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车位上演“人咬人”闹剧 咬人方担责七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4:21:28
中新网上海6月8日电 (陈静 敖颖婕)一方是资历深厚的高级工程师,一方是年轻有为的见习律师,却为一个停车位屡次发生争执,进而发生了“人咬人”的闹剧,最终两人对簿公堂。
上海一中院今日透露,该院新近对这起健康权和身体权的民事纠纷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咬伤对方的见习律师小龙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老张和小龙同是浦东新区某小区的业主,两人住在同一栋楼的楼上楼下。2009年底,小龙的父亲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停车管理合同》,小龙家取得了为期一年的固定车位使用权。然而,小龙的车位却经常被楼下老张的车占用,为此两人产生矛盾,各自想尽办法争夺车位,导致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2010年6月的一天,小龙在车位上安装地锁,老张见状深感不满,便与妻子一起阻拦小龙装锁,双方为此发生肢体冲突。争执中,小龙试图用榔头敲击老张,并在盛怒之下将老张左手食指咬伤,致使老张左手食指末节远端部分缺失,经司法鉴定,属轻微伤。之后,小龙被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为由,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1年5月,老张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小龙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万余元。小龙也不甘示弱,提起反诉,要求老张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4万余元并赔礼道歉。
一审法院审理后,酌定小龙对老张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老张自负30%的责任,同时驳回了小龙的诉讼请求。经审核老张的各项损失为3万7千余元,小龙赔偿其中的70%即为2万6千余元。判决后,小龙和老张均不服,双双上诉到上海一中院。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小龙因在车位上安装地锁与老张发生争执,进而咬伤老张左手食指,对老张的人身权造成损害,理应承担民事责任。鉴于争执起因于老张阻挠小龙安装地锁,且在争执过程中亦有殴打小龙的行为,原审法院据此认定老张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并无不当。遂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2/06-08/3950430.shtml中新网上海6月8日电 (陈静 敖颖婕)一方是资历深厚的高级工程师,一方是年轻有为的见习律师,却为一个停车位屡次发生争执,进而发生了“人咬人”的闹剧,最终两人对簿公堂。
上海一中院今日透露,该院新近对这起健康权和身体权的民事纠纷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咬伤对方的见习律师小龙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老张和小龙同是浦东新区某小区的业主,两人住在同一栋楼的楼上楼下。2009年底,小龙的父亲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停车管理合同》,小龙家取得了为期一年的固定车位使用权。然而,小龙的车位却经常被楼下老张的车占用,为此两人产生矛盾,各自想尽办法争夺车位,导致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2010年6月的一天,小龙在车位上安装地锁,老张见状深感不满,便与妻子一起阻拦小龙装锁,双方为此发生肢体冲突。争执中,小龙试图用榔头敲击老张,并在盛怒之下将老张左手食指咬伤,致使老张左手食指末节远端部分缺失,经司法鉴定,属轻微伤。之后,小龙被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为由,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1年5月,老张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小龙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万余元。小龙也不甘示弱,提起反诉,要求老张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4万余元并赔礼道歉。
一审法院审理后,酌定小龙对老张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老张自负30%的责任,同时驳回了小龙的诉讼请求。经审核老张的各项损失为3万7千余元,小龙赔偿其中的70%即为2万6千余元。判决后,小龙和老张均不服,双双上诉到上海一中院。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小龙因在车位上安装地锁与老张发生争执,进而咬伤老张左手食指,对老张的人身权造成损害,理应承担民事责任。鉴于争执起因于老张阻挠小龙安装地锁,且在争执过程中亦有殴打小龙的行为,原审法院据此认定老张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并无不当。遂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2/06-08/3950430.shtml
上海一中院今日透露,该院新近对这起健康权和身体权的民事纠纷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咬伤对方的见习律师小龙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老张和小龙同是浦东新区某小区的业主,两人住在同一栋楼的楼上楼下。2009年底,小龙的父亲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停车管理合同》,小龙家取得了为期一年的固定车位使用权。然而,小龙的车位却经常被楼下老张的车占用,为此两人产生矛盾,各自想尽办法争夺车位,导致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2010年6月的一天,小龙在车位上安装地锁,老张见状深感不满,便与妻子一起阻拦小龙装锁,双方为此发生肢体冲突。争执中,小龙试图用榔头敲击老张,并在盛怒之下将老张左手食指咬伤,致使老张左手食指末节远端部分缺失,经司法鉴定,属轻微伤。之后,小龙被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为由,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1年5月,老张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小龙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万余元。小龙也不甘示弱,提起反诉,要求老张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4万余元并赔礼道歉。
一审法院审理后,酌定小龙对老张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老张自负30%的责任,同时驳回了小龙的诉讼请求。经审核老张的各项损失为3万7千余元,小龙赔偿其中的70%即为2万6千余元。判决后,小龙和老张均不服,双双上诉到上海一中院。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小龙因在车位上安装地锁与老张发生争执,进而咬伤老张左手食指,对老张的人身权造成损害,理应承担民事责任。鉴于争执起因于老张阻挠小龙安装地锁,且在争执过程中亦有殴打小龙的行为,原审法院据此认定老张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并无不当。遂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2/06-08/3950430.shtml中新网上海6月8日电 (陈静 敖颖婕)一方是资历深厚的高级工程师,一方是年轻有为的见习律师,却为一个停车位屡次发生争执,进而发生了“人咬人”的闹剧,最终两人对簿公堂。
上海一中院今日透露,该院新近对这起健康权和身体权的民事纠纷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咬伤对方的见习律师小龙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老张和小龙同是浦东新区某小区的业主,两人住在同一栋楼的楼上楼下。2009年底,小龙的父亲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停车管理合同》,小龙家取得了为期一年的固定车位使用权。然而,小龙的车位却经常被楼下老张的车占用,为此两人产生矛盾,各自想尽办法争夺车位,导致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2010年6月的一天,小龙在车位上安装地锁,老张见状深感不满,便与妻子一起阻拦小龙装锁,双方为此发生肢体冲突。争执中,小龙试图用榔头敲击老张,并在盛怒之下将老张左手食指咬伤,致使老张左手食指末节远端部分缺失,经司法鉴定,属轻微伤。之后,小龙被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为由,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1年5月,老张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小龙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万余元。小龙也不甘示弱,提起反诉,要求老张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4万余元并赔礼道歉。
一审法院审理后,酌定小龙对老张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老张自负30%的责任,同时驳回了小龙的诉讼请求。经审核老张的各项损失为3万7千余元,小龙赔偿其中的70%即为2万6千余元。判决后,小龙和老张均不服,双双上诉到上海一中院。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小龙因在车位上安装地锁与老张发生争执,进而咬伤老张左手食指,对老张的人身权造成损害,理应承担民事责任。鉴于争执起因于老张阻挠小龙安装地锁,且在争执过程中亦有殴打小龙的行为,原审法院据此认定老张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并无不当。遂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2/06-08/3950430.shtml
现在时兴咬人。又一实例。
弱弱地问一个问题,被咬者要不要注射狂犬疫苗?
弱弱地问一个问题,被咬者要不要注射狂犬疫苗?
小龙家取得了为期一年的固定车位使用权。然而,小龙的车位却经常被楼下老张的车占用
小龙在车位上安装地锁,老张见状深感不满,便与妻子一起阻拦小龙装锁
这个老张真是个极品……
小龙在车位上安装地锁,老张见状深感不满,便与妻子一起阻拦小龙装锁
这个老张真是个极品……
我是看见咬字进来的,靠,想歪了
君子动口不动手
现在几乎家家有车,在小区里为了停车吵架、打架的事已经屡见不鲜。
话说这个老张真就是该打。法律能护这种杂碎,看来只能动私刑啊
律师的嘴能说会咬
有合同在手 怎么会弄成这样 直接叫物业啊
我们这边要是“停错了”直接叫物业 电话叫他开走 要是不走 直接上锁 你就别走了 你来了也拖你1小时才开
你报警 我就把锁打开 我是为了你车安全 才锁的 打你电话 你不来啊 我总不能来派人守这吧
2次一来 看谁敢乱停
我们这边要是“停错了”直接叫物业 电话叫他开走 要是不走 直接上锁 你就别走了 你来了也拖你1小时才开
你报警 我就把锁打开 我是为了你车安全 才锁的 打你电话 你不来啊 我总不能来派人守这吧
2次一来 看谁敢乱停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12-6-8 23:19
话说这个老张真就是该打。法律能护这种杂碎,看来只能动私刑啊
然后又多个杨佳义士是不是?
话说这个老张真就是该打。法律能护这种杂碎,看来只能动私刑啊
然后又多个杨佳义士是不是?
wawo1 发表于 2012-6-9 11:39
然后又多个杨佳义士是不是?
证据证据,没证据光用嘴喷,与泼妇有什么区别呢??
然后又多个杨佳义士是不是?
证据证据,没证据光用嘴喷,与泼妇有什么区别呢??
这老张是极品,小龙也太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