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秀梅建议设袭警罪 让警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17:11
高法、高检工作报告是每年两会期间媒体关注的焦点之一。3月11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两高报告。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女高音歌唱家殷秀梅在会前接受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自己对本次会议和即将听取审议的两高报告高度关注。

殷秀梅说,现在不仅是法律工作者,普通百姓对立法、法律越来越关注。“法律跟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殷秀梅认为,法律应该是至高无上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应该知法守法,对法律存敬畏之心。

殷秀梅的另一个身份是公安部特约监督员、荣誉警察,因此一直十分关心一线公安干警的生存状态。她为今年两会带来了关于设立袭警罪的建议。

在全国各地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每年遭受暴力袭击伤亡的公安干警人数居高不下。“几乎每天都有民警牺牲生命,”殷秀梅痛心地说。

“相关的建议提了很多年,但一直没有得到落实。我会继续建议尽快设立袭警罪,让从事高危职业的公安干警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殷秀梅表示。
ht 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2012lianghui/tianyian/detail_2012_03/11/13117354_0.shtml高法、高检工作报告是每年两会期间媒体关注的焦点之一。3月11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两高报告。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女高音歌唱家殷秀梅在会前接受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自己对本次会议和即将听取审议的两高报告高度关注。

殷秀梅说,现在不仅是法律工作者,普通百姓对立法、法律越来越关注。“法律跟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殷秀梅认为,法律应该是至高无上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应该知法守法,对法律存敬畏之心。

殷秀梅的另一个身份是公安部特约监督员、荣誉警察,因此一直十分关心一线公安干警的生存状态。她为今年两会带来了关于设立袭警罪的建议。

在全国各地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每年遭受暴力袭击伤亡的公安干警人数居高不下。“几乎每天都有民警牺牲生命,”殷秀梅痛心地说。

“相关的建议提了很多年,但一直没有得到落实。我会继续建议尽快设立袭警罪,让从事高危职业的公安干警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殷秀梅表示。
ht 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2012lianghui/tianyian/detail_2012_03/11/13117354_0.shtml
其实,只要允许被袭击警察在有危险时能开枪自卫就行了
嗯,现在代表们总算干点正事了。
以前部队工资低得在清洁工面前都抬不起头的时候,看一帮军队代表却在提些关于环保、市场经济的提案,那个蛋筒啊
双开39 发表于 2012-3-11 18:44
其实,只要允许被袭击警察在有危险时能开枪自卫就行了
呵呵,其实警察有危险时通常没枪的
这个可以有
在当前以和谐为重的局面下,应该没戏
当时听有个砖家讲为什么我们国家不设《警察法》原因在于警察也是公民,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单独设法律保护警察容易萌生特权。。。。我当时就想,警察职业的特点决定他们是特殊人群吧,为什么妇女儿童这样的特殊人群保护可以立法而警察就不行呢?
确实缺少对袭警制裁的法律,这个还是需要的


我们的罪是不是太多了?
袭警完全可以在现有法律中找到相应法办条款的。动不动就以法律有漏洞、法律不完善为由,今天增加这罪,明天增设那罪,正中了偷梁换柱的诡计,成了为罪行开脱的借口。那嫖宿幼女不差点被所谓没立法而不了了之?难道法律没规定,性侵犯14岁以下幼女,无论对方自愿与否,一律判做强奸罪,并从重量刑?先执行好现有法律吧。

再举例:年年宣布不许这项、那项教育乱收费,长长的清单却总堵不住人家另行巧立名目。最简单的办法却没人提:今年你只能收N元,多一分都要严厉惩处;还如Email、手机短信,分明可以设置一个用户信任名单,此外一概不接,却一直是增设这个关键字那个关键字来过滤,又是舍简求繁。
不知道为何只做复杂的表面文章而不愿做简单的实质性工作,为何非要把本身很简单的东西搞得那么复杂?——利益?!

PS:法律文本太多,只能让人民离不开讼棍。与其建立一个人一辈子看不完的法律,还不如每次公布真实案情,让人民来裁决和定罪吧

袭警=故意伤害罪+妨碍执法罪,难道我错了吗?

关牧春一个时代的殷秀梅,本来我很尊重的,但是这显然又是一个马桶级提案!先让人民群众在现有法律范围内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吧

我们的罪是不是太多了?
袭警完全可以在现有法律中找到相应法办条款的。动不动就以法律有漏洞、法律不完善为由,今天增加这罪,明天增设那罪,正中了偷梁换柱的诡计,成了为罪行开脱的借口。那嫖宿幼女不差点被所谓没立法而不了了之?难道法律没规定,性侵犯14岁以下幼女,无论对方自愿与否,一律判做强奸罪,并从重量刑?先执行好现有法律吧。

再举例:年年宣布不许这项、那项教育乱收费,长长的清单却总堵不住人家另行巧立名目。最简单的办法却没人提:今年你只能收N元,多一分都要严厉惩处;还如Email、手机短信,分明可以设置一个用户信任名单,此外一概不接,却一直是增设这个关键字那个关键字来过滤,又是舍简求繁。
不知道为何只做复杂的表面文章而不愿做简单的实质性工作,为何非要把本身很简单的东西搞得那么复杂?——利益?!

PS:法律文本太多,只能让人民离不开讼棍。与其建立一个人一辈子看不完的法律,还不如每次公布真实案情,让人民来裁决和定罪吧

袭警=故意伤害罪+妨碍执法罪,难道我错了吗?

关牧春一个时代的殷秀梅,本来我很尊重的,但是这显然又是一个马桶级提案!先让人民群众在现有法律范围内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吧
真是人民的好代表呀
没必要为一个职业设立一个所谓保护性罪名,针对此类犯罪已有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等在伺候了。袭警是罪,袭官、袭军、袭民就不是罪了。到时袭击医生、老师的事多了,要不要另设袭教师罪、袭医生罪。

建议设这个罪名的人是不懂法的。
殷秀梅,那一代歌唱家中。她算是低调的了吧
锁眼卫星 发表于 2012-3-11 19:16
当时听有个砖家讲为什么我们国家不设《警察法》原因在于警察也是公民,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单独设法律保护 ...
为什么妇女儿童这样的特殊人群保护可以立法而警察就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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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是弱势群体,警察也是?我国老百姓本来就难以对公共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制衡,再给强势者以特殊保护?
殷是啥鸟啊?

我一朋友就因袭警进去过,后来谈及此事,他是嚎啕大哭啊,和此哥们有矛盾的的那人和出警的那(从事高危职业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的)公安干警居然是亲戚,被钓鱼啦
精神、肉体、特别是金钱那个损失啊,悲催的是110居然是那哥们打得
他郑重告诫俺们:有事没事千万别打110啊
到底是谁打的?
这个提案不错,毕竟警察是战斗在反恐的第一线。
老公是警察?挨袭过?
尊重不是靠定个法就能得到的
警察法?
好像有袭警罪吧,我单位一职工就是因为袭警被判刑了3年的,不过那是九十年代中期的事了。
殷秀梅是那国人?
庆春风 发表于 2012-3-11 19:33
为什么妇女儿童这样的特殊人群保护可以立法而警察就不行呢?
=====================================
妇 ...
你不是常公的忠实呀支持者么?请问民主自由的台湾有木有警察法呢?我听说乃的干爹美利坚可是有袭警罪的呀!
cnnetspy2000 发表于 2012-3-11 19:19
我们的罪是不是太多了?
袭警完全可以在现有法律中找到相应法办条款的。动不动就以法律有漏洞、法律不完善 ...
有道理唉
mswyzm 发表于 2012-3-11 19:10
呵呵,其实警察有危险时通常没枪的
原因是一样的 ……
连带枪都怕出麻烦不敢带 更何况开枪
帝潜山 发表于 2012-3-11 19:33
殷是啥鸟啊?

我一朋友就因袭警进去过,后来谈及此事,他是嚎啕大哭啊,和此哥们有矛盾的的那人和出警的 ...
那他下次可以被打到死了 有骨气的别打110
cnnetspy2000 发表于 2012-3-11 19:19
我们的罪是不是太多了?
袭警完全可以在现有法律中找到相应法办条款的。动不动就以法律有漏洞、法律不完善 ...
你的回复有内容,不过我认为你有一点没有考虑到,就是犯罪分子袭击某一个其犯罪目标个体,和袭击作为执法者的警察有着一定的不同。为了震慑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首先必须要保障执法者不可侵犯的尊严和威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妨碍执法的意涵,从一个外行的角度,似嫌模糊,尤其不好界定什么样的程度算是妨碍执法了,进而确定量刑标准。推推搡搡拒不认罪撒泼胡闹也是妨碍,开枪射杀人民警察也是妨碍,同一个法条涵盖如此广的行为范畴,我觉得反而会给这一法条的明确性和严肃性带来损害,且容易被部分滥用权力的警察和别有用心的讼棍所利用,成为人治而不是法治的潜在漏洞。

法治国家的两大特点缺一不可,你比较强调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这绝对没错 但另一方面,先进法治国家的法律文本薄不了,因为法律要对各种可能出现的行为及其后果做出具体而精确的界定,这就要求法律落实到细节,精确,明晰而细致。
上次那个警察私出酒后开车,遇上一牛B老板发生纠分后又打不过老板,拔枪杀人的不被从轻了么?电视还再三强调那个老板平时就不讲理,牛B过头.偶认为现有法律并木有这方面的缺失,对警察同志也够讲理了.没必要麻烦再加了.
比这个提案重要的是让警察搞清楚现在他们在为谁服务.


国内警察的,虽然是交警··
不过当年交警曾经挎着枪骑着偏三摩托一样能抓人···
刑法妨碍公务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不足以对特殊职业的保护?
我们的罪是不是太多了?
袭警完全可以在现有法律中找到相应法办条款的。动不动就以法律有漏洞、法律不完善 ...
支持兄弟你的提议,话说这才是深入思考过的结果。
Foxfound1993 发表于 2012-3-14 20:00
支持兄弟你的提议,话说这才是深入思考过的结果。
[:a5:]:hug:被扣16分的代价啊
:handshake
交通事故很多都肇事逃逸,弄得警察狼狈不堪。
其实解决办法很简单,可能一个司法解释就解决了。
肇事致他人受伤逃逸者,按故意伤害罪处理;致人死亡按故意杀人罪处理。

罪名变了,罪重了,看谁还跑。
因为警察面临的风险比普通群众高很多.比如说交警拦车的时候,如果司机故意冲撞,这个如果只是算妨碍公务的话就太轻了.
cnnetspy2000 发表于 2012-3-14 20:05
被扣16分的代价啊
啥,被扣16分,不是吧,兄弟太受伤了,替兄弟默哀一下。
我们的罪是不是太多了?
袭警完全可以在现有法律中找到相应法办条款的。动不动就以法律有漏洞、法律不完善 ...
执法者没权威,法律也就没权威,最终吃亏的还是普通人。
看小丑跳梁 发表于 2012-3-11 23:03
那他下次可以被打到死了 有骨气的别打110
看懂了再回吧,公权私用,这法律真好
topmvp 发表于 2012-3-15 15:15
看懂了再回吧,公权私用,这法律真好
1  公权私用是否在每次110出警时都存在?
2  无论是否公权私用 此人究竟做了什么?事主也说是被钓鱼了 那只能说明此人确实存在袭警行为了 那进去怨谁 ?
看小丑跳梁 发表于 2012-3-15 15:34
1  公权私用是否在每次110出警时都存在?
2  无论是否公权私用 此人究竟做了什么?事主也说是被钓鱼了 那 ...
就事论事,谢绝转进
topmvp 发表于 2012-3-15 15:39
就事论事,谢绝转进
难道不是在和你就事论事?
拿着一次特殊的以权谋私行为来否定大多数正常的110出警
无视自己客观存在的袭警行为而大喊冤枉  
你可以去投诉110出警人员处置不公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动手袭警就有理了
到底谁在转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