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击沉中国海军“高升”号,看透日本的阴险与所谓“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59:46

转至《世界军事》2012年第22期,作者:赵旭腾、顾乔娜

   在谈到甲午战争失败原因时,人们常会提及李鸿章的绥靖政策。的确,正是因为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清朝统治集团,低估了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可能性,加之过分依赖国际调停,才导致中方战前准备不足。那么,清政府在外交方面的失误之处到底是什么?其以讲求信义的“和戎羁縻”之策又错在哪里?本文将就当时震惊中外的“高升”号事件,结合国际政治学理论和历史背景,对相关问题展开解读。
     祸起丰岛
    “高升”号.原系英国怡和洋行的商船.甲午战争前被清政府租作运兵之用。中方此举,并非因自己没有交通工具,而是为了避免同日本发生海上冲突,防止其借机扩大事态。1894年7月25日,蓄意已久的日本破坏国际惯例.在丰岛海面伏击北洋水师“济远”“广乙”两舰。在“吉野”等3艘日舰围攻下,“广乙”号搁浅自毁,“济远”号不敌撤退。这时,日舰“浪速”号拦下了误人战场的“高升”号.欲将之押往日本港口,但船上搭载的两营淮军将士不愿束手就擒,奋起反抗。见阴谋无法得逞.“浪速”悍然开炮.击沉了这艘无武装的商船,近900名中国官兵壮烈殉国,是为“高升”号事件。
    以今人观点来看.该事件的复杂之处在于一场战斗“扯”进了3个国家:日本海军击沉了中立国(英国)的运输船,而当时其也未向中国正式宣战。显然,日本违反了国际法。按照常理推断,日本应向英国道歉、赔偿,闹不好还可能惹得英国“联华抗日”。因为就在战前,出于保持自身在远东优势地位的考量.英国一度发起“五强”(英、德、法、美、俄)联合调停中日矛盾。
事件刚发生时,英国舆论总体上仍支持中国。不仅英国国内群情激奋,各大报刊强烈谴责日军暴行.英国军方更是反应强烈。时任英远东舰队副司令斐里曼特,闻讯立即前往出事地点寻找幸存者,并派军舰寻找日本舰队,准备当面质问日本舰队司令——“.浪速,舰是否奉命击沉合法运输的“高升”号?欧美列强则普遍认为,在这场即将到来的战争中,日本难有全胜把握。而在中国,除李鸿章等少数人较冷静外,官民上下也充满了对“倭寇”不屑一顾的轻蔑、骄横之气。子情于理,似乎都是中国占据上风,但最终的事态发展却背离了大多数人的预料——英国不仅认定“高升”号的损失主要责任在中国,还在战时帮日本运送军火、为其建造万吨铁甲舰,那么,这一匪夷所思的结果又是怎么产生的呢?答案就是两个字:利益。  
   
日本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绝非意气用事之举,而是留足了“后手”才出的招。“高升”号事件发生9天前,日本与英国签署了新的《日英通商航海条约》。作为明治维新后日本与西方列强修订的第一个平等条约,“(其意义)比打败清国大军更加深远.有利”。日本史学家远山茂树指出:(日本)决心对华开战的重要前提,就是得到“海上霸主”英国的首肯,同时稳住了野心勃勃的沙俄。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英俄均在华攫取到巨大利益。俄国侵占了中国东北和西北的上百万平方公里国土,而英国则将中国东南部视作自家势力范围。表面看,两大列强各得其利、相安无事,但实际上,双方自克里米亚战争以来结下的“梁子”并未完全解开,特别是在对抗沙俄“南下政策”的问题上.当时的英国正急迫地在东亚寻找盟友。日本看透了英国人的心思,主动上门愿当这个“反俄先锋”。
需要说明的是,日方此举不仅单纯为换取英方支持,还包含了制衡俄国的因素。早在17世纪,为争夺原属中国的库页岛,沙俄殖民者就与日本德川幕府爆发过激烈冲突。之后围绕“北方领土问题”,俄日间一直相互敌视。1853年,沙俄舰队甚至兵临长崎港,武力胁迫日本签下不平等条约。为报这一箭之仇,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整军计划,很大程度就是针对宿敌沙俄实施的。“早在19世记70年代建立新军制时,日本就将俄国看作‘第一假想敌’。而对付朝鲜和中国无非是对付俄国前必要的准备和热身运动”。寻找到了利益纽带,英日一拍即合。
    反观当时的沙俄,野心虽不小,却不具备鲸吞远东的实力。因此,在得到日本证其既得利益”的承诺后,俄方态度立勇
  从“强硬干预”转为“未便用兵力强勒苣人”。至此,李鸿章的“以夷制夷”的传当外交策略完全失败,已无后顾之忧的日本得以全力投入对华战争准备。

但又有一个问题摆在眼前,周所周知,中国市场的“含金量”远大于日本,“重利轻义”的英国何以“弃华助日”呢?有学者指出,这与当时中国内部的政治环境密切相关。太平天国运动失败后,湘军、淮军等地方武装兴起,南方督抚多由两军将领充任.军阀割据渐成气候。而这种“半分裂”状态.让日本摸到了英方的底牌,即只要不侵犯英国在中国长江流域的切身利益.则万事大吉。整个甲午战争期间,日本海陆军的主要作战行动,最南也没有越过山东半岛。然而,这时清政府却以“战备”为名.封闭了福州、宁波等通商口岸,甚至打算封锁吴淞口。此举对英国来说无疑是个重大损失,因为其占对华贸易份额的7成左右。尽管有观点声称,“为避免过分削弱中国而使自身权益受损,英国曾采取过一些限制日本侵华活动的举措”,但笔者认为,恰是对本国利益的看重,才让假借“中立”之名的英国,“默许”日本代其教训“坏了规矩”的清政府。最明显的例证莫过于甲午之役5年后,当八国联军侵华时,吃过苦头的南方督抚们果然“长了记性”,任凭北方的中央政府几次三番下诏“宣战…‘勤王”.这些封疆大吏就是按兵不动,并与英美达成了所谓“保境安民”的“东南互保”协议。
    迂腐致败
    回到“高升”号事件本身,日本除了“利诱”列强外,其在舆论战和国际法层面的表现.同样胜过清政府一筹。
    在澳籍华人学者雪儿简思所著《1894中国陆军大海难》一文中,据他披露:早在战前,日本就摸清了英国媒体的“底价”。事件发生前数日,日本驻英公使青木就向路透社暗地行贿600英镑(编注:约合现在的30万美元),以换取这家西方最大通讯社对己方“有所关照”。不仅如此,青木还收买了包括牛津、剑桥等著名大学教授在内的多名英国学者,让他们在《泰晤士报》上连续刊登文章,辩称“日军行为合理合法”。通过玩弄文字游戏、颠倒黑白等卑
鄙手段.日方混淆了国际视听,“成功”歪曲了整个事件的真相。
    日本人之所以得手,除英国政府“揣着明白装糊涂”外,还与日方对国际法做过深入研究有很大关系。从7月27日到8月1日.在无中方人员参与的情况下,日本“完成”了证据准备工作,并于8月2日单方面出炉了《关于“高升”号事件之报告书》。该报告完全遵照“国际惯例”制作而成.在随后英国政府召开的两次听证会上派上了大用场。结果,英方几乎全盘接受了日本“无错”的观点,并裁定:“高升”号为交战国执行任务,日军有权扣留或击沉它,赔偿改由清政府承担。而在中国,听过国际法的人寥寥无几.遑论深入研究。
再加上之后国内民众掀起盲目“排洋”的风潮.英国对华态度更趋消极。
    按理说.当时清政府开展洋务运动已30余载.“夷狄长技”也学了不少,但印刻在中国封建统治阶层骨子里的,却依然是几千年来经久不变的“羁縻绥靖”政策。从中法战争到甲午战争,李鸿章都在强调“内须变法,外须和戎”,意即“在国内深化改革.在外部争取和平环境”。这一方针虽有其合理性,但应视具体历史背景而定。19世纪,正是殖民主义扩
张和帝国主义争霸的时代,“用拳头说话”是当时列强解决“自身利益关切”的常见手段。在亚洲,“开拓万里之波涛,宣布国威于四方”也已成为日本明治政府的生存信条。而同时期的清政府,还沉浸在天朝大国“抚驭四方”的和平幻想中,希冀“花钱消灾”(编注:开战之初,李鸿章曾打算效仿20年前处理“琉球事件”的方式,通过支付银两换取和平),其腐朽、愚昧、落后的本质由此暴露无遗。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战争爆发前.日军在朝鲜的一系列动作,已引起中方注意。然而,清政府却始终消极备战。究其缘由,一方面,固然有李鸿章保存北洋水师实力的“私心”作祟:另一方面,则因清政府没有深刻认识到国际关系的本质.“未能洞悉日本‘非达目的,不惜诉诸武力之决心’.以为对方不敢‘甘冒不韪,擅行挑战…。实际上,国际关系一贯奉行“优胜劣汰,胜者为王”的丛林法则。决定国家间关系走向的核心要素就是利益。中国的“洋务派”虽与列强打了几十年交道.却始终没摸到“实力外交”的真谛,反而一味迷信国际法(其实这正是不了解国际法的表现),天真地以为“两国修好,全凭条约”‘恃强违约,万国公法所不允”。反观日本,早在明治维新初期就清醒意识到“强权即公理~兵力不整之时,万国公法决不可信”。
    与整场战争的宏大、悲壮相比,“高升”号的沉没似乎只是段不值得关注的小插曲。但正如雪儿简思所言,“英国将‘高升,号的赔偿责任转嫁给中国.意味着在东弧国际秩序中.中国被边缘化,‘英一日一俄’三角则成为主宰该地区的政治核心”。从这个意义上讲,战火虽刚燃起,结局其实已不言而喻。(编辑:刁炜)


转至《世界军事》2012年第22期,作者:赵旭腾、顾乔娜

   在谈到甲午战争失败原因时,人们常会提及李鸿章的绥靖政策。的确,正是因为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清朝统治集团,低估了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可能性,加之过分依赖国际调停,才导致中方战前准备不足。那么,清政府在外交方面的失误之处到底是什么?其以讲求信义的“和戎羁縻”之策又错在哪里?本文将就当时震惊中外的“高升”号事件,结合国际政治学理论和历史背景,对相关问题展开解读。
     祸起丰岛
    “高升”号.原系英国怡和洋行的商船.甲午战争前被清政府租作运兵之用。中方此举,并非因自己没有交通工具,而是为了避免同日本发生海上冲突,防止其借机扩大事态。1894年7月25日,蓄意已久的日本破坏国际惯例.在丰岛海面伏击北洋水师“济远”“广乙”两舰。在“吉野”等3艘日舰围攻下,“广乙”号搁浅自毁,“济远”号不敌撤退。这时,日舰“浪速”号拦下了误人战场的“高升”号.欲将之押往日本港口,但船上搭载的两营淮军将士不愿束手就擒,奋起反抗。见阴谋无法得逞.“浪速”悍然开炮.击沉了这艘无武装的商船,近900名中国官兵壮烈殉国,是为“高升”号事件。
    以今人观点来看.该事件的复杂之处在于一场战斗“扯”进了3个国家:日本海军击沉了中立国(英国)的运输船,而当时其也未向中国正式宣战。显然,日本违反了国际法。按照常理推断,日本应向英国道歉、赔偿,闹不好还可能惹得英国“联华抗日”。因为就在战前,出于保持自身在远东优势地位的考量.英国一度发起“五强”(英、德、法、美、俄)联合调停中日矛盾。
事件刚发生时,英国舆论总体上仍支持中国。不仅英国国内群情激奋,各大报刊强烈谴责日军暴行.英国军方更是反应强烈。时任英远东舰队副司令斐里曼特,闻讯立即前往出事地点寻找幸存者,并派军舰寻找日本舰队,准备当面质问日本舰队司令——“.浪速,舰是否奉命击沉合法运输的“高升”号?欧美列强则普遍认为,在这场即将到来的战争中,日本难有全胜把握。而在中国,除李鸿章等少数人较冷静外,官民上下也充满了对“倭寇”不屑一顾的轻蔑、骄横之气。子情于理,似乎都是中国占据上风,但最终的事态发展却背离了大多数人的预料——英国不仅认定“高升”号的损失主要责任在中国,还在战时帮日本运送军火、为其建造万吨铁甲舰,那么,这一匪夷所思的结果又是怎么产生的呢?答案就是两个字:利益。  
   
日本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绝非意气用事之举,而是留足了“后手”才出的招。“高升”号事件发生9天前,日本与英国签署了新的《日英通商航海条约》。作为明治维新后日本与西方列强修订的第一个平等条约,“(其意义)比打败清国大军更加深远.有利”。日本史学家远山茂树指出:(日本)决心对华开战的重要前提,就是得到“海上霸主”英国的首肯,同时稳住了野心勃勃的沙俄。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英俄均在华攫取到巨大利益。俄国侵占了中国东北和西北的上百万平方公里国土,而英国则将中国东南部视作自家势力范围。表面看,两大列强各得其利、相安无事,但实际上,双方自克里米亚战争以来结下的“梁子”并未完全解开,特别是在对抗沙俄“南下政策”的问题上.当时的英国正急迫地在东亚寻找盟友。日本看透了英国人的心思,主动上门愿当这个“反俄先锋”。
需要说明的是,日方此举不仅单纯为换取英方支持,还包含了制衡俄国的因素。早在17世纪,为争夺原属中国的库页岛,沙俄殖民者就与日本德川幕府爆发过激烈冲突。之后围绕“北方领土问题”,俄日间一直相互敌视。1853年,沙俄舰队甚至兵临长崎港,武力胁迫日本签下不平等条约。为报这一箭之仇,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整军计划,很大程度就是针对宿敌沙俄实施的。“早在19世记70年代建立新军制时,日本就将俄国看作‘第一假想敌’。而对付朝鲜和中国无非是对付俄国前必要的准备和热身运动”。寻找到了利益纽带,英日一拍即合。
    反观当时的沙俄,野心虽不小,却不具备鲸吞远东的实力。因此,在得到日本证其既得利益”的承诺后,俄方态度立勇
  从“强硬干预”转为“未便用兵力强勒苣人”。至此,李鸿章的“以夷制夷”的传当外交策略完全失败,已无后顾之忧的日本得以全力投入对华战争准备。

但又有一个问题摆在眼前,周所周知,中国市场的“含金量”远大于日本,“重利轻义”的英国何以“弃华助日”呢?有学者指出,这与当时中国内部的政治环境密切相关。太平天国运动失败后,湘军、淮军等地方武装兴起,南方督抚多由两军将领充任.军阀割据渐成气候。而这种“半分裂”状态.让日本摸到了英方的底牌,即只要不侵犯英国在中国长江流域的切身利益.则万事大吉。整个甲午战争期间,日本海陆军的主要作战行动,最南也没有越过山东半岛。然而,这时清政府却以“战备”为名.封闭了福州、宁波等通商口岸,甚至打算封锁吴淞口。此举对英国来说无疑是个重大损失,因为其占对华贸易份额的7成左右。尽管有观点声称,“为避免过分削弱中国而使自身权益受损,英国曾采取过一些限制日本侵华活动的举措”,但笔者认为,恰是对本国利益的看重,才让假借“中立”之名的英国,“默许”日本代其教训“坏了规矩”的清政府。最明显的例证莫过于甲午之役5年后,当八国联军侵华时,吃过苦头的南方督抚们果然“长了记性”,任凭北方的中央政府几次三番下诏“宣战…‘勤王”.这些封疆大吏就是按兵不动,并与英美达成了所谓“保境安民”的“东南互保”协议。
    迂腐致败
    回到“高升”号事件本身,日本除了“利诱”列强外,其在舆论战和国际法层面的表现.同样胜过清政府一筹。
    在澳籍华人学者雪儿简思所著《1894中国陆军大海难》一文中,据他披露:早在战前,日本就摸清了英国媒体的“底价”。事件发生前数日,日本驻英公使青木就向路透社暗地行贿600英镑(编注:约合现在的30万美元),以换取这家西方最大通讯社对己方“有所关照”。不仅如此,青木还收买了包括牛津、剑桥等著名大学教授在内的多名英国学者,让他们在《泰晤士报》上连续刊登文章,辩称“日军行为合理合法”。通过玩弄文字游戏、颠倒黑白等卑
鄙手段.日方混淆了国际视听,“成功”歪曲了整个事件的真相。
    日本人之所以得手,除英国政府“揣着明白装糊涂”外,还与日方对国际法做过深入研究有很大关系。从7月27日到8月1日.在无中方人员参与的情况下,日本“完成”了证据准备工作,并于8月2日单方面出炉了《关于“高升”号事件之报告书》。该报告完全遵照“国际惯例”制作而成.在随后英国政府召开的两次听证会上派上了大用场。结果,英方几乎全盘接受了日本“无错”的观点,并裁定:“高升”号为交战国执行任务,日军有权扣留或击沉它,赔偿改由清政府承担。而在中国,听过国际法的人寥寥无几.遑论深入研究。
再加上之后国内民众掀起盲目“排洋”的风潮.英国对华态度更趋消极。
    按理说.当时清政府开展洋务运动已30余载.“夷狄长技”也学了不少,但印刻在中国封建统治阶层骨子里的,却依然是几千年来经久不变的“羁縻绥靖”政策。从中法战争到甲午战争,李鸿章都在强调“内须变法,外须和戎”,意即“在国内深化改革.在外部争取和平环境”。这一方针虽有其合理性,但应视具体历史背景而定。19世纪,正是殖民主义扩
张和帝国主义争霸的时代,“用拳头说话”是当时列强解决“自身利益关切”的常见手段。在亚洲,“开拓万里之波涛,宣布国威于四方”也已成为日本明治政府的生存信条。而同时期的清政府,还沉浸在天朝大国“抚驭四方”的和平幻想中,希冀“花钱消灾”(编注:开战之初,李鸿章曾打算效仿20年前处理“琉球事件”的方式,通过支付银两换取和平),其腐朽、愚昧、落后的本质由此暴露无遗。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战争爆发前.日军在朝鲜的一系列动作,已引起中方注意。然而,清政府却始终消极备战。究其缘由,一方面,固然有李鸿章保存北洋水师实力的“私心”作祟:另一方面,则因清政府没有深刻认识到国际关系的本质.“未能洞悉日本‘非达目的,不惜诉诸武力之决心’.以为对方不敢‘甘冒不韪,擅行挑战…。实际上,国际关系一贯奉行“优胜劣汰,胜者为王”的丛林法则。决定国家间关系走向的核心要素就是利益。中国的“洋务派”虽与列强打了几十年交道.却始终没摸到“实力外交”的真谛,反而一味迷信国际法(其实这正是不了解国际法的表现),天真地以为“两国修好,全凭条约”‘恃强违约,万国公法所不允”。反观日本,早在明治维新初期就清醒意识到“强权即公理~兵力不整之时,万国公法决不可信”。
    与整场战争的宏大、悲壮相比,“高升”号的沉没似乎只是段不值得关注的小插曲。但正如雪儿简思所言,“英国将‘高升,号的赔偿责任转嫁给中国.意味着在东弧国际秩序中.中国被边缘化,‘英一日一俄’三角则成为主宰该地区的政治核心”。从这个意义上讲,战火虽刚燃起,结局其实已不言而喻。(编辑:刁炜)

离我们并不遥远的历史以及现在正在世界上发生的事例再次证明,在这所谓的文明世界里,“国际社会”不过是帝国主义列强包装自己的外衣,“国际法”不过是胜利者用于审判失败者的工具,中国“成王败寇”的古训至今仍有其效用。
最最主要的是大清自己
弱肉强食~!这个世界永远是由强者说话的。不想被欺负只有先自强。
blackhawk33 发表于 2012-11-24 12:54
离我们并不遥远的历史以及现在正在世界上发生的事例再次证明,在这所谓的文明世界里,“国际社会”不过是帝 ...
道德只是遮羞布而已
甲午战争失败主要还是制度上的失败而非军事上的
国际法?你拳头不硬一些,实力不强一些去和列强谈判?这不等同于兔子去找狼控诉狐狸要吃他吗?
用不着翻历史,就看看叙利亚内战中有关国家的表演就知道了


这年头肌肉和拳头就是法,不服就打打服为止,打不服就弄死。

这年头肌肉和拳头就是法,不服就打打服为止,打不服就弄死。
强国违反国际法又怎样?弱国有国际法保护又能怎样?
得学着点,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国际法是非常重要的,弱者更需要国际法,对于这点,网络上以为自己很高明的嘴炮党很难明白。
浪荡农夫 发表于 2012-11-25 00:08
道德只是遮羞布而已
应该是性感内衣 比起全裸 果然还是穿点什么更具诱惑力
兔小白 发表于 2012-11-25 12:12
应该是性感内衣 比起全裸 果然还是穿点什么更具诱惑力
道德只是大国之间讨价还价的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