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通奸547次入狱一年半(台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11:33
凤凰网资讯 > 图片 > 全景社会 > 正文
http://news.ifeng.com/photo/hdso ... 18/14630207_0.shtml
台湾一名林姓男子与小姨子发生婚外情,两人通奸超过10年,睡遍高雄市饭店、汽车旅馆,直到林男发现小姨子也“劈腿”其他男子,决定向妻子自白忏悔,并将上旅馆开房间的“偷情性爱日记”交给妻子,总计有547次。高雄地方法院法官依通奸罪,将小姨子判处1年6个月,而依往例,通奸案被告多获易科罚金。不料检方考虑张女犯罪时间长且次数达547次,又从未向解决诶道歉和解,依《刑法》第41条,认定被告不坐牢“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命她入监服刑。凤凰网资讯 > 图片 > 全景社会 > 正文
http://news.ifeng.com/photo/hdso ... 18/14630207_0.shtml
台湾一名林姓男子与小姨子发生婚外情,两人通奸超过10年,睡遍高雄市饭店、汽车旅馆,直到林男发现小姨子也“劈腿”其他男子,决定向妻子自白忏悔,并将上旅馆开房间的“偷情性爱日记”交给妻子,总计有547次。高雄地方法院法官依通奸罪,将小姨子判处1年6个月,而依往例,通奸案被告多获易科罚金。不料检方考虑张女犯罪时间长且次数达547次,又从未向解决诶道歉和解,依《刑法》第41条,认定被告不坐牢“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命她入监服刑。
十年啊,平均每周都有三四次,好多正经夫妻都自叹佛如了,果真是买不如偷,偷不着了才自首啊
十年啊,平均每周都有三四次,好多正经夫妻都自叹佛如了,果真是买不如偷,偷不着了才自首啊
1年52星期,10后547次,怎么得出每周三四次的结果?这位数学谁教的?
chen323800 发表于 2012-5-19 16:37
1年52星期,10后547次,怎么得出每周三四次的结果?这位数学谁教的?
一晚上三四次是一般人的正常情况啊!
通奸恐怕在大陆已经不是罪了,这要归功于那些包二奶的官员。不知精英们怎么看待民主台湾通奸入罪这一条。
好强大!!
图片女的是谁 衣服好透明
身材可以 是女通奸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