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为啥不判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1:45:31


沉迷网游残忍杀害女友 藏尸5天继续玩网游
2012-02-20 12:12:29 12782 人阅读 编辑:雪花 [复制链接] [我要爆料]  


近日,法庭宣判一宗变态男子因沉溺于网游而将女友残忍杀害的案件。

玩游戏起争执勒死女友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4月,男子邵某与女子曹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之后两人同居。其间,因邵某天天在屋里上网玩游戏,一直没有去找工作,两人逐渐发生争吵。

同年5月13日下午,两人在坪地街道的出租屋内又发生争吵,邵某一气之下用双手掐住曹某的脖子,将她掐晕。后他发现曹某还有呼吸,因为“怕她报警”,又用一条毛巾勒其颈部,致曹某死亡。

“与尸同居”5天

令人吃惊的是,邵某次日将尸体装进一个编织袋,并一直留在屋内上网玩游戏,“与尸同居”长达5天。

据邵某述称,杀死女友后,他就在房间继续玩游戏。当天晚上,其取出曹某的手机卡放在自己的手机里。第二天下午,他收到曹某的朋友发给曹某的短信,就冒充曹某回复称“妈妈生病了要回家,已经在路上了”。他怕曹某的尸体被人发现,就用一个粉色的编织袋将曹某的尸体装了起来,之后就一直待在屋子里上网、睡觉。

其间,曹某的同事因多次和曹某联系不上,于是来到曹某的住处,敲门无人应答,但看到曹某的房间内有灯光,好像是电脑显示器的光线。

房东闻到尸臭报警

此后,该出租屋的管理人发现该房屋飘出臭味,便用钥匙开门,但有人从房里将门抵住,并说在睡觉,拒绝开门。他发现确有异常就报了警。警察来后在房中发现女尸,将邵某抓获。经鉴定,曹某的死亡原因可排除暴力致机械性损伤致死和毒鼠强及氟乙酰胺类鼠药中毒死亡,不排除暴力作用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深圳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邵某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与被害人曹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取得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

该院一审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邵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文/新浪游戏)

http://news.mydrivers.com/1/218/218267.htm

沉迷网游残忍杀害女友 藏尸5天继续玩网游
2012-02-20 12:12:29 12782 人阅读 编辑:雪花 [复制链接] [我要爆料]  


近日,法庭宣判一宗变态男子因沉溺于网游而将女友残忍杀害的案件。

玩游戏起争执勒死女友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4月,男子邵某与女子曹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之后两人同居。其间,因邵某天天在屋里上网玩游戏,一直没有去找工作,两人逐渐发生争吵。

同年5月13日下午,两人在坪地街道的出租屋内又发生争吵,邵某一气之下用双手掐住曹某的脖子,将她掐晕。后他发现曹某还有呼吸,因为“怕她报警”,又用一条毛巾勒其颈部,致曹某死亡。

“与尸同居”5天

令人吃惊的是,邵某次日将尸体装进一个编织袋,并一直留在屋内上网玩游戏,“与尸同居”长达5天。

据邵某述称,杀死女友后,他就在房间继续玩游戏。当天晚上,其取出曹某的手机卡放在自己的手机里。第二天下午,他收到曹某的朋友发给曹某的短信,就冒充曹某回复称“妈妈生病了要回家,已经在路上了”。他怕曹某的尸体被人发现,就用一个粉色的编织袋将曹某的尸体装了起来,之后就一直待在屋子里上网、睡觉。

其间,曹某的同事因多次和曹某联系不上,于是来到曹某的住处,敲门无人应答,但看到曹某的房间内有灯光,好像是电脑显示器的光线。

房东闻到尸臭报警

此后,该出租屋的管理人发现该房屋飘出臭味,便用钥匙开门,但有人从房里将门抵住,并说在睡觉,拒绝开门。他发现确有异常就报了警。警察来后在房中发现女尸,将邵某抓获。经鉴定,曹某的死亡原因可排除暴力致机械性损伤致死和毒鼠强及氟乙酰胺类鼠药中毒死亡,不排除暴力作用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深圳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邵某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与被害人曹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取得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

该院一审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邵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文/新浪游戏)

http://news.mydrivers.com/1/218/218267.htm
因为与被害人曹某家属达成谅解了!
e域雪 发表于 2012-2-20 21:19
因为与被害人曹某家属达成谅解了!
杀个人和解了就可以不判死刑?还是这么恶劣?
xuhan805002463 发表于 2012-2-20 21:23
杀个人和解了就可以不判死刑?还是这么恶劣?
惩恶当然是目的,但不是全部。法官如果考虑比较多的话,也有法官的烦恼。
直接判成死刑的话,不少当事人会放弃对受害人家庭的赔偿,那么是不是通过调整量刑来促使当事人设法积极赔偿受害人也是法官需要考虑的。尤其不少死缓,法官都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当然,这是光明的一面,黑暗的一面咱就不说了。
同意楼上观点…但还是轻了,至少应该二十年啊
药家鑫表示“很冤” 都是你们闹腾的      我不但自首了     我的认罪态度还不差
达成刑事和解, 犯罪人被从宽处理, 受害人家属得到足够的赔偿以便养老/教育, 是互惠互利的一件事

由此可见张妙家属的无赖, 既要死刑, 心里又惦记着钱
you8521519 发表于 2012-2-20 22:04
同意楼上观点…但还是轻了,至少应该二十年啊
中国没有20年的。。
除非无期
这样的话,药八刀岂不是很无语
药家鑫和这个性质还是有差别的,一般有情感纠纷的不会被判死刑,现在判死刑很慎重
即要赔偿也要去死,这才公平。

赔偿是对应家属客观的损失,去死是对应他杀害的生命。

我要是受害者家属我一定想办法不仅榨干凶手的钱财而且还得弄死他。
you8521519 发表于 2012-2-20 22:04
同意楼上观点…但还是轻了,至少应该二十年啊

在中国,单项犯罪行为的徒刑期限最高是15年,只有数罪并罚才可能判出20年来。
踽踽 发表于 2012-2-20 22:40
这样的话,药八刀岂不是很无语
药八刀那边,受害人态度跟这个案子完全不同吧。

这边是:“与被害人曹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取得谅解”。
我记得药八刀那边,受害人是拒绝接受赔偿的。

恐怕两个案子,法官都是比较慎重的考虑了并且在量刑上很大程度接受了受害人家属的态度。
Wicca 发表于 2012-2-20 22:14
达成刑事和解, 犯罪人被从宽处理, 受害人家属得到足够的赔偿以便养老/教育, 是互惠互利的一件事

由此可见 ...
药不该死?
张的小孩不该得到赡养费?给点钱就想买命?
不想给就明说好吧。药要是有财产的话就好办了。
其实死刑的绝对量应该一直在减少
kikashine 发表于 2012-2-20 23:20
即要赔偿也要去死,这才公平。

赔偿是对应家属客观的损失,去死是对应他杀害的生命。
问题是凶手往往是没钱的。常常是需要凶手家属代为赔偿,而凶手家属是没有法律义务要代为赔偿的
Wicca 发表于 2012-2-20 22:14
达成刑事和解, 犯罪人被从宽处理, 受害人家属得到足够的赔偿以便养老/教育, 是互惠互利的一件事

由此可见 ...
不了解张妙的案子细节.

民事赔偿同刑事案件应该分开处理,杀人偿命,该赔钱也要赔.
大胃王 发表于 2012-2-20 23:32
药八刀那边,受害人态度跟这个案子完全不同吧。

这边是:“与被害人曹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对被害人家 ...
药八刀之所以会无语是因为他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了,要不是被推到公众视野后舆论压迫+某些心怀恶意的人的挑唆,看张妙家属也不是那种崇义而舍利的硬骨头,药死后发生的事也说明也这一点。张妙家属很可能会选择拿钱,拿人钱财替人说几句好话,药可能会被判死缓。
这家伙几岁?
另外,就目前情况来看,要么赔钱要么赔命,只能二选一。象11楼那样的想法很天真。
踽踽 发表于 2012-2-21 16:01
药八刀之所以会无语是因为他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了,要不是被推到公众视野后舆论压迫+某些心怀恶意的人的挑唆 ...
法官是否是在舆论压力下做出判决,俺不好妄自揣测。
就俺个人而言,完全想不出来药八刀不死,以后的肇事司机会怎么做。
无语中!!!!
法官是否是在舆论压力下做出判决,俺不好妄自揣测。
就俺个人而言,完全想不出来药八刀不死,以后的肇事 ...
奇怪的想法,药就算不死,最起码是个无期吧?
赔钱和赔钱加无期,恐怕正常人都不会选后者吧?

注:只针对你这种说法,和药的量刑无关,请勿上岗上线。
又一个判罚畸轻的。
大胃王 发表于 2012-2-21 16:29
法官是否是在舆论压力下做出判决,俺不好妄自揣测。
就俺个人而言,完全想不出来药八刀不死,以后的肇事 ...
哎,这种事咱也不好说啊,毕竟在此案之前也有很多肇事司机为避免承担高额医疗费而将受害者碾死的,个人觉得这种行为的确非常恶劣,不判重刑不足以以儆效尤
lbcsak 发表于 2012-2-20 22:14
中国没有20年的。。
除非无期
好像现在有20年有期徒刑。
mmff 发表于 2012-2-21 17:04
奇怪的想法,药就算不死,最起码是个无期吧?
赔钱和赔钱加无期,恐怕正常人都不会选后者吧?
您说的未尝没有道理
俺内心不甚赞同您的说法,但也确实讲不出什么太逻辑的道理来反对[:a1:]。
大胃王 发表于 2012-2-20 21:55
惩恶当然是目的,但不是全部。法官如果考虑比较多的话,也有法官的烦恼。
直接判成死刑的话,不少当事人 ...
如何保证出来以后不再犯?
我看不光是被害人家属收了钱。法官也收了钱了吧。
nalanmm 发表于 2012-2-21 12:15
药不该死?
张的小孩不该得到赡养费?给点钱就想买命?
不想给就明说好吧。药要是有财产的话就好办了。
就算有财产。在现行个人资产信息管理制度下。有多大可能不被转移?
如果被害人被强迫“和解”呢?
kikashine 发表于 2012-2-20 23:20
即要赔偿也要去死,这才公平。

赔偿是对应家属客观的损失,去死是对应他杀害的生命。
基本和我的观点相同。
而且这种恶性案件的嫌疑人很难保证他出来以后不继续做恶。
大胃王 发表于 2012-2-20 23:32
药八刀那边,受害人态度跟这个案子完全不同吧。

这边是:“与被害人曹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对被害人家 ...
从现在透露出来的情况是    20万显然是不够的    笔录中显示为20万的N倍    如果事情不是最后闹到如果地步    药家也不是网络上面的官二代    也不是网络上的富二代    有没有可能张家和药家也最终达成协议呢

是谁在推动事件达到无法和解的地步    恐怕不是张显一个人所能做到的         我们鼓励投案自首    而我们宣传的前提就是自首者可以减轻惩罚     显然对于药家鑫这一条没有得到任何体现     
mmff 发表于 2012-2-21 17:04
奇怪的想法,药就算不死,最起码是个无期吧?
赔钱和赔钱加无期,恐怕正常人都不会选后者吧?
无期根据表现 可以减刑   但死刑就无所谓减免       一件是有希望的事情    一件是无希望的事情     不知道您怎么就能把有希望的事情看得比无希望的事情还严重   
《刑法修正案(八)》  无期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13年
忙碌的蚂蚁3 发表于 2012-2-21 18:43
无期根据表现 可以减刑   但死刑就无所谓减免       一件是有希望的事情    一件是无希望的事情     不知 ...
???

完全没看懂你有没有看懂我说的意思。。
mmff 发表于 2012-2-21 18:47
???

完全没看懂你有没有看懂我说的意思。。
可能是我学历有限    也可能是你想要表达的意思和你字面出入太大      也许     也许   真的难懂  
忙碌的蚂蚁3 发表于 2012-2-21 18:38
从现在透露出来的情况是    20万显然是不够的    笔录中显示为20万的N倍    如果事情不是最后闹到如果地步 ...
恶性事件最后大多以和解收场。只能说明受害者家人和凶手半斤八两。
现在讲究的就是这样,尽量不判死刑
特别是这种牵涉到男女关系和邻里纠纷的
你看好了,男的杀老婆杀女友杀前老婆前女友甚至杀追求未成功的基本都不判死刑了
所以生了女儿的绝对要从小送去武馆
starbaby2007 发表于 2012-2-21 18:54
现在讲究的就是这样,尽量不判死刑
特别是这种牵涉到男女关系和邻里纠纷的
你看好了,男的杀老婆杀女友杀 ...
那黄教授不是应该开个武馆?
怎么判,判多少是有很多因素左右的
mmff 发表于 2012-2-21 18:47
???

完全没看懂你有没有看懂我说的意思。。
哦    不好意思       只看你了    没有注意到20楼的发言        
忙碌的蚂蚁3 发表于 2012-2-21 18:38
从现在透露出来的情况是    20万显然是不够的    笔录中显示为20万的N倍    如果事情不是最后闹到如果地步 ...

蚂蚁啊,对于这个事,俺的看法比你悲观。
俺其实一直觉得这个事,就是某个人一手操持出来的。
其原本的目的应该是为了大笔的钱,恐怕还有收了钱也不松口的目的。
找个记者发发稿子,请一两波水军推动一下,真的不需要很多投入。

俺不知道咱有木有类似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
就冲他先前释放各种虚假的消息,如果有同行想背后黑他,借名誉权官司搞掉他的职业资格都不是奇怪的事。
最近那啥又出现在公众面前,要钱是虚,制造声势是真。恐怕也跟那谁的官司有关系呢。

这些就是一个心理阴暗的人随口一说,诸君不必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