进发展。毕竟中国太大。各地的人文教育自然因素等等都差异巨大。
根据不同的客观因素。制定相应的条文。应该更有利于理顺社会秩序。
这一点上可以说也是在学米畜。但是不把经念歪非常非常的关键。这也取决于当权者的能力。
补充一下 有一些严重罪行还是应该统一口径。不一定适合各自立法。
dizangli 发表于 2013-3-25 17:02
不看好,政府对司法的干预太多了
现在老百姓根本不信任司法,也不信任公安
前一段时间处理一件事情,发 ...


看好不看好现在还不好说。
其实个人觉得。各地司法有一定区别是应该的。更能促进发展。毕竟中国太大。各地的人文教育自然因素等等都差异巨大。
根据不同的客观因素。制定相应的条文。应该更有利于理顺社会秩序。
这一点上可以说也是在学米畜。但是不把经念歪非常非常的关键。这也取决于当权者的能力。
补充一下 有一些严重罪行还是应该统一口径。不一定适合各自立法。
wcgsjo 发表于 2013-3-25 15:05
我有一个问题。以后会不会出现这些城市法院判决和其他地方法院判决冲突呢?
如果发生冲突。应该怎么办?依 ...
事发地在哪儿就听哪儿的法院
至少把政法委boss踹出大长老行列是个好开端
GT445 发表于 2013-3-25 17:13
事发地在哪儿就听哪儿的法院
司法管辖权可不是这么简单规定的。
逐渐走向三权分立?
wcgsjo 发表于 2013-3-25 17:12
看好不看好现在还不好说。
其实个人觉得。各地司法有一定区别是应该的。更能促进发展。毕竟中国太大。 ...
建议还是学习美帝或者香港,现成的成功的桥很多,没有必要摸着石头过河
群众对司法不信任是很大的危机
华东地区按说民风不彪悍,但是华东地区多次事件证明,群众已经绕过SHANGFANG,直接诉诸暴力,异常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