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管和小贩的问题,大家一起来讨论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0:50:52
城管和小贩的问题实在是令人纠结。城管的作用很明显,对环境卫生,治安有很大帮助。
小贩也实在是令人同情,毕竟他们生活也不容易。不过有的时候,那些小贩也确实讨厌。

先说下我家附近的情况吧。
以前家门口很多小贩,天天早上7,8点外面就吵死了。然后那叫一个脏啊...。
根据自己的观察总结,小贩一般分为三种类型。
1.卖菜的菜贩子(包括了肉贩子)。
2.卖生活杂物的小贩
3.卖熟食品,也就是直接卖现吃的东西的小贩(包括夜宵)

不过这几年小贩少了很多。我这边的做法是:
1.在小区建了一个农贸市场,最开始采用的低价出租的方式,鼓励菜贩子进去卖东西。
2.农贸市的二楼是个中型超市。里面的东西还算是比较全,价格也不错。
3.放纵1楼的小区住户开小吃店。

经过了大概半年以后,我这附近的小贩少了很多,城管对于小贩基本采用的是警告的方式,很少直接动粗。

总结起来就是利用“倾销”的手段打击小贩的“市场占有率”,小贩找不到利润了,自然来得就少了。
这算是比较好的解决方法吗?

我这算是抛砖引玉了,各位说说自己的看法或者经历吧。
城管和小贩的问题实在是令人纠结。城管的作用很明显,对环境卫生,治安有很大帮助。
小贩也实在是令人同情,毕竟他们生活也不容易。不过有的时候,那些小贩也确实讨厌。

先说下我家附近的情况吧。
以前家门口很多小贩,天天早上7,8点外面就吵死了。然后那叫一个脏啊...。
根据自己的观察总结,小贩一般分为三种类型。
1.卖菜的菜贩子(包括了肉贩子)。
2.卖生活杂物的小贩
3.卖熟食品,也就是直接卖现吃的东西的小贩(包括夜宵)

不过这几年小贩少了很多。我这边的做法是:
1.在小区建了一个农贸市场,最开始采用的低价出租的方式,鼓励菜贩子进去卖东西。
2.农贸市的二楼是个中型超市。里面的东西还算是比较全,价格也不错。
3.放纵1楼的小区住户开小吃店。

经过了大概半年以后,我这附近的小贩少了很多,城管对于小贩基本采用的是警告的方式,很少直接动粗。

总结起来就是利用“倾销”的手段打击小贩的“市场占有率”,小贩找不到利润了,自然来得就少了。
这算是比较好的解决方法吗?

我这算是抛砖引玉了,各位说说自己的看法或者经历吧。


我的看法是堵不如疏,把小贩收编制度化,对卫生安全,占用道路做出详细规定,每个小贩都要有专用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只有几天,并提供快办处理马上申请马上获取(只限非食品类)食品类需要先进行安全检查通过才能发放,所有小贩必须戴经营编号以便于追究不法小贩的法律责任,对无专用经营许可证的进行现场办公提供临时经营许可证处理该证当天有效,对于无证且拒绝办理也拒绝收摊的小贩由警方以非法经营罪逮捕给于拘留12小时罚款上限不超200元处理,所经营商品暂时扣押处罚完毕才能退还,城管不得对小贩的私人財物进行损坏,执法过程必须摄像录音保留备注。另外对于领取经营许可证的小贩免费发放地图,上面标注哪条道路哪个时间段可以摆摊经营与不允许摆摊的地方。PS:个人看法,手机打字,缺点轻拍,谢谢

我的看法是堵不如疏,把小贩收编制度化,对卫生安全,占用道路做出详细规定,每个小贩都要有专用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只有几天,并提供快办处理马上申请马上获取(只限非食品类)食品类需要先进行安全检查通过才能发放,所有小贩必须戴经营编号以便于追究不法小贩的法律责任,对无专用经营许可证的进行现场办公提供临时经营许可证处理该证当天有效,对于无证且拒绝办理也拒绝收摊的小贩由警方以非法经营罪逮捕给于拘留12小时罚款上限不超200元处理,所经营商品暂时扣押处罚完毕才能退还,城管不得对小贩的私人財物进行损坏,执法过程必须摄像录音保留备注。另外对于领取经营许可证的小贩免费发放地图,上面标注哪条道路哪个时间段可以摆摊经营与不允许摆摊的地方。PS:个人看法,手机打字,缺点轻拍,谢谢
我只想说一句
现在骂城管骂的凶的
要是城管真的取消了
那就可以天天骂小贩了
ROCROC 发表于 2012-7-21 08:07
我的看法是堵不如疏,把小贩收编制度化,对卫生安全,占用道路做出详细规定,每个小贩都要有专用的经营许可 ...
小贩合法化本身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对正当经营业主的冲击,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难度加大,追责难度极大等问题,而且合法化本身也是一种放纵,就我个人工作经验而言,伟大的人民群众历来都是给鼻子上脸的,你的做法只是招来更大一批的小贩等待收编制度化。
antimomo 发表于 2012-7-21 08:42
小贩合法化本身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对正当经营业主的冲击,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难度加大,追责难度极 ...
对的。。。这种做法直接损害了那些农贸市场的摊主的利益
这个做法我曾经也想过,但是发现是不可取的
这个问题其实很难解决。。。不然早就解决了
donhe2002 发表于 2012-7-21 08:24
我只想说一句
现在骂城管骂的凶的
要是城管真的取消了
骂城管凶的都是没结婚的,有家有口的,都知道小贩占道满地垃圾,烧烤摊烟熏火燎多烦人。
三面红旗 发表于 2012-7-21 08:53
骂城管凶的都是没结婚的,有家有口的,都知道小贩占道满地垃圾,烧烤摊烟熏火燎多烦人。
ID和头像撞上了~
城管的问题在于法律没跟上,在国外早就一张传票过来了,谁跟你扯皮啊
antimomo 发表于 2012-7-21 08:55
ID和头像撞上了~
这事我发现很久了
说说自己兼职出夜市的经历,总体来说城管还算不错,一晚上交30元管理费,这个成本自然要转嫁到顾客身上,城管只管收钱然后消失。一个月勤劳点好的情况能赚个2000+左右。一般来说凶悍执法对象基本都是没交钱乱摆摊的游击人员 。在这里租用一个摊位一个季度是2600,要是点子背一个月下半个月雨这个月你就算白干了。要是散户每天交钱那种,5点钟摆摊,6点变天这钱你也得交,得罪城管下次你就别想在这片混了。所以小贩不容易,生活艰难很多人就图个温饱。总结一下,城管与小贩不是什么死对头 ,大家都是为了生活。上边一动嘴他们就得满街执法鸡飞狗跳,小贩则是为了生存这些人被迫风吹日晒不受尊重 。流氓也好刁民也罢如此而已,都是在这个浮躁的环境中一棵小草 。
小贩问题是世界性的,城管是中国特色,只有中国用城管对付小贩。
wangbb 发表于 2012-7-21 11:13
小贩问题是世界性的,城管是中国特色,只有中国用城管对付小贩。
以前看香港电影,经常看到警察抓小贩。
小贩固然不容易 但也不能让别人无路可走不是
pxg1972 发表于 2012-7-21 11:21
以前看香港电影,经常看到警察抓小贩。
世界各国基本都是警察对付小贩,警察抓的理直气壮,小贩都是仓皇四散,只有中国搞出个特色城管。
我的意见,可否在一定时间,例如晚7点以后以及周日。一定的地点,广场及宽敞的人行道上,以不影响交通为主。一定范围,以小商品为主,餐饮业因安全和环境排除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让其摆摊设点。不在时间地点范围,的则打击。
中国人太会钻空子了,
ROCROC 发表于 2012-7-21 08:07
我的看法是堵不如疏,把小贩收编制度化,对卫生安全,占用道路做出详细规定,每个小贩都要有专用的经营许可 ...
你这不就是再折腾出一套规矩来嘛。但是,如果小贩不遵守这套规矩的话,那你不还是要再次走上城管对抗小贩这条路?
wangbb 发表于 2012-7-21 11:32
世界各国基本都是警察对付小贩,警察抓的理直气壮,小贩都是仓皇四散,只有中国搞出个特色城管。
是啊,中国的警察太软弱了。连几个小贩都治不住。
pxg1972 发表于 2012-7-21 15:21
是啊,中国的警察太软弱了。连几个小贩都治不住。
所以我的看法是:把城管、市容等大檐帽都收编到警察部门,建立片区巡警制度,由巡警统一负责本片区地一切违法违章纠正。
wangbb 发表于 2012-7-21 11:32
世界各国基本都是警察对付小贩,警察抓的理直气壮,小贩都是仓皇四散,只有中国搞出个特色城管。
中国警察比例低吧
城管乃国之重器,乃们草民焉能置喙?
hhffcc 发表于 2012-7-21 16:52
中国警察比例低吧
参见我楼上的回帖,中国警察比例低,但主要是坐办公室的多,如果再把巡街的各类大檐帽都收编进来,数量就不少了。
城管与小贩是个无解的命题。
wangbb 发表于 2012-7-21 17:05
参见我楼上的回帖,中国警察比例低,但主要是坐办公室的多,如果再把巡街的各类大檐帽都收编进来,数量就 ...
分属不同的部门,貌似放在一起不太现实。

而且“各类大檐帽”这个也太笼统了
巡街的各类大檐帽,都是在街上转的,还不如统一一下分片包干的巡街。
LYZ 发表于 2012-7-21 12:41
我的意见,可否在一定时间,例如晚7点以后以及周日。一定的地点,广场及宽敞的人行道上,以不影响交通为主。 ...
问题是到哪里去找又宽敞又有经营价值的地方啊,
宽敞的地方倒是有但是绝大多数人流少,小贩们根本不去
城里面那些黄金地段本来已经拥挤不堪,再加上小贩那叫一个悲剧!!
浮岛 发表于 2012-7-21 19:31
问题是到哪里去找又宽敞又有经营价值的地方啊,
宽敞的地方倒是有但是绝大多数人流少,小贩们根本不去
...
在晚7点以后车流人流减少的情况下,找个地方让他们摆摊。
LYZ 发表于 2012-7-21 23:11
在晚7点以后车流人流减少的情况下,找个地方让他们摆摊。
某些地方有夜市
但是……摆着摆着就摆到路上来了 然后 嘁哩喀喳 然后 抱怨 然后 再摆 再嘁哩喀喳 再抱怨……
LYZ 发表于 2012-7-21 12:41
我的意见,可否在一定时间,例如晚7点以后以及周日。一定的地点,广场及宽敞的人行道上,以不影响交通为主。 ...
不好管理,小商小贩,规定7点到12点,我6点来行不行?规定只能是非食品类,谁负责管理,管的松了形同虚设,管得严了,满城游记,照旧
看小丑跳梁 发表于 2012-7-21 23:23
某些地方有夜市
但是……摆着摆着就摆到路上来了 然后 嘁哩喀喳 然后 抱怨 然后 再摆 再嘁哩喀喳 再抱怨 ...
我个人看法,有堵有疏才是正理。能摆地摊的都不会是有钱人,应该给他们一个改善的机会。至于超出范围的则坚决处理,范围内的则保护,如此几次应该都能学乖吧。
大烨扶风侯 发表于 2012-7-21 23:30
不好管理,小商小贩,规定7点到12点,我6点来行不行?规定只能是非食品类,谁负责管理,管的松了形同虚设 ...
只能由城管负责,提前给小商小贩讲清楚规定7点,6点59来都将严格处理。如果执法以严,你说的问题好多都不是问题。以上是我个人看法。
LYZ 发表于 2012-7-21 23:51
只能由城管负责,提前给小商小贩讲清楚规定7点,6点59来都将严格处理。如果执法以严,你说的问题好多都不 ...
如果有那么好说话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暴力机关了……
LYZ 发表于 2012-7-21 23:41
我个人看法,有堵有疏才是正理。能摆地摊的都不会是有钱人,应该给他们一个改善的机会。至于超出范围的则 ...

理论设想的蛮好
但是实践中么……话说小贩生活虽然不容易 但他们也不像你想象中的那么萌 反而是那么猛  他们可是深得游击战精髓的
看小丑跳梁 发表于 2012-7-22 00:13
理论设想的蛮好
但是实践中么……话说小贩生活虽然不容易 但他们也不像你想象中的那么萌 反而是那么猛 ...
所以这一切都建立在执法必严的基础上。
以前看香港电影,经常看到警察抓小贩。
現在是由食物環境衛生署的小販管理隊執行。

有爭執才需要警方介入。

LYZ 发表于 2012-7-22 00:23
所以这一切都建立在执法必严的基础上。


从上到下都木有这个土壤 何来执法必严

我是普通老百姓 要办事 只要有一点关系能用 我必然会用
我是公务人员 或者自己本身就不想严甚至从中取利 或者面对亲戚朋友甚至八竿子的关系冒出来的亲情攻势 或者面对唾沫星子干脆独善其身   能秉公执法的少  

一团乱糟糟

LYZ 发表于 2012-7-22 00:23
所以这一切都建立在执法必严的基础上。


从上到下都木有这个土壤 何来执法必严

我是普通老百姓 要办事 只要有一点关系能用 我必然会用
我是公务人员 或者自己本身就不想严甚至从中取利 或者面对亲戚朋友甚至八竿子的关系冒出来的亲情攻势 或者面对唾沫星子干脆独善其身   能秉公执法的少  

一团乱糟糟
LYZ 发表于 2012-7-22 00:23
所以这一切都建立在执法必严的基础上。
话说回来 你觉得连警察都可以推推搡搡 他们还会怕温柔说理的城管
wangbb 发表于 2012-7-21 16:36
所以我的看法是:把城管、市容等大檐帽都收编到警察部门,建立片区巡警制度,由巡警统一负责本片区地一切 ...
个人看法,这些人收编到警察部门不太好。
1即使把他们收编进入警察队伍,他们的职能还是不变。收了等于白收。
2收编入警察部门,即相当于进入了“体制内”。这些人会造成严重的财政负担。
3编入警察部门后。城管与小贩的矛盾会转变为警察与小贩的矛盾。会造成警察公信力的下降。现在政府部门中具有公信力的恐怕也只有警察军队之类的暴力部门了,要是他们的名声也臭了,那政府还真是不好做了。

  现阶段还是保留这个城管吸引仇恨好些。等城市化率超过70%,农村普遍富裕的情况下在卸磨杀驴也不迟。
yangtianmu222 发表于 2012-7-22 01:04
个人看法,这些人收编到警察部门不太好。
1即使把他们收编进入警察队伍,他们的职能还是不变。收了等于白 ...
1、如果在片区巡警制度下,他们的职能怎么会不变?巡警统一负责纠正本片区地一切违法违章,包括治安。
2、这些大檐帽本身就在体制内,本来就是财政负担。
3、小贩的问题主要是法规政策问题,只要制定好法规政策,对付违法违章小贩,警察执法更有威慑力。
wangbb 发表于 2012-7-22 22:08
1、如果在片区巡警制度下,他们的职能怎么会不变?巡警统一负责纠正本片区地一切违法违章,包括治安。
2 ...
不同意你的看法。
关于第一点先不谈,这个是理论问题。
第二点。      
城管分三种。
    城管的领导干部,比如城管科的科长、副科长、科员等,属于公务员,大多数是转业军官出身。这类城管收入最高,享受公务员的收入和待遇。表面上看不出来他们是不是城管,因为他们从来不穿制服,也没有制服。一般这类城管不进入执法现场,只坐在办公室里下达执法命令。
    行政执法中队的城管队员,属于事业编制人员。这种城管是正规城管,通过地方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比较年轻,文化普遍在本科以上,数量非常少。在普通城管面前,事业编的城管相当于“将”,穿制服,戴钢盔,配防刺背心和对讲机。素质上,事业编城管普遍比较高,是不会随便动手动脚的。一般除查处违章建筑外,这种城管不会到现场执法,工资相当于同地区事业单位,待遇上与同地区警察类似。
    最后是城管协管员。这种城管属于临时工,地方随时可以招,数量非常庞大,占城管群体总数的90%以上。这类城管大多由老企业破产后的失业工人组成,少部分以前是农民工,极少数人以前坐过牢。这种城管文化程度普遍低下,多数不识字,素质差,主要干体力活。打小贩、拆房子什么的一般都由这些城管实施。这类城管有制服,但制服跟行政执法中队的制服很不一样,也不配头盔、对讲机和防刺背心。收入方面,这类城管收入微薄,很多其实比摆地摊的小贩收入还要低,只达到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做错事可以随时裁掉,工资又低,这类城管往往成为地方政府城管的主力军。

超过90%的城管都不属于体制内,他们相当于“临时工”,每个月的工资根据地方的不同在1000到3000之间。并且他们并不享受体质内的福利,比如政府的养老保险等等。如果政府有心,一夜之间把他们全部解散也只需要支付6个月的工资而已。
但如果将城管编入警察队伍,那么大部分福利他们都可以享受到,这样子财政负担就重了。

第三点。小贩的问题主要是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与分配方式的问题。经济才是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