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国家粮库原副主任挪用粮款近百万被判10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1:02:36
)因迷恋赌博打起了公款的歪主意,不仅断送了自己美好前程,还把自己“赌”进了监狱。近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对江西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原副主任黄武挪用公款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黄武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经法院查明,1996年5月至1999年11月期间,被告人黄武在担任抚州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现名江西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副主任及该库下属单位贸易部经理期间,利用经手收取货款及分管等职务便利,先后十余次将临川市粮食局交易所、广东省普宁市洪昌粮油有限公司等5家买受人支付给本单位的售粮款合计677136.54元予以截留,未上交单位用于赌博。

另查明,1997年12月至1998年4月期间,被告人黄武还以购粮等为名,先后四次从抚州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贸易部、抚州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精制米厂借款320000元,用于赌博。案发后被告人潜逃,在去年公安机关“清网”行动中黄武向崇仁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国有企业副主任兼经理的职务便利,采取截留货款及借款手段,挪用公款997136.54元,用于非法活动,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不退还,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法院遂综合被告人有自首情节等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2_05/28/14869925_0.shtml)因迷恋赌博打起了公款的歪主意,不仅断送了自己美好前程,还把自己“赌”进了监狱。近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对江西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原副主任黄武挪用公款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黄武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经法院查明,1996年5月至1999年11月期间,被告人黄武在担任抚州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现名江西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副主任及该库下属单位贸易部经理期间,利用经手收取货款及分管等职务便利,先后十余次将临川市粮食局交易所、广东省普宁市洪昌粮油有限公司等5家买受人支付给本单位的售粮款合计677136.54元予以截留,未上交单位用于赌博。

另查明,1997年12月至1998年4月期间,被告人黄武还以购粮等为名,先后四次从抚州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贸易部、抚州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精制米厂借款320000元,用于赌博。案发后被告人潜逃,在去年公安机关“清网”行动中黄武向崇仁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国有企业副主任兼经理的职务便利,采取截留货款及借款手段,挪用公款997136.54元,用于非法活动,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不退还,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法院遂综合被告人有自首情节等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2_05/28/14869925_0.shtml
百度百科:
  1.犯挪用公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用的是第三档,考虑有自首情节,10年。
其实我想吐槽很久了. 中国官员挪用单位资金方便得取自家存款一样!!!  就这财务管理水平简直连三流民企不如!  哪家企业这么方便挪用资金早倒闭了(国企除外)!!  
挪用100万才判10年?  老百姓要是挪用100万  您怎么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