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德台的一点印象,法学兔第一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3:32:54
兄弟现在某大学法学研究生研二,本硕均在一法学老牌院校就读,.五院四系之一(这个本专业的可能知道),说说日本、德国、台湾地区的法学学术研究情况吧兄弟现在某大学法学研究生研二,本硕均在一法学老牌院校就读,.五院四系之一(这个本专业的可能知道),说说日本、德国、台湾地区的法学学术研究情况吧


我所在的二级学科大概有将近30个老师吧,基本上都有海外访学经历,日本的最多,有二十四五个,美国德国台湾地区都是个位数。由于历史原因,自清末修律开始,我国移植的法律体系为欧陆法系(也叫大陆法系,以德国、法国为两种发展模式,日本明治维新先学法国后学德国,台湾地区也是欧陆法系,也是以德国学派为主;与欧陆法系相对的是海洋法系,也叫英美法系,发源于英国,主要分布在英国的一些殖民地,如美国、加拿大、澳洲、香港地区等)。对我国传统法学研究(就是基础的民刑事研究)影响较大的就是大陆法系,以德国、日本、台湾地区为代表,其他的商事、经济法、国际法受美国影响较大。像现在通用的一些法学概念很多来自日语。

我所在的二级学科大概有将近30个老师吧,基本上都有海外访学经历,日本的最多,有二十四五个,美国德国台湾地区都是个位数。由于历史原因,自清末修律开始,我国移植的法律体系为欧陆法系(也叫大陆法系,以德国、法国为两种发展模式,日本明治维新先学法国后学德国,台湾地区也是欧陆法系,也是以德国学派为主;与欧陆法系相对的是海洋法系,也叫英美法系,发源于英国,主要分布在英国的一些殖民地,如美国、加拿大、澳洲、香港地区等)。对我国传统法学研究(就是基础的民刑事研究)影响较大的就是大陆法系,以德国、日本、台湾地区为代表,其他的商事、经济法、国际法受美国影响较大。像现在通用的一些法学概念很多来自日语。


感觉德国、日本法学学者研究比较谨慎,其中的一些大家一辈子就出一个系列的教科书,然后不断修订,去世后由自己的弟子继续修订,如日本的我妻荣,德国的卡尔拉伦茨等。

感觉德国、日本法学学者研究比较谨慎,其中的一些大家一辈子就出一个系列的教科书,然后不断修订,去世后由自己的弟子继续修订,如日本的我妻荣,德国的卡尔拉伦茨等。


而台湾地区由于太小,故法学研究人员不多,但水平还是相当高的,像台大法律学院的教师基本上都拥有德国、法国、日本、美国、英国的法学博士学位,而我们学校法学实力号称大陆前五,但是拥有外国法学博士的教师基本上一只手就可以数出来。我们老师说,80年代大陆恢复法制,很多老师也不会一些基本的大陆法系民法理论,很多人就是靠着台湾人的著作过关的(因为以前学的外语是俄文,德文、日文看不懂,台湾虽是繁体字,但好歹凑合着能看明白),于是乎出现了一个奇观,老师与学生同时学习,老师前一天晚上看书学习,第二天上课再给学生讲,也没什么版权意识,都是看的台湾著作的复印本,即所谓的台版书,由当时司法部统一复印,下发所属院校参考,现在大学图书馆还有这种80年代的台版书,繁体竖排,修修补补。破烂不堪,扉页开印着:内部资料、禁止外传、仅供批判研究之用。他们的法学学术著作出版很有意思,基本上都属于大牌教授自己私人出版的,即所谓自刊,比如王泽鉴的民法研究系列,可能受众较小,出版社怕赔钱吧,当然也有一些出版社出这类书,比如三民书局、元照出版公司之类的,但数量比较少。

而台湾地区由于太小,故法学研究人员不多,但水平还是相当高的,像台大法律学院的教师基本上都拥有德国、法国、日本、美国、英国的法学博士学位,而我们学校法学实力号称大陆前五,但是拥有外国法学博士的教师基本上一只手就可以数出来。我们老师说,80年代大陆恢复法制,很多老师也不会一些基本的大陆法系民法理论,很多人就是靠着台湾人的著作过关的(因为以前学的外语是俄文,德文、日文看不懂,台湾虽是繁体字,但好歹凑合着能看明白),于是乎出现了一个奇观,老师与学生同时学习,老师前一天晚上看书学习,第二天上课再给学生讲,也没什么版权意识,都是看的台湾著作的复印本,即所谓的台版书,由当时司法部统一复印,下发所属院校参考,现在大学图书馆还有这种80年代的台版书,繁体竖排,修修补补。破烂不堪,扉页开印着:内部资料、禁止外传、仅供批判研究之用。他们的法学学术著作出版很有意思,基本上都属于大牌教授自己私人出版的,即所谓自刊,比如王泽鉴的民法研究系列,可能受众较小,出版社怕赔钱吧,当然也有一些出版社出这类书,比如三民书局、元照出版公司之类的,但数量比较少。
听过几次日本学者的讲座,印象最深刻的是每次结束之后,都要鞠躬致谢,这点跟我们学院的老师很不同、
顶LZ……
五院四系?
楼主是院是系
我西北政法出身
不好意思,我看成苏台德地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