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女强奸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3:16:22
最近看了一个强奸幼女的报到
想问下这个强奸犯最重可以判到什么程度最近看了一个强奸幼女的报到
想问下这个强奸犯最重可以判到什么程度
详情请致电县政府
刑法 二百三十六条
这个看谁干的,普通百姓和14岁以下女性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是够自愿都是强奸罪,按刑法相关法律条文判决。
如果是官员干的,那叫嫖宿幼女罪,具体惩罚看协商结果
这种人直接毙了
楼主你想干什么……
主要看当事人站在哪一边,是D那边还是另一边
楼主是在为犯事后被抓提前做心理准备吗
这问题......新华书店没记错的话有《刑法》全文卖,楼主可以去买了看看。
有四种情况:肉食者QJ草民,肉食者QJ肉食者,草民QJ肉食者,草民QJ草民;具体刑罚可从党内警告,免于刑责到死刑不等
西北和东南 发表于 2012-7-18 08:34
这问题......新华书店没记错的话有《刑法》全文卖,楼主可以去买了看看。
话说能看懂《刑法》全文的人不少,但能和审判法官理解一样的不多。
tony2010 发表于 2012-7-17 22:14
这个看谁干的,普通百姓和14岁以下女性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是够自愿都是强奸罪,按刑法相关法律条文判决。
...
细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
tony2010 发表于 2012-7-17 22:14
这个看谁干的,普通百姓和14岁以下女性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是够自愿都是强奸罪,按刑法相关法律条文判决。
...
判强奸,起刑3年,从重也就4-5年
判嫖宿,起刑5年,上不封顶
我要是罪犯我也愿意被判强奸啊
duketassadar 发表于 2012-7-18 13:38
判强奸,起刑3年,从重也就4-5年
判嫖宿,起刑5年,上不封顶
我要是罪犯我也愿意被判强奸啊
强奸判决起点低,上不封顶,视具体诱因、恶劣程度、影响大小而定,如果是强奸幼女的话按强奸罪肯定从重判决,刑法规定情节恶劣的强奸罪是10年以上有期、无期直至死刑。
嫖宿幼女起点比强奸高点,是5年,但是最多判15年,这点你记错了,中国几起类似案件,判了7-14年不等。

嫖宿幼女罪,本来就是一个荒唐的罪名,这个罪名潜意识里,把强奸幼女(比强奸成年妇女更恶劣)的施暴者从一个本该从重判决的强奸犯变成了一个嫖客,而把受害的幼女无形中变成了卖淫者这一角色。本来就是给有权、有钱人开脱用的条款。把受害者在道义上、定位上再践踏一遍,定这法律条文的人,举手同意通过的人,判个众牲奸尽吧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楼主有这方面打算
tony2010 发表于 2012-7-18 15:38
强奸判决起点低,上不封顶,视具体诱因、恶劣程度、影响大小而定,如果是强奸幼女的话按强奸罪肯定从重判 ...
嫖宿幼女罪是特别法条,强奸罪是一般法条,同时构成重法优于轻法。嫖宿幼女罪法定刑5-15年,强奸幼女罪3-10年从重,所以适用前法。但当有强奸罪加重情节时(强奸3人以上,重伤,死亡,轮奸,公共场所),就要适用强奸罪加重刑10年-死刑了。所以别扯嫖宿幼女罪是犯罪保护伞了。

我国强奸罪刑罚很轻的,比如多次采用暴力手段强奸9岁幼女并导致其怀孕,只要没有我上面括号里那些加重情节,法定最高刑就是10年。
情节恶劣,坚决重判。
duketassadar 发表于 2012-7-18 21:38
嫖宿幼女罪是特别法条,强奸罪是一般法条,同时构成重法优于轻法。嫖宿幼女罪法定刑5-15年,强奸幼女罪3- ...
司法实践中看,强奸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一般有下面几种: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轮奸妇女尤其是轮奸幼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5.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的;
6.多次利用淫秽物品、跳黑灯舞等手段引诱女青年,进行强奸,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极大危害的。
第2个奸淫幼女多次的,也是要加重的,而且嫖宿幼女罪一般认为双方自愿,加重的情节几乎就没有了,而且把受害者定义为失足,这样加害者的道德层面受到的谴责也轻得多,判刑时应该达不到上限,而强奸罪就不同了,因为幼女的生理发育不成熟,很容易就能弄个加重情节,然后很可能重判。
duketassadar 发表于 2012-7-18 21:38
嫖宿幼女罪是特别法条,强奸罪是一般法条,同时构成重法优于轻法。嫖宿幼女罪法定刑5-15年,强奸幼女罪3- ...
1、明明你说什么强奸罪从重4、5年,现在说这么多干嘛?
2、嫖宿幼女罪,很多案例都有非法拘禁等情况,有些还是多人、有组织的,目前判罚7-14年,陕西有4人的,还有8人的案件等等,贵州还出了10多名的案件,都超出了强奸罪从重的标准,却按嫖宿幼女罪轻判了,没有你说的从重
3、保护伞问题,你说不是就不是吧,反正现在对这不满声音很多,法工委开始正式调查了,你说不是那就去呼吁保留吧

错了就是错了,别百度一堆前后矛盾的东西来
tony2010 发表于 2012-7-17 22:14
这个看谁干的,普通百姓和14岁以下女性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是够自愿都是强奸罪,按刑法相关法律条文判决。
...
偶尔会想到一句话,少壮不努力,老死在内地
duketassadar 发表于 2012-7-18 21:38
嫖宿幼女罪是特别法条,强奸罪是一般法条,同时构成重法优于轻法。嫖宿幼女罪法定刑5-15年,强奸幼女罪3- ...
实践中强奸幼女致怀孕,并引产手术的。
是有作为其他严重情节考虑的。

而且,实事求是的说,本人经手的强奸案子也有几十起了。大陆刑法对强奸的门槛可是很低很低的。起刑点很高很高。
报案率很低的事实掩盖了强奸罪判刑普遍不轻的事实。
而且,号里面这种人是最不招人待见的。

看来强奸幼女并导致怀孕的可以牢底坐穿了           
那生下来的小孩怎么办阿
听说要送到福利院
不送福利院自已养可以吗
有关部门会看是谁干的再告诉你怎么处罚.刑期从几天到死刑不等.
和行政级别成反比
。。。。你说吧~这男人爱美色倒也正常~~但作为人,还是有个底线吧!
以后自己没有子女吗?自己想像下,如果是自己的女儿还在年幼时就。。。。。。杀了对方的心都有!

如果忍不住~~请花100元就可以去解决的事情,却去毁了一个小女孩的一辈子!那我只能够说~强奸幼女的畜生,也要付出一辈子的代价!!!!!
tony2010 发表于 2012-7-17 22:14
这个看谁干的,普通百姓和14岁以下女性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是够自愿都是强奸罪,按刑法相关法律条文判决。
...

刑法这么规定的么?

还是你有切实的证据证明你说的这两种情况确实存在和绝对性
太皞 发表于 2012-7-19 15:18
有关部门会看是谁干的再告诉你怎么处罚.刑期从几天到死刑不等.
瞎扯。
找出证据证明你瞎扯的内容来
强奸最重可以判死刑!

盾牌星座 发表于 2012-8-9 13:41
刑法这么规定的么?

还是你有切实的证据证明你说的这两种情况确实存在和绝对性


得了吧,居然还有你这样的卫道士

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强奸,然后被逼卖淫百余次,结果报案了不给立案,最后闹大了立个案,轻判了几个,大半都被放了,倒是有人抓住这个机会伪造事实搞了个立功表彰。最后幼女的母亲不服从判决,频频上访,结果被抓了劳教。最近几天郑渊洁等人频频呼吁放人,今天刚放,之前强奸幼女的如何判仍然没下文,搞不好放了受害人母亲还要出来吹擂一番,说是执法的文明进步,为民着想吧。连郑渊洁都不信童话了,哈哈哈。
立案、判决、劳教、放人,那一点根据法律条文来的?
这个例子够鲜活生动了吧,什么法律规定???这还是一些知名人士持续关注才有的结果,如果不被炒这么热,完全按照你所谓的确实存在和绝对法律标准来办,恐怕立案都是问题,别说怎么判了。按法律规定,以后男监关部分强奸犯,女监关受害人母亲?

我不知道你对法制的信心为何这么足,选择性失明?不懂?还是圈里人士出来给自己人挣面子?
盾牌星座 发表于 2012-8-9 13:41
刑法这么规定的么?

还是你有切实的证据证明你说的这两种情况确实存在和绝对性


得了吧,居然还有你这样的卫道士

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强奸,然后被逼卖淫百余次,结果报案了不给立案,最后闹大了立个案,轻判了几个,大半都被放了,倒是有人抓住这个机会伪造事实搞了个立功表彰。最后幼女的母亲不服从判决,频频上访,结果被抓了劳教。最近几天郑渊洁等人频频呼吁放人,今天刚放,之前强奸幼女的如何判仍然没下文,搞不好放了受害人母亲还要出来吹擂一番,说是执法的文明进步,为民着想吧。连郑渊洁都不信童话了,哈哈哈。
立案、判决、劳教、放人,那一点根据法律条文来的?
这个例子够鲜活生动了吧,什么法律规定???这还是一些知名人士持续关注才有的结果,如果不被炒这么热,完全按照你所谓的确实存在和绝对法律标准来办,恐怕立案都是问题,别说怎么判了。按法律规定,以后男监关部分强奸犯,女监关受害人母亲?

我不知道你对法制的信心为何这么足,选择性失明?不懂?还是圈里人士出来给自己人挣面子?
判强奸,起刑3年,从重也就4-5年
判嫖宿,起刑5年,上不封顶
我要是罪犯我也愿意被判强奸啊
刑罚比较是先看法定最高刑的,强奸罪最高刑是死刑,强奸幼女的从重处罚嫖宿幼女是5年以上有期,判不了无期和死刑。你是官员你愿意判无期和死刑?
嫖宿幼女罪是当年人大制定刑法修正案的时候,某老领导给法律专家们打招呼的结果,说是下面有官员反映嫖幼女判得太重。该领导现在还活着呢,废掉这条罪名不是打他的脸嘛,呵呵
永州的畜生们为什么不枪毙,为什么不枪毙,我彻底无语,司法如此黑暗,畜生罪犯,畜生司法人员,全应该枪毙
xucong900313 发表于 2012-8-10 15:47
嫖宿幼女罪是当年人大制定刑法修正案的时候,某老领导给法律专家们打招呼的结果,说是下面有官员反映嫖幼女 ...
奸贼啊,擦,法律不是保护罪犯的
幼女确实有主动卖的,偶以前单位附近就有3个小女孩晚上出来卖。有个认识的出租司机还搞了3人一起。回来还给她们名片,说有空联系。过几天果真小妹妹来联系了。结果是被逮进去判了好几年。
galaxymacro 发表于 2012-8-10 18:32
永州的畜生们为什么不枪毙,为什么不枪毙,我彻底无语,司法如此黑暗,畜生罪犯,畜生司法人员,全应该枪毙
柳宗元《捕蛇者说》

节选: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
节选二:余闻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尝疑乎是,今以蒋氏观之,犹信。呜呼!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

古人诚不欺我啊,你问的为什么,柳宗元早就回答了
tony2010 发表于 2012-8-10 15:32
得了吧,居然还有你这样的卫道士

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强奸,然后被逼卖淫百余次,结果报案了不给立 ...
最后怎么判的那些犯罪嫌疑人?
盾牌星座 发表于 2012-8-10 23:10
最后怎么判的那些犯罪嫌疑人?
你百度一下吧,各时段的进展和变化比什么《重案六组》精彩多了,一个很简单的案子最后搞得扑朔迷离,其中很多情节最后都没个说法,这也是一次次上访的原因。
比如,家长报案了,警察立个案就不调查了,家长自己查访到了通知警察,居然拒绝解救,最后找两个亲戚冒充嫖客才救出来,一开始警察除了一开始的失踪案之外,面对事实拒不立案,还通知罪犯,让罪犯有时间遣散其余受害人,搞定关系
还有娱乐中心两个老板被抓了,还搞出一个立功表现的闹剧,还有警察作证,最后证实没有立功表现,但是作假的不了了之
还有罚款,法院判了20万,受害人染了性病,看病的钱都不够,仍未痊愈,现在已经基本没有生育可能了,反而网上到处有人传说拿了200万,是受害人故意闹得
另外那些嫖客,11岁的不至于看不出来不够岁数吧,结果都不了了之了
其他的你搜一下吧,看了不知应该怒还是笑,最后处理么,现在看来就是闹大了瞒不了,抓现行的判几个,不闹的话还要轻判,背后那些保护伞和不作为的,包庇的,估计不了了之了,这还是受害人母亲到处"闹“和网络、名人持续关注的结果,一个事实清楚的案件用了6年闹成这样,才出这结果。要不然,罪犯轻判,受害人母亲劳教。
你还对法律条文有信心,就算有,对执法过程也没信心了吧

总之,今后有人要写拍案惊奇,这绝对是个好素材
tony2010 发表于 2012-8-10 15:32
得了吧,居然还有你这样的卫道士

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强奸,然后被逼卖淫百余次,结果报案了不给立 ...
永州的事的违法行为在政法系统内部相当普遍,只不过是案件性质实在太恶劣以及受害人母亲的坚持与坚韧加之律师及网络热心公众的关心才得以进入司法整顿案例。
那要看你是谁了                    
tony2010 发表于 2012-8-10 23:32
你百度一下吧,各时段的进展和变化比什么《重案六组》精彩多了,一个很简单的案子最后搞得扑朔迷离,其中 ...
1、一次次上访的原因是7个嫌犯中有两个没判死刑,受害者的母亲认为7个人都要判死刑,所以一次次上访。

2、解救受害人是受害人的亲戚这个说法并无任何根据。相反新闻中说是警察解救受害人。

3、两个女性犯罪嫌疑人,也就是那两个老板立功的事情,也是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

4、哪个体系都不可能一个坏人都没有。这就需要媒体和公众监督。如果以媒体进行了监督来攻击这个体系不行,那么请问还要媒体做什么?

5、1~3点来自于网络媒体的新闻报道。所以说你那句“判多重要看谁干要看是官员还是普通百姓”这句话就明显罔顾事实。很明显,七个犯罪嫌疑人,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有,死缓的有。没判死刑判有期徒刑的恰好是两个普通百姓,不是任何官员。下回讨论时请尊重事实,超大不是情绪垃圾站,客观讨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