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选美小姐变市委秘书 网友发帖质疑被拘十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0:53:52
因在论坛上发帖称当地一名女干部,此前是选美比赛获奖者,并质疑其成为公务员背后有“神秘推手”,湖南冷水江市网友段小文被警方拘留十天。警方称,该女干部为市委秘书组秘书,也确实是当地“月季花小姐”选美获奖者,但考上公务员通过正规渠道,“作风正派”,段小文被拘因为诽谤。

拘留因“诽谤他人”

根据段小文提供的“冷公(网)决字[2013]第00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1月9日早上,冷水江市外宣办移交给公安局网监大队一份书面报告,称1月8日伍娟上网发现帖子《求解:冷水江十大美女之一伍娟、月季花选美冠军是怎样成为市长的秘书长的?》捏造事实诽谤她,“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经警方调查,段小文“对本人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其因“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被处行政拘留十日。决定书落款1月9日。

目前,上述帖子已被删除,根据网页快照,帖子发表于1月8日早上11时,内容为“不知道冷水江人还记得前几年的选美大赛吗?伍娟被选为冷水江月季花小姐第一名之后,她后面就有一神秘推手在猛推她,先是被神秘人安排当教师,过段时间就直接进了市政府,一直到现在成为了市长的秘书长,伍娟同志现在虽然有三十几了,但漂亮仍不减当年。求解伍娟背后的神秘推手是谁?”

46岁的段小文对南都记者确认,上文就是他当时所发的帖子。

发帖网友质疑办案程序

段小文对南都记者说,虽然根据拘留决定书,他本应该在1月19日才被释放,但因为“网络压力太大”,17日即被释放回家。并且,拘留所领导给了他500元钱,“说是市里面的意思。”

网监大队也给了他妻子100元钱。段小文还对南都记者表示,拘留决定书上说是宣传部报案,伍娟本人没有报案,但诽谤系民事自诉案,警方不能提前介入,他质疑程序是否合法。

昨日下午,负责此案的网监大队姜姓警官对南都记者称,因为伍娟不懂程序,所以先告诉了外宣办,她本人之后有到公安机关报案。姜警官称,伍娟并非段小文帖子中所说的秘书长,只是市委秘书组的秘书,但确实是以前的冷水江“月季花小姐”。该警官称,伍娟是师范毕业,毕业后分配到一所学校,之后考上公务员,经过警方和纪委调查,伍娟“没有作风问题”,所以段小文因为诽谤而被拘留。

对于伍娟何时当选“月季花小姐”,何时成为市委秘书,姜警官未予回应。他还证实,段小文确是被提前释放的,因为他妻子身体原因需要人照顾,而为了“关怀”他,网监大队的教导员私人给了他妻子100元钱。昨日下午,向警方移交书面报告的冷水江市宣传部外宣办的工作人员没有接受南都记者采访,他让记者联系外宣办的谢姓主任,但谢主任手机无人接听,直到随后关机。

记者张书舟

http://news.qq.com/a/20130122/000167.htm



600元封口费也忒少了。因在论坛上发帖称当地一名女干部,此前是选美比赛获奖者,并质疑其成为公务员背后有“神秘推手”,湖南冷水江市网友段小文被警方拘留十天。警方称,该女干部为市委秘书组秘书,也确实是当地“月季花小姐”选美获奖者,但考上公务员通过正规渠道,“作风正派”,段小文被拘因为诽谤。

拘留因“诽谤他人”

根据段小文提供的“冷公(网)决字[2013]第00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1月9日早上,冷水江市外宣办移交给公安局网监大队一份书面报告,称1月8日伍娟上网发现帖子《求解:冷水江十大美女之一伍娟、月季花选美冠军是怎样成为市长的秘书长的?》捏造事实诽谤她,“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经警方调查,段小文“对本人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其因“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被处行政拘留十日。决定书落款1月9日。

目前,上述帖子已被删除,根据网页快照,帖子发表于1月8日早上11时,内容为“不知道冷水江人还记得前几年的选美大赛吗?伍娟被选为冷水江月季花小姐第一名之后,她后面就有一神秘推手在猛推她,先是被神秘人安排当教师,过段时间就直接进了市政府,一直到现在成为了市长的秘书长,伍娟同志现在虽然有三十几了,但漂亮仍不减当年。求解伍娟背后的神秘推手是谁?”

46岁的段小文对南都记者确认,上文就是他当时所发的帖子。

发帖网友质疑办案程序

段小文对南都记者说,虽然根据拘留决定书,他本应该在1月19日才被释放,但因为“网络压力太大”,17日即被释放回家。并且,拘留所领导给了他500元钱,“说是市里面的意思。”

网监大队也给了他妻子100元钱。段小文还对南都记者表示,拘留决定书上说是宣传部报案,伍娟本人没有报案,但诽谤系民事自诉案,警方不能提前介入,他质疑程序是否合法。

昨日下午,负责此案的网监大队姜姓警官对南都记者称,因为伍娟不懂程序,所以先告诉了外宣办,她本人之后有到公安机关报案。姜警官称,伍娟并非段小文帖子中所说的秘书长,只是市委秘书组的秘书,但确实是以前的冷水江“月季花小姐”。该警官称,伍娟是师范毕业,毕业后分配到一所学校,之后考上公务员,经过警方和纪委调查,伍娟“没有作风问题”,所以段小文因为诽谤而被拘留。

对于伍娟何时当选“月季花小姐”,何时成为市委秘书,姜警官未予回应。他还证实,段小文确是被提前释放的,因为他妻子身体原因需要人照顾,而为了“关怀”他,网监大队的教导员私人给了他妻子100元钱。昨日下午,向警方移交书面报告的冷水江市宣传部外宣办的工作人员没有接受南都记者采访,他让记者联系外宣办的谢姓主任,但谢主任手机无人接听,直到随后关机。

记者张书舟

http://news.qq.com/a/20130122/000167.htm



600元封口费也忒少了。
莫谈国事  


发帖子的人确实涉嫌诽谤啊,什么叫“被神秘推手安排当教师”,人家本来就是师范学校毕业的,不当老师当什么?


果然是诽谤,发帖人捏造事实。


http://lt.cjdby.net/thread-1537996-1-1.html

发帖子的人确实涉嫌诽谤啊,什么叫“被神秘推手安排当教师”,人家本来就是师范学校毕业的,不当老师当什么?


果然是诽谤,发帖人捏造事实。


http://lt.cjdby.net/thread-1537996-1-1.html
选美比赛获奖者不能当公务员么?要拿出程序的不合理证据来,还是斗争经验不足啊,文西,找那个卖肉的去查查,反正他也闲着没事,草纸也得发挥点作用的.
我不说话了,行不?
2013-1-22 10:06 上传

季路 发表于 2013-1-22 09:58
发帖子的人确实涉嫌诽谤啊,什么叫“被神秘推手安排当教师”,人家本来就是师范学校毕业的,不当老师当什么 ...
涉嫌诽谤可以走法律途径告他,拘留十天什么意思?
季路 发表于 2013-1-22 09:58
发帖子的人确实涉嫌诽谤啊,什么叫“被神秘推手安排当教师”,人家本来就是师范学校毕业的,不当老师当什么 ...
涉及到官员丑闻的,某些人最好别洗地,因为通常会被打脸
jl877 发表于 2013-1-22 10:08
涉及到官员丑闻的,某些人最好别洗地,因为通常会被打脸

笑话!你怎么就认定这是丑闻了?

师范学校的学生不能参加选美,不能当老师,不能考公务员?
....有证据说证据..没证据仅因为人家长的漂亮就泼脏水?
季路 发表于 2013-1-22 10:17
笑话!你怎么就认定这是丑闻了?

师范学校的学生不能参加选美,不能当老师,不能考公务员?
随便师范生能进市委当秘书吗,一个小秘书一报告宣传口就动起来网上抓人吗?
jl877 发表于 2013-1-22 10:21
随便师范生能进市委当秘书吗,一个小秘书一报告宣传口就动起来网上抓人吗?
老师通过考公务员,进入政府工作的多了去了,当个秘书怎么不能?
先上图看看.
发帖子的人确实涉嫌诽谤啊,什么叫“被神秘推手安排当教师”,人家本来就是师范学校毕业的,不当老师当什么 ...
讲法律还怕网络压力太大?
季路 发表于 2013-1-22 10:22
老师通过考公务员,进入政府工作的多了去了,当个秘书怎么不能?
请回答一个小秘书一报告宣传口就动起来网上抓人吗?
jl877 发表于 2013-1-22 10:24
请回答一个小秘书一报告宣传口就动起来网上抓人吗?

北京上海肯定不会,小地方嘛,不好说。

再说,别张口闭口抓人,行政拘留10天,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吵架了            
凤百羽 发表于 2013-1-22 10:24
讲法律还怕网络压力太大?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拘留10天,公安确实有这个权力。
随便师范生能进市委当秘书吗,一个小秘书一报告宣传口就动起来网上抓人吗?
师范生考公务员很正常  而且当地公考要是有这个职位为什么人家不能报考?
季路 发表于 2013-1-22 10:27
北京上海肯定不会,小地方嘛,不好说。

再说,别张口闭口抓人,行政拘留10天,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诽谤上得了治安处罚条例,拘留10天?哪一条贴出来看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拘留10天,公安确实有这个权力。
段小文对南都记者说,虽然根据拘留决定书,他本应该在1月19日才被释放,但因为“网络压力太大”,17日即被释放回家。并且,拘留所领导给了他500元钱,“说是市里面的意思。”

什么公安?某家奴!
jl877 发表于 2013-1-22 10:24
请回答一个小秘书一报告宣传口就动起来网上抓人吗?
这事发贴的人没证据证明潜规则,全靠猜。。。
想爆料爆外地的料——本地人和八卦媒体不爆本地的料……不怕官就怕管……南方周末也不敢说广东的坏话……对其他的省坏话可没少说……
从这些文字看 没看出一个师范生参加选美不行 当老师又啥黑幕 怎么就不能当秘书

不过就算是诽谤事件 公安为什么这么介入?
zhepro 发表于 2013-1-22 10:43
从这些文字看 没看出一个师范生参加选美不行 当老师又啥黑幕 怎么就不能当秘书

不过就算是诽谤事件 公安 ...
这个女秘书找到了外宣办,外宣办找到了公安局,公安局说经过纪委调查没有发现问题,就以诽谤的名义拘留了发帖人10天。
诽谤应该是“不告不理”吧……而且关行政拘留啥事?
风闻言事之风不可长。
一个学师范的,参加了一次选美,就不能当老师不能当公务员了吗?何况已经证实只是一个秘书也不是什么秘书长。就算真的有什么内幕也应该拿证据出来说话,而不是故作神秘的搞什么推理。
天使的画具 发表于 2013-1-22 10:37
诽谤上得了治安处罚条例,拘留10天?哪一条贴出来看看

看好了,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原文。

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5-08/29/content_27130.htm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加勒比小海带 发表于 2013-1-22 10:41
这事发贴的人没证据证明潜规则,全靠猜。。。
主要是一个刚工作的小秘书,网上发现说自己的帖子,上报宣传口,政府立刻动起来查帖子立刻抓人,没隐情才怪
碧波小鲨鱼 发表于 2013-1-22 10:48
诽谤应该是“不告不理”吧……而且关行政拘留啥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确实赋予了公安局这个权力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没看到选美小姐的照片呀?月季花小姐的脸蛋儿又不是隐私,干嘛不给看看呢?市委秘书的脸蛋儿是隐私吗?
另外,600块钱是什么意思?
jl877 发表于 2013-1-22 10:50
主要是一个刚工作的小秘书,网上发现说自己的帖子,上报宣传口,政府立刻动起来查帖子立刻抓人,没隐情才 ...
这个女秘书已经三十几岁了,什么叫“刚工作”?
这次本人站在季路一边
jl877 发表于 2013-1-22 10:50
主要是一个刚工作的小秘书,网上发现说自己的帖子,上报宣传口,政府立刻动起来查帖子立刻抓人,没隐情才 ...

你要看清事情的经过,秘书先找到了宣传口,宣传口转给派出所,派出所出面抓人,这是一个逐级放大的过程,你要出门办过事就应该明白,这种流程再正常不过了,找一个能说上话的熟人,逐级放大,最后就能成事,秘书直接去派出所报案就没这么好的效果,所以以此断定有猫腻略显牵强。
我个人是赞成网络反腐的,像房叔房妹那样真材实料的是值得推崇,而此文中的人显然是拍脑袋拍出来的,这种瞎蒙式的“反腐”还是少一点的好,不然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把网络反腐变成网络报复就偏离了大家的初衷。
这次本人站在季路一边
给钱给出毛病了~不给还没大问题。
季路 发表于 2013-1-22 10: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确实赋予了公安局这个权力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 ...
哦……多谢多谢! 学习了!
jl877 发表于 2013-1-22 10:50
主要是一个刚工作的小秘书,网上发现说自己的帖子,上报宣传口,政府立刻动起来查帖子立刻抓人,没隐情才 ...
什么叫没隐情才怪?全是恶意揣测,有依据吗?这个发帖人的帖子不光是涉及到诽谤个人,已经涉及到诽谤政府了,你是真傻还是装傻?另外政府没抓人,是政府报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完全是合法程序,而根据相关法规,公安机关显然有这个处罚权力。
怎么没照片给看看呀?
月季花小姐的脸蛋儿是隐私吗?怎么不给照片呢?
市委秘书的脸蛋儿是隐私吗?
说那么多废话,怎么没有照片?
没图说个蔡国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