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一案审理完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5:59:28
http://www.law-lib.com/cpws/cpws_view.asp?id=200401686973

自己看吧http://www.law-lib.com/cpws/cpws_view.asp?id=200401686973

自己看吧
真正的无语。
突击的书会不会由此价格上涨啊?
多谢楼主,判决书看了,和我经常看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很像,不过他这个废话和重复的特别多。
说白了就是非法出版罪,然后用非法出版物进行营利,尽管惋惜一个好军事刊物,但是为了市场秩序需要整顿。
实话说,感觉老本他们稍微有点贪,不想上税,不想买书号,老书经常翻印,突击越来越字大图少。
可惜了,就这么个结局...
火星人的淘书斋 发表于 2012-11-24 18:27
说白了就是非法出版罪,然后用非法出版物进行营利,尽管惋惜一个好军事刊物,但是为了市场秩序需要整顿。
...
NO,老本吃亏在一直不注重美编

不能纯表
raingun 发表于 2012-11-24 18:58
NO,老本吃亏在一直不注重美编
这一点非常赞同,如果突击的美编能达到闪电战和战舰的水平的话……
明白了,等于无号出书,不过还是判的有点重了,毕竟没有政治问题,只是经济问题,多罚点钱就是了。
hero419 发表于 2012-11-24 19:55
明白了,等于无号出书,不过还是判的有点重了,毕竟没有政治问题,只是经济问题,多罚点钱就是了。
这个没办法啊,有相关法律的。其实他早该咨询下律师啊,规避方法很多的。
zz1976 发表于 2012-11-24 20:08
这个没办法啊,有相关法律的。其实他早该咨询下律师啊,规避方法很多的。
懂不懂法真的不一样啊
raingun 发表于 2012-11-24 18:58
NO,老本吃亏在一直不注重美编
美编是在和闪电战 战争史研究的竞争上,本质上就有问题啊
hero419 发表于 2012-11-24 19:55
明白了,等于无号出书,不过还是判的有点重了,毕竟没有政治问题,只是经济问题,多罚点钱就是了。
钱是一部分,主要是非法出版罪,前几天海南有个环保人士也是因为这个被抓了
火星人的淘书斋 发表于 2012-11-24 18:27
说白了就是非法出版罪,然后用非法出版物进行营利,尽管惋惜一个好军事刊物,但是为了市场秩序需要整顿。
...
多亏了你才收齐了突击,堆起来慢慢看
刑期要到2015年 不知道老本还会不会继续做突击了
虽然突击的缺点实在是有点多 但市面上再没有这样的杂志了
可惜了
只不过当初他们为何不持续买书号呢?
1啥钱都想搂回来,摊子大了,后头责任也大了,看看人老鬼多精。
2太抠,还想不放血了事?
3坑爹的队友啊!
为什么判这么重啊……判几个月加罚款就足够了
弱弱的问一下,周某是周明吗?
没有后台老板支持下,还贪财,您说下场能好吗!貌似在出事前,有关部门就请老本喝茶要他交点份子钱,破财消灾!可惜,可惜。。。。没有引起老本警觉!!!
火星人的淘书斋 发表于 2012-11-24 22:24
美编是在和闪电战 战争史研究的竞争上,本质上就有问题啊
那倒不能这样说,x利老板没有一个美编也能出书。因为x本身就是美编出生。这方面的能力应该是军刊界第一位!那些招聘的小美编能搞出什么东西,最后还是要x老大负责!说句实话,我还是认为x利改以后的版本比从前那些手下美编搞得强多了。
小酒 发表于 2012-11-24 22:38
多亏了你才收齐了突击,堆起来慢慢看
呵呵,多亏你下手早
tnt1987 发表于 2012-11-24 22:49
刑期要到2015年 不知道老本还会不会继续做突击了
虽然突击的缺点实在是有点多 但市面上再没有这样的杂志了
应该会,毕竟这把年纪转行不易,可以通过和武大合作出书
突击的内容不错的,就是书搞得太丑
2010年1月起,被告人周某、董某、王某经共同商议,以某堂工作室的名义合伙从事《突击》等书刊的非法出版活动?!?!?!?

为什会写“2010年1月起”?!
以前的突击不算非法出版??
ppl 发表于 2012-11-24 23:20
1啥钱都想搂回来,摊子大了,后头责任也大了,看看人老鬼多精。
2太抠,还想不放血了事?
3坑爹的队友啊!
老鬼自己有工作,战研是挣外块。老本没其他的财源了吧
ar234 发表于 2012-11-25 10:06
老鬼自己有工作,战研是挣外块。老本没其他的财源了吧
我工作这么多年总结最重要一条,一杯水要给上面喝4成,下面喝4成,自己就喝两成能保平安。
赞同各位看法。突击内容一直很不错,就是丑的要死,不管纸张还是排版图片印刷一塌糊涂,感觉就是一堆TXT加黑图和廉价纸的结合体。跟同时期的15块的杂志放在一起感觉不是一个档次的,每次买我都犹豫半天觉得可不值15块了。我看完了都是塞在书架最下边的。虽然这样我还是想收齐了慢慢看。
我的看法:得罪人了,无他
不太懂,不过听同学说过这种最好是能在香港那边随便一个出版社搞个号,要比大陆容易些,小白敬上
不要再社会生活中犯规,可惜了,希望《突击》早日回归,好在手中的《突击》是全套的,世事难料啊。
POPOMCA 发表于 2012-11-25 18:14
被爆菊了。。??
这个我也不能明问吧。不过可以想象,其他犯人揍你一顿,公务员再耍你下,等等。要整你还不简单。就算都按规矩来,整天就关屋子里,关你个半年,也够正常人受了。
Eliter 发表于 2012-11-25 09:45
2010年1月起,被告人周某、董某、王某经共同商议,以某堂工作室的名义合伙从事《突击》等书刊的非法出版活动 ...
违法行为可能有追诉期,比如劳动仲裁案件是只能追溯1年以内的违法行为。这里从2010年1月起,可能和此有关,也可能就是相关部门只从2010年起算,之前的没细查。
真想掐死那个举报人。
4年眨眼就过了~
mmchen 发表于 2012-11-25 14:29
请问你的这位北京律师朋友,是在博古开来出事后被查的还是出事前。
是由于啵王事件被牵连的么
哈。你看看现在重庆官场,多么的事件连连。众猴子猴孙纷纷跳上跳下,为啥呢!博古猴王闭关不能出来了。于是其他猴山的猴王们开始领导部队抢山运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