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物:大国否决权——全球政治鸦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2:22:39
http://news.163.com/special/reviews/un20120208.html?from=index

导语: 安理会日前就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俄罗斯和中国投下否决票使得决议未获通过。美英法俄中五大常任理事国一票否决的“特殊权利”被认为有助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但这种以少胜多的特权时常超越其他国家利益以及人类共同利益,如履薄冰的安理会改革也因此成为特权牺牲品。

上瘾症一:多数服从少数的强势权利   

      
否决权是成员国力量对比的反映,支撑安理会乃至联合国体制
《联合国宪章》的第23条、27条及108至110条分三部分予以规定,分别是“五大常任理事国是否决权主体”、“常任理事国在表决中拥有超过普通投标计数的权利,使其一票具有否决效力”、“常任理事国对宪章生效及修正案生效均具有否决权”。这三项条款支撑着安理会乃至联合国的整个体制,也使否决权本身在联合国根深蒂固、不易更改。从法律意义上讲, 否决权是加权表决制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不按照传统的一国一票制, 而是根据一定的标准, 如成员国人口、对国际组织贡献的大小、责任大小、利害关系等因素赋予某些国家投票权的一种表决制度。 [详细]
   
1945年旧金山会议上,《联合国宪章》第27 条以30票赞成,2票反对,15票弃权获得通过,否决权就此产生。  

      
常任理事国可以单独阻止大多数理事国的赞成表决,极端例子就是一个大国可以对抗全世界
实践效果来看, 否决权是一种少数抵制或阻止多数的权力。否决权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常任理事国可以有效地单独阻止大多数理事国的赞成表决, 但无法积极地使自己所主张的某项决议得到通过。针对近年不时传出要求增加常任理事国席位的呼声,有一个极端例子可以描述否决权的“威力”。即使在联合国的193个会员国中有192个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了增加常任理事国席位的《宪章》修正案, 如果那个未批准该修正案的国家是五常任理事国之一, 那么这一修正案就不能生效。[详细]
   
上瘾症二:五大国讨论并决定一切   
      
本来只有“非程序性事项”才一票否决,但什么是程序性什么是非程序性由五大国决定
《联合国宪章》虽然规定安理会任一理事国有阻止安理会通过它不喜欢的属于“非程序性”事项议案的权力,对程序性事项仍遵循多数理事国同意原则。但实践中对于程序和非程序事项的区分并没有统一惯例,联合国宪章针对“某一问题是否属于程序性事项”本身有着“先决性”规定。常任理事国对议题是否纳入非程序性事项具有否决权的,这就是所谓的“双重否决制”。事实上,不仅联合国维和行动机制、危机处理、争端的和平解决等决议时常面临被大国否决的危险,就连裁军及原子能控制、新会员国接纳以及秘书长人选推荐等相对次要的问题上,大国角逐的痕迹也十分明显。 [详细]
   
“五常”可以动用宪章修改否决权,或者搁置审批程序。
      
本来争端当事国不得参加投票,但是否属于争端当事国却是五大国说了算
联合国宪章还规定在涉及到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的决议,任何作为争端当事国的安理会理事国(包括常任理事国在内)都不得参加投票,即所谓的“强制弃权条款”( the Obligatory Abstention Provision),这被视为对大国否决权的一种限制。但实际上,判断争端存在与否、是争端还是情势的否决权还是在大国手中。在1946—1989年冷战时期发生的英、法联合以色列进攻埃及,美国侵略越南、巴拿马,苏联侵犯阿富汗、捷克等事件因为美、英、苏等大国拥有否决权,而未能在安理会范围内讨论。[详细]

安理会仅被要求遵照联合国宗旨和原则行事,职权范围限定模糊造成五大国扩权
安理会是联合国唯一有权采取强制措施的机关, 作出的决定对全体会员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为了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安理会可以采取包括武力在内的军事行动。但是《联合国宪章》并没有对安理会的职权范围作出明确细致规定,只要求“安理会履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职务时应遵照联合国之宗旨及原则。从这个角度说,安理会的权力亦存在无限扩展的可能性。正是五大国倚重联合国“权力重心”这种特殊地位的存在,才使得任何试图轻易改变现有权力结构的改革都将是一大难题。 [详细]
     
上瘾症三:投票演变为大国利益较量   

      
否决权让五大国在联合国容易推行国家政策,甚至以否决权威胁、恐吓其他成员以达到政治目的
否决权的存在实际承认了强权政治的现实,大国在联合国有较多的机会推行自己的国家政策,且不受其他国家的制约。以战乱纷争不断的中东来说,从安理会在1954年围绕约旦河水引起的争端到1997年关于谴责以色列定居点的43年期间,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共行使否决权47次,其中美国32次,占68%,苏联10次,占21%。另在在非正式场合,五大国通过施加各种压力、威胁甚至恐吓安理会其他成员要行使否决权,从而达到控制安理会日程和阻止各项议题通过的事件却经常发生,这就是所谓的“暗藏否决权”(HiddenVeto)。诸多事实表明,只要牵涉到一些大国的自身利益,即使是赤裸裸的武力干涉,安理会也很难通过决议加以谴责,更不用说制裁。[详细]
   
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去年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递交申请,寻求成为联合国第194个成员国。
      
涉及会籍、秘书长人选等非争端议题上否决权滥用明显,五大国倾向选择“利益代言人”
五大国拥有否决权, 可以运用否决权阻止那些不利于自己的安理会决议的通过。这类否决权在涉及会籍、秘书长人选等与地区争端无直接关系的议题上被滥用的十分明显。1946至1959年苏联共使用了50次否决权以阻止新会员国的加入,占了该类事项上使用否决权总数的85%,一度制造了“接纳会员国僵局”。五大常任理事国越来越倾向于将秘书长人选视为执行国家政策、维护利益的“代言人”。以1975年为界,此前30年安理会关于秘书长的否决共9次;而此后26年中却达到47次,约占该类事项使用否决权总数的84%。[详细]
   
      
非常任理事国长年指责否决权等于把世界交给大国集团称王称霸,但五大国坚持权利不放手
自否决权设立开始,针对这一原则合法性的争论就从来没有停止。国家不分大国强弱,一律平等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联合国的事应由联合国全体会员国来决定。那些非常任理事国长年指责否决权实际上等于把整个世界交给一个大国集团称王称霸,这是违反小国利益的。随着联合国的扩大,发展中国家占联合国的会员国2/3以上,而在安理会他们却占很不相称的比例。当发展中国家实力逐渐增强,它们要求限制或取消否决权的呼声也日益强烈。但常任理事国却坚持他们的权利和地位,认为否决权不能改革。[详细]
     
上瘾症四:不放权导致联合国改革长期停滞   
      
增常席位、修改否决权均涉及修改宪章,五大国长期回避有关国际权力平衡与分配的变动
安理会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安理会的扩大和安理会否决权改革。从程序上说,这两个问题的修改需要批准宪章修正案,而宪章修改程序规定,修正案必须在成员国2/3多数,包括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全体,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方能生效。特别针对否决权本身,无论是彻底废除还是扩大权利主体,都不是现有的五大国愿意看到的。

因为否决权的存在,安理会改革空间不断萎缩。历史上联合国宪章的修改成功先例仅有一次,1963年安理会理事国的席位总额从11个增加到15个,这一协议的达成前后历时8年之久。此后先后出现过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交的“名人小组计划”、日本德国巴西和印度的“四国联盟”方案、由巴基斯坦、意大利、韩国等国提出的“团结谋共识”运动等多个改革方案。但任何一个建议,在还未到达安理会的层次上就会遭受到众多的挑战与质疑,否决权改革的问题更是被回避了。[详细]
   
2005年,由日本、德国、巴西、印度“四国联盟”提交的联合国改革议案被现任常任理事国联手封杀。  
      
否决权不可撼动让联合国在重大冲突前地位无足轻重,军事行动曾多次绕开联合国
否决权的不可撼动以及大国在实践中行使否决权的不受限制都严重制约了联合国的各项改革。比维持现状更糟糕的是,在涉及地区争端问题上,大国间的分歧导致难以快速、有效拿出解决方案。否决权的存在正在让联合国在众多重大冲突面前,越来越无足轻重。在中东,贯穿1998年的伊拉克武器核查事件,美国未经联合国授权联合英国动武;北约未经安理会授权擅自干涉南联盟内部事务,对南联盟狂轰滥炸78天……这类严重违反“无安全理事会之授权,不得依区域办法来由区域机关采取任何执行行动”的规定层出不穷,某种程度上也是常任理事国权力过大造成的副作用


http://news.163.com/special/reviews/un20120208.html?from=index

导语: 安理会日前就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俄罗斯和中国投下否决票使得决议未获通过。美英法俄中五大常任理事国一票否决的“特殊权利”被认为有助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但这种以少胜多的特权时常超越其他国家利益以及人类共同利益,如履薄冰的安理会改革也因此成为特权牺牲品。

上瘾症一:多数服从少数的强势权利   

      
否决权是成员国力量对比的反映,支撑安理会乃至联合国体制
《联合国宪章》的第23条、27条及108至110条分三部分予以规定,分别是“五大常任理事国是否决权主体”、“常任理事国在表决中拥有超过普通投标计数的权利,使其一票具有否决效力”、“常任理事国对宪章生效及修正案生效均具有否决权”。这三项条款支撑着安理会乃至联合国的整个体制,也使否决权本身在联合国根深蒂固、不易更改。从法律意义上讲, 否决权是加权表决制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不按照传统的一国一票制, 而是根据一定的标准, 如成员国人口、对国际组织贡献的大小、责任大小、利害关系等因素赋予某些国家投票权的一种表决制度。 [详细]
   
1945年旧金山会议上,《联合国宪章》第27 条以30票赞成,2票反对,15票弃权获得通过,否决权就此产生。  

      
常任理事国可以单独阻止大多数理事国的赞成表决,极端例子就是一个大国可以对抗全世界
实践效果来看, 否决权是一种少数抵制或阻止多数的权力。否决权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常任理事国可以有效地单独阻止大多数理事国的赞成表决, 但无法积极地使自己所主张的某项决议得到通过。针对近年不时传出要求增加常任理事国席位的呼声,有一个极端例子可以描述否决权的“威力”。即使在联合国的193个会员国中有192个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了增加常任理事国席位的《宪章》修正案, 如果那个未批准该修正案的国家是五常任理事国之一, 那么这一修正案就不能生效。[详细]
   
上瘾症二:五大国讨论并决定一切   
      
本来只有“非程序性事项”才一票否决,但什么是程序性什么是非程序性由五大国决定
《联合国宪章》虽然规定安理会任一理事国有阻止安理会通过它不喜欢的属于“非程序性”事项议案的权力,对程序性事项仍遵循多数理事国同意原则。但实践中对于程序和非程序事项的区分并没有统一惯例,联合国宪章针对“某一问题是否属于程序性事项”本身有着“先决性”规定。常任理事国对议题是否纳入非程序性事项具有否决权的,这就是所谓的“双重否决制”。事实上,不仅联合国维和行动机制、危机处理、争端的和平解决等决议时常面临被大国否决的危险,就连裁军及原子能控制、新会员国接纳以及秘书长人选推荐等相对次要的问题上,大国角逐的痕迹也十分明显。 [详细]
   
“五常”可以动用宪章修改否决权,或者搁置审批程序。
      
本来争端当事国不得参加投票,但是否属于争端当事国却是五大国说了算
联合国宪章还规定在涉及到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的决议,任何作为争端当事国的安理会理事国(包括常任理事国在内)都不得参加投票,即所谓的“强制弃权条款”( the Obligatory Abstention Provision),这被视为对大国否决权的一种限制。但实际上,判断争端存在与否、是争端还是情势的否决权还是在大国手中。在1946—1989年冷战时期发生的英、法联合以色列进攻埃及,美国侵略越南、巴拿马,苏联侵犯阿富汗、捷克等事件因为美、英、苏等大国拥有否决权,而未能在安理会范围内讨论。[详细]

安理会仅被要求遵照联合国宗旨和原则行事,职权范围限定模糊造成五大国扩权
安理会是联合国唯一有权采取强制措施的机关, 作出的决定对全体会员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为了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安理会可以采取包括武力在内的军事行动。但是《联合国宪章》并没有对安理会的职权范围作出明确细致规定,只要求“安理会履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职务时应遵照联合国之宗旨及原则。从这个角度说,安理会的权力亦存在无限扩展的可能性。正是五大国倚重联合国“权力重心”这种特殊地位的存在,才使得任何试图轻易改变现有权力结构的改革都将是一大难题。 [详细]
     
上瘾症三:投票演变为大国利益较量   

      
否决权让五大国在联合国容易推行国家政策,甚至以否决权威胁、恐吓其他成员以达到政治目的
否决权的存在实际承认了强权政治的现实,大国在联合国有较多的机会推行自己的国家政策,且不受其他国家的制约。以战乱纷争不断的中东来说,从安理会在1954年围绕约旦河水引起的争端到1997年关于谴责以色列定居点的43年期间,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共行使否决权47次,其中美国32次,占68%,苏联10次,占21%。另在在非正式场合,五大国通过施加各种压力、威胁甚至恐吓安理会其他成员要行使否决权,从而达到控制安理会日程和阻止各项议题通过的事件却经常发生,这就是所谓的“暗藏否决权”(HiddenVeto)。诸多事实表明,只要牵涉到一些大国的自身利益,即使是赤裸裸的武力干涉,安理会也很难通过决议加以谴责,更不用说制裁。[详细]
   
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去年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递交申请,寻求成为联合国第194个成员国。
      
涉及会籍、秘书长人选等非争端议题上否决权滥用明显,五大国倾向选择“利益代言人”
五大国拥有否决权, 可以运用否决权阻止那些不利于自己的安理会决议的通过。这类否决权在涉及会籍、秘书长人选等与地区争端无直接关系的议题上被滥用的十分明显。1946至1959年苏联共使用了50次否决权以阻止新会员国的加入,占了该类事项上使用否决权总数的85%,一度制造了“接纳会员国僵局”。五大常任理事国越来越倾向于将秘书长人选视为执行国家政策、维护利益的“代言人”。以1975年为界,此前30年安理会关于秘书长的否决共9次;而此后26年中却达到47次,约占该类事项使用否决权总数的84%。[详细]
   
      
非常任理事国长年指责否决权等于把世界交给大国集团称王称霸,但五大国坚持权利不放手
自否决权设立开始,针对这一原则合法性的争论就从来没有停止。国家不分大国强弱,一律平等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联合国的事应由联合国全体会员国来决定。那些非常任理事国长年指责否决权实际上等于把整个世界交给一个大国集团称王称霸,这是违反小国利益的。随着联合国的扩大,发展中国家占联合国的会员国2/3以上,而在安理会他们却占很不相称的比例。当发展中国家实力逐渐增强,它们要求限制或取消否决权的呼声也日益强烈。但常任理事国却坚持他们的权利和地位,认为否决权不能改革。[详细]
     
上瘾症四:不放权导致联合国改革长期停滞   
      
增常席位、修改否决权均涉及修改宪章,五大国长期回避有关国际权力平衡与分配的变动
安理会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安理会的扩大和安理会否决权改革。从程序上说,这两个问题的修改需要批准宪章修正案,而宪章修改程序规定,修正案必须在成员国2/3多数,包括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全体,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方能生效。特别针对否决权本身,无论是彻底废除还是扩大权利主体,都不是现有的五大国愿意看到的。

因为否决权的存在,安理会改革空间不断萎缩。历史上联合国宪章的修改成功先例仅有一次,1963年安理会理事国的席位总额从11个增加到15个,这一协议的达成前后历时8年之久。此后先后出现过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交的“名人小组计划”、日本德国巴西和印度的“四国联盟”方案、由巴基斯坦、意大利、韩国等国提出的“团结谋共识”运动等多个改革方案。但任何一个建议,在还未到达安理会的层次上就会遭受到众多的挑战与质疑,否决权改革的问题更是被回避了。[详细]
   
2005年,由日本、德国、巴西、印度“四国联盟”提交的联合国改革议案被现任常任理事国联手封杀。  
      
否决权不可撼动让联合国在重大冲突前地位无足轻重,军事行动曾多次绕开联合国
否决权的不可撼动以及大国在实践中行使否决权的不受限制都严重制约了联合国的各项改革。比维持现状更糟糕的是,在涉及地区争端问题上,大国间的分歧导致难以快速、有效拿出解决方案。否决权的存在正在让联合国在众多重大冲突面前,越来越无足轻重。在中东,贯穿1998年的伊拉克武器核查事件,美国未经联合国授权联合英国动武;北约未经安理会授权擅自干涉南联盟内部事务,对南联盟狂轰滥炸78天……这类严重违反“无安全理事会之授权,不得依区域办法来由区域机关采取任何执行行动”的规定层出不穷,某种程度上也是常任理事国权力过大造成的副作用


网易无差别开地图炮?挑战五大流氓?
联合国的解体已经指日可待了{:soso_e113:}
网易是想给五大流氓上眼药吧。想和卡大佐一样被爆菊吗?
网易真能见风使舵啊,现在否决权让兔子爽了一次,网易就不舒服了。
网易其实想说      美国不该NN次否决关于以色列的提案           
文章把美帝骂了个底朝上,就是不知道是否指桑骂槐
网易真是站在外星人的高度来俯视地球上的五常,实在是民主的灯塔,和平的典范,高山上的来客
莫非是3炮总攻的信号?
奥巴马看了会不会通知CIA对作者定点清除?
网易真是个言论自由的地方,发了几条回复都被删了,怪不得网易舆论都是一边倒。
记不太清楚了,网易还是新浪,好像是日本人的公司。
我们的人均否决次数还是很有差距的……
御林军 发表于 2012-2-20 16:32
我们的人均否决次数还是很有差距的……
还人均比较   就整体国家比较       也不足MD的十分之一  
老美意见将会非常大。。。。
可不是日本公司,是美国的。
因为财务报表作假,被人捏住了小弟弟,为了避免公司被彻底玩死和牢狱之灾彻底归化了。

美国可不怕你指桑骂槐,反正这东西也不是发表在美国境内的英语文章,搅合也搅合不到美国去。
据说网易前阵子还给吸毒的家伙们洗地来着。
完了,WY菊花痒,MD巴掌痒。
不怕美国爸爸抽他么?
好啊,我支持,明天以色列就消失了?。。。
完全支持网易,不过请问它的米国爸爸同意不
网易不怕给摩萨德定点清除了
刚可以过把大流氓的瘾,它却来扫兴。。。
  我k a o,玩同归于尽的板载冲锋吗?为了黑兔子至于把枪口对准干爹吗?!不知道是干爹首先提出并力主维护“大国一致”原则吗?不知道干爹喜欢投否决票吗?一下打五大流氓的脸,黄易你难道又在火星找到新爹了吗?
居然同时得罪五大流氓,与卡大佐比肩啊。
网易的文章总有一种奇怪的馊味。
事实上连联合国都无法阻止5大流氓。
世界就是这样,弱肉强食。
笑死 居然敢骂网易
知道网易的厉害了吧!网易不能随便说的!!
这要多大的sb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
CD现在流行扣分?
网易总是在中国用否决权后讨论其不合理性,尼玛,网易傻鞭们,你们的干爹使用否决权次数最多了,怎么早不质疑?
活脱脱的狗奴才嘴脸,就配给人舔脚指头的份

为啥我的就发不上来啊
111.jpg


5大流氓的格局不会轻易改变的。。。网易就自个儿高潮吧。。。
看了评论才发现这个作者被五毛美分一起喷```


大国否决权恰恰是联合国成功的因素
大家要知道大国的否决权是在安理会,而非联合国大会,安理会的职责就在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真正有实力和能力执行的是谁?除了五大国,一些小国有那个能力吗?对他们来说,没有能力,也就不用承担责任,他们完全可以胡乱投票或者凭借所谓的道德投票。不承担责任的投票只能是让安理会的决议成为摆设!
美国当初设计此规则就是让大国在安理会这个机制下通过和平方式保证自己的利益,而非靠战争的方式达成!美国的厉害就在于此,对于游戏规则的设计非常务实,而非老是搞一些占据道德制高点的无法真正实施运行的规则!我们中国传统社会文化中恰恰缺乏的就是这一点!


大国否决权恰恰是联合国成功的因素
大家要知道大国的否决权是在安理会,而非联合国大会,安理会的职责就在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真正有实力和能力执行的是谁?除了五大国,一些小国有那个能力吗?对他们来说,没有能力,也就不用承担责任,他们完全可以胡乱投票或者凭借所谓的道德投票。不承担责任的投票只能是让安理会的决议成为摆设!
美国当初设计此规则就是让大国在安理会这个机制下通过和平方式保证自己的利益,而非靠战争的方式达成!美国的厉害就在于此,对于游戏规则的设计非常务实,而非老是搞一些占据道德制高点的无法真正实施运行的规则!我们中国传统社会文化中恰恰缺乏的就是这一点!
看了评论才发现这个作者被五毛美分一起喷```
其实网易还不算那么悲剧
比如说人权观察吧
一边被一批人扣上反华 反伊斯兰的帽子
另一边又被另一批人扣上反西方的帽子.....
真可谓左右不是人
取消大国否决权不如使联大选举采用不记名投票好处大.
在否决权问题上挑战五大流氓等于找死