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就越南国会通过海洋法表达抗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8:47:46
台湾就越南国会通过海洋法表达抗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3日  环球时报


  【环球网综合报道】台“外交部”22日表示,近来南海周边国家对南海诸岛礁及邻近水域采取不当举措,台“外交部”表达严正关切与抗议,并重申拥有南海诸岛主权。

  近日,越南国会通过“越南海洋法”,将西沙群岛及南沙群岛纳入越南主权及管辖范围。

  台“外交部”发布新闻稿表示,无论就历史、地理及国际法而言,东沙、南沙、中沙及西沙群岛及周遭水域,都属“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及水域,主权属于“中华民国”,不容置疑,“中华民国”对这4个群岛及水域,享有一切应有权益,任何国家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予以主张,“中华民国”政府一概不予承认。

  “外交部”表示,“中华民国”政府郑重呼吁,相邻南海各岛礁的国家,应依据国际法原则与精神,避免采取任何影响南海地区安定和平的片面措施,并自我节制,透过协商对话,和平解决争端,“中华民国”愿积极参与相关对话,解决纷争,共同促进区域和平稳定与发展。

  “外交部”并重申,愿秉持“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基本原则,与其他国家共同开发南海资源。





http://news.sina.com.cn/c/2012-06-23/100324643258.shtml台湾就越南国会通过海洋法表达抗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3日  环球时报


  【环球网综合报道】台“外交部”22日表示,近来南海周边国家对南海诸岛礁及邻近水域采取不当举措,台“外交部”表达严正关切与抗议,并重申拥有南海诸岛主权。

  近日,越南国会通过“越南海洋法”,将西沙群岛及南沙群岛纳入越南主权及管辖范围。

  台“外交部”发布新闻稿表示,无论就历史、地理及国际法而言,东沙、南沙、中沙及西沙群岛及周遭水域,都属“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及水域,主权属于“中华民国”,不容置疑,“中华民国”对这4个群岛及水域,享有一切应有权益,任何国家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予以主张,“中华民国”政府一概不予承认。

  “外交部”表示,“中华民国”政府郑重呼吁,相邻南海各岛礁的国家,应依据国际法原则与精神,避免采取任何影响南海地区安定和平的片面措施,并自我节制,透过协商对话,和平解决争端,“中华民国”愿积极参与相关对话,解决纷争,共同促进区域和平稳定与发展。

  “外交部”并重申,愿秉持“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和平互惠、共同开发”基本原则,与其他国家共同开发南海资源。





http://news.sina.com.cn/c/2012-06-23/100324643258.shtml
还主权在我,共同开发- -
湾湾也被腹黑兔带傻了啊
貌似大陆已经不提主权在我 共同开发这个战术用语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