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翔的恶劣影响比不上药家鑫”的DG理工大小米事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59:10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潜水员,这是我的第一个主题帖,因为我看完这个短片以后有一股抑制不住的冲动……算了,不说了,先看视频吧,这是被害人小米的男友为她拍的:

既然辩护律师说这案子社会影响不大,那我们就讨论讨论吧……
或许我不应该只凭受害人一方的描述就发这样的帖子,但我抑制不住,还请知情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将事情尽可能客观的还原一下,看看我们应该支持拥有“敖翔的恶劣影响比不上药家鑫”律师的被告一方还是支持被害的小米……
还有当我看到说被告可怜的公诉人的时候,我的心……真的很凉……一直以来,我都是以一个潜水员自居,但我觉得其实我是一个五毛,每当有人说    不好,我都忍不住去反驳他,忍不住去证明我们的     并不是那么不堪,但这次……好吧,我要放弃五毛了……
PS:这是我第一次发主题帖,以前没想过要发这样的帖子,对相关的版规不了解,只是在看涛哥的视频时看到了他在最后发的视屏,一时忍不住转发了一下,如有不当的地方,麻烦版主帮忙处理一下,谢谢。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潜水员,这是我的第一个主题帖,因为我看完这个短片以后有一股抑制不住的冲动……算了,不说了,先看视频吧,这是被害人小米的男友为她拍的:

既然辩护律师说这案子社会影响不大,那我们就讨论讨论吧……
或许我不应该只凭受害人一方的描述就发这样的帖子,但我抑制不住,还请知情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将事情尽可能客观的还原一下,看看我们应该支持拥有“敖翔的恶劣影响比不上药家鑫”律师的被告一方还是支持被害的小米……
还有当我看到说被告可怜的公诉人的时候,我的心……真的很凉……一直以来,我都是以一个潜水员自居,但我觉得其实我是一个五毛,每当有人说    不好,我都忍不住去反驳他,忍不住去证明我们的     并不是那么不堪,但这次……好吧,我要放弃五毛了……
PS:这是我第一次发主题帖,以前没想过要发这样的帖子,对相关的版规不了解,只是在看涛哥的视频时看到了他在最后发的视屏,一时忍不住转发了一下,如有不当的地方,麻烦版主帮忙处理一下,谢谢。
影响不大?对被害人及其生活的环境影响不大?
或者说放到全世界来看影响不大?
因为被害人反抗所以就杀人。和药加薪有什么区别?
不知道你们激动什么?这么简单的案情,按法律规定来判就是了。猥亵妇女被抵抗后杀人好像不能按故意杀人来判。
huanghefqy1 发表于 2012-6-5 21:33
不知道你们激动什么?这么简单的案情,按法律规定来判就是了。猥亵妇女被抵抗后杀人好像不能按故意杀人来判 ...
兄台学法律的?或是从事法律方面工作的
依法会不会判死刑跟人渣该不该死完全是两码事。
这世道妇女被猥亵难道不反抗而是张开双腿等对方来插吗
以后强奸未遂杀人可按此案办理,说明我国对罪犯还是挺“人权“的。
huanghefqy1 发表于 2012-6-5 21:33
不知道你们激动什么?这么简单的案情,按法律规定来判就是了。猥亵妇女被抵抗后杀人好像不能按故意杀人来判 ...
不是故意杀人罪,难道是过失杀人罪?
wyz1025a 发表于 2012-6-5 21:42
兄台学法律的?或是从事法律方面工作的
不是啊,就是以前看到案例啥的类似的只判死缓无期了。
看家属的意思是希望死刑立即执行。
huanghefqy1 发表于 2012-6-5 21:33
不知道你们激动什么?这么简单的案情,按法律规定来判就是了。猥亵妇女被抵抗后杀人好像不能按故意杀人来判 ...
话不是这么说吧,法律方面不太懂,只是觉得你说的有问题,但不知道是哪里的问题,希望有明白人科普一下。
按法律规定,规定是一个范围,具体是人来判,那你对说“社会影响不大”的被告律师、说被告可怜的公诉人,还有被告当庭陈述与案卷不同却不许原告律师反问的法官有什么看法吗?
PS: 就算是一审判决好像也是有故意杀人这一条吧。
myson 发表于 2012-6-5 22:01
不是故意杀人罪,难道是过失杀人罪?
百度了一下故意杀人罪。
我觉得应该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条件。
故意杀人
我觉得此案法院判决有几点我不能认同,第一,是猥亵还是强奸?根据被告之前的准备,还有他选择的场所,真的只是猥亵吗?还有就是自首,被告逃跑,然后被公安机关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在如果不自首肯定会被抓的情况下自首,是真心觉得后悔了还是为了自首能缓刑?
激情杀人
不知道你们激动什么?这么简单的案情,按法律规定来判就是了。猥亵妇女被抵抗后杀人好像不能按故意杀人来判 ...
你意思是全怪对方反抗导致作案不便杀人非主故竟?
而且被告在案卷里的笔录与他在法庭上的说法明显不一样啊,按公安机关的调查应该是死刑吧,按法院宣判的那判死缓就有情可原了。那公安机关的调查跟法院宣判的那个更接近事实呢?
故意杀人罪,有票票就无罪,你懂得
那个加拿大变态碎尸杀人狂要是引渡来中国,会判个几年啊,好像武汉男没反抗杀人狂也没自首.
clarkone 发表于 2012-6-5 22:52
那个加拿大变态碎尸杀人狂要是引渡来中国,会判个几年啊,好像武汉男没反抗杀人狂也没自首.
那案子在国内审的话,99%死刑立即执行
在加拿大的话,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死刑,即使有,判死刑的概率也不是很大。另外,不判刑的可能性也有——说不定会搞出个精神有问题啥的
我国法律就是一张没写完字的纸
鄙人在网易看到有业内人士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应该严惩的。
歼15舰载机 发表于 2012-6-5 23:03
那案子在国内审的话,99%死刑立即执行
在加拿大的话,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死刑,即使有,判死刑的概率也不是 ...
看过那视频的表示,真是精神病也不奇怪,实在太过BT...
YsMilan 发表于 2012-6-5 23:21
看过那视频的表示,真是精神病也不奇怪,实在太过BT...
是的啊,就是因为这行为实在是太不正常,所以有可能会有精神疾病,如果确定的话,逃脱刑罚的可能性很大
wyz1025a 发表于 2012-6-5 21:42
兄台学法律的?或是从事法律方面工作的
学过法律就不会说这么幼稚的话了,法律从来不用好像这个两个字


的确是一起刑事案件,社会影响不大如果没有特别的关注的话根据特色理论和丛林法则以及拼爹实践,这小子死不了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27931486.html下面是判决http://www.s1979.com/young/announce/201206/0538648705.shtml

的确是一起刑事案件,社会影响不大如果没有特别的关注的话根据特色理论和丛林法则以及拼爹实践,这小子死不了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27931486.html下面是判决http://www.s1979.com/young/announce/201206/0538648705.shtml
强奸杀人按故意杀人来判  我这一知半解的人都知道
何况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影响不大,估计理工大最近半年都没有女生敢单独上厕所了,你说影响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