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海警被刺死案:船员称韩方曾闯中国海域抓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4:43:23
2012年04月22日 02:19
来源:新京报 作者:刘珍妮 韩旭阳
“刺死韩国海警中国船长被判30年”追踪
新京报讯昨日,得知10名中国船员在韩获刑后,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船上的其中5名船员和“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的家属来到北京,希望获得外交部的援助,让被扣船员早日回家。其中,刘连成的父亲刘春海(音),出事当天作为船员,就在“辽葫渔”号船上。他被韩国警方扣押4天后,又被释放。
日前,刺死韩国海警的程大伟被韩法庭判处30年监禁,程大伟船上的8名中国船员以及刘连成被判18个月到5年的监禁。中国外交部回应,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作出判决。
船员给家属来信称不得已认罪
昨日,海淀区双清路一处公园,“鲁文渔”号船员刘德福的爱人杨凤玉说,丈夫在韩国拘留的几个月中,曾来过6封信。在杨凤玉出示的信中,刘德福称他们曾出庭两次,因有三人没有承认杀人,未当庭宣判,但有接触他们的韩方律师称,“承认的话罪能小些”,刘德福信中称,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默认了。杨凤玉认为,丈夫可能因为语言障碍被误导,导致判刑。
26岁船员艾猛父亲称,在儿子未判刑的几个月前,曾收到信,“在监狱里没受伤害,但失去自由,就想早点回家。”
8名家属均称,被判刑后,就与船员们失去了联系,“也没有来自韩国方面的法律函件。”
辽葫渔号船员:未撞“鲁文渔”
“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的父亲刘春海,曾是儿子船上的9名船员之一。他回忆,去年12月12日,“辽葫渔”号和“鲁文渔”号出海曾一起捕鱼,但事发时刘春海“没有看到‘鲁文渔’上发生了什么”。
韩方指控刘连成“利用木船撞击海警正在登船的‘鲁文渔’号,妨碍执行公务”。对此,刘春海特别回忆称,作为木船“辽葫渔”号并未故意撞击。“我们的木船又轻又小,‘鲁文渔’号是铁船,故意撞,有可能侧翻,另一方面也有碎裂的危险,所以不是专门撞的,而是正常行驶中的剐蹭。”
“韩海警先抓后放又抓”
刘春海说,随后,“辽葫渔”驶出三四海里,“纬导”显示已进入中国海域。但被赶来的警艇登船,“七八个韩国警察上来,有警察按住我儿子,我在阻止时被警察打晕。”随后,“辽葫渔”被要求驶往韩国海域,但在中途又被放走,“要我们离开,回到中国海域”。但在驶离30分钟后,刘连成的“辽葫渔”号再次被海警拦下。
“又要求我们往韩国方向开。”这一次,“辽葫渔”号上,船长、船员共10人被韩国警方关押。
刘连成的母亲程宝珍说,丈夫和儿子被关的2天后,她获得了消息,要求缴纳36万元的罚款,“钱由程大伟的妻子给了一个中间人。”刘家并不知道这个“中间人”是谁。2011年12月16日,丈夫和其他8名船员在韩方被关押4天后,由一辆渔船送回,但儿子刘连成则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继续扣押。
■ 专家说法
“此案不应该适用韩国法律”
韩警过度执法也有责任
对于此次中国船长、船员在韩被判刑事件,中山大学法学院一法学专家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根据韩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定事实,应当根据证据。证据要依法官的自由判断。而检方认定,由于案发地点处于仁川附近专属经济水域,根据专属经济区法程大伟等人的行为属于非法捕捞,所以韩方有权进行司法程序。但事实上,事发海域中韩并没有划分疆界,而是依照《中韩渔业协定》规则进行操作,双方渔民迫于生计常有钻空子的客观现象发生,而韩国警方的过度执法也是造成事件发生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所以此案不应该适用韩国法律。
上述法律专家还表示,根据《中韩引渡条约规定》(2000版)所规定:一、双方有权拒绝引渡基本国国民。二、如果根据本条第一款不准予引渡,若想追诉,请求方应向被请求方提交与案件有关的文件和证据。
对于程大伟被判30年,该专家表示,如果上诉不用担心获死刑。因韩国已被国际社会认定为“事实上废除死刑制度的国家”,近年来死刑极少。
“若在中国海域抓人违法”
对于刘连成父亲刘春海讲述的“已驶入中国海域仍被韩海警抓捕”的情况,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郑环宇认为,如果刘春海所说属实,中国船员已经离开韩国海域,回到中国海域,那么韩方须通过外交途径追究责任。
但如果韩海警跑到中国海域,还对其实施抓捕,其行为已经涉嫌侵犯别国领土,是有违国际法律和惯例的。
■ 案件回顾
韩国法庭称,2011年12月12日,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因非法捕鱼而遭到韩国海警执法,在韩国海警登船后刺死韩国海警李洛勋。
韩国法庭称,程大伟船上的其他8名船员在海警登船抓捕时,用竹竿等进行抵抗。“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驾驶木船进入韩国海域,利用木船撞击海警正在登船的“鲁文渔”号。
2012年4月19日,韩国法庭以程大伟犯有“杀害执行公务者未遂和杀害执行公务者之罪”,判处30年监禁;8名船员与“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被判18个月到5年监禁,并处以罚款。
多名法律学者则表示,根据相关条约,获刑的船员有望回国服刑。
http://news.ifeng.com/world/spec ... 22/14061627_0.shtml2012年04月22日 02:19
来源:新京报 作者:刘珍妮 韩旭阳
“刺死韩国海警中国船长被判30年”追踪
新京报讯昨日,得知10名中国船员在韩获刑后,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船上的其中5名船员和“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的家属来到北京,希望获得外交部的援助,让被扣船员早日回家。其中,刘连成的父亲刘春海(音),出事当天作为船员,就在“辽葫渔”号船上。他被韩国警方扣押4天后,又被释放。
日前,刺死韩国海警的程大伟被韩法庭判处30年监禁,程大伟船上的8名中国船员以及刘连成被判18个月到5年的监禁。中国外交部回应,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作出判决。
船员给家属来信称不得已认罪
昨日,海淀区双清路一处公园,“鲁文渔”号船员刘德福的爱人杨凤玉说,丈夫在韩国拘留的几个月中,曾来过6封信。在杨凤玉出示的信中,刘德福称他们曾出庭两次,因有三人没有承认杀人,未当庭宣判,但有接触他们的韩方律师称,“承认的话罪能小些”,刘德福信中称,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默认了。杨凤玉认为,丈夫可能因为语言障碍被误导,导致判刑。
26岁船员艾猛父亲称,在儿子未判刑的几个月前,曾收到信,“在监狱里没受伤害,但失去自由,就想早点回家。”
8名家属均称,被判刑后,就与船员们失去了联系,“也没有来自韩国方面的法律函件。”
辽葫渔号船员:未撞“鲁文渔”
“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的父亲刘春海,曾是儿子船上的9名船员之一。他回忆,去年12月12日,“辽葫渔”号和“鲁文渔”号出海曾一起捕鱼,但事发时刘春海“没有看到‘鲁文渔’上发生了什么”。
韩方指控刘连成“利用木船撞击海警正在登船的‘鲁文渔’号,妨碍执行公务”。对此,刘春海特别回忆称,作为木船“辽葫渔”号并未故意撞击。“我们的木船又轻又小,‘鲁文渔’号是铁船,故意撞,有可能侧翻,另一方面也有碎裂的危险,所以不是专门撞的,而是正常行驶中的剐蹭。”
“韩海警先抓后放又抓”
刘春海说,随后,“辽葫渔”驶出三四海里,“纬导”显示已进入中国海域。但被赶来的警艇登船,“七八个韩国警察上来,有警察按住我儿子,我在阻止时被警察打晕。”随后,“辽葫渔”被要求驶往韩国海域,但在中途又被放走,“要我们离开,回到中国海域”。但在驶离30分钟后,刘连成的“辽葫渔”号再次被海警拦下。
“又要求我们往韩国方向开。”这一次,“辽葫渔”号上,船长、船员共10人被韩国警方关押。
刘连成的母亲程宝珍说,丈夫和儿子被关的2天后,她获得了消息,要求缴纳36万元的罚款,“钱由程大伟的妻子给了一个中间人。”刘家并不知道这个“中间人”是谁。2011年12月16日,丈夫和其他8名船员在韩方被关押4天后,由一辆渔船送回,但儿子刘连成则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继续扣押。
■ 专家说法
“此案不应该适用韩国法律”
韩警过度执法也有责任
对于此次中国船长、船员在韩被判刑事件,中山大学法学院一法学专家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根据韩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定事实,应当根据证据。证据要依法官的自由判断。而检方认定,由于案发地点处于仁川附近专属经济水域,根据专属经济区法程大伟等人的行为属于非法捕捞,所以韩方有权进行司法程序。但事实上,事发海域中韩并没有划分疆界,而是依照《中韩渔业协定》规则进行操作,双方渔民迫于生计常有钻空子的客观现象发生,而韩国警方的过度执法也是造成事件发生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所以此案不应该适用韩国法律。
上述法律专家还表示,根据《中韩引渡条约规定》(2000版)所规定:一、双方有权拒绝引渡基本国国民。二、如果根据本条第一款不准予引渡,若想追诉,请求方应向被请求方提交与案件有关的文件和证据。
对于程大伟被判30年,该专家表示,如果上诉不用担心获死刑。因韩国已被国际社会认定为“事实上废除死刑制度的国家”,近年来死刑极少。
“若在中国海域抓人违法”
对于刘连成父亲刘春海讲述的“已驶入中国海域仍被韩海警抓捕”的情况,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郑环宇认为,如果刘春海所说属实,中国船员已经离开韩国海域,回到中国海域,那么韩方须通过外交途径追究责任。
但如果韩海警跑到中国海域,还对其实施抓捕,其行为已经涉嫌侵犯别国领土,是有违国际法律和惯例的。
■ 案件回顾
韩国法庭称,2011年12月12日,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因非法捕鱼而遭到韩国海警执法,在韩国海警登船后刺死韩国海警李洛勋。
韩国法庭称,程大伟船上的其他8名船员在海警登船抓捕时,用竹竿等进行抵抗。“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驾驶木船进入韩国海域,利用木船撞击海警正在登船的“鲁文渔”号。
2012年4月19日,韩国法庭以程大伟犯有“杀害执行公务者未遂和杀害执行公务者之罪”,判处30年监禁;8名船员与“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被判18个月到5年监禁,并处以罚款。
多名法律学者则表示,根据相关条约,获刑的船员有望回国服刑。
http://news.ifeng.com/world/spec ... 22/14061627_0.shtml
来源:新京报 作者:刘珍妮 韩旭阳
“刺死韩国海警中国船长被判30年”追踪
新京报讯昨日,得知10名中国船员在韩获刑后,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船上的其中5名船员和“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的家属来到北京,希望获得外交部的援助,让被扣船员早日回家。其中,刘连成的父亲刘春海(音),出事当天作为船员,就在“辽葫渔”号船上。他被韩国警方扣押4天后,又被释放。
日前,刺死韩国海警的程大伟被韩法庭判处30年监禁,程大伟船上的8名中国船员以及刘连成被判18个月到5年的监禁。中国外交部回应,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作出判决。
船员给家属来信称不得已认罪
昨日,海淀区双清路一处公园,“鲁文渔”号船员刘德福的爱人杨凤玉说,丈夫在韩国拘留的几个月中,曾来过6封信。在杨凤玉出示的信中,刘德福称他们曾出庭两次,因有三人没有承认杀人,未当庭宣判,但有接触他们的韩方律师称,“承认的话罪能小些”,刘德福信中称,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默认了。杨凤玉认为,丈夫可能因为语言障碍被误导,导致判刑。
26岁船员艾猛父亲称,在儿子未判刑的几个月前,曾收到信,“在监狱里没受伤害,但失去自由,就想早点回家。”
8名家属均称,被判刑后,就与船员们失去了联系,“也没有来自韩国方面的法律函件。”
辽葫渔号船员:未撞“鲁文渔”
“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的父亲刘春海,曾是儿子船上的9名船员之一。他回忆,去年12月12日,“辽葫渔”号和“鲁文渔”号出海曾一起捕鱼,但事发时刘春海“没有看到‘鲁文渔’上发生了什么”。
韩方指控刘连成“利用木船撞击海警正在登船的‘鲁文渔’号,妨碍执行公务”。对此,刘春海特别回忆称,作为木船“辽葫渔”号并未故意撞击。“我们的木船又轻又小,‘鲁文渔’号是铁船,故意撞,有可能侧翻,另一方面也有碎裂的危险,所以不是专门撞的,而是正常行驶中的剐蹭。”
“韩海警先抓后放又抓”
刘春海说,随后,“辽葫渔”驶出三四海里,“纬导”显示已进入中国海域。但被赶来的警艇登船,“七八个韩国警察上来,有警察按住我儿子,我在阻止时被警察打晕。”随后,“辽葫渔”被要求驶往韩国海域,但在中途又被放走,“要我们离开,回到中国海域”。但在驶离30分钟后,刘连成的“辽葫渔”号再次被海警拦下。
“又要求我们往韩国方向开。”这一次,“辽葫渔”号上,船长、船员共10人被韩国警方关押。
刘连成的母亲程宝珍说,丈夫和儿子被关的2天后,她获得了消息,要求缴纳36万元的罚款,“钱由程大伟的妻子给了一个中间人。”刘家并不知道这个“中间人”是谁。2011年12月16日,丈夫和其他8名船员在韩方被关押4天后,由一辆渔船送回,但儿子刘连成则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继续扣押。
■ 专家说法
“此案不应该适用韩国法律”
韩警过度执法也有责任
对于此次中国船长、船员在韩被判刑事件,中山大学法学院一法学专家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根据韩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定事实,应当根据证据。证据要依法官的自由判断。而检方认定,由于案发地点处于仁川附近专属经济水域,根据专属经济区法程大伟等人的行为属于非法捕捞,所以韩方有权进行司法程序。但事实上,事发海域中韩并没有划分疆界,而是依照《中韩渔业协定》规则进行操作,双方渔民迫于生计常有钻空子的客观现象发生,而韩国警方的过度执法也是造成事件发生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所以此案不应该适用韩国法律。
上述法律专家还表示,根据《中韩引渡条约规定》(2000版)所规定:一、双方有权拒绝引渡基本国国民。二、如果根据本条第一款不准予引渡,若想追诉,请求方应向被请求方提交与案件有关的文件和证据。
对于程大伟被判30年,该专家表示,如果上诉不用担心获死刑。因韩国已被国际社会认定为“事实上废除死刑制度的国家”,近年来死刑极少。
“若在中国海域抓人违法”
对于刘连成父亲刘春海讲述的“已驶入中国海域仍被韩海警抓捕”的情况,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郑环宇认为,如果刘春海所说属实,中国船员已经离开韩国海域,回到中国海域,那么韩方须通过外交途径追究责任。
但如果韩海警跑到中国海域,还对其实施抓捕,其行为已经涉嫌侵犯别国领土,是有违国际法律和惯例的。
■ 案件回顾
韩国法庭称,2011年12月12日,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因非法捕鱼而遭到韩国海警执法,在韩国海警登船后刺死韩国海警李洛勋。
韩国法庭称,程大伟船上的其他8名船员在海警登船抓捕时,用竹竿等进行抵抗。“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驾驶木船进入韩国海域,利用木船撞击海警正在登船的“鲁文渔”号。
2012年4月19日,韩国法庭以程大伟犯有“杀害执行公务者未遂和杀害执行公务者之罪”,判处30年监禁;8名船员与“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被判18个月到5年监禁,并处以罚款。
多名法律学者则表示,根据相关条约,获刑的船员有望回国服刑。
http://news.ifeng.com/world/spec ... 22/14061627_0.shtml2012年04月22日 02:19
来源:新京报 作者:刘珍妮 韩旭阳
“刺死韩国海警中国船长被判30年”追踪
新京报讯昨日,得知10名中国船员在韩获刑后,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船上的其中5名船员和“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的家属来到北京,希望获得外交部的援助,让被扣船员早日回家。其中,刘连成的父亲刘春海(音),出事当天作为船员,就在“辽葫渔”号船上。他被韩国警方扣押4天后,又被释放。
日前,刺死韩国海警的程大伟被韩法庭判处30年监禁,程大伟船上的8名中国船员以及刘连成被判18个月到5年的监禁。中国外交部回应,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作出判决。
船员给家属来信称不得已认罪
昨日,海淀区双清路一处公园,“鲁文渔”号船员刘德福的爱人杨凤玉说,丈夫在韩国拘留的几个月中,曾来过6封信。在杨凤玉出示的信中,刘德福称他们曾出庭两次,因有三人没有承认杀人,未当庭宣判,但有接触他们的韩方律师称,“承认的话罪能小些”,刘德福信中称,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默认了。杨凤玉认为,丈夫可能因为语言障碍被误导,导致判刑。
26岁船员艾猛父亲称,在儿子未判刑的几个月前,曾收到信,“在监狱里没受伤害,但失去自由,就想早点回家。”
8名家属均称,被判刑后,就与船员们失去了联系,“也没有来自韩国方面的法律函件。”
辽葫渔号船员:未撞“鲁文渔”
“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的父亲刘春海,曾是儿子船上的9名船员之一。他回忆,去年12月12日,“辽葫渔”号和“鲁文渔”号出海曾一起捕鱼,但事发时刘春海“没有看到‘鲁文渔’上发生了什么”。
韩方指控刘连成“利用木船撞击海警正在登船的‘鲁文渔’号,妨碍执行公务”。对此,刘春海特别回忆称,作为木船“辽葫渔”号并未故意撞击。“我们的木船又轻又小,‘鲁文渔’号是铁船,故意撞,有可能侧翻,另一方面也有碎裂的危险,所以不是专门撞的,而是正常行驶中的剐蹭。”
“韩海警先抓后放又抓”
刘春海说,随后,“辽葫渔”驶出三四海里,“纬导”显示已进入中国海域。但被赶来的警艇登船,“七八个韩国警察上来,有警察按住我儿子,我在阻止时被警察打晕。”随后,“辽葫渔”被要求驶往韩国海域,但在中途又被放走,“要我们离开,回到中国海域”。但在驶离30分钟后,刘连成的“辽葫渔”号再次被海警拦下。
“又要求我们往韩国方向开。”这一次,“辽葫渔”号上,船长、船员共10人被韩国警方关押。
刘连成的母亲程宝珍说,丈夫和儿子被关的2天后,她获得了消息,要求缴纳36万元的罚款,“钱由程大伟的妻子给了一个中间人。”刘家并不知道这个“中间人”是谁。2011年12月16日,丈夫和其他8名船员在韩方被关押4天后,由一辆渔船送回,但儿子刘连成则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继续扣押。
■ 专家说法
“此案不应该适用韩国法律”
韩警过度执法也有责任
对于此次中国船长、船员在韩被判刑事件,中山大学法学院一法学专家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根据韩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定事实,应当根据证据。证据要依法官的自由判断。而检方认定,由于案发地点处于仁川附近专属经济水域,根据专属经济区法程大伟等人的行为属于非法捕捞,所以韩方有权进行司法程序。但事实上,事发海域中韩并没有划分疆界,而是依照《中韩渔业协定》规则进行操作,双方渔民迫于生计常有钻空子的客观现象发生,而韩国警方的过度执法也是造成事件发生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所以此案不应该适用韩国法律。
上述法律专家还表示,根据《中韩引渡条约规定》(2000版)所规定:一、双方有权拒绝引渡基本国国民。二、如果根据本条第一款不准予引渡,若想追诉,请求方应向被请求方提交与案件有关的文件和证据。
对于程大伟被判30年,该专家表示,如果上诉不用担心获死刑。因韩国已被国际社会认定为“事实上废除死刑制度的国家”,近年来死刑极少。
“若在中国海域抓人违法”
对于刘连成父亲刘春海讲述的“已驶入中国海域仍被韩海警抓捕”的情况,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郑环宇认为,如果刘春海所说属实,中国船员已经离开韩国海域,回到中国海域,那么韩方须通过外交途径追究责任。
但如果韩海警跑到中国海域,还对其实施抓捕,其行为已经涉嫌侵犯别国领土,是有违国际法律和惯例的。
■ 案件回顾
韩国法庭称,2011年12月12日,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因非法捕鱼而遭到韩国海警执法,在韩国海警登船后刺死韩国海警李洛勋。
韩国法庭称,程大伟船上的其他8名船员在海警登船抓捕时,用竹竿等进行抵抗。“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驾驶木船进入韩国海域,利用木船撞击海警正在登船的“鲁文渔”号。
2012年4月19日,韩国法庭以程大伟犯有“杀害执行公务者未遂和杀害执行公务者之罪”,判处30年监禁;8名船员与“辽葫渔”号船长刘连成被判18个月到5年监禁,并处以罚款。
多名法律学者则表示,根据相关条约,获刑的船员有望回国服刑。
http://news.ifeng.com/world/spec ... 22/14061627_0.shtml
它们会说山东半岛以前是韩国的!
反正咱家在那片KC也是刷白滴
政府不硬有屁用
出事到在都是媒体在说,政府除了简单的表态,一点压力都没给韩国
船长为什么要杀人?肯定是对方打人或者侮辱把船员的,作为一个中国人,他是有骨气的,可是政府没有
出事到在都是媒体在说,政府除了简单的表态,一点压力都没给韩国
船长为什么要杀人?肯定是对方打人或者侮辱把船员的,作为一个中国人,他是有骨气的,可是政府没有
朝鲜半岛自古以来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棒子水师忤逆犯上,当何罪?
棒子水师忤逆犯上,当何罪?
这是侵略,但是高层把头埋在沙子里,假装看不见
这件事情估计就这样了,外交部已经简单表过态了,
算是给大家个安慰吧
算是给大家个安慰吧
看现在中国这帮怂包政府的笑话,真是失望透顶
无语啊
想不通鱼为啥都国外逃,考虑下能否在海上建个柏林墙啥的
当时肯定有录像 照片
真放出来我们的脸不知道往哪放了 真不是的话 可能么
真放出来我们的脸不知道往哪放了 真不是的话 可能么
这种事情,只靠小卖部的抗议是没用滴,在家门口都不强硬,土鳖还怎么混啊。 话说男棒死了人,难道咱天朝的渔民天生就愿意杀人?南棒的执法就没问题。
沙耶 发表于 2012-4-22 13:07
想不通鱼为啥都国外逃,考虑下能否在海上建个柏林墙啥的
国内海域捞得太狠,渔网的网眼都那么小,一网下去断子绝孙……不跑远点根本白搭
想不通鱼为啥都国外逃,考虑下能否在海上建个柏林墙啥的
国内海域捞得太狠,渔网的网眼都那么小,一网下去断子绝孙……不跑远点根本白搭
棒子会说 自古以来 天朝就是 我们棒子的附属国 年年进贡 岁岁称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